初析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_以天津市为例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09.04.01•【字号】[2009]238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管理的通知[2009]238号局系统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建设、设计、测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审批要求、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管理工作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制图标准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 97-2003)、《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绘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的施工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二、技术经济指标测算标准设计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计算设计方案建筑面积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关容积率指标按照《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三、施工总平面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总平面图上标注规划总用地面积、界内使用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等强制性规划指标,住宅建设项目应标注以下套型建筑面积所占比重。
对于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应分别标注整体规划地块的规划指标和分期建设范围内的规划指标。
对于居住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批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设计方案,在施工总平面图上标注配套公建的项目名称、位置和规模。
设计单位应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绿地布局图设计要求,在施工总平面图上标注各类绿地的范围和面积。
天津滨海四季生态休闲示范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天津滨海四季生态休闲示范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名称:《天津滨海四季生态休闲示范园区》修建性详细旅游规划项目委托方:天津市滨海新区沙井子三村政府地块面积:5000 亩项目投资额:2.8 亿在建状态:完成入口大门、生态农业采摘区、智能温室等荣誉:天津十大美丽乡村相关新闻:以多元休闲产业的共同发展打造休闲乡村——《天津滨海四季生态休闲示范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一、多角度全方位打造魅力乡村1、变原始的农家乐为多元休闲产业共同发展的休闲乡村打破目前乡村旅游“住农家房、吃农家饭、干农家活”的单调格局,充分利用乡村区域内各种现有的旅游规划方面的资源条件,开展多样化的乡村休闲娱乐活动,为游客提供多种深度游憩体验,凸显乡村闲适宜人的魅力。
2、变季节性的旅游观光为凸显四季风情的魅力乡村着眼于解决目前乡村旅游季节性突出的问题,充分挖掘乡村四季的不同风格与魅力,尽量在每一个村都形成一个四季游赏活动体系,突出产品的丰富性,最大限度地利用乡村的各种旅游规划资源,以获得最大的旅游经济收益。
3、变单一的农业旅游为乡土文化与田园景观结合的品质乡村不仅要注重依托农业产业旅游规划而形成的各种产品和项目,同时要充分挖掘乡土文化内涵,把乡村节庆、民俗、艺术以及乡村的生活理念、精神风貌等深层次的东西通过旅游活动展现出来,丰富乡村的形象内涵,全力打造高品质乡村。
二、特色提炼1、以“丰富”取胜,因“多样”见长易于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游憩机会谱系,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季节的休闲游憩需求;2、视线开阔的大尺度田野空间本身就具有舒畅身心、舒缓压力的功能。
可通过游线和旅游规划项目的设计,强化区域的整体性和立体感,营造一个可以让游客畅游其中、纵情放歌、尽情体验四季田园景观的内容丰富、种类齐全的游憩空间。
三、规划总体思路科技•四季•多元•体验1、塑造科技农业特色通过太空蔬菜、智能温室、盐碱土壤果木栽培等农业科技与设施种植园林工程的建设,创科技农业品牌。
2、打造凸显四季风情的魅力乡村通过展示田野四季风光、针对不同季节特征开展休闲游赏活动、依靠高科技反季节蔬菜花卉等园林工程的种植,突破季节因素的限制。
修详规标准

天津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数字成果报批标准为加强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面设计方案,下同)报批成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提高规划审批成果的数字化应用水平,实现数字规划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绘图规范1、报审图的定义及其上报的文件采用AutoCAD 2004-2008的DWG格式。
2、设计应基于天津90坐标系的现状地形图,绘图坐标必须与地形图坐标一致,不得对地形图进行移动、增减、旋转、缩放等操作。
3、报审方案中图形实体要求为封闭多义线或面,不允许出现不闭合或者自相交的情况。
不应采用复杂实体绘图,如弧线、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等。
图形中应将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不得留下绘图垃圾。
图形的文件的容量不宜大于8M。
4、报审方案图必须以按米为绘制单位,尺寸类标注应采用AutoCAD中的DIM样式。
5、各类专业图素必须绘制在规定的专业图层中,其它非专业图素不得绘制在专业图层中。
二、分层标准1、规划图分层标准2、说明(1)报送的规划图必须严格按照上表中的图层、颜色及线型要求制作。
表中所列仅为主要图层,非表中所列图形要素(如填充、图框、现状等)需自行单独建层。
(2)建筑基底:所有报建的建筑物必须有且只有一条建筑基底范围线。
基底范围线为建筑底层在地面上的正射投影线。
(3)建筑塔楼:对于不同层有不同轮廓线的建筑,须绘制出各个相应的轮廓线。
其中,建筑基底之上的轮廓线定义为“PLAN_建筑塔楼”层。
三、属性1、各类用地属性根据各类用地性质的图层划分,在相应图层中,各闭合地块面积属性无需额外填写。
2、各类建筑属性附建筑属性一览表采用微软EXCEL格式。
相关建筑物属性填入表内随CAD 文件报批。
将各类建筑在CAD中进行统一编号,并将各建筑编号填入该封闭多义线特性表中“厚度”一栏内,用于与属性表格内属性相关联。
需要填写的属性有建筑物编号、建筑物属性、地上层数、地下层数、起始层、终止层、建筑用途及单层面积。
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为更好地维护城市整体利益和公众利益,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及相关政府规章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在我市承揽设计任务,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设计规范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
建筑工程在方案设计阶段,应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方案设计招标。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面设计方案)、市政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各种数据必须规范、详实、准确。
