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劵8.16案例分析报告
光大证券816事件分析

摘 要 : 以光大证券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光 大证券) 8 1 6事件为例 , 进行 深入分析 , 以期从 我 国证券公 司 内部 控制 和
证 券 市 场 机 制 层 面提 出针 对 性 建 议 。
关键 词 : 光 大证 券 ; 8 1 6事 件 中图分类号 : F 8 3
3 . 2 促 进 产 业集 群 发 展
暴涨 , 多个 股指 期货 合 约 也 相应 上涨 。一 时 间有 关股 市 异 常变 动 的 原 因 众 说 纷 纭 , 后 经 证 实 此 次 事 件 系 由 光 大 证 券 内 部 套 利 系统 存 在 缺 陷 造 成 。 光 大 证 券 也 于 当 天 下 午 发 布 正式公告 , 称其 策略 投 资部 门在 使 用其 自营 业务 的独 立 套 利系统时 出现 了 问题 。随着 事 件调 查 的深 入 , 真 相 逐渐 浮 出 水 面 。据 光 大 证 券 8月 1 8日发 布 的 公 告 显 示 , 8月 1 6日 在使用独 立套利 系统 时 发 生故 障 , 导致 光 大 证券 在 短 时间 内向上交所 提 交 了 2 6 0 8 2笔 市 价委 托 订单 , 累计 申 报买 人 权重股 2 3 4亿 元 , 实际成交 7 2 . 7亿元 , 由此造成 上证指数短 时 间 内大 幅 波 动 的 现 象 。 当 日下 午 , 为 了 对 冲 股 票 持 仓 风 险, 将损失 减到 最 少 , 光 大证 券 采取 申购 E TF卖 出 和 卖 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的 措 施 。对 此 , 上 海 证 监 局 对 其 采 取 行 政 监 管措 施 , 责令 公 司整 改 , 暂 停相 关业 务 , 依 法追 究 内部 责任 。 同时 , 中国证监会 也决定对光 大证券正式立案 调查 。
“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内控反思

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内控反思一个错误的交易指令,引发A股“史上最大乌龙”,也将“肇事者”光大证券推至风口浪尖。
继8月16日策略投资部套利系统出错致A股异常暴涨之后,8月18日光大证券再摆“乌龙”,其证券固定收益部交易误操,导致以超低价卖出10年期国债。
接连的乌龙事件,让光大证券的内部控制缺陷暴露无疑,也引起业界对券商内控有效性的审视。
有缺陷的“高速公路”当汽车全速行驶在一条路面窄、坡度大、视线不清的高速公路上,会酿成多么严重的后果?如果把信息系统视为一条支撑内控高效运转的高速公路,那么,光大证券的这条路显然存在先天不足。
光大证券称,“8.16事件”产生的原因是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套利的高频交易系统的订单生成和执行系统存在错误,并被“连锁触发”,“滚单”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谓高频交易,是指利用强大的计算机系统在毫秒之内自动集中大额买卖谋取高额收益。
而高频交易信息系统一旦出现错误,将会在短时间内给股市带来毁灭性冲击。
当26082笔订单、234亿元巨额交易在2秒钟内从高频交易系统直接发至交易所,2分钟内成交72亿元,沪指瞬间暴涨6%,创年内最大日涨幅。
一时之间,股市内外的投资者们都惊呆了。
“8.16事件”的真实原因到底是高频交易系统缺陷引发的失控,还是其原本就完全在公司风险控制系统之外“裸跑”?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方红星指出,如果信息系统基本架构、程序设计和调用、权限分配等方面存在缺陷,那就需要券商进行深刻反思和切实改进。
在信息技术时代,任何一家券商的正常运营与内控管理都离不开信息系统这把“双刃剑”——管控得当,信息系统令内控“如虎添翼”;管控不当,则“雪上加霜”。
“尤其是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的信息系统,处理的都是大规模、高精度的复杂数据,其信息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质量、内控的有效性,是其生命力所在。
”方红星说。
方红星表示,这至少说明相关人员在专业胜任能力、尽职尽责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涉及到的券商在内控环境方面的缺陷也亟待完善。
对光大证券816事件的认定和赔偿

对光大证券816事件的认定和赔偿,索赔程序一.证监会2013年8月30日通报对光大816事件认定:1.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程序量化交易中的乌龙指,导致股指与股票大涨的行为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认定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在事件发生后进行的信息披露构成信息误导;3.认定光大证券在事件发生后,通过股指期货所作的做空所进行的对冲操作构成内幕交易。
二.根据以上认定,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作出处罚:1.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整改无期限。
2.董秘梅键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20万元。
3.对内幕交易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警告、罚款60万并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没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三.证监会对光大816事件处理的重要意义: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作出违规认定,并开出了中国证券历史上最大的罚没单,开创了中国证券监管的先河,这一处理结果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从人治走向法治的真正转变。
