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防排烟施工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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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内部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建筑防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需要明确建筑内部的烟雾排除路径和设施。

在建筑设计阶段,需要合理设置烟雾排烟口和通风口,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逃生通道畅通。

同时,建筑内部的通风系统和烟雾控制设施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排除烟雾。

其次,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材料和设施的防火性能。

建筑材料和设施的防火性能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烟雾的产生和扩散速度,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使用。

同时,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设置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用,有效控制火势和烟雾。

另外,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明确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规划。

同时,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应急照明和标识设置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疏散信息和指引。

最后,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是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设施的重要手段,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规划。

总之,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建筑内部的防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才能有效地保障建筑内部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将对建筑防火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gb51251—202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2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2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标准,对于保障建筑物的人员安全和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标准的背景、技术要求、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和验收等方面进行介绍,总计超过1200字。

1.标准背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疏散和消防控制的重要设施,特别是在火灾发生时,可以有效地帮助人员疏散,减少火灾对人员和建筑物的损害。

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和验收进行规范。

2.技术要求2.1设计要求: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2设备要求:系统的设备包括排烟风机、风口、排烟管道等,这些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保证其质量和性能。

2.3控制要求:排烟系统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可由人员控制,自动控制可以通过感烟探测器和烟雾控制器实现,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启动系统。

2.4防火性能:排烟系统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包括系统的排烟管道、风口和排烟风机等都应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不会变成火灾传播的通道。

2.5隔烟性能:排烟系统除了要保证排烟功能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隔烟功能,即可以防止烟气进入逃生通道和其他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的疏散通道不被烟气阻塞。

3.系统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排烟风机的选型:根据建筑物的面积和高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排烟风机型号和数量,确保排烟的风速和排烟效果。

3.2排烟风口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消防安全要求,确定合适的排烟风口位置和数量,以保证排烟的效果和烟气的疏散。

3.3排烟管道的设计: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布局,确定合适的排烟管道的布置和尺寸,确保排烟的通畅性和防火性。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Ⅰ、概述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存在着各种消防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且有效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必要的。

Ⅱ、消防设施要求1. 灭火器的配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以满足各种起火事故的紧急处置需求。

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数量进行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 消防栓的设置施工现场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消防栓,以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并确保消防栓管道畅通,消防水泵正常工作。

3.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现场应配置有效的防烟排烟系统,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疏散通道的畅通,减少烟雾对人员和设备的危害。

4.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和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其畅通。

出口和通道的标识应清晰可见,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维护。

Ⅲ、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 组织与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人。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并能够合理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

2. 防火分区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采取合理的防火分区措施。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进行专门的存储和管理,远离火源和高温区域。

3. 电气设备安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应配备有效的漏电保护器,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4. 明火作业管理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并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对于需要明火施工的工作区域,应设置专门的防护措施和监管人员。

5. 废弃材料和易燃垃圾处理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废弃材料和易燃垃圾存放点,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

定期清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其引发火灾。

6. 洞口、通风井和管道的防火防烟设置施工现场的洞口、通风井和管道等应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烟措施,避免火灾在这些通道中蔓延,增加人员疏散的时间和难度。

Ⅳ、应急措施1. 制定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与器材。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针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而制定的标准,旨在保障建筑消火栓系统安全可靠,保证建筑平安。

包括但不限于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和检验试验等内容。

一、设计原则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设计,满足人员疏散、控制和扑救火灾的要求;2、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燃烧、烟气流动以及火灾后消防系统的运行情况;3、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对环境、建筑结构和其他建筑构件与消防设备的兼容性及其他影响;4、防烟排烟系统要尽量缩短火灾后的烟气释放时间;5、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应尽量减少建筑结构本身和构件的损坏程度;6、防烟排烟系统应尽可能考虑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建筑的设计要求;二、施工1、防烟排烟系统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并持有有效许可证书;2、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3、施工应按照施工方案详细编制施工进度和施工队伍编制等计划,同时对施工质量抓严;4、施工施工现场清洁应达到规定要求;5、施工应符合“施工要求-施工技术”的要求,并及时将施工工序及时完成;6、防烟排烟系统施工完毕应按照要求执行安装检验试验;三、安装2、安装管材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仔细检查;3、安装应保证无缝,地板应坚实;4、安装时要分层检查,确保管道及附件的正确位置和方向;5、管材应做接缝处理,割接位置距净空位置30cm以上;6、安装主管线由专业制作,施工时应当仔细检查,确保管材质量有保证;四、检验试验1、检验试验应当按照工程文件中的要求及《建筑消防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2、检验试验的目的是确定防烟排烟系统的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检验试验应当对建筑内的压力和温度进行测量,检查各道闸室控制阀的动作情况;4、检验试验须隔日放烟、隔日试验,并检查防烟排烟系统设备的有效性;5、检验试验应写出详细报告来,以备记录使用。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第一节消防工程施工技术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信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

