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 人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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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人员借调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借调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人员借调。

第三条人员借调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借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申请1. 借调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明确借调岗位、借调期限、借调人员条件等。

2. 借调申请应附上借调岗位的职责描述、工作内容、所需技能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借调审批1. 人力资源部收到借调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保借调申请的合理性。

2. 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借调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借调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将借调通知发送至借调部门及借调人员。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六条借调合同1. 借调双方应签订借调合同,明确借调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权益保障等事项。

2. 借调合同一式三份,借调部门、借调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第七条借调人员培训1. 借调人员到借调岗位后,借调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其迅速适应新岗位。

2.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公司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借调人员考核1. 借调期间,借调部门应定期对借调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期满后是否续借的依据。

第四章借调期限与续借第九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年,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2. 借调期限到期前,借调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续借申请。

第十条续借1. 续借申请应参照借调申请的程序进行。

2. 续借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将续借通知发送至借调部门及借调人员。

第五章人员权益保障第十一条薪酬待遇1. 借调人员原岗位薪酬待遇不变,借调期间按借调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

2.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享有原岗位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工作环境与安全1. 借调部门应确保借调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规定,保障其人身安全。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到本机关执行指定工作任务的情况。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借调,确保工作需要;(二)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三)保障借调人员合法权益;(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借调人员条件第四条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业务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所借调岗位的工作;(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借调工作要求;(四)在编在岗,且所在单位同意借调。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单位提出借调申请,经借调单位领导批准后,报本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第六条人事部门收到借调申请后,对借调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第七条借调单位与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内容、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借调协议签订后,借调人员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到借调单位报到,开始工作。

第四章借调期限第九条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需延长,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十条借调期限届满,借调人员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返回原单位。

第五章借调待遇第十一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受以下待遇:(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借调协议约定执行;(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三)住房保障,按照借调协议约定执行。

第六章借调管理第十二条借调单位应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工作质量和纪律。

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借调单位应定期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借调单位。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本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借调人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

公司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借调工作,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借调条件第四条人员借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借调双方均为公司正式员工;2. 借调双方部门领导同意;3. 借调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4. 借调期限一般为1-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5. 借调人员原岗位工作不受影响。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申请:1. 借调人员所在部门提出借调申请,填写《人员借调申请表》;2. 借调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六条借调审批:1. 人力资源部收到借调申请后,对借调人员的资格、借调期限、借调原因等进行审核;2. 审核通过后,通知借调双方签订《人员借调协议》。

第七条借调协议:1. 《人员借调协议》应明确借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协议内容包括借调期限、工作内容、待遇、责任等;3. 协议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章借调管理第八条借调人员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

第九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原单位应继续履行相关福利待遇。

第十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纳入原单位考核体系。

第十一条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按照原单位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借调终止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调协议可以终止:1. 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借调;2. 借调单位因工作需要提前终止借调;3. 借调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借调工作;4. 其他经借调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第十三条借调终止时,借调双方应按照《人员借调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借调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部门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借调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借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申请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人员的,应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人员的岗位、人数、期限及理由。

2. 申请书中应附上借调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借调审批1. 人事部门收到借调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2. 审核通过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3.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审批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部门。

第三章借调期限与工作职责第六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2. 借调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借调,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七条工作职责1. 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工作。

2. 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影响借调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借调待遇与考核第八条借调待遇1. 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借调人员的考核、晋升、培训等事项,参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考核1. 借调人员的工作考核,由借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是否续借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借调解除与归档第十条解除借调1. 借调期限届满或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应按时解除借调关系。

2. 借调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借调关系。

第十一条归档1. 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工作考核等相关材料,应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2. 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及时。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企业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员借调管理,明确借调条件、程序和责任,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人员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第三条借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借调工作。

(二)合理有序:根据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借调。

(三)公平公正:在借调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借调条件第四条以下情况可申请人员借调:(一)因工作需要,原部门人员不足,需从其他部门借调人员支持工作。

(二)因业务发展,需临时增加人员,原部门无法满足需求。

(三)因项目实施,需跨部门协作,需借调人员支持。

第五条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借调岗位的工作。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六条借调申请(一)借调部门提出借调申请,明确借调原因、岗位、期限、人员要求等。

(二)借调部门将借调申请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借调审批(一)人力资源部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借调条件。

(二)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结果报送至企业领导审批。

第八条借调手续(一)借调部门与被借调部门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等。

(二)被借调部门根据借调协议,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第四章借调期限与待遇第九条借调期限(一)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二)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借调期限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第十条借调待遇(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原单位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借调部门应加强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被借调部门应配合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的管理,定期反馈其工作表现。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企业人员借调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人员借调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人员合理流动,同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借调_用_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_用_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借调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解除借调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借调原则第三条借调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借调: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借调人员数量和期限。

2. 公开公平:借调人员选拔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规范管理:借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4. 效益优先:借调人员应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借调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借调:1. 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借调岗位。

3.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借调岗位的工作强度。

4. 工作表现:工作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四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程序如下:1. 申请:拟借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借调申请表》。

2. 审批:所在单位审核申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公示:对批准的借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签订协议:借调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办理手续: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调动、工资福利等。

第五章借调管理第六条借调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职责:明确借调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其发挥积极作用。

2. 考核评价: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 培训提升:组织借调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 纪律要求:借调人员应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六章解除借调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借调:1. 工作需要:因工作需要,所在单位决定解除借调。

