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你对常识模块的认知用逻辑解开常识题目的面纱
法律反常识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其制定和执行都旨在遵循一定的常识和逻辑。
然而,在浩瀚的法律世界中,总有一些案例让人瞠目结舌,挑战着我们对法律的认知。
本文将为您讲述一起颠覆法律常识的案例,带您走进法外之境。
二、案例背景某年,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
甲、乙、丙三人因为邻里纠纷,甲与乙发生了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丙路过,见状便上前劝架。
然而,在劝架过程中,丙却意外地将乙推倒,导致乙受伤。
乙认为丙故意伤害自己,遂将丙告上法庭。
三、案件争议1. 丙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在法庭上,乙的律师认为,丙在劝架过程中故意将乙推倒,具有伤害乙的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而丙的律师则认为,丙在劝架过程中只是想平息冲突,并没有伤害乙的故意,其行为属于过失。
2. 丙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乙的律师认为,无论丙是否有故意,其行为已经导致乙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丙的律师则认为,丙的行为虽然导致乙受伤,但并非故意,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法庭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丙在劝架过程中,虽然将乙推倒,但并非出于故意,而是因为劝架过程中,乙突然发力,导致丙失去平衡。
因此,法院判决丙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五、案例评析1. 法律常识的颠覆本案中,丙的行为看似构成故意伤害,但实际上,法院的判决颠覆了我们对法律常识的认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认为,故意伤害是指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本案中,丙并无伤害乙的故意,却因劝架过程中的意外导致乙受伤。
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似乎与我们的常识相悖。
2. 法律的严谨性本案的判决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
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不能以常识来判断案件,而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判断。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劝架过程中的意外因素,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3. 社会道德的引导本案的判决也具有一定的社会道德引导作用。
在邻里纠纷中,劝架是一种美德,但劝架过程中,劝架者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从常识中寻找真相

从常识中寻找真相现代社会,信息的传播速度异常迅猛,每时每刻都有各种信息在不断涌现。
然而,面对如此多的信息,我们又如何判断其中的真伪呢?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常识成为了我们辨别真相的有效工具之一。
本文将从常识的角度出发,探讨我们如何在海量信息中寻找真相。
一、常识的定义和作用常识是指人们在日常认知与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普遍知识,是人们对事物普遍共识的基础。
它在我们的思考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常识,我们能够理智地对待信息,辨识真伪,并形成自己的判断。
二、常识和真相的关系常识是社会共同认可的事实和规律,是经过验证和广泛接受的。
而真相是指客观存在的、符合实际情况的事实。
常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真相,因为真相往往与常识相符。
但并不是所有的真相都能直接从常识中找到,有些真相可能会与我们传统的常识相悖。
因此,在寻找真相时,我们仍需运用科学、逻辑和专业知识等方法。
三、常识的局限性然而,常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常识是基于已有的经验和认知,它并不是永恒不变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常识也在不断更新和演变。
其次,常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误导,从而战胜了真相的发现。
