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的安全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工作由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负责。
2. 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工作,确保其规范、准确。
3. 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的工作。
四、工作内容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1)转移联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名称、危险特性、数量、来源单位、去向单位、运输方式、转移日期、联系人等。
(2)转移联单的填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信息。
2. 转移联单的审查和签字(1)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应对转移联单进行审查,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准确。
(2)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在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
3. 转移联单的保存(1)转移联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保存,保存期限应不少于5年。
(2)转移联单的保存工作应由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负责。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所有。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相关事项请参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保障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安全与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三、定义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指依法对危险废物运输的证明文件,包括有关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转移方案、运输信息等。
2. 产生单位:指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即危险废物的原始产生点。
3. 转移单位:指从产生单位收集危险废物并运输至处置单位或其他转移地点的单位。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和管理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1)转移联单必须真实、准确地记录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包装状态、危险性类别和转移的起止地点等。
(2)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转移单位必须在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相应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沟通。
(3)转移联单上的转移方案必须与实际转移过程相符,并得到转移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确认。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1)每个产生单位必须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的编号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范进行。
(2)产生单位必须及时将填写完整的转移联单交给转移单位,并妥善保管转移联单的副本。
(3)转移单位必须对收到的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转移联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转移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将转移联单上的危险废物转移情况进行上报。
(5)处置单位必须及时收到转移联单,并按照转移方案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
五、罚则与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相关部门所有,并随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七、有效期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动延长一个有效期,直至被新的管理制度替代。
八、附件无以上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范本。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模版(2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高效转移,并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工作。
二、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 危险废物:指因含有或者污染有害物质而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特性,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2. 转移联单:指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相关信息的一种文件,包括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包装方式、运输工具等内容。
三、制度要求1. 危险废物转移前准备工作a. 发送单位应在转移前核实收货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并与收货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或协议。
b. 发送单位应识别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和特性,并按照规定分类、包装和标识。
2. 转移联单的编写和填写a. 发送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转移联单,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b. 转移联单中应包括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方式、运输工具等详细信息。
3.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a. 发送单位应与收货单位协商确定转移的时间、方式和运输路径,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b. 发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并保证按照转移联单的要求进行操作。
c. 收货单位应做好危险废物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与发送单位保持及时沟通,及时报告转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 转移后的记录和报告a. 发送单位和收货单位应分别保留转移联单的副本,并按照相关要求备案保存。
b. 发送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进行评估和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c. 发送单位和收货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
四、责任和处罚1. 发送单位和收货单位应共同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双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法》的规定,依据批准的医疗废物转移运送计划,采用格式《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移交、接收和运送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或者运送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医疗废物转移运送计划。
医疗机构应持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交、接人员在交接时共同填写,分别保存。
2.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 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还应当系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标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科室)、产生日期、医疗废物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完整签名。
4. 医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制度,与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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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严禁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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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保障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和处置,确保环境保护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等所有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一)填写要求1. 转移联单的填写应准确、清晰、完整,不得涂改或留白。
2. 本联需打印至少两份,一份由发货方保留,一份由收货方保留,如有需要可打印更多份备份。
(二)内容要求1. 发货方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 收货方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 转移日期:具体标明转移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4. 危险废物的载体和数量:详细描述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容器类型等。
5. 危险特性:准确描述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如易燃、易爆、有毒等。
6. 转移方式:标明是通过道路、铁路、航空或水路进行转移。
7. 转移装置和装卸设备:如有特殊要求或需要特殊装置和装卸设备的,请在此项中详细说明。
8. 包装和标识要求:准确描述危险废物的包装和标识要求,确保转移过程中的安全。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签字(一)签字要求1. 发货方和收货方均需在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表示同意相关内容。
2. 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的职权和责任,确保签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签字顺序1. 发货方应在转移联单上最先签字,表示确实为本公司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
2. 收货方应在转移联单上签字,表示接收危险废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存档(一)存档要求1. 转移联单应按照转移日期的顺序进行存档,确保便于随时查阅。
2. 存档的联单应妥善保管,确保不被篡改或丢失。
(二)存档期限1. 存档期限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少于5年。
2. 存档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六、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复核(一)复核要求1. 转移联单的复核应由专人进行,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XXXX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位: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时间:年月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
附表2《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附表3: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报送单位(盖章):经办人:审核人:表日期:年月日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分别填报,每年上报。
附表4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年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盖章):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月报送。
附件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废物)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许可证应同时提供其他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企业概况;(三)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四)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方案,内部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五)直接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计划。
(六)由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申请单位情况单位名称(中文):盖章:地址:公司类型:国有外资合资股份制私营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企业法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员工状况(人):申请表内容(一)申请经营情况(二)申请医疗废物处置工艺(三)污染防治措施(四)防止经营活动中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方案及必备的设施(五)医疗废物经营成本及申请单位预计经营状况(六)医疗废物经营能力评估结论(七)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文一、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交换和转移,并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以下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
(一)危险废物定义及分类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害性、腐蚀性、可燃性、爆炸性、感染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固体、液体、气体等物质。
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将其分为四类: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可燃性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及职责1.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由环保部门设立,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审核交换转移申请,监督检查和处罚违规行为等。
2.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规定;- 审核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申请;- 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过程和结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 收集和分析有关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数据,并定期报告。
(三)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程序和要求1. 申请和审批程序:-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批准,并发放交换转移许可证;-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2. 交换转移要求:-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应在合法经营单位之间进行;- 交换转移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标准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量;- 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监督检查要求:-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过程中,管理机构有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检测分析等;- 若发现违规行为,管理机构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交换转移、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违规行为将及时公布,以示警示。
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范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旨在记录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并确保相关方便履行自己的义务。
以下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范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编号:__________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1. 发出单位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2. 接收单位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3. 危险废物信息:废物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包装方式: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_4. 转移日期和时间:起始日期:__________终止日期:__________5. 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机构将对转移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可随时进行现场检查、取样和检测分析等。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附件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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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XXXX医院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时间:年月
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
附表2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附表3:
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经办人:审核人: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分别填报,每年上报。
附表4
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年月)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盖章):
经办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月报送。
附件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表
(医疗废物)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许可证应同时提供其他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概况;
(三)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
(四)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方案,内部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五)直接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计划。
(六)由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
证书的单位编制的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
申请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文):盖章:
地址:
公司类型:国有外资合资股份制私营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企业法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员工状况(人):
申请表内容(一)申请经营情况
(二)申请医疗废物处置工艺
(三)污染防治措施
(四)防止经营活动中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方案及必备的设施
(五)医疗废物经营成本及申请单位预计经营状况
(六)医疗废物经营能力评估结论
(七)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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