2. 个人原因: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借调。

3. 违反规定:借调人员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调配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三、借调条件1. 借调方申请借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对借调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适应能力;(3) 借调期间不影响原单位的正常工作开展。

2. 被借调人员的条件:(1) 同意借调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借调期间能够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

四、借调程序1. 借调方向上级部门申请借调人员,提出借调的理由和期限。

2. 借调方上级部门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借调,如同意,批准借调人员。

3. 借调人员与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工作任务。

4. 借调期满,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

五、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期限由借调方提出,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借调期间的权责1.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原单位职工相同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2.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须按照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七、借调后的评估和奖惩1. 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和原单位要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如有表现优秀者可予奖励,如有工作不称职者可予处罚。

2. 借调单位和原单位可以根据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延长借调期限或调整归属。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借调的管理,确保借调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借调是指根据组织的工作需要,调动机关内部人员到其他部门、单位或机构工作,并和所借调的部门、单位或机构签订工作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工作。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4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4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本单位内部人员借调的程序和方式,确保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借调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人员借调的种类、借调的条件和程序、借调期限、借调期间工资待遇、借调后工作调整等。

第二章人员借调种类第四条人员借调主要分为内部借调和外部借调两种。

1. 内部借调:指本单位内部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调职到其他职务或岗位的借调。

2. 外部借调:指本单位人员和其他单位人员之间的借调。

第三章人员借调的条件第五条人员借调的条件包括:1. 符合借调岗位的条件和能力要求;2. 原单位同意借调;3. 借调单位同意借调;4. 面试并通过借调单位的借调面试;5. 签订借调协议;6. 履行借调期间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人员借调的条件根据具体岗位和岗位要求而定,由借调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借调人员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单位通过审核后进行借调。

第四章人员借调程序第七条人员借调的程序包括:1. 借调申请:借调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借调申请;2. 审批:原单位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批;3. 面试:借调单位组织面试;4. 签订借调协议:借调人员和两个单位签订借调协议;5. 报批:借调单位将借调文件报批上级单位;6. 借调生效:上级单位批准借调,借调生效。

第八条借调申请应包括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的基本情况,借调岗位的要求和借调期限等。

第九条借调审批的审核主要包括借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原单位的同意和核准、职称晋升和职衔评聘等。

第十条面试主要以借调岗位要求为依据进行,候选人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是否通过借调。

第十一条签订借调协议应明确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的权责、借调期限、借调期间待遇等。

第十二条借调文件应包括借调单位意见、借调协议、借调申请材料等。

第五章借调期限第十三条人员借调期限根据具体借调岗位的需要而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六章借调期间工资待遇第十四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可以享受借调单位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待遇应明确在借调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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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 含各类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3 个月。

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

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足,近段时间内又不能及时充实的。

(三)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

(四)其他工作需要的。

第七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本人、其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或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拟调入考察、跟班学习等)及借调期限等。

原则上不得跨市、市内不得跨县借调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考察的除外)
(二)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发出
借调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三)临时机构需借调人员的,由组建临时机构的牵头部门提出意见,由同级组织部审批。

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应拒绝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借调行为。

(四)借调到上级单位(部门)工作,参照本审批程序执行。

第九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借调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组织关系保持不变。

(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不能单独承担行政执法等工作。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不宜使用借调人员。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

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医疗保险、公积金缴交等管理工作。

(四)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五)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单位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二)因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借调单位工作,经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解除借调关系的。

(三)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单位同意的。

(四)借调人员违反借调单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安排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退回,如情节严重须追究责任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借调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借调的。

需提前解除借调关系的,借调单位应及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对因随意滥借,造成工作人员人浮于事,或者因疏忽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立即清退借调人员,并根据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有关单位(部门)接到借调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借调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

(三)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自动回原单位工作。

未按规定返回原单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对不按本暂行办法办理手续借调人员的,要追究借调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本办法出台前已借调到有关单位(部门)工作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按本办法的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不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的借调人员,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工勤人员借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2】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局借调人员管理,根据《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人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调程序。

(一)由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人员情况,提出借调需求。

(二)办公室将各处室借调需求整理汇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党组审批。

(三)办公室在局党组的审批同意后,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借调函,协商借调相关事宜。

(四)借调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借调人员的报到相关事宜。

第三条借调条件。

各处室提交借调需求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处室人员紧张,工作量大。

(二)本处室当前时段内有较为重大工作任务。

(三)借调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处室编制空额内。

第四条借调范围。

一般从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华北五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选择借调人员,优先考虑华北五省(区、市)推荐的土地督察人力资源库中的人员。

第五条借调时间。

借调期限一般控制在6个月以内,借调期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借调的,应当续办借调手续。

第六条借调人员报到。

借调人员填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借调人员报到表》(见附件
1),办公室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一)组织借调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为其办理出入证。

(三)落实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

(四)向财务室发出发放补助的通知。

第七条借调期满安排。

借调期满后,在尊重借调人员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所在处室提出是否续借的意见。

需要续借的,按照第五条中的规定续办借调手续。

如不再续借,借调人员填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借调人员离岗表》(见附件2),办公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一)由借调人员本人请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借调人员离岗表》上签字。

(二)退回所借用便携式计算机等设备,并请接收人签字。

(三)退回出入证。

(四)以上程序办理完成后,借调人员将表格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给财务下达停止发放补助的通知。

(五)借调人员所在处室对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写出工作鉴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向借调人员所属单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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