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网上服务厅操作培训(2017-10)
视频培训平台操作指南

视频培训平台操作指南PC端——全功能学习端●登陆平台登陆默认从“镇江智慧人社”根据您的个人情况选择访问。
●选课按照年度要求:公需(必修)24分、专业(选修)24分,在“缴费选课”中按照个人需求进行课程选购●缴费点击“立即购买”,通过微信扫码付费●学习点击“在线学习”查看所有已选购课程单击想要学习的课程,进行学习考试1.在完成该门课程学习后,即可根据页面上考试安排进行考试(一周可考试2次)2.课程的复习资料可以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请按照考试对应课程名称选择下载)3.考试及格分为“60”分,专技人员考试合格可以申请必修课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证书申请1.可以通过平台中“打印证书”入口跳转2.直接访问“镇江智慧人社“视频培训中心——视频培训平台证书打印入口申请微信端——移动学习端●登陆如首次使用培训平台,需要用户在PC端登陆一次,将信息更新到系统后台数据库;访问入口为“镇江市人事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选课缴费根据需要学习的课程选择并微信支付●学习——从“我的”→“我的课程”可以看到已经选购的课程,点击进入学习,也可在学习进度栏目中查看目前的学习状态。
●考试学习完成后,免考人员直接通过考试,非免考人员从“在线考试”栏目进入,选择考试科目进行手机端在线考试。
●成绩分享考试结束后,可将考试成绩发布到朋友圈或好友。
●证书申请需要登录PC端,从人社统一证书申请入口下载电子证书,作为职称评审证明。
电视端——学习端●登陆在江苏有线机顶盒UI下载电视端app打开首页——右上角“请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系统会根据用户实际学习类型显示“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选课学习手机微信扫码登陆电视平台会自动登陆微信端,用户可在微信端选择所需课程进行支付;已选择的课程在电视端显示,遥控器选择所需学习视频点击学习;●考试电视端学习完成后,可扫码访问微信学习平台在微信端在线考试。
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手册

第一章前言1.1 功能介绍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包括打包快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缴费管理、转移及清算、权益查询、养老待遇、工伤待遇、医保、劳动监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调解仲裁等多项主体功能。
1.2 通用说明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 浏览器(Chrome 44.0及以上版本)。
建议屏幕分辨率设置为1366×768模式。
界面操作顺序基本上为至上而下,从左往右。
手册中描述的“点击”是指的用鼠标左键去点击。
文本框为白色的是输入项,可以进行修改;文本框为灰色的为显示项,不可以进行修改。
窗口界面上标有红星号的输入项为必填项,该数据项必须填写,否则系统将提示错误,系统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清屏按钮是清除界面上的输入信息,使窗口界面保持窗口打开时的状态。
1第二章通用功能2.1 登录【界面图示】【界面图示】1、插入key,打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页面右下侧的“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进入单位网厅系统。
2、如果电脑没有安装CA证书助手,点击下载地址1或下载地址2都可以下载CA证书助手,下载后进行安装。
3、安装CA证书助手和插入key以后,点击“中环数字认证登录”即可登录系统。
4、如果在“授权登录信息登记”功能里已登记授权登录人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相关信息,也可以点击“手机验证码登录”进行登录。
5、输入单位授权登录人的证件号码和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
2【注意事项】1、数字证书登录需已安装中环CA证书助手且电脑插上key。
2、手机验证码登录需在“授权登录信息登记”功能里登记授权登录人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后方可登录。
2.2 首页【功能说明】登录系统后,进入到首页,首页提供了搜索中心、常用功能、常见问题、我的收藏、办事进度查询等常用功能。
【界面图示】从上至下,从左至右依次说明功能。
3【区域一】功能搜索快捷入口。
【区域二】业务导航栏。
【区域三】业务菜单栏。
【区域四】显示当前登录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宁人社函〔2018〕85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85号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工勤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
全市开展继续教育以来,不断更新人才发展理念,创新培训模式,注重教育效果,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使我市工勤人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更好地契合新形势下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1号)和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现就继续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勤人员。
二、培训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
其中公需科目参考教材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务知识读本》为主,专业科目为本工种应知应会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
三、组织形式按照省人社厅对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创新培训模式和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省工考办2017年开发建设了江苏省工勤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
2018年我市继续教育组织形式在传统课堂面授、各级工考部门组织的研修班、进修班及技术交流等活动形式的基础上,增加网络培训的形式,网络培训可以利用电脑端和手机端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网上打印证书等。
由工勤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
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系统操作手册(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系统操作手册(一、注册用户与申请培训券〕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0月目录目录 (2)概述 (3)1 个人用户注册 (3)1.1 用户注册 (3)1.2 重置密码 (5)1.2.1 短信重置 (5)1.2.2 密码重置 (6)2 单位用户注册 (8)2.1 用户注册 (8)2.2 重置密码 (9)3 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劵申请〔个人〕 (11)3.1 个人用户登录 (11)3.2 培训劵申请 (11)4 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劵申请〔单位〕 (14)4.1 单位用户登录 (14)4.2 培训劵申请 (15)4.3 培训单位培训劵查询 (17)5 其他 (18)5.1 修改密码 (18)5.2 退出系统 (18)概述本文档作为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效劳平台系统〔s:// /zhrsClient/login.jsp〕的用户手册,以下数据为测试数据,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系统推荐使用IE6.0~IE9.0版本浏览器。
1个人用户注册用户注册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效劳平台,在用户登录的【个人用户登录】区域中找到【个人用户注册】单击【个人用户注册】,进入个人用户注册主界面,填写输入项信息。
单击【注册】,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在弹出【注册成功!是否进入系统?】时,选择【确认】那么立即进入系统,选择【取消】那么关闭当前输入界面。
1.2 重置密码1.2.1 短信重置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效劳平台,在用户登录的【个人用户登录】区域中找到【忘记密码】单击【忘记密码】,进入密码重置主界面,选择【短信重置】,填写输入项信息。
单击【提交】,进行个人用户密码重置,在弹出【密码重置成功】时,说明重置密码已经成功,在登录的时候就要用最新的密码登录。
1.2.2 密码重置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效劳平台,在用户登录的【个人用户登录】区域中找到【忘记密码】单击【忘记密码】,进入密码重置主界面,选择【密码重置】,填写输入项信息。
今后人社厅将使用河南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

今后省人社厅将使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对河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统一管理,我校所有进行继续教育的教职员首先完成“服务平台”注册(参照步骤一、二),已注册学员不需重复注册。
2018年专业科目折算学时类须进行学时申报(参照步骤三),上传相应抵学时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注:本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属折算学时类,须上传学时培训证书步骤一:登录平台/点击“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号为必填项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注意选择以下内容!!!1:郑州市—市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所在部门2:已评过职称填评定时间,无职称任职资格填无3:完成所有“*”必填项后,打“钩”并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步骤三:2018年度专业科目折算学时类(含本校教师在线中心学习学时培训证书)人员须进行学时申报并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注:不同类别项目叠加折算学时的,按学时申报步骤选择相应“学习形式”分别进行申报,并上传对应材料。
1、计入年度:2018(补学以往年度不需网上申报学时,只需递交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学习形式:如本校教师在线中心学习-课程进修;论文课题-发表论文或课题项目;出生证明选-其他类型;等依次类推3、学校(单位)名称:填写相应学习形式主办机构、单位4、培训班名称:填写相应证书材料的“抬头名称”5、起止时间:写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规定时间内的时间段即可6、学习成绩:有成绩的学习形式填写对应成绩,其它类型该项无填写规定。
7、申请学时: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准确填写相应申请学时数(自2017年起生育凭小孩出生证明折算当年专业课30学时,其它项目暂无变化)。