消防系统可分为消防灭火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

消防系统主要由报警设备、联动控制设备、灭火设备等组成。

1)报警设备:各类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紧急报警设备(电铃、紧急电话、紧急广播等)。

2)自动灭火设备:洒水、喷水、泡沫、粉末、气体灭火设备等。

3)手动灭火设备:灭火器(泡沫、粉末、室内外消火栓)。

4)防火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防火风门、排烟口、排烟机、空调通风设备等。

5)通信设备:应急通信机、一般电话、对讲电话、无线步话机等。

6)避难设备:应急照明装置、引导灯、引导标志牌。

7)其他设备:供水洒水设备、应急插座、消防水池、防范报警设备、航空障碍灯设备、地震探测设备、煤气检测设备、电气设备的监视等。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组成和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火灾探测器、火警信号传输线路、火灾报警控制器三部分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模式1)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区域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等构成,适用于小型建筑等单独使用。

2)集中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和集中控制器等组成,适用于高层的宾馆、商务楼、综合楼等建筑使用。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集中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设备等组成,适用于大型建筑群、超高层建筑,可对建筑中的消防设备实现联动控制和手动控制。

2.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探测部分主要由探测器组成,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元件。

1)火灾探测器。

①感烟探测器。

利用火灾发生时产生的大量烟雾,通过烟雾敏感元件检测并发出报警信号的装置。

②感温探测器。

利用火灾时气温的急骤升高,通过温度敏感元件使探测器动作发出报警信号。

③感火焰探测器。

利用火灾时火焰产生的红外光、紫外光,作用在光敏元件上,从而发出电信号,实现火灾报警。

消防排烟通风工程施工规范

消防排烟通风工程施工规范

消防排烟通风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排烟通风工程施工。

2. 消防排烟通风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 消防排烟通风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确保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二、材料与设备1. 材料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具有合格证、质保书等有效文件。

2. 设备应具有国家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3. 材料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准备1. 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系统原理、构造和施工要求。

2. 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

3.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四、施工安装1. 消防排烟通风系统的安装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系统完整、畅通。

2. 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连接应牢固、严密,不得有裂缝、脱落、漏风现象。

3. 排烟风机应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固定应牢固,与排烟管道连接应严密。

4. 排烟防火阀、排烟阀应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动作应可靠,与消防控制系统连接应严密。

5. 新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连接应牢固、严密,不得有裂缝、脱落、漏风现象。

6. 新风入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区域,出口应设置在室内空气需求区域。

7. 通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连接应牢固、严密,不得有裂缝、脱落、漏风现象。

8. 通风设备应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固定应牢固,与通风管道连接应严密。

9. 消防排烟通风系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接线应正确、牢固,绝缘应良好。

10. 消防排烟通风系统的调试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五、质量检验1. 消防排烟通风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材料、设备、安装质量等。

2. 质量检验应按照国家消防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验方法包括观察、测量、试验等。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文档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技术规范旨在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保护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依据本技术规范的依据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筑法》及其相关规定;(3)地方发布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4)国内外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二节 适用范围2.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市政工程及其他各类施工项目。

第二章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第一节 基本要求1.1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源、消防栓、消防水泵、灭火器、防烟排烟系统等。

1.2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合理布置消防设施的位置和数量。

1.3 消防水源应保持充足供应,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 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2.1 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2 消防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2.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消防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火灾应急预案第一节 编制和管理1.1 每个施工现场都应编制火灾应急预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1.2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

1.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火灾应急队伍,负责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节 火灾应急措施2.1 发生火灾时,施工现场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