三、对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无规划设计条件、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不如实反映真实数据,为违法建设项目进行设计的行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视违规设计情节轻重,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标准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罚款,并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停止其在本市承担规划设计和参与建筑设计投标。
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资质等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降低城市规划编制、建筑设计资质处理;对因此而产生严重后果的,另行给予吊销规划编制、建筑设计资质处理。
必须进行建筑设计方案招标而不招标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处罚,并对其设计合同不予备案,建筑方案不予审批,对设计单位的违规情况记入质量信誉档案。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做好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做好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10.03.08•【字号】规业字〔2010〕97号•【施行日期】2010.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做好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规业字〔2010〕97号机关各有关处室、各区县局(分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关管理内容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工作情况通知如下:一、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调整(一)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许可事项。
将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建筑工程)审批纳入规划条件事项管理。
将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市政工程)需供地的项目审批纳入选址意见书事项管理;不需供地的项目审批纳入规划条件事项管理。
(二)取消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审批事项。
将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审核工作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
(三)明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位)审批类型。
按照目前审批管理模式,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时予以标注。
(四)调整后的城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9项(不含年检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3项,审批事项5项,服务事项1项。
二、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流程的调整实施城镇规划区内和乡村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一)对于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方式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项目和出让方式供地(含其他项目)两类实施管理;市政工程按是否需要供地分为两类实施管理。
(二)对于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项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相关业务管理流程暂不作调整,结合拟定《天津市乡村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再行深化完善。
双港-李楼修详规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河畔星城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一、规划背景继党中央、国务院于1980年至1982年三个“一号文件”将农村问题列为全国重点问题后,2005和2006年的两个“一号文件”又将“三农”问题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作为了全国的重点问题,并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2006年7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立了天津作为国际港口城市、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城市性质与定位。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推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也被纳入了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同时在今年国务院“20号文件”中,滨海新区又被定位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在全国地位的提升意味着天津将面临跨越式新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
因此,尽快实施城乡统筹规划,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推进郊区城镇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天津市在完成了“三镇两村”的新农村规划试点后,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破了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壁垒,同时在塑造城镇特色方面也取得了瞩目的成果。
“9341”战略目标之一的双港中心镇,本次规划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下,充分挖掘地域自然、人文特色,发挥区位、资源优势,整合镇村布局,优化土地资源,加快经济发展,建设宜居家园。
二、规划位置及四至范围双港镇位于海河中下游南岸,东南与辛庄镇接壤,西北与天津市河西区相邻,西至西青区,北靠海河,与东丽区隔海河相望。
距天津中心城区约4公里、距塘沽新港约40公里、距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约5公里、距咸水沽约9公里。
本规划区域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镇区北部,天津大道和海河之间,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路,西至外环线500米绿带,北至规划路,南至规划海河南路。
修详规入门

天津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图编制入门与提高绘图前须认真阅读《天津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数字成果报批标准》·前期准备工作:一、修详规包含内容1.目录;2.规划地段区位关系图;3.地块现状图;4.规划总平面图;5.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6.绿地规划图;7.管网综合图;8.规划设计总说明(.DWG格式)或**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DOC格式)(注:需要问清楚按照哪个格式做)。
二、修详规红线位置确定1.绘图须基于天津90坐标系的现状地形图(即在正确的红线范围内)绘制;绘图坐标必须与地形图坐标一致,不得对地形图进行移动、增减、旋转、缩放等操作。