8、添加附件,按规定上传折算学时材料对应页面或内容的扫描件或照片,提交申请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时申报要求:★不得把公需科目合格证明当成专业科目证明材料申报。
★各类证明材料图片要清晰上传后方向要正,不得倒转、横置。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网络培训操作手册

附件2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
网络远程培训平台学员简易操作手册
第一部分登录网上培训平台
1.登录网址
/
2.学员登录
输入学员的身份证(即真实的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由系统随机生成)。
点击“立即登录”、“进入学习”,即可进入网上培训系统,操作界面。
如下图所示:
首次使用请查看首页操作指南
第二部分网上培训
1.在线学习
登录成功后点击“我的课程”,右侧页面会显示需要学习的课程列表,点击
【进入学习】即可进入到课程的课件页面,在看视频之前学员需先安装流畅播放媒体软件。
如下如所示:
学员也可以在视频页面或者网站首页,点击软件下载,下载流畅播放媒体软件。
在线学习过程中系统会根据教师讲课知识点不定时的弹出问题要求学员回答,学员只有回答正确后方可继续看视频。
如下图所示:
学员学习完成后即可打印考前培训结业证书,然后凭结业证书到现场报名参加现场考试。
2.在线练习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可以点击学员中心左侧导航“在线练习”进入练习。
3.我的留言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有遇到学习问题,可通过“我的留言”在线留言来取得客服的帮助。
4.打印考核培训结业证书
学员学习完成规定课程后即可在“教育经历”页面打印考核培训结业证书。
第三部分个人信息维护
1.我的资料:查看、个人资料及修改密码(修改个人基本信息需要到地区工考办登记后由工考办统一修改)
2.教育经历:查看考生的教育经历和打印考核培训结业证书
3.成绩查询:查看练习成绩
如下图所示: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
技术客服电话:400-096-8823。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9.15•【字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健全培训制度,提升培训质量,现将《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09月15日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促进全省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开展,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和《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创业培训。
是指通过参与式培训、翻转课堂、学习互助小组等多元化培训手段,依托教学辅助平台或互联网平台,对创业者进行互联网渠道创业的专业化指导和系统化训练,从而帮助创业者建立互联网创业思维,了解网络创业原理和创业流程,熟悉网络创业主流平台、模式特点及基本操作方法,提高网络创业能力。
第三条参加网络创业培训人员范围:培训人员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参加培训人员可不受户籍地域限制,根据培训需求到省内各地参加创业培训。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四条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人社部门)是本地区创业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管理工作。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017最新版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序号 1 职业资格名称 消防设施操作员 实施部门 (单位)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资格 类别 设 定 依 据 备注
2
焊工
3
家畜繁殖员 游泳救生员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 订) 除游泳、滑 雪、潜水、 攀岩等高危 险性体育项 目外的社会 体育指导 员,为水平 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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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水平 〕71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6〕33号) 水平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评价类 2004〕1号)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水平 2004〕1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水平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炼钢人员 炼钢原料工、炼钢工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类 〕71号) 高炉原料工、高炉炼铁工 水平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炼铁人员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高炉运转工 评价类 〕71号) 《关于印发第十六批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井下支护工 有色金属、煤炭、冶金行 水平 厅发〔2007〕3号) 矿物采选人员 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矿山救护工 2008〕6号) 陶瓷制品制造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 轻工、建材行业技能鉴定 水平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人员 成工、陶瓷装饰工 机构 评价类 2004〕1号) 玻璃纤维及玻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 水平 90号) 璃纤维增强塑 建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料制品制造人 玻璃钢制品工 2005〕1号) 员
全国人社系统2017-2019年度
全国人社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拟表彰对象名单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分中心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平谷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天津市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仲裁联合受案窗口河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西青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津南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北辰区佳荣里街党群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武清区劳动力市场宝坻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宁河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河北省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窗口张家口市宣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德市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窗口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山街道东经路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廊坊市香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厅沧州市盐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邢台市沙河市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局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窗口辛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山西省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太原市迎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同市云冈区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朔州市再就业(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忻州市定襄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吕梁市孝义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人才服务中心阳泉市郊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长治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晋城市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临汾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运城市盐湖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通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呼和浩特市12333咨询服务平台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包头市东河区社会保险中心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乌海市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大队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人才劳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鞍山市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综合服务大厅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队)葫芦岛市兴城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朝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12333咨询服务中心)阜新市彰武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办公室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盘锦市人力资源市场