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以下深度规定: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规模、用途等;1.2 工程背景:对工程建设的目的、必要性和背景进行简要介绍;1.3 工程概况:对工程的整体布局、结构特点、工期安排等进行描述。

二、设计任务2.1 设计目标:明确工程设计的总体目标;2.2 设计内容:列明工程设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等方面;2.3 技术要求:对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三、设计依据3.1 国家和行业标准:列明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说明具体适用部分;3.2 相关法规和规定:列明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进行引用和说明;3.3 前期调研和勘察数据:对前期调研和勘察数据进行分析和引用。

四、设计方案4.1 方案选择:列举所有可能的设计方案,并进行比较、评估和选优;4.2 主要设计方案:详细描述被选中的主要设计方案,包括布置、结构形式、功能分区等;4.3 设计参数:对设计方案涉及的主要参数进行详细说明;4.4 节能设计:对节能设计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详细描述;4.5 消防安全设计:对消防安全设计的要求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4.6 环境保护设计:对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五、施工图设计5.1 平面布置图:绘制工程的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物、道路、绿化等;5.2 剖面和立面图:绘制工程的剖面和立面图,包括建筑物的高度、结构等;5.3 细部图纸:绘制工程各部分的细部图纸,包括承重结构、装饰材料等;5.4 地基处理图:绘制地基处理图,包括土方开挖、填筑等;5.5 务工程图:绘制相应的给排水、供电、通风等工程图。

六、工程预算6.1 物料清单:编制工程所需的主要物料清单及规格、数量;6.2 劳务费用: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编制详细的劳务费用清单;6.3 设备费用:按照工程需要,编制详细的设备费用清单;6.4 工程总预算:根据物料、劳务、设备费用进行统计,得出工程的总预算。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1. 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确保施工文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编制施工文件时,应遵守以下深度规定。

2. 施工图纸2.1 施工图纸应详细、全面地展示建筑工程的结构和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立面设计、构造细节等信息。

2.2 施工图纸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寿命等方面的合规性。

2.3 施工图纸应与设计图纸一致,并注明变更和修改的内容。

3. 工程量清单3.1 工程量清单应准确、详尽地列出建筑工程的各项工程量和材料用量。

3.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计量单位、计算方式等方面的准确性。

3.3 工程量清单应与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4. 技术规范4.1 技术规范应包括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等内容。

4.2 技术规范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4.3 技术规范应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5. 安全生产手册5.1 安全生产手册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应急预案、安全操作指南等内容。

5.2 安全生产手册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5.3 安全生产手册应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6. 环境保护方案6.1 环境保护方案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等内容。

6.2 环境保护方案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友好性。

6.3 环境保护方案应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7. 结论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所有相关人员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文件编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8)216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7]6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2003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

——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训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杨允立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郭和平、陈姑、沈朝辉、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建筑电气部分:刘迪先、熊江给水排水部分:崔长起、涂正纯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编制深度规定

编制深度规定




2 基本规定


目 次

1总则 2基本规定 3勘察纲要 4建筑工程 4.1 一般规定 4.2 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 4.3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4.4 岩土参数统计 4.5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4.6 结论与建议 5市政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 5.3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5.4 岩土参数统计 5.5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5.6 结论与建议
一、概述




《深度规定》修编工作过程: 1)2007年4月北京会议,组成编写组,明确编制目的和思 路,并进行分工。 2)2008年5月完成“初稿”。 3)2008年7月合肥会议对“初稿”进行讨论与修改。 4)2009年6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发全国各相关单位 广泛征求意见。 5)2009年11月青岛会议,对广泛征求的意见进行梳理及 修改。 6)2010年2月完成“送审稿”初稿。 7)2010年3月在北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进行审查。 8)在北京审查会的基础上,以电函的形式在编委之间进行 修改,最终于2010年9月完成“报批稿” 。 9)2010年10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5、“深度规定”的特点:
1)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带有明显的政府 管理色彩; 2)“深度规定”对主要的勘察文件有比较明确的 要求及规定; 3)“深度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规定了勘察 文件应该怎样编制,其内容是什么同时也规定了其 深度要达到什么程度,要达到什么要求; 4)强调了勘察文件的质量标准,统一了勘察文件 的编制深度; 5)从广义的角度上来定义勘察文件,从源头上 (即策划阶段)来管理质量,将“勘察纲要”纳入 了“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84号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 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将原规定中“电气”、“弱电”两个专业合为“建筑电气”一个专业。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允立教锦章党春红管式勤茅红年杨云祥周经文李霆刘迪先熊江崔长起涂正纯陈孝华王传荣马友才叶志青聂钢目录1. 总则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2 设计说明书2.3 设计图纸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2 设计总说明3.3 总平面3.4 建筑3.5 结构3.6 建筑电气3.7 给水排水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9 热能动力3.10 概算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2 总平面4.3 建筑4.4 结构4.5 建筑电气4.6 给水排水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 热能动力4.9 预算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给排水初步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给排水初步设计部分)

