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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需要,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形式和重要举措。

三、本管理办法针对全校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以下统称“教师”),“双肩挑”教师除外。

基础课教师、体育课教师、思政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社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四、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到企业实践后再上岗,同时应在3年内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实践。

第二章内容形式五、教师企业实践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了解并熟知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

六、教师企业实践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包括企业考察观摩和调查研究,接受企业技能培训,在企业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

七、教师企业实践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非脱产两种方式。

八、选择脱产方式进行企业实践的教师,脱产企业实践的时间为连续四个半月至六个月(以半个月为一个时间段),可安排在一个学期内或占用寒、暑假时间,但不允许跨两个学期安排。

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使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内容与要求第一条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应以与所任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岗位为主,以从事本专业技术性工作为主。

第二条教师到企业实践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任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技术,并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积极开发数字教学资源、校本教材和职工培训项目,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或职工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完善教学方法,突出“在做中学、在做中教”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教师应利用到企业实践的机会加强专业理论修养,提升专业实践技能,成为“双师型”教师。

第四条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以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为前提,原则上以1年为一个周期。

在每一个周期内,专业技能课教师必须有一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公共基础课教师必须有一周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实践时间可分段累加。

第五条新聘任的教师(来自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者除外)须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专业实践训练。

第二章时间与形式第六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时间安排有三种形式。

一是利用寒暑假个人开展专业实践锻炼;二是将教师的专业实践锻炼与指导学生实习有机结合;三是学校根据学历教育或职工培训工作的需要,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专项实践锻炼。

第七条教师应根据学历教育、职工培训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专业实践。

学校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对象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行业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各学院须根据专业发展需求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地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新教师参加专业实践。

各专业学院每年专业实践选派比例应不低于本学院教师总数的15%。

男教师在55周岁以配、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上,鼓励其参加实践锻炼,但不作为硬性规定的要求。

二、专业实践形式教师从事专业实践可采取脱产或不脱产的方式、集中或分阶段进行,每阶段参加实践的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个月。

专业实践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在处理好教学工作与专业实践关系的前提下,也可根据所在学院教学总体安排情况,在学期内进行专业一1一实践。

教师专业实践的形式,主要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组织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

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和队伍建设需要探索教师专业实践的其他实现形式。

三、专业实践内容和任务(一)专业实践内容1.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收集教学案例、实训项目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 了解企业现状与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加强针对性,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新进展、新知识、新技术,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专业实践任务专业实践期间的任务包括以下第1项和2-6项中的至少1项:1.根据实践情况,撰写不少于3000字调查研究报告1份;2.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3.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一2一一3一4.参加国家和省级举办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取得“双师素质”教师培训证书;5.承担或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有项目委托书或聘任文件等相关材料;6.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应用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企业或行业使用,效益良好;7.经学校认定其他形式的专业实践任务。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1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1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造就一支“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切实提高学校教师的实践教学指导能力和专业理论教学能力。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对象实训指导教师、专业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

其他教职员工可自愿参加。

二、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目的(1)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3)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4)结合企业职业教育的需求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三、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安排方式(1)学校安排方式由教务处、实训处负责安排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

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2)专业部安排方式由申请人所在专业部负责联系实践锻炼地点,安排一个月的企业实践锻炼时间或推荐参与学生实训教学环节。

(3)自主联系方式专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可以自行联系企业单位,在教学校长同意后,可利用暑假或课余时间参加企业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方式1.专业部每期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师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教师到企业参加专业实践安排,由教务处和实训处进行初审并报学校审批后实施,全校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无条件执行。

专业教师每期(含周末、寒暑假)不少于15天,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3天。

2.在实施过程中,专业部负责联系企业、制定计划、管理教师等具体事务,实训处负责审阅相关资料,指导、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师的出勤纪律等情况。

3.参加实践的教师服从学校和企业双重管理,有事要向企业负责人和指导师傅请假,同时按照学校请假制度向校内相关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所有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5年一周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第三条企业实践目的1、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企业调研,收集教学案例等教学所需的素材并编写成为教学所需的案例、项目,提高教学与岗位需求之间的结合度。

2、了解现场生产、技术、设备、工艺或设计的现状和发展变化,参加实际操作,掌握企业岗位操作技术,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3、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企业实践基地1、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师资建设需要开发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每个专业至少有2个稳定的实践基地,具体要求:(1)符合学生就业要求,优先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中遴选;(2)真诚合作,能够满足教师企业实践需要;(3)尽量选择本地企业;(4)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挂“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匾牌。

2、教师原则上都要到学校的企业实践基地进行实践,个别情况下可允许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

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的,需填写《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实践申请表》,由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通过实地查看、与企业沟通等方式进行考察,能够满足企业实践需求的予以批准,不能满足的不得批准。

第五条企业实践积分制度1、学校实行企业实践积分制度,实践项目和积分标准为:、积分使用(1)折算为教师企业实践天数,1个积分计算为1天企业实践。

(2)作为教师周期性全员轮训的参培学时,1分折算为3学时(国培、省培、市培的企业实践项目按培训证书载明的学时计);(3)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标准,积分达到180分,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如自治区认定标准发生变化以自治区标准为准);(4)其他有企业实践要求的评选、认定等。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一、目的要求
1.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厂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专业课教师一般在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

2.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3.教师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

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4、专业课教师下厂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自行联系与自己专业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