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新抚分中心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黑山县分局(便民服务大厅)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吉林省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平市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通化市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信访)办公室延边州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春市德惠市岔路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吉林市就业服务局窗口延边州敦化市就业服务局长春市南关区就业服务局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延边州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窗口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庆市人才服务局服务窗口牡丹江市海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佳木斯市同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双鸭山市饶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伊春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伊春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七台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鹤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综合柜员窗口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海市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闵行分中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浦东新区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闵行区就业促进中心奉贤区就业促进中心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窗口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无锡“掌上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通市如皋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保障中心淮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城市射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服务窗口扬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镇江市12333咨询中心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窗口宿迁市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浙江省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湖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嘉兴市海盐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社保综合窗口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窗口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台州市就业失业服务窗口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杭州市富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安徽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芜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大厅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窗口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柜员制服务窗口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黄山市徽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合肥市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大厅滁州市琅琊区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宿州市灵璧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窗口池州市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淮南市潘集区社会保险管理所窗口福建省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窗口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窗口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一窗通办”窗口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窗口南平市邵武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窗口福州市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劳动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窗口泉州市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窗口三明市三元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莆田市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窗口江西省九江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景德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萍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南昌市湾里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余市渝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鹰潭市贵溪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宜春市樟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饶市铅山县劳动监察局吉安市遂川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江西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山东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淄博市临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烟台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济宁市汶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临沂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德州市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聊城市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菏泽市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河南省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阳光大厦服务大厅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受理专区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兰考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漯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周口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鹤壁市淇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科新乡市卫辉市创业服务中心滑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长垣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固始县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黄石市大冶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十堰市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襄阳市保康县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宜昌市秭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荆州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荆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鄂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孝感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咸宁市崇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政务中心窗口恩施州劳动保障监察局仙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就业服务中心窗口邵阳市绥宁县就业扶贫服务中心常德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怀化市洪江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株洲市芦淞区人社业务综合服务窗口张家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窗口益阳市桃江县就业服务中心娄底市劳动监察局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窗口湘西州泸溪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东分局东莞市莞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核发股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河源市东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投诉与电话咨询中心)