2.2 施工现场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和救援装备。

2.3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和报警。

2.4 火灾应急措施的实施应由专业人员指挥,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紧密沟通和协调。

文档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技术规范的目的是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是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标准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具有指导意义。

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我国新颁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火灾发生时,烟雾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因此,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变得至关重要。

二、技术标准概述1. 标准目的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内烟气积聚的有效排除,提供人员疏散和消防通道的安全。

它为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提供了具体规范。

2. 适用范围该技术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防烟排烟系统,包括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住宅楼等。

无论建筑的用途如何,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3. 技术要求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包含了以下方面的技术要求:- 防烟门和排烟口的设置要求;- 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设计和使用;- 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的要求;- 防烟和排烟系统的测试与检验。

三、防烟排烟系统设计1. 防烟门和排烟口防烟门和排烟口的设置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GB51251-2023技术标准,这些门和口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例如,防烟门应设置在人员疏散通道中,以便迅速疏散烟雾。

2. 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是防烟排烟系统的核心设备,它通过排烟管道将烟气排出建筑。

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排烟风机和管道的设计必须满足烟雾排出的要求,同时确保排烟系统的高效运行。

3. 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在防烟排烟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标准规定了火灾探测器的类型、布置和安装要求,以及自动控制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

四、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与维护1. 系统使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要求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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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施工技术标准(一)消防水工程技术要求1.执行规范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规范、标准,且以上规范、标准若有更新及替换,自动按最新现行版执行。

2.消防水系统技术要求2.1消防系统的管材按照图纸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等现象。

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光洁。

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

栓阀外形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2喷淋系统: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备有出厂合格证。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管材、管件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2.3喷头要求: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4套管制作与安装要求:2.5穿过楼板、墙体、基础等处,管道必须设置套管,套管管径应比穿墙、楼板的横管、立管管径大2号。

2.6套管长度:过墙套管长度=墙厚+墙两面抹灰厚度;过楼板套管长度=楼板厚度+板底抹灰厚度+地面抹灰厚度+H(H:穿过普通楼板套管顶部高出装饰地面为20mm,穿过卫生间、厨房楼板套管顶部高出装饰地面为50mm。

),管两端平齐,打掉毛刺,管身应除锈,管内外要涂漆防腐、防锈。

2.7套管安装应在横管、立管或支管安装时即时套入,放在指定位处,过楼板处宜用铁丝临时固定,待横管、立管或支管安装校正无误后,再调整至规定位置,用铁丝调正环隙后固定,并进行封堵。

2.8穿楼板的套管应在套管与管子之间的空隙用油麻和防水油膏填实。

2.9法兰、阀门安装:连接法兰前应将其密封面处理干净,法兰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外沿平齐,其表面应相互平行;拧紧螺栓时,要对称或十字交叉进行,每个螺栓不准一次紧到底,应分2-3次拧紧,拧紧后螺杆要突出螺母,但长度不宜大于螺杆直径的1/2;法兰衬垫采用3mm厚的橡胶垫,衬垫内圆不得突入管内,外圆到法兰螺栓孔为宜,法兰中间不得放置斜面垫或两个以上衬垫,垫圈边宽应一致。

2.10管道连接安装要求:管径DN≥80mm的管道采用沟槽连接,管径DN<80mm 的管道采用丝扣连接;水平安装的管道必须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得超过±5mm/10m, 垂直安装的管道必须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5mm/10m;成排管道安装时,管道上出厂时蓝色环要成线,偏差不得超过±3mm连接接管道的沟槽卡箍、管箍要成线,偏差不得超过±3mm;安装喷头的立管要成线,偏差不得超过±3mm;安装喷头的立管必须保证垂直,偏差不得超过±3mm;连接管道沟槽件螺栓,方向向下并在同一水平线上,偏差不得超过±1mm;管道沟槽加工时,要缓慢用力,经过3次以上的辊压成型,管端和沟槽处的毛刺剔除干净;沟槽件连接管道时,密封胶圈套在管道上要平整,在两侧管端均匀,拧紧螺拴两端分别均匀用力;支、吊架的安装位置距沟槽卡箍500mm。