例如,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由于宣传的影响,人们可能会对一些真相产生误解或忽视。
因此,我们需要保持开放的思维,不拘泥于常识,才能更好地寻找真相。
四、常识的运用在寻找真相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运用常识来帮助自己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对比已知的真实常识与所得到的信息进行对照,判断其是否相符。
其次,我们可以借助常识进行逻辑推理,将信息与已有的常识联系起来,寻找其内在的联系与逻辑。
最后,在面对冲突的观点和信息时,我们可以依靠常识来辨识其真伪,判断其可信度。
五、常识的重要性与发展常识对于个体和社会的认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常识,人们可以在信息泛滥的时代,更好地判断真伪,辨别是非。
而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常识的普及与弘扬也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让每个人都拥有基本的常识,社会才能更好地运转,真相才能在信息的浩瀚中浮出水面。
10个颠覆常识的科学解答

10个颠覆常识的科学解答[10个颠覆常识的科学解答]科学的进步常常颠覆我们对世界的认知。
自人类利用科学方法研究世界以来,我们已经发现了许多看似不可思议的事实。
在本文中,我将逐一解答10个颠覆常识的科学问题。
1. [地球是圆的还是扁的?]长期以来,我们普遍认为地球是一个球体。
然而,实际上,地球是一个略微扁平的椭球体。
由于它的自转造成的离心效应,地球的赤道周长比两极周长要长。
2. [氧气是无色无味的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氧气是无色无味的。
然而,在高浓度情况下,氧气实际上是蓝色的。
当大气中的氧气浓度较高时(例如高海拔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天空呈现出蓝色。
3. [水旋涡会逆时针吗?]在北半球,有一个普遍的误解,即水旋涡在下水道或马桶中总是逆时针旋转。
然而,旋涡的方向实际上取决于许多因素,如管道形状、水流速度和初速度。
在正常情况下,水旋涡并没有明显的偏好方向。
4. [外星人存在吗?]虽然目前尚未发现确凿的外星生命证据,但科学家普遍认为宇宙中存在其他智慧生命是十分有可能的。
在浩瀚的宇宙中,存在着数以亿计的星系和行星,我们还有很多未知的领域需要探索。
5. [时间可以倒流吗?]根据当代物理学理论,时间可能无法倒流。
物理学家认为时间是一个单向度量,朝着未来流动。
虽然有些人提出了一些关于时间旅行和倒流的理论,但目前尚未有确凿的实验证据支持这些想法。
6. [在太空中没有重力吗?]太空中并不是没有重力,恰恰相反,太空中存在着微弱的重力。
尽管它的强度远远低于地球上的重力,但这种微重力足以影响宇航员在太空中的运动和生活。
7. [月亮会影响人类的情绪吗?]尽管有许多人声称月亮的变化会影响情绪和行为,但科学研究并未找到这种影响的确凿证据。
虽然月亮的引力可以对地球上的潮汐产生影响,但对人类情绪的影响并没有被科学证明。
8. [人类只能使用10的大脑吗?]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
实际上,人类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使用大脑的各个部分。
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虽然某些功能区域可能在特定任务中更活跃,但人们通常使用大脑的绝大部分。
十大颠覆思维的悖论

十大颠覆思维的悖论什么是悖论?悖论是指逻辑上相互冲突或相互矛盾的观点或命题。
这是一种具有挑战性的思维模式,常常涉及到对常识和直觉的挑战,打破人们对事物的固有认知。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十大颠覆思维的悖论,这些悖论将给我们的思维带来新的启示和洞见。
1. 莎士比亚悖论莎士比亚悖论是受到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的独白“to be or not to be”(是或不是)所启发的。
这一悖论就是关于存在与否的问题,让人思考什么是真实的存在和意义。
这个悖论挑战了我们对于生命和死亡的观念,引发了深刻的哲学思考。
2. 猫与薛定谔的悖论薛定谔的猫是一个量子物理学中的思维实验,用来说明超position的概念。
这一悖论描述了一个密闭的箱子里面有一只猫,当你不知道箱子里的情况时,猫就处于生死未知的超position状态。
这个思维实验挑战了我们对于事物的确定性和可观测性的观念。
3. 病人与治疗的悖论这个悖论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当疾病治疗取得成功后,人们往往不愿意再接受治疗。
这个悖论源自于人们对于治疗的恐惧和不信任,即使疗效已经被证明是有效的。
这个悖论挑战了我们对于医学和疾病的认知,让我们反思为什么我们会采取这种自我限制的行为。
4. 时间悖论时间悖论是关于时间旅行的悖论。
根据时间旅行的理论,如果一个人能够回到过去改变历史,那么他就能够摧毁他存在的原因,从而导致他从未出生。
这个悖论引发了对于时间和因果关系的深入思考,挑战了我们对于时间流动和线性发展的观念。
5. 自指性悖论自指性悖论是描述一个命题或观点自指或自涉的情况。