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综合服务窗口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园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中山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窗口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市场柳州市鹿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梧州市蒙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防城港市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综合服务中心玉林市北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百色市田阳县就业服务中心贺州市八步区社保政务窗口来宾市象州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崇左市宁明县就业服务中心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海南省三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琼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申报窗口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保险关系管理窗口定安县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重庆市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中心重庆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九龙坡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綦江区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巫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石柱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窗口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大足区棠香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垫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川省成都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新源路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泸州市龙马潭区劳动监察大队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遂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南充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达州市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巴中市恩阳区人社综合窗口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窗口凉山州布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城乡居保股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贵阳市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黔西南州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盘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毕节市金沙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铜仁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东南州黎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黔南州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云南省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行政中心窗口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玉溪市社会保险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大厅窗口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红河州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丽江市华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临沧市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怒江州泸水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昭通市绥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日喀则市拉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便民服务窗口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便民服务窗口山南市浪卡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林芝市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窗口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阿里地区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阿里地区改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鸡市眉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咸阳市泾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渭南市蒲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处榆林市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康市紫阳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商洛市商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渭南市富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西市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张掖市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酒泉市肃州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嘉峪关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白银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金昌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平凉市灵台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窗口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甘南州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社会保险服务局社保服务窗口西宁市城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窗口果洛州甘德县社会保险服务局海南州就业服务局海北州门源县就业服务局海东市平安区就业服务局服务窗口海西州社会保险服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黄南州社会保险服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驻自治区政务大厅窗口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石嘴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吴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中卫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受理大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固原市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创业服务窗口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吴忠市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固原市泾源县六盘山镇民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窗口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便民服务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受理大厅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一站式”服务大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服务窗口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办公室喀什地区伽师县江巴孜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五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第五师双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第十四师昆玉市224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第九师167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
2017年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考试试题
2017年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考试试题2017年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班考试试题一、判断题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应急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预见能力、救援能力以及事后的恢复能力。
正确2、关于突发事件预警系统中的监测系统,决策子系统是根据信息加工系统的结果发出警报,并向警报子系统发出指令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3、单设的突发事件办事机构,平时应急管理职能可以归结为“三预”:预警、预测、预防。
(错误)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资源的主要构成是人、财、物、技术。