管道进行丝扣连接时,管道套完丝后,随即清理管口,将管子端面毛刺去掉,使管口保持规整;管道连接时, 要防止油麻被推进或挤出,管螺纹根部应留有外露螺纹,管材和管件的镀锌层无破损,螺纹露出部分防腐处理良好,连接后需将突出的油麻处理干净。

用管钳子安装管道时,用力要均匀、压紧、拿稳把柄避免对管道镀锌层的破坏。

2.11系统打压完成后,配水干管和配水支管应做红色环圈标志,每隔3m,涂刷一个红色环圈,环圈宽度80mm,成排管道色环要成线,偏差不得超过±3mm。

2.12湿式报警阀的出水立管、末端试水管上喷上与之对应区域的字条,字体采用红色。

2.13地下室、竖井内管道喷上“水流方向及喷淋管道”字条,字体采用红色漆、2.14湿式报警阀安装:报警阀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附件和管道的连接。

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连接,应使水流方向正确,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两侧与墙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2.15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放水阀和试验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在便于操作之处,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镀锌钢管,当其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6m;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之前,且方向正确,便于排渣;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延迟器之后,通往水力警铃的管路上且不应任意拆卸改动。

2.16水流指示器安装:水流指示器应与报警分区一一对应;水流指示器采用马鞍式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配水管上, 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蝶阀采用蜗轮信号蝶阀,与水流指示器的距离为500mm,其动作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指示器安装后,其桨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擦碰。

2.17喷头安装:喷头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后进行,喷头安装采用专用扳手。

吊顶喷头的安装,装饰盘紧贴棚底,但对棚面不要产生挤压力,成排安装的要左右成线,偏差不得超过±2mm。

不吊顶喷头的安装,喷头溅水盘距棚板顶面或风道底面紧贴棚底100mm,但喷头距离粱较近,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第7.1.3.2条、7.2.1条执行,成排安装的要左右成线,偏差不得超过±2mm;宽度大于1.2m的梁、排管、桥架、通风管道等水平障碍物下面应安装喷头。

2.18系统水压试验:若在管道打压前本工程的电梯已安装完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打压及冲洗时应通知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提升到顶层,水压试验借助信号蝶阀隔离,按楼层分段进行。

各管道注水时应将系统最高处的阀门以及各末端放水截止阀打开,并有专人监护,待已出水,即管内空气已排净后关闭阀门,注水时由下而上进行;管道系统加压,应逐渐升高,当升至工作压力时,停泵观察,当无渗漏时,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试验压力:按图纸设计试验压力执行,测压点设在管道系统的最低部位;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压降不应大于0.05Mpa,目测管道不应渗漏和产生变形现象。

2.19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压和管网冲洗后进行,其试验压力为设计及规范标准,在稳压24h后,经检查不应有泄漏为合格。

2.20泄水应在系统试压合格后进行。

2.21填写管道系统试压记录。

2.22系统管道冲洗:冲洗应分区、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先主管后支管;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火灾时系统运行的水流方向一致;质量以出水口处的水色,透明度与入口处的目测基本一致为合格。

3.防排烟系统工程技术要求3.1风管安装: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3.2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3.3止回阀安装的方向应正确。

3.4防火阀、排烟阀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3.5风管安装前,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3.6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3.7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一侧。

3.8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3.9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3.10可伸缩性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3.11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3.12防排烟系统风管支吊架安装技术要求3.12.1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 不应大于3m。

3.12.2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单根直管至少应有2个固定点。

3.12.3托架、吊杆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气割和电焊开孔。

3.12.4风管排列时,严禁将法兰和调节机构装设在墙或楼板内,并且每一系统的螺杆朝一个方向安装。

3.12.5风管安装时,不应将支、吊杆固定在法兰上,并且支吊架设置要避开风口和各种风阀的位置。

3.12.6风管安装时不能出现扭曲和饶角现象,允许偏差如下: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

明装风管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3.12.7风管支、吊架宜按国标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钢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

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3.13防排烟系统部件安装技术要求3.13.1部件安装,首先要与图纸核实清楚是什么名称、型号、规格并与施工员校对后,方可安装。

3.13.2防火阀、调节阀、止回阀等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部位。

3.13.3防火阀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易熔件应迎气流方向,安装后应做动作实验,其阀板的起闭应灵活,动作应可靠,并且应单独设支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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