一个著名的自指性悖论是说话者说:“我现在说的话是假的”。
这个悖论挑战了我们对于真实和语言表达的理解,让我们沉浸于一个自我循环的思考状态。
6. 兄弟悖论兄弟悖论是一个形式逻辑悖论,描述了一个兄弟问了他哥哥是否说谎的情况。
如果他的哥哥说谎,那么他实际上是在说实话;如果他的哥哥说实话,那么他实际上是在说谎。
这个悖论挑战了我们对于逻辑和真实性的理解。
【高考作文】别拿常识不当干粮

【高考作文】别拿常识不当干粮现代社会,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从自己已有的知识和常识来解决问题。
这种做法得出的结论通常是短浅的、片面的,而且通常会被挑战。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常识是一件虽然重要但是很容易被低估的财富。
首先,常识是我们自我认识的基础。
它涵盖了我们熟知的世界,包括事物的属性、诸如物理和化学等学科的常识,以及地理、历史和文化等领域中的知识。
对于一个人而言,如果基础不牢固,成功的机会将大大降低。
其次,常识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它能够帮助我们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例如,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通常需要在已知的知识体系中进行推理和发现新规律。
类似的,人们在处理生活中的问题时,也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常识方法,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然而,却有很多人忽略了常识的重要性,轻视于其作用,甚至被拿来当做万能答案。
这种态度不仅不利于自己的发展,而且容易出现错误和失误。
因此,我们不能把常识当做干粮,不是所有的情况下常识都是适用的,更不能把常识挂在嘴边上不加思索地胡乱猜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在认真研究后使用常识,同时需要意识到自己知识的局限性。
事实上,人们的知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我们要考虑到这些局限性带来的限制和影响。
如果我们只是依赖已有的常识而没能充分考虑到其局限性,我们就有可能犯错,得出错误的结论或解决方法。
总之,我们应该重视常识,合理运用常识,而不是靠常识经验来轻松处理问题。
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常识的局限,避免在处理事情时,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盲目依赖常识。
让“相信常识”成为常识

让“相信常识”成为常识作者:许崧来源:《高中生·作文》2019年第08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被一桩桩怪诞的事情夺了眼球,简直是身不由己。
那些被称为“热点”的事,之所以让我们不由自主地被牵动,是因为我们为之动了感情。
我们会因为很多原因动感情——欣喜、感动、震惊、愤怒,有时还有不可思议的荒谬。
最近我参与了一个关于“回归常识”的活动,地点在重庆,于是想起了那桩重庆公交车坠江的惨剧。
这令我有机会认真思考了一下,我们的常識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常识,是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我们不需要知道核裂变的原理,不需要明白心脏外科手术的做法,不需要懂得量子物理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一样能过日子。
但是,常识是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应该明白的事情,是我们从小到大为人处世的基本依据。
以前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后来,我才发现这是一个误会,有那么多没常识的人也长大成人了。
在我的认知中,成长就是三件事:有常识,知分寸,敢面对。
我很赞同“巨婴说”,但过去我总是认为那是“巨婴”不知分寸、没有担当的结果。
现在看来,他们问题的根本可能还是出在没有常识。
常识之所以是常识,是因为其简单易懂,连孩子都能懂。
连孩子都懂的事,偏偏许多成年人表现出不可理喻的无知,为什么?美国有一个带有玩笑性质的“达尔文奖”,每年颁发一次,主旨是表彰那些“因为愚蠢而主动把自己排除在人类基因库之外、为人类的进化做出贡献”的人,获奖条件是把自己弄死或者弄到丧失生育能力。
这个奖项广受欢迎,每年都有很多人参与票选。
2018年,以高票参选的有这么一件事:一个19岁的柏林小伙子因为跟女友争吵,大冬天把对方推到河里,觉得还不解恨,自己也跟着跳了下去,要把她摁在水里。
问题是,他的女朋友会游泳,而他不会。
姑娘很快游上了岸,只是有点儿失温,但很快就恢复了。
小伙子则是被闻讯赶来的水警们拖上来送进医院的,在医院里挣扎了两个月左右,在2月14日情人节那天死了。
警方还怕他在最后的日子挣扎得不够辛苦,送了他一个故意杀人未遂的罪名为他送终。
如何看待常识的作文

如何看待常识的作文
常识,这玩意儿,说起来好像挺普通,但仔细琢磨琢磨,还真有点意思。