从有章不依向依规依法监管的转变,让我们真正看到了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监管”的曙光!四.证监会对光大证券816事件的认定和处罚,也让在816事件中受损的投资者向光大证券索赔损失有据可依。
依据我国民法和证券法相关规定,在本次事件中因受光大证券违规行为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向光大证券提出索赔,根据事件情况本人认为以下投资者索赔要求最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1.因光大证券乌龙指在8月16日11时05分后当天,直接因融资融券或者股指期货而暴仓,被强制平仓的投资者的损失;2.8月16日中午因受光大证券虚假陈述误导而在高位买入造成损失的投资者;3.8月16日下午在期货市场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误导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4.其他因光大证券三个违规行为而导致损失的投资者。
“8.16”事件是对投资者的一次考验

还有 “ 大 嘴们 ” 鼓吹“ 新牛市来 了” , 并 宣称 “ 这 肯 定 不 是 乌 龙指 , 也不 是拉 高出货 , 是 一 种 刻 意 试 探 攻 击 动作 , 它 代 表 了 国 家 资 金 的一 种 意 图 , 要 好好把握机会 ” 。 面 对 权 重 股暴 动 . 面 对 各 种 传 闻 以及 “ 新牛市 ” 的声 音 , 这 对 投 资 者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能 力 显 然 是 一 个 考 验 。 投 资 者 如 果 没 有 自 己 的 主见 , 就 很 容 易 作 出错 误 的决 定 , 做 出错 误 的 操 作 不 仅 如 此 . 光 大 证 券 乌 龙 指 事 件 也 是 对 投 资 者 防 范 风 险 意识 的一 个 考 验 。 面对乌龙指事件 的发生 , 如 果 投 资 者 防 范 风 险 意 识 很 强 的 话 ,通 常 是 不 会 参 与 到 这 种 突 发 事 件 中来 的 。 退一步说 , 防 范 风 险 意 识 强 的 投 资 者 即 便 买 进 股 票 ,也 会 对 股 票 的 仓 位 以 及 买 人 股 票 的 价格进行 控制 , 绝对不 会重仓买 人 , 更不会 市价 买人 。
E T F成 分 股 申 购 成 E T F卖 出 . 同 时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 虽
鉴于该案 面临立案难 、 投 资 损 失 认 定 难 等 问题 , 投 资 者
最 终 能 否得 到 赔 偿 是 一 个 未 知 数 。虽 然 有 投 资 者 幻 想 着 光 大 证 券 能 够 向平 安 证 券 学 习 ,主 动 承 担 投 资 者 的 损失 , 但 是 这 种 可 能 性 很 小 。 毕 竟 二 者 的情 况 不 一 样 ,
常 关 心 的事 情 。
可 以预 测 的是 , 投 资 者 的索 赔 之 路 不 会 平 坦 。 虽 然 “ 8 . 1 6 ”乌龙指事件 有 1 1名 证 券 业 的 知 名 律 师 倡 议 成 立“ 光大 证券 ‘ 8 . 1 6’ 事件受 害 者维 权律 师 团” , 将 择 机 依法 为 “ 8 . 1 6 ” 事 件 的受 害者 提供法 律 维权援 助 , 但 是
《2024年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研究——基于光大“8.16”事件的案例分析》范文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研究——基于光大“8.16”事件的案例分析》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一起典型的案例——光大“8.16”事件,对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光大“8.16”事件作为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一次重大风险事件,其影响深远,为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了宝贵的教训和反思。
二、光大“8.16”事件概述光大“8.16”事件是指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在进行ETF 申赎套利交易时,由于系统故障导致巨额错误订单涌入市场,引发了股市的异常波动。
这一事件不仅对光大证券自身造成了巨大损失,也对整个市场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一)风险管理现状当前,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内部风险控制体系、风险管理部门以及外部监管机构的共同作用。
然而,从光大“8.16”事件中可以看出,现有的风险管理机制仍存在诸多问题。
(二)问题分析1. 内部控制体系不足:光大“8.16”事件反映出证券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上存在漏洞,尤其是交易系统的设计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2. 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部分证券公司过于关注业务拓展,忽视风险管理,导致在面临风险时缺乏应对能力。
3. 外部监管不足:尽管有外部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管,但在一些关键环节上仍存在监管不足的情况。
四、光大“8.16”事件的风险管理启示(一)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评估、监控、报告等环节,确保交易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提高风险管理意识:证券公司应加强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员工能够主动识别和应对风险。