(正确)5、在我国,对突发事件进行捐赠与救助时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救助法(错误)6、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分类,2013年11月发生的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属于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错误)7、我国经济不具有强劲内生动力(错误)。
8、2012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二位。
(正确)9、对地方政府而言,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底线,作为衡量又好又快好字的要求。
(正确)10、改革开放是人民的要求和党的主张的内在统一。
(正确)11、全会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五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
(正确)1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正确)13、面对新形式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继而建成富强明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正确)14、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正确)1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到2017年全国可吸入颗粒物比2014年下降百分之15以上。
(错误)16、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的定义是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正确)17、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范围是从预警阶段到补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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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新增申报
8、核实信息无误后,在需要提交的信息前方单击,待打上勾都,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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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新增申报
9、待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菜单栏【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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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新增申报
10、点击【查询】按钮,查出所有信息的记录,再在左侧选择【职工新增申报】按钮,右侧可以查询到
查询到需要提交申报的减员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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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7、核实信息无误后,在需要提交的信息前方单击,待打上勾都,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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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8、待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菜单栏【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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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9、点击【查询】按钮,查出所有信息的记录,再在左侧选择【职工减少申报】按钮,右侧可以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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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新增申报常见问题
批量导入模板报“could not execute statement;”英文错误如何处理
模板问题,需重新下载模板制作后上传; 每次批量操作时,必须要重新下载最新的模板制作; 模板中涉及到选择的项目必须要选择,不能手工输入或复制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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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减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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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减少申报
待“是否完成”字段显示“是”,“处理完成时间”中显示时间,表示已经上传成功,如显示错误数量,
可再点击【结果】按钮查询错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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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当月补收申报
6、待提示“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成功”后,点击菜单栏【申请提交】——【待提交申报管理】,在
左侧选择【职工减少申报】按钮,右侧可以查询到需要提交申报的补缴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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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当月补收申报
4、核实信息无误后,在需要提交的信息前方单击,待打上勾都,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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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当月补收申报
5、待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菜单栏【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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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当月补收申报
6、点击【查询】按钮,查出所有信息的记录,再在左侧选择【职工补缴申报】按钮,右侧可以查询到
1、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厅,点击菜单栏【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减少申报】,或点击业务办理区中
【单位职工减少】按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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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减少申报
2、进入《人员基本信息》页面,默认为【减员申报】,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的证件号码,系统会自动跳
出该人员信息,再在左下角选择“变更原因”,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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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新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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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新增申报
1、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厅,点击菜单栏【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新增申报】,或点击业务办理区中
【单位职工增加】按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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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新增申报
2、进入《人员基本信息》页面,默认为【增员申报界面】,输入要新增的人员的基本信息,输入完成
后点击右下角【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红色部分为必填项,灰色部分信息为选填项; (2)、页面下方【人员参保信息】区中可参保类型不可认为选择,系统自动勾选,为本单位可参保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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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新增申报
3、待提示“职工增员申报成功”,这时,可点击左上角【当前增员申报名单】标签,查看操作过的员
工
注意事项:
(1)、本模块显示所有本次操作的员工新增记录,如果有操作错误的,可点击每条信息后方的【删除】按钮, 可删除该条记录
新系统刚启用,该功能尚未上线,建议晚点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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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当月补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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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当月补收申报
1、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厅,点击菜单栏【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当月补收申报】,或点击业务办理
区中【核定基数补缴】按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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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当月补收申报