在咱们的日常生活里,常识就像个默默无闻的小跟班,时刻陪伴着咱。
火会烫手,不能随便摸;水往低处流,这是自然规律。
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常识,咱们都习以为常,觉得没啥特别的。
可有时候,恰恰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常识,能帮咱们大忙。
比如说,出门要带钥匙,不然回家就得傻眼;做饭要先洗菜,不然吃了可能会闹肚子。
要是不把这些常识当回事儿,那麻烦可就来了。
不过呢,也别把常识当成绝对的真理。
时代在变,科技在发展,有些过去的常识,现在可能就不那么适用啦。
像以前大家都觉得地球是平的,这在当时也算是常识吧,可后来不就证明是错的嘛。
还有啊,有时候我们会过于依赖常识,反而限制了自己的思维。
比如说,大家都觉得鸟会飞,可要是突然出现一只不会飞的鸟,咱可能就觉得奇怪了。
但实际上,世界这么大,无奇不有,不能因为不符合咱心里的常识,就否定它的存在。
所以说,对于常识,咱得有个正确的态度。
既不能小瞧它,也不能被它框住。
要用开放的心态去看待,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更新自己的“常识库”。
常识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老朋友,熟悉又亲切,但也不能盲目跟从,得学会灵活运用,这样才能让生活过得更明白、更精彩!。
让全班争吵的初中物理题颠覆常识

让全班争吵的初中物理题颠覆常识摘要:一、引言:初中物理题引发全班争论,颠覆常识二、问题分析:题目内容及其引发的争议三、解题思路:突破传统思维,探讨正确答案四、物理学原理:解释题目中所涉及的物理知识五、结论:反思这次争论,提高同学们的物理素养正文:【引言】在我国的一所初中,一道物理题近日在全班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这道题目不仅颠覆了同学们的常识,还让他们意识到,原来自己熟知的常识并非绝对正确。
究竟是什么样的题目能有如此大的魔力呢?让我们一起探寻一下。
【问题分析】这道题目内容如下:“一个质量为m的物体,在水平方向上受到一个大小为F的力作用,物体没有发生位移,请问这个力是否做功?”看似简单的问题,却让同学们陷入了思考的困境。
因为按照常识,力只有在物体发生位移时才会做功,而此题中物体没有发生位移,所以许多同学认为这个力没有做功。
然而,当老师公布正确答案时,同学们惊讶地发现,这个力其实已经做了功。
这时,一场关于力、位移和功的争论在全班范围内展开。
【解题思路】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势,从物理学的角度来探讨。
首先,我们要明确力、位移和功的定义。
力是物体受到的外部作用,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位移是物体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距离;功是力在物体上的作用导致物体能量的改变。
在这道题中,虽然物体没有发生位移,但它受到了力的作用,且力的方向与位移方向相同。
根据功的计算公式:功= 力× 位移× cosθ,其中θ为力和位移间的夹角。
由于力和位移方向相同,θ=0,cosθ=1,所以力在做功。
这个结论颠覆了同学们的常识,也让他们意识到,力的作用不一定非要体现在物体的位移上。
【物理学原理】这道题目涉及到的物理学原理是功的计算和力的作用。
功的计算公式揭示了力、位移和功之间的关系,而力的作用则让同学们明白,力的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物体发生了位移。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了物理学中的普遍规律:力和功的关系不仅与物体的位移有关,还与力的方向和位移的方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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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你对常识模块的认知:用逻辑解开常识题目的面纱作者:孤独的独角兽看过论坛里一些人对公考常识模块的讲解,也读过一些常识培训老师对常识的讲解。
客观说,讲解得还可以,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距离我对于常识的理解还有原则性的差距。
为了让我总结出来的常识解题法造福更多的公考考生,也为了树帖立威我论坛“公考常识第一人”地位,特在此将我的“逻辑法解常识技巧”与众多考生交流,也欢迎自命为常识“大神”的人前来挑战。
工作期间,有东西要写先,大家可以先留言,本尊稍后上讲解,敬请期待!随便说一下本人的战绩吧。
本人大概做过约五十套左右常识真题(本人向来不做模拟题目)。
按照20道标准计算,正确率最低可以达到15道以上,通常在16-17道左右,印象中只有两套题目是全对的。
当然了,谦虚地说距离我认识的那些真正学霸还是有差距的,可是比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学个几年才考个乡镇职位的所谓大神水平应该高多了!顺便说一下我的公考成绩吧:我一般只考两种公务员,一种离家近、一种是发达地区仕途有发展的。
众多的公考考生、常识老师、甚至包括所谓自称公考常识大神的人,其实都走入了一个误区。