(三)强化外部监管: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业务合规,同时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证券公司进行及时干预和纠正。
五、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改进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解读(热点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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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分析报告 2013 年 8 月 23 日
金融研究院 金融期货研究所
二、市场关注点
1、 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为操纵市场? 根据 2012 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 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与该内 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 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什么是操纵市场?这个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不能仅因为一 个结果一个表象就断定一个事件或者行为。投资者的行为是否为操控市场,个人认为 主要看 2 点:1、投资者交易行为是否为主观行为;2、投资者通过交易是否获利。这 两点中, 第一点最为重要, 是作为投资者是否操纵市场的主要依据。 第二点作为辅助, 如果投资者是明显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操纵行为,但是由于其本身交易行为或策略 的缺陷并没有使其获得利润,这仍然定性为操纵市场。 根据证监会及相关机构的调查结果与光大证券发布的公告来看,光大证券在 2 分 钟内向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 234 亿元,实际成交 72.7 亿元,这对任何机构投资者而 言都不是一笔小数目。一方面,在合理的情况下,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不可能不知 道这样的交易会引起市场的巨大变化,并引起证监会、交易所的关注与调查,那这样 做光大证券不就是自讨苦吃,来给自己戴上一个操纵市场的头衔?另一方面,通过上 述盈亏分析,光大证券的交易行为也是导致了自身的亏损,并没有从当日交易过程中 获得丰厚的利润。光大证券作为国内知名的证券公司,主观上不可能通过这样大手笔 的操作,来损害公司的声誉,最后还导致自己的巨额亏损。 因此,光大证券主观上操纵这次交易的可能性不大,或许正如光大证券公告中所 说是由于套利交易系统出现错误,产生了大量的交易订单,导致了这次戏剧性事件。 2、 光大证券卖出 7130 股指期货合约,是否超标? 此次事件发生过后,各界对于光大证券为何能卖出 7000 多手空单,是否突破了 持仓限制议论纷纷。我们知道,沪深 300 股指期货实行持仓限制制度,进行投机交易 的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600 手。然而,进行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可以 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中金所提交相 关材料,申请相应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其持仓规模上限受到该额度的约束。而光 大证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 2010 年就申请了 6000 手套保、6000 手套利额度。 从 这点来看,光大证券的股指空头持仓确实没有超标。 3、 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为内幕交易?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案例分析

总而言之,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应当成为现代企业尤其是风 险系数相对较高的金融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对风险的控制不 仅面向过去,而且也面向未来;风险管理不仅贯穿于业务层次 也贯穿于管理层次;不仅贯穿于战术层次也贯穿于战略层次; 不仅贯穿于执行层次也贯穿于决策层次。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涉 及全要素、全过程、全层次、各方面的风险控制,机构必须降 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风险危机带来的损失,严格控制风险 事件的发生。这样才能给亿万投资者一个和谐、稳定、清澈的 投资环境,才能彻底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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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2013-11-16
2.事件特性及产生原因 本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对拥有十几万亿市值 的中国股市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对一亿多股民 的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据不完全统计,股民在 此事件中累计损失达27亿元之巨,谁将为此买 单?这无疑是中国证券业的一个重大危机事件。 它拥有公共危机事件的普遍特性:公共性、威 胁性、不确定性......
