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强化重点项目“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强化重点项目“四位一体”工作
机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市政发[2011]7号
【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08
【实施日期】2011.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强化重点项目“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通知
(晋市政发〔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促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较快增长。

按照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储备、重点项目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四位一体”全面推进、统筹落实的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落实
按照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四位一体”全面推进、统筹落实的工作部署,“晋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晋城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在统一领导重点工程建设的
同时,统筹抓好重点项目的储备、重点项目的签约和重点项目的落地工作。

领导组增设职责为:结合“十二五”规划组织和安排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统一部署项目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签约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落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市项目开发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市经信委、市招商局配合;重点项目签约工作,由市招商局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重点项目落地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重点办负责承担具体工作,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配合;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由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具体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开发区。

重大项目由市四大班子领导牵头,指导和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其他项目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牵头负责、协调落实。

三、分解指标。

明确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每年将重点项目储备、重点项目签约、重点项目落地、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各项任务以县(市、区)和开发区为单位进行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

2011年分解情况见附件。

四、健全机制,确保目标实现
(一)公布排行。

从2011年开始,按月公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推进情况排行,每半年公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的重点项目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工作排行,分年度公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重点项目储备情况排行,推动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按照“四位一体”工作要求做好重点项目储备、重点项目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和工程建设等工作。

(二)强化考核。

按照突出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根据重点项目落地和
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研究设置考核指标,并量化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中。

(三)协作服务。

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的积极性,完善对重点项目储备、重点项目签约和重点项目落地工作的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四)层层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重点项目“四位一体”全面推进、统筹落实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项目储备、重点项目签约和重点项目落地、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具体部门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十二五”项目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附件:1. 2011年重点项目储备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1年重点项目签约任务分解表
3.2011年重点项目落地目标任务分解表
4.2011年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重点项目储备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亿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