那就是认为,常识就是考察相关知识储备的,要想在常识模块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不断积累、加强常识的知识储备。
在这种思路之下,我们看到了所谓“常识几千题练习”、“常识题型分类——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文学、物理、化学、时政”等等试图通过加强常识基础练习,进而提高常识模块成绩的努力。
这种做法无疑是愚蠢,错误的。
首先,别忘了,提高常识模块分数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提高行测分数——为了提高笔试分数——为了上岸。
公考笔试成绩只是公考总成绩的一部分(另一部分还有面试成绩),而行测成绩只是笔试成绩的一部分(还有申论成绩),而常识成绩又只是行测成绩的一部分(还有资料、逻辑、数量、言语等等)。
换句话说,就为了提高几分的分值(实际上做到还是很难的),就在常识模块花费大量时间做几千道题目的人,显然是脑子坏掉了。
其次,常识知识浩如烟海,学得过来吗?众多的公考高手中,我听过有人说自己的数量关系计算全对,资料分析全对,逻辑和言语理解模块全对的就很少了,你们有听人吹牛逼说常识模块全对吗?如果你们愿意用整个余生去提高自己的常识知识储备,那么我支持。
如果你只是为了考上公务员而学常识,那么显然没有任何必要。
再次,就算考生备考真学过,真练过的知识,你们都能记得住吗?考试时候还能用得上吗?大家看看常识主要考的那些东西,作为一个标准的文科生,我绝大多数都很眼熟。
例如文学方面,好多都是我初中高中背过的文学知识。
历史、地理、政治,都是高考时候的简单内容。
这些东西好多学理的考生都没有认真学过,甚至好多学文科的考生高考后早都还给老师忘记了。
甚至是相当多公考考生,高考时候都学懂、学不明白,怎么就寄希望于考公的几个月复习周期,把基础教育阶段的知识短板全都补上了???这不是在意淫呢吗?还是谈谈世界和平的事吧!!!综上,我的意思应该很清楚了。
传统的基础复习对于常识模块分数的提升效果是极为有限的。
这就是为什么众多考生直接放弃常识模块复习的原因所在——这种备考模式性价比太低太低!!!!!就算好一点的,下载了海量的常识背诵基础资料,估计除了有助于睡眠之外,甚至恐怕连看完一遍的都算凤毛麟角了。
如果真有的,请出来,受我一拜。
有吗??说了这么多,估计很多人泄气了。
按照我的说法,常识模块真的只能放弃了。
下面是我说的关键所在了。
这种海量做题提升常识模块分数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是因为这些人完全曲解了常识命题人的真实意图所在。
通常认为常识题目,需要掌握相关的背景知识才能获得相关分数,因此为了提升常识模块分数,及只能不断提高常识背景知识储备。
问题是,公考行测常识模块真的考察的是“常识”吗?我们首先来看百度词条对于“常识”概念的定义。
常识:普通知识。
一般人所应具备且能了解的知识。
即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如果公考行测常识模块部分考的真的是“常识”,那么每道常识题目的正确率至少应该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否则,我只能理解为绝大多数做错常识题目的考生都不算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了!!!!!!——所以你们从根本上误读了常识题型的存在意义了。
相当多的常识题目其实考的不是常识,而是逻辑,我纠正应称之为“逻辑常识题”。
因此,本人自封论坛“公考常识第一人”。
不仅是因为本人常识模块做题水平高,更是因为只有我正确而深刻地把握了常识模块命题的规律所在,第一个提出必须采用逻辑技巧去解决常识真题的。
Q:不是所有题都可以的吧?A:你说得没错,当然不是所有的常识题目都可以的。
我的技巧必然不能解决全部的常识题目。
问题是,世界上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吗?连马克思主义原理都要中国化呢,何况是一种做题技巧?问题是,考生要的就是高性价比地提高常识模块正确率,提高常识模块分数以超过自己水平档次的竞争对手就足够了,为什么非要追求一种方法解决全部题目呢?逻辑法解常识题目技巧之一、并列选项往往不是正确选项理论基础:所谓并列选项排除,基本原理在于绝大多数的公考客观题目都是单项选择,既然是单项选择题目,自然排除并列选项的,因为正确答案有且只有一个。
而与题目本身关系不大,就是纯粹的逻辑技巧!!例1、【2015年吉林省考甲类真题】犹太人有句名言:没有卖不出去的豆子。
卖豆子的农民如果没卖出豆子,可以加水让它发芽,几天后可以买豆芽;如果豆芽卖不动,干脆让它长大些卖豆苗;如果豆苗卖不动,可以移植到花盆卖盆景;如果盆景卖不动,那么就把它移植到泥土里,几个月后它又长出许多豆子。
要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转化,卖豆子的农民应该()A.在制成盆景时卖出B.在能够卖出时卖出C.在结出豆子时卖出D.在价格最高时卖出。
【某网络机构解析】B。
马克思把商品转化成货币叫做“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而是商品所有者。
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能否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转化对商品生产者至关重要,因为只有这样商品的价值才能实现,商品生产才能正常进行。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转化必须要进行交换。