2、进入《人员基本信息》页面,默认为【核定基数补缴申报】,输入要补缴的人员的证件号码,系统
所有的新增申报记录,需要查看“审核状态”是否为【通过】
1 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新增申报常见问题
新增申报提示“职工增员申报失败!申报数据校验失败—此人当月已申报过,不允许重复申报”
同一个人,同一个月只能在同一个单位内参保一次,不能重复参保; 确实需要在本单位参保的,需要前往社保大厅办理,网上无法操作
使用《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登录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不受 浏览器版本影响
界面简介
【区域一】 业务导航栏。企业业务申 报、查询和打印等菜单都 从这里进入。
【区域二】 企业基本信息区。头像上 红色数字表示消息的个数; 显示当前登录企业名称, 单位代码;显示当前业务 属期等。
【区域三】 显示当前已申报业务的审 核情况。可以分别查询审 核通过业务信息,审核退 回业务、审核中业务。
5、核实信息无误后,在需要提交的信息前方单击,待打上勾都,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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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减少申报
6、待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菜单栏【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查询】
7、点击【查询】按钮,查出所有信息的记录,再在左侧选择【职工减少申报】按钮,右侧可以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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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当月补收申报
3、打开模板,将需要批量导入的人员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所有项目都必须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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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当月补收申报
4、模板填写完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刚刚填写的模板,再点击【文件处理】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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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当月补收申报
5、待提示“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成功”后,在下面【处理详情】中,企业可以点击【刷新】按钮,
所有的新增申报记录,需要查看“审核状态”是否为【通过】
注意事项:
(1)、该模块左侧的可选择的项目均为已经操作的项目 (2)、必须保证右侧的人员的审核状态是【通过】,才表示该条信息是通过的,生效的,该操作才算完成;否 则表示该操作并没有完成,可在右侧“审核意见”中查看具体的意见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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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新增申报
所有的补缴申报记录,需要查看“审核状态”是否为【通过】
信息查询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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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花名册查询
会自动跳出该人员信息,再填写需补缴的公司,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补缴功能只能补缴当前所属期当月的数据,即只能补缴当月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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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当月补收申报
3、待提示“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成功”后,点击菜单栏【申请提交】——【待提交申报管理】,在
左侧选择【职工减少申报】按钮,右侧可以查询到需要提交申报的补缴申报记录
1、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厅,点击菜单栏【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新增申报】,或点击业务办理区中
【单位职工增加】按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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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新增申报
2、进入《人员基本信息》页面,在左上角选择【批量增员申报】,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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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新增申报
3、打开模板,将需要批量导入的人员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
出该人员信息,再在左下角选择“变更原因”,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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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3、打开模板,将需要批量导入的人员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三个项目都必须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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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4、模板填写完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刚刚填写的模板,再点击【文件处理】按钮
所有的减少申报记录,需要查看“审核状态”是否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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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1、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厅,点击菜单栏【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减少申报】,或点击业务办理区中
【单位职工减少】按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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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2、进入《人员基本信息》页面,默认为【减员申报】,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的证件号码,系统会自动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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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5、待提示“上传文件成功……”后,在下面【处理详情】中,企业可以点击【刷新】按钮,待“是否完
成”字段显示“是”,“处理完成时间”中显示时间,表示已经上传成功,如显示错误数量,可再点击
【结果】按钮查询错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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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减少申报
6、点击菜单栏【申请提交】——【待提交申报管理】,在左侧选择【职工减少申报】按钮,右侧可以
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 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江苏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功能介绍及电脑环境要求
常州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包括缴费管理、待遇管理、申请提交、 信息查询和报表打印等多个主体功能。
常州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支持谷歌(44.0及以上版本)、IE(10.0及以 上版本)、360(极速模式)三种浏览器
所有的补缴申报记录,需要查看“审核状态”是否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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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当月补收申报
1、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厅,点击菜单栏【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当月补收申报】,或点击业务办理
区中【核定基数补缴】按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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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批量当月补收申报
2、进入《人员基本信息》页面,在左上角选择【批量补缴申报】,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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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费管理——职工单个新增申报
4、点击菜单栏【申请提交】——【待提交申报管理】,在左侧选择【职工新增申报】按钮,右侧可以
查询到需要提交申报的新增申报记录
注意事项:
(1)、该模块左侧的可选择的项目均为已经操作的项目 (2)、右侧每条记录前都有【详情】和【删除】按钮,企业可以点击【详情】按钮查看到时做操作是录入的信 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也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该条记录,也可选择多条记录,点击左下角的【删除】按 钮批量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