指北针方向指向正北。
2.确定红线位置正确后,将已有方案平面图复制插入;3.红线线宽一般为1.0。
三、修详规绘图比例及单位1.图纸出图比例写1:500;左下角绘图比例1:0.5。
(注:绘图前确定提供给自己的图纸其绘图比例是多少,注意调整。
若所提供原图绘图比例是1:500,将其缩小1000倍,左下角绘图比例改为1:0.5,原图中的尺寸标注、坐标标注等需要重新标注。
)2.修详规所有尺寸及标高均以米为单位。
(1)红线各转折点及各建筑四角点坐标标注标注数值小数点前6位数,点后3位数。
若标注(点击左侧栏“符号标注”--“坐标标注”进行标注)后不是这种格式,则在侧边栏“设置--天正选项--基本设定--绘图单位标注单位”下将“mm mm”改为“M M”。
(2)尺寸及标高标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四、修详规各图绘图顺序1.修详规所包含的7(或8)张图中“规划总平面图”是最为重要的。
绘图也是从这张图开始。
2.“规划总平面图”完成并通过检测后,就可以依次绘制“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绿地规划图”及“管网综合图”。
这几张图都是基于已完成的“规划总平面图”来绘制的。
3.最后绘制“规划地段区位关系图”及“地块现状图”,这两张图需要去问建筑。
“目录”按已有版本修改即可。
五、修详规特殊图层创建启动“天津市修详规系统”。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10-05单元35街坊季景广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10-05单元35街坊季景广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9.30
•【字号】津政函〔2024〕74号
•【施行日期】2024.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10-05单元35街坊季景广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津政函〔2024〕74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东丽区10-05单元35街坊季景广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丽区10-05单元35街坊季景广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地区建设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严格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防震减灾、污染土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反恐等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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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注意统一规划分地块由不 同单位实施的项目, 协调处理好配 套设施的合理分摊, 如小区内部交 通 组 织 和 地 界 出 入 口 的 设 置 、地 界 围墙的划分等。对原规划中居住区 级公建和绿地应考虑公共性, 不能 封闭。
2.必须符合上一级城市规划尤 其是强制性规划的具体要求, 符合 土地出让或划拨的规划设计条件 的 要 求 , 包 括 规 划 的 控 制 指 标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综 合 影 响 、配 套 公 建 尤 其 是 公 益 性 公 建 项 目 的 设 置 、绿 化 环 境 空 间 的 组 织 、公 共 停 车 位 的 安 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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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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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成 果 、结 合 单 体 设 计 对 未 实 施 建设开发总成本为代价, 建设了一
部 分 进 行 调 整 、对 原 批 复 规 划 ( 或 批 密 度 较 高 、连 接 体 过 长 、空 间 较
未 实 施 部 分 ) 做 相 应 调 整 、按 用 地 为 封 闭 的 小 区 , 绿 化 空 间 只 能 在
移 , 当 时 称 为 公 建“满 天 飞 ”现 象 。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中 就 会 考 虑 其 具 体
早期的规划, 由于开发单位一味追 情况, 原则按现状对待, 其有效性
求 经 济 回 报 , 以 提 高 出 房 率 , 降 低 问题也就模糊了。因修建性详细规
划 是 对 建 筑 、道 路 和 绿 地 等 的 空 间 布局和景观具体规划设计, 所以除 单体建筑调整外, 规划的局部调整 对于总体布局及相关控制指标都 会产生影响。那么, 规划调整的合 理性和有效期问题, 将成为人们最 关注的问题。
6.对于居住项目的建设严格把 关, 确保住宅和配套公建同步规 划 、同 步 建 设 , 为 群 众 生 活 提 供 便 利条件。
7.明确责任, 严格把关。要求开 发建设单位, 对临时绿化环境必须 明示, 若有虚假行为, 经有关部门 认定, 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 278X(2006)05- 0057- 03 [收稿日期] 2006 年 8 月 [作者介绍] 王绍妍,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副 院长; 李松,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副主任。
对于划拨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 如 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 分地块
经济适用房等居住项目和教育、卫 实施过程中的深化调整; 二是开发
生 、体 育 等 公 建 项 目 , 先 办 理 建 设 商开发理念发生变化, 对修建性详
项目选址意见书, 按选址意见书的 细规划的布局进行调整; 三是因城
相关要求,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 市规划要求, 如城市道路红线、绿
管理规定办理、继续有效等 5 种处 “极精确”的间距内做文章。
理 意 见 , 并 通 过 媒 体 公 告 、正 式 下
随着城市居民物质生活水平
发通知等形式进行了实施, 可以说 的提高, 住房制度的改革, 商品住
对解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历史遗 宅的快速发展, 居住者不再仅因自
留问题有了根本性的突破。
身房屋面积的改善而满足, 而更趋
的 90%以上为居住项目。
的问题
二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调 整 的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有效期问
原因
题。城市规划的实施具有很强的延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的修建性 续性, 修建性详细规划也不例外,
详细规划调整申请要求增加容积 对于规划成果有效期问题到目前
率 、增 加 密 度 , 要 求 减 少 配 套 公 建 没有明确的界定, 最基本的依据就
项目, 压缩公建规模, 增加住宅面 是随上一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积 ; 理 由 是 拆 迁 难 度 大 , 算 不 下 账 调整而调整。但由于建设项目的实
来。造成配套公建由一个地块转到 施 尤 其 是 成 片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项
另一个地块, 再次改造, 又再次转 目建设周期的相对较长, 在控制性
程序中的调整。对于出让供地方式 意 识 增 强 , 综 合 因 素 使 修 建 性 详
的建设项目, 先办理土地公开出让 细规划调整的内容发生了明显的
手续后, 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变化。
相关要求,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