给排水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工程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器材表、计算书(计算书是内部作业文件,当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文件审查要求提供计算书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1.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1)摘录初步设计总说明(建筑或总图专业编写)所列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内容;2)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设计依据的市政条件;4)建筑和有关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和有关资料.2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位置,建筑防火类别,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或体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指标,如旅馆的床位数,剧院、体育馆等的座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数和住院部的床位数等。

3 设计范围,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汁资料,说明用地红线(或建筑红线)内本专业设计的内容和由本专业技术审定的分包专业公司的专项设计内容;当有其他单位共同设计时.还应说明与本专业有关联的设计内容。

4 建筑室外给水设计。

1)水源: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当建自备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温、水文地质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净化处理:工艺;说明各构筑物的工艺设计参数、结构型式、基本尺寸、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等;2)用水量: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目用水定额及用水量(含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统补水量,洗衣房、锅炉房、水景用水,道路浇洒、汽车库和停车场地面冲洗、绿化浇洒和末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等)、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景、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3)给水系统:说明给水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分区供水的情况及设备控制方法;当水量、水压不足时采取的措施,并说明调节设施的容量、材质、位置及加压设备选型;如系扩建工程,还应简介现有给水系统;4)消防系统:说明各类形式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法等;5)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设计参数、工艺流程及处理设施、设备选型,并宜绘制水量平衡图;6)雨水利用系统:说明雨水用途、水质要求、设计重现期、日降雨量、日可回用雨水量、日用雨水量、系统选型、处理工艺及构筑物概况;7)循环冷却水系统:说明根据用水设备对水量和计量、水质、水温、水压的要求,以及当地的有关气象参数(如室外空气干、湿球温度和大气压力等)选择采取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组成、冷却构筑物和循环水泵的参数、稳定水质措施及设备控制方法等;8)当采用重复用水系统时,应概述系统流程、净化工艺并绘制水量平衡图;9)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整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

(整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文---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文中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1992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版规定与92年版相比,变化相当大,取消了初设时的大量表格计算,不再按强、弱电划分,更符合实际,有点与时俱进的味道。

施工图设计中除火灾自动报警外,大量弱电系统划分出去由相关承包商负责深化设计,相对的减少了设计院的负担,同时也为弱电设计单独收费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我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有关电气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摘录出来,请各位同行注意。

2.2.5 建筑电气(方案设计)2.2.5.1方案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主要为设计说明书。

2.2.5.2 设计说明书1 设计范围: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2 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2)负荷估算:3)电源:根据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数量、容量、电压等级。

4)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

3 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及应急电源型式。

4 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

3·6建筑电气(初步设计)3.6.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主要电气设备表。

3.6.2 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计依据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 设计范围1)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总结了建国以来工程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建设程序①。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从策划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下述几个阶段: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选定建设地点;在勘察、实验、调查研究及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经过批准,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的准备工作;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经试车并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运营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年)后进行项目后评价。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是怎样规定的?答:为了顺利完成建设项目,通常要把每一个项目划分成若干个项目阶段,以便进行更好地控制。

每一个工程项目阶段都以一个或数个可交付成果(就是某种有形的、可以核对的工作成果)作为其完成的标志。

可交付成果及其对应的各阶段组成了一个逻辑序列(程序),最终形成了建设项目成果。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可以简单地归纳为5个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各阶段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

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内容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在投资决策之前,对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拟定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论证建设项目的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和有利性,以及建设必要性、可能性和可行性。