豆子作为一种商品,在其任何生态过程中都有一定的价值,当价值需转化成货币时,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
因此本题选B选项。
【我的解析】本题选择B。
考生应当注意审题,题目问的是“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转化”,意味着关键在于卖出,而非最高价卖出,排除D选项。
AC都是四个循环转化过程中的某一个阶段,因此AC构成并列选项,排除,本题选择B。
例2、【2015年北京公考真题】飞到月亮上去是人类千百年来的梦想,随着空间技术的发展,人类登月已经实现。
下列有关人类登月的说法有误的是A.前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于1961年乘东方1号宇宙飞船奔向月球B.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1969年在月球上率先跨出人类历史“一大步”C.2013年我国成功将“玉兔号”巡视器顺利送抵月球表面D.美国是人类最早登上月球的国家【某网络机构解析】1961年4月12日加加林乘坐东方1号宇宙飞船完成了世界上首次载人宇宙飞行,实现了人类进入太空的愿望,而不是登月。
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我的解析】可以用逻辑法解题。
从B和D选项来看,明显属于并列选项。
单项选择题目中出现并列选项只能是都对或都错。
本题选项3对1错,要求选错的。
显然BD只能都对,因此排除BD。
而A选项明显与BD选项的表述相悖,所以A选项为错误选项。
加加林如果只是奔月而不是登月显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奔月只是一种意向行为而已,就像我本人曾经尝试过把泰山推倒一样,这种尝试显然意义不大。
正如我国著名历史人物嫦娥也能“奔月”一样。
事实是加加林是人类进入太空的第一人。
本题选择A。
例3、【2015年黑龙江省考真题】下列书籍中不属于我国古代兵书的是:A.《司马法》B.《六韬》C.《三略》D.《第五部分蠢》【某网络机构解析】D。
《司马法》是我国古代重要兵书之一。
大约成书于战国初期。
《六韬》、《三略》都是古代的兵书;后泛指兵书、兵法。
《第五部分蠹》是先秦说理文进一步发展的作品,全文近七千字,作品反映出韩非文章的一般特点。
第五部分蠹,指当时社会上的第五部分种人:(一)学者,(二)言谈者,(三)带剑者,(四)患御者,(第五部分)工商之民。
故本题选择D选项。
【我的解析】假设某公考考生具有强大到变态的基础知识储备,熟读这几本书,完全知道这些书的作者是谁,内容如何,自然可以轻松应对本题,完全不需要任何技巧。
但是我在作答本题的时候就预判本题根本不是考察背景知识。
因为我推断绝大多数考生根本不可能了解这四本书的内容,完全不符合“常识”标准——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
因此,我判断本题只能运用逻辑法解题,“韬”和“略”,“六”和“三”均为并列表述,因此判断选项B、C构成并列选项,因此排除。
Y^_^至于选项AD,我当时只是猜测,司马为古代军事官职名(当然了,如果实际是司马作为姓氏那就没办法了)。
^_^!至少该技巧有效排除掉两个干扰选项,使得正确率从25%提高到50%。
《韩非子•五蠢篇》为韩非的作品,其为法家思想,不是兵书,本题选择D。
Q:不清楚这种法律东西但注意到了经济审计所以选了答案里没涉及到财务金钱的B。
但答案是C求指教。
A:感谢你的信任,我来给你解答。
在解答之前,首先需要弄明白几个问题,才能使你的学习不至于就题论题,而可以上升到对整个逻辑常识模块的理解上来。
首先,请你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是否是公考考生们所应当掌握的内容?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么小众的规定我在机关里待了这么多年都怎么听过,更何况是你们还没上岸的考生们。
其次,即便你看过该《规定》,你就能做到过目不忘,就能详细记住里面的内容以至于从中选出正确的答案?也不是不可能,一般的考生估计仔细读个五六遍,也许可以做到。
问题是在整个公考考生里,就该《规定》读过五六遍进而能够做对题目的人,肯定是凤毛麟角了。
通过上述两个问题,得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
题目真的不是考察“常识”,而是考察逻辑分析能力的。
几乎所有的考生在面对该题目的时候,都不掌握相关的背景知识。
但是既然有部分考生能够作对该题目,那些没有作对该题目的考生差的不是背景知识,而是逻辑分析能力。
因此,你们会看到有些参考答案用百度法去讲解该题目,直接百度出该《规定》第多少条的内容,进而得出该题目的选项。
你们要是学习这种分析方法,就是学一百年也是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不信你们看牟图的解析答案。
正确答案:C解析:《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17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