2013-11-16
11
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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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6 8
证券法规法条规定,对内幕交易可没收 一、这次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处罚 三、当股指波动趋于平稳的状 二、当股民再次发现股指在权重股 其所得,并处1到5倍罚款。由此可见本 彰显新一代领导人法制治国、王子 态下,指望在股指期货中频繁 异常波动下导致连续暴跌的时候, 次对光大证券处罚的严厉程度也表现了 犯法庶民同罪的高风亮节,以儆效 套利的机构操作会越来越难, 证监会对故事整治的决心。也遵守了 大家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联合起 获利机会也将大幅减少。 尤,警示那些曾经或正在操纵股市 “决策果断”、“安全适度”、“树立 来向相关执法部门和管理层申诉请 的机构寡头违背法律的操纵后果是 四、限制机构拉抬或者打压大 权威,分级管理”的原则,树立了“科 求调查,机构无法无天任意屠宰中 难以承受的毁灭性打击!从长远意 盘股操纵股指的同时,也必然 学有序”、“以人为本”等理念。可以 小投资者的时代宣告彻底终结! 义来讲对于中国股市中长期走势健 让大熊市里本已积重难返的权 说本次处罚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归纳 康发展属于无可替代的重大利好! 重股、大盘股更加丧失活力。 起来有以下几点。
光大乌龙指事件介绍课件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01
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风险管
理责任。
加强风险识别与评估
02
定期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风险点,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03
建立风险应对预案,提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能力。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优化组织架构
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 门间的协调与沟通,提高 工作效率。
强化内部审计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对业务进行全面审查和监 督,确保合规经营。
提升员工素质
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 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 业道德水平。
05 未来展望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国际化程度提高
随着中国经济的全球化,证券市 场将更加开放,外资参与度将增
加。
金融创新加速
监管机构鼓励创新,证券行业将 涌现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
03 事件原因分析
事件原因分析
•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也被称为"8·16事件",是指2013年8月 16日,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导 致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股票,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综指和股指期权非正常波动。
04 事件反思与教训
加强交易系统安全
பைடு நூலகம்
对投资者的启示
01
02
03
风险意识
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 认识到市场波动和交易风 险,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 交易。
理性投资
投资者应保持理性,遵循 价值投资原则,不过度追 求短期收益,降低投资风 险。
监管与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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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
2009年8月4日公司成功发行A股股票,共计募集资金109.62亿元,并于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事件简介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
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
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
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有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1、光大证劵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概括为筹资、投资、运营资金、利润分配四个大方面。
具体为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2、以“光大证劵8.16事件”为例分析其财务管理目标?
以股东财富值最大化为目标。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创造价值。
光大证券对策略投资部的定义是:以衍生品交易为主的跨市场、跨资产的复杂交易平台。
这个部门目前主要业务包括结构性产品、股指期货套利等。
通过光大8.16事件,分析以下问题:
1、光大财务目标的现实选择,为什么?
抛售股票套现难度很大。
按照光大证券以及策略投资部的规定,通过“卖空期指”进行风险对冲,这是最为可行的办法。
根据事后监管层的调查和处罚认定,当光大证券发现误操作后,相关人员不是第一时间披露信息,而是利用内幕信息反向操作,规避损失,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
光大证券在期现货市场上的套利行为让众多跟风买入的无辜投资者受损。
最后为了保全自身利益而选择了上述操作。
2、光大816事件的内在动因?
触发原因
触发原因是系统缺陷。
策略投资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出现了问题,该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
核查中发现,订单执行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
效校验控制,而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会导致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
由于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导致在11时05分0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重复生成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由于订单执行系统存在的缺陷,上述预期外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问题出自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具体错误是:11点2分时,第三次180ETF套利下单,交易员发现有24个个股申报不成功,就想使用“重下”的新功能,于是程序员在旁边指导着操作了一番,没想到这个功能没实盘验证过,程序把买入24个成分股,写成了买入24组180ETF成分股,结果生成巨量订单。
深层次原因
该策略投资部门系统完全独立于公司其他系统,甚至未置于公司风控系统监控下,因此深层次原因是多级风控体系都未发生作用。
交易员级:对于交易品种、开盘限额、止损限额三种风控,后两种都没发挥作用。
部门级:部门实盘限额2亿元,当日操作限额8000万元,都没发挥作用。
公司级:公司监控系统没有发现234亿元巨额订单,同时,或者动用了公司其他部门的资金来补充所需头寸来完成订单生成和执行,或者根本没有头寸控制机制。
交易所:上交所对股市异常波动没有自动反应机制,对券商资金越过权限的使用没有风控,对个股的瞬间波动没有熔断机制。
(上交所声称只能对卖出证券进行前端控制)
传统证券交易中的风控系统交易响应最快以秒计,但也远远不能适应高频套利交易的要求,例如本事件中每个下单指令生成为4.6毫秒,传统IT技术开发的风控系统将带来巨大延迟,严重影响下单速度,这可能也是各环节风控全部“被失效”的真实原因。
3、光大816的事件启示
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三公”原则,并侵害了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一方面,光大证券对交易出错采取多种补救措施,获利和避损合计8721万元,是建立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的。
倘若认定其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受害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第一,交易所的市场运营以法律、规则为导向。
第二,交易所的市场秩序以市场各方归位尽责为基础。
第三,交易所的市场监管以强化事后追责为保障。
第四,交易所的市场发展以效率与安全的平衡为目标。
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线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市场安全有效规范运行。
提倡公司财务管理目标设定为被约束后的股东财富值最大化即利益相关者最大化,加强风险控制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