由此确定该项目是否投资和如何投资,或是就此终止不投资,还是继续投资,使之进入项目开发建设的下一阶段等结论性意见,为项目决策部门对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简而言之,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解决好市场、风险、效益的关系,确定产品、决定是否可以进行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2003-8-12晓黎文摘搜集整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日期:2003."06."05今日/总浏览:1/230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84号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

"0。

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

"0。

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

"0。

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

"0。

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

"0。

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

"0。

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以子项为编排单位。

各专业的工程计算书(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应经校审、签字后,整理归档。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2)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3)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4)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

第1。

"0。

7条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中注明图集名称与页次。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时,要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

第1。

"0。

8条本规定关于设计说明书和图纸应表达的内容、深度等要求,是考虑对建筑工程通用而编制的。

在进行一项建筑工程具体设计时,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相应内容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增加编入设计文件中。

第2章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

"1设计说明书第2。

"1。

1条初步设计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组成。

第2。

"1。

2条设计总说明是初步设计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工程设计在总体设计方面的文字叙述,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一、"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文号、协议书文号及其有关内容;2."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3."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应情况,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4."用地、环保、卫生、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5."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二、"工程设计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设计的规模及项目组成;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工程)的情况;3."承担设计的范围与分工。

三、"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的情况;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3."环境保护、防火安全、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措施;4."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四、"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占地面积;2."总概算及单项建筑工程概算;3."水、电、气、燃料等能源总消耗量与单位消耗量,主要建筑材料(三材)的总消耗量;4."其它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分析。

五、"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问题。

第2。

"1。

3条各专业设计说明书的内容详见本章其他各节。

第2。

"1。

4条若工程简单或规模较小,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可合并编写,有关内容亦可适当简化。

2。

"2总平面第2。

"2。

1条设计说明书一、"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选址报告、工艺和资源资料、水文、地质、气象资料,用地范围及对外协议(如征地的初步协议书)等以及设计任务书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内容。

2."设计采用的定额、指标和标准(包括地方的有关规定)。

3."当地规划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的要求。

4."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及其与城市等相应系统的换算关系(注明测绘单位和日期)。

5."凡设计总说明已有阐述的可从略。

二、"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所在的市、县、乡名称,描述周围环境,与当地能源、水电、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的相互关系。

2."概述场地地形起伏、丘、川、塘等状况(如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大树、文物古迹等)、拆除、搬迁和保留情况。

4."与总平面有关的因素如地震、湿陷性黄土、地裂缝、岩溶、滑坡及其他地质灾害、植被覆盖、汇水面积、小气候影响,洪水位等的择要概述。

5."若工程位于市近效时还应叙述耕地情况及农田改造措施。

三、"总平面布置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朝向、风向、防火、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或生产工艺要求,做到技术经济合理、有利生产发展、方便职工生活。

2."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虑,人流车流路线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的布置、人防设施等。

3."说明街景空间组织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以及如何妥善安排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或附近城镇的关系。

4."说明有关环境美化设计、建筑小品和绿化布置等。

四、"竖向设计1."说明决定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工艺要求、运输、地形、排水、洪水位等情况以及土石方平衡、取土或弃土地点、场地、平整方法等。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系统)等。

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高程等情况。

五、"交通运输1."概述人流和车流。

2."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主干道、次干道的路面宽度、标准横断面形式、路面结构、转变半径、最大纵坡以及桥涵的类型、长度、孔径、跨度与结构形式。

3."若采用铁路或水运应说明其概况。

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见表2。

"2。

1-1~3。

"该表可列在总平面图上。

七、"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特别是涉及总平面设计中的定额、指标和标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时,应详细阐述其情况及拟处理办法。

第2。

"2。

2条设计图纸一、"区域位置图1."地形和地物。

2."城市坐标网、坐标值。

3."工程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注尺寸)。

4."场地附近原有的和规划的交通运输线路及公用设施(如车站、码头、机场、大型桥梁等);本工程道路、铁路接线点及进入场地的位置、坐标和标高。

5."场地附近河道、水库的名称、位置、主要高程。

6."场地附近大型公共建筑的位置和名称。

7."指北针、风玫瑰图。

8."本图亦可视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二、"总平面图1."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