目前, 规划调整主要有以下几
批, 持批复规划成果办理建设手续。 种原因: 一是规模较大范围用地统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概况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 天津市
中心城区范围内旧区改造全面展 开, 城市建设全面提速, 修建性详 细规划的重要作用凸现出来, 规划 编制审批量逐年增加, 至 1998 年, 项目量达历史最高, 共计 171 项。 按照当时的供地政策, 开发建设项 目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为主, 极少 数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开 发建设单位纷纷申报建设项目的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 圈 地 ”作 规 划 、 “以规划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且 从管理上难以控制。
批, 持批复规划成果办理用地手续。 线调整、河道改造整治等因素修建
二是随着供地规模的变化, 零星用 性详细规划需相应调整。在上述三
地项目减少, 成片开发具有一定规 种情况中都存在对已实施部分的
模的项目增加。目前, 在中心城区 调整。
范 围 内 编 制 、报 审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三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管 理 面 临
2.关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 额 指 标 的 执 行 问 题 。 现 行 的《 天 津 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 指标》颁布实施于 2000 年, 是结合 调研对 1994 年实施的定额指标进 行的全面修订, 对居住区的配套服 务设施的建设确实起到了重要的 指导作用。随着近两年加强社区建 设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需 要 , 公 共 卫 生 安 全 、创 建 绿 化 园 林 城 市 、家 庭 汽 车 的 迅 速 增 加 、商 业 配 套 业 态 的 变 化 、物 业 管 理 的 强 化 等 问 题 , 越 来 越 受 政 府 部 门 和 社 会 的 关 注 、重 视, 针对上述问题, 有关行政管理 部门上报市政府后或独立下发或 联合下发了一系列文件, 修订增加 了配套指标。但是由于规划管理所 依据的地方标准尚未修订, 给管理 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尤其是在 规划公示阶段, 有关管理部门纷纷 提出意见。
五 、对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调 整 的 管理措施建议
城市规划的实施是一个不断 完善和提升的过程, 在经济高速发 展时期, 特别是城市功能逐步提 升, 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的现阶 段, 规划的调整应从有利于城市发 展, 有利于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和城 市环境改善的角度出发, 不是一味 地限制, 而是在有序控制的前提下 进行引导和规范。因此建议:
自 1999 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实
施《天 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修 编 ) 》 后, 有关部门相继组织编制了中心 城 区 的 分 区 规 划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及数十项专项规划, 并制定了一系 列配套的管理规定, 在规划指标、 道路红线和规划绿线等方面进行 了调整和深化,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城市规划体系。为进一步强化城市 规划管理, 我们于 2001 年对 1995 年~2000 年批复的近 700 个项目的 修建性详 或未实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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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 问题。在 2006 年 4 月 1 日新实施 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 进一步 明确了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城市总 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 规 划 地 位 , 而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可 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 划及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 委 托 城 市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编 制 ”, 并 将逐步纳入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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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妍 李 松
初析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 —以天津市为例
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 修建 性详细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 属详细规划阶段, 修建性详细规划 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将城 市建设的各项物质要素在当前拟 建设开发的地段, 以满足修建需要 为目 的 进 行 的 规 划 设 计 。它 起 着 承 上 启 下 的 作 用— ——落 实 上 一 层 次规划的要求, 同时又为下一层 次 建 筑 、园 林 和 市 政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依据。
编辑: 孙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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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部分已实施建设的项 目, 调整更应慎重, 不能因局部调 整而牺牲公共利益和已有居民利 益。一是应保证规划结构的完整
性, 保证大的空间布局, 不能对现 有居住建筑产生影响; 二是强调 “边界条件”不变, 尤其是所对应的 绿 地 、低 层 配 套 公 建 的 位 置 不 变 , 毗邻建筑的性质和相对关系不 变; 三是应保证原规划中对已实施 部 分 的 绿 地 、配 套 公 建 、物 业 管 理 及 停 车 设 施 的 安 排 、小 区 出 入 口 的 设置。
4.尽快完善规划和建设管理的 技术规范, 对已不适应现阶段要求 的 、管 理 未 明 确 的 空 白 点 , 进 行 修 订和补充。
5.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管 理部门从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公 示制度和总平面图现场悬挂制度 入手; 同时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经 验, 要求建设单位公示公告相关内 容 、配 套 的 安 排 情 况 等 , 做 到 双 管 齐下, 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近几年来, 因建设项目供地政 向 于 对 环 境 、绿 化 、物 业 管 理 和 服
策 的 调 整 、供 地 规 模 的 变 化 , 天 津 务 、配 套 设 施 合 理 性 的 追 求 , 同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