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相关员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专业部、教研组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2.各专业部和教研组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总结考核
1、在企业实习过程中,收集本专业最新的资料,包括视频、图片等。

2、回校后一周向教学处递交《实习总结》或《实习心得体会》。

3、在教研组会议中进行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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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学校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22〕19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22〕 96 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标准》中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对教师的要求,提高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业务能力,规范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包括与本专业相关的校外生产、实训、科研、管理单位。

本办法合用于在学校工作的全体教师。

第二条全体教师特别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必须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实习、顶岗和挂职锻炼,不断提高综合技能水平、增加企业工作经历。

第三条各系每学年都要制订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填写《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审批表》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教师下企业工作由教务科和各系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主任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过程的组织、检查、监督和考核;教务处在整个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对浮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出通报或者处理。

第四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下企业时间每学年应不少于一个月,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不影响正常工作。

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应不少于一周到与学校开设专业有关的企业调研、实践,时间可安排在专业课实习阶段及寒、暑假。

第五条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者任职、参预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 1 —创新、带学生一同下企业实习、针对课程建设进行的企业、行业调研等。

第六条在各系每学年制订的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的基础上,教师每学年下企业前都要制定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资料、下企业工作内容、下企业时间安排等,由系主任初审后,报教务科、教研室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

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

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2006)11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强化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课教师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发展观,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有效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学校实习实训设备和条件不足的矛盾,着力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的深度对接,大幅度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

二、实践对象及要求(一)对象:学校领导干部、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

(二)要求:1.学校所有领导干部每年到企业调研考察不少于4次,每年调研企业不少于4家。

2.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每年不少于1个月,可采取“工教结合”的方式集中或分散进行。

3.新教师在上岗前必须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三个月的专业实践训练。

4.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每年1次到企业进行考察、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5.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应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和岗位,并围绕教学的实际问题或项目下到企业,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6.参与企业实践的教师在实践期间,要根据实践的任务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接受企业的各项安排,严格遵守所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纪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三、实践内容与形式1.现场考察:有目的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上岗演练: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3.项目开发:按照学校的规划要求或自身的科研计划,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项目研究的需要,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学习和探讨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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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对象
所有担任公共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训指导的专任教师。

二、实践目的
(一)提高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换;
(四)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三、任务要求
(一)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在入职5年内,必须安排若干次半年以上时间到相关企业顶岗实践,累计不少于2年。

要求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改造后用于实际教学。

(二)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累计两个月以上,了解本专业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

(三)公共课教师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累计2周以上,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等。

四、实践形式
(一)全职下企业实践:主要适用于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也鼓励教学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教师下企业进行6个月以上的脱产挂职锻炼或实训指导。

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实因教学需要,须回学院上课,以不占用在企业实践和正常上班为原则。

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视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二)寒暑假下企业实践:鼓励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寒暑假下企业实践,每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实践时间可累计计算。

学院鼓励教师暑假下企业实践的同时在企业指导学生进行暑期专业实习。

(三)兼职下企业实践:允许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下企业兼职锻炼,结合“教育教研项目”、“校企开发课程”、“教材开发”、“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相关工作。

经批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按照成果认定企业实践的时间。

五、实践的内容
(一)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
趋势等基本情况。

(二)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企业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六、审批程序
(一)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提前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根据师资培养计划和整体工作安排,研究推荐下企业实践的教师名单,并与教师共同确定下企业实践目标、任务及预期成果。

(二)各系部统一将《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汇总表》与《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上报教务处或科研处审定(教务处负责实践任务及与专业建设的相关性;科研处负责横向课题)、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七、组织管理
(一)各系部应在每学年末制定下一学年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协助教师落实实践的企业及相关事宜;并与专任教师签订下企业实践协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加强对下企业实践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效果和年度实践任务的完成,每月至少下企业一次,对实践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检查记录;并及时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考核。

(二)*********等相关部门组成。

学院督导组不定期到企业对实践教师进行抽查。

(三)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须及时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周工作安排表》和《企业实践手册》,并提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和所在系部。

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请假须事先向所属系部、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对擅自离开实践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

(四)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过程和劳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事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五)全职或寒暑假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下企业实践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教师企业实践手册、周工作安排表、实践报告(专业课教师提交4000字以上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课教师提交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

兼职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实践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专任教师企业兼职考核表、调研报告及成果
等相关材料。

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未参加企业实践。

(六)学院督导组定期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期满考核,根据教师实践成果、个人、企业和系部考核情况对下企业实践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20%)、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方可享受学校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

实践教师在校、系检查过程中,若一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良好及以下;两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合格及以下;三次缺岗,该期企业实践经历作无效处理,同时根据学院考勤制度作相应处理。

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须经学院审定。

(七)担任学校或处室领导的“双肩挑”教师,若承担了与本专业相关的党政工作,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经学校审批后可视同完成下企业实践工作。

(八)在学校党政部门有岗位需求的情况下,文秘、社会工作、学前教育等专业教师可申请到党政部门兼职,其兼职工作可视同下企业实践工作。

八、相关待遇
(一)全职下企业实践的专任教师的待遇视同在岗,脱产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关福利,奖励性绩效工资暂停发放,待顶岗实践结束考核合格后予以补发。

教师在实践期间的企业收入归个人所有。

(二)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教师,学校不另计工作量和补贴。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教育教研项目”、一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或开发一本教材,实践时间计为半年;依据项目总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横向课题”或一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10万元/项计为实践时间半年。

九、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专职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即行废止。

十、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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