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汇编
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大型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集团法律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创造价值、防范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集团和各公司都应遵循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重大决策会商制度、合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存档制度、纠纷处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其他法律审查制度。
三、集团各公司应指定法律事务联系人、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以便保持集团法律信息的畅通.各公司法务部门每年应将工作进行汇总,向总裁办书面报告.第二章管理体制四、集团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团整体的法律事务进行管控.五、集团总裁办对全集团的法律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由各公司参照执行。
六、总裁办对各公司工作进行指导。
各公司自行制定的法务管理制度应报集团总裁办备案.重大法律事务应及时通报集团总裁办,事后将处理结果报集团总裁办备案.七、各公司法务人员或法律事务联系人,应报总裁办备案。
八、各公司外聘律师应由总裁办与各分公司共同筛选确定,与外聘律师订立的法律服务合同、律师的应报总裁办备案.第三章外聘律师管理办法九、外聘律师的筛选与聘用1、外聘律师应选择业务精湛、尽心尽力、在当地或专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主办律师,筛选时应选择不少于三家律师事务所。
2、筛选时应取得律师事务所的简介、主办律师的简介、同行业服务经历、在业内的评价、服务方式与内容、服务报价.由集团总裁办与各公司相关部门共同考察、评选。
十、外聘律师的服务1、外聘律师法律服务合同一般为一年一签,律师费分期支付,受聘律师所应保证主办律师亲自处理我公司委托的事务。
2、外聘律师对重大法律事务、合同、诉讼等应事前提供法律思路,事后提供法律建议,对处理方案进行评析,提出防范改进措施。
3、外聘律师应该将法律服务内容定期向总裁办书面汇报,重大事务承办同时向总裁办汇报,重大合同保留“word修订标记"报总裁办备案。
十一、对律师的考评每年律师聘用合同结束前一个月总裁办会同各公司相关部门对所聘律师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责任心、工作沟通进行考评。
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
法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二)负责公司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三)处理公司涉及的法律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四)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五)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六)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第五条合同管理(一)公司所有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必须经法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二)合同签订前,法务部应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防范措施。
(三)合同签订后,法务部应监督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全面履行。
第六条诉讼仲裁(一)公司发生法律纠纷,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并由法务部负责处理。
(二)法务部应组织律师团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诉讼策略,确保公司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七条法律咨询(一)公司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向法务部咨询。
(二)法务部应提供专业、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员工解决法律问题。
第四章法律培训与宣传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第九条公司应通过内部刊物、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健全集团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发挥集团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及外聘律师的作用,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
第三条集团按照分级与授权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制度为基础,以集团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组织核心,以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联络员为纽带,以外聘律师为社会支持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单位。
下属单位所属企业的法律事务须上报集团的,经由下属单位按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法律事务工作以维护集团利益,规避法律风险和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基本任务。
第六条法律事务工作应遵循维护企业最大利益原则;贯彻“早期介入、预防为主、独立工作、不受干扰”的原则。
第七条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组在本规定中的含义是:(一)集团: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房地产企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设置合理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如何设置合理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一、品牌注册房地产企业在成立之初需要先行进行品牌注册。
品牌注册不仅可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还可以有效防止恶意竞争。
因此,企业在进行品牌注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商标名称:企业在注册商标名称时需要注意准确、简洁、不违反法律规定等要求;2.商标分类申请:企业需要针对自己的业务范围进行商标分类申请,以保证商标在相应业务范围内的独占性;3.保护商标:企业在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后,需要对商标进行有效的保护,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即可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二、合同管理房地产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与业主、供应商等方面有大量的合同需要签订。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的规定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也影响到其他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审批制度:企业需要建立合同审批制度,规定合同审批的流程和具体的审批人员,以防止合同重复签署或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2.合同内容要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比如,企业需要明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违约金的责任等具体要求;3.合同存档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并规定合同的保存期限和存档管理方式。
三、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资产,涉及企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重要的法律事务管理方面。
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企业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的意识,了解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求,针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2.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企业需要掌握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例如商标侵权的维权方式、专利技术保护的措施等;3.知识产权证书管理:企业需要妥善管理自己的知识产权证书,避免证书的遗失或丢失,加强知识产权的保密性。
《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案件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实现法务工作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保证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开展,结合地产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产集团法律事务中心负责制定并修订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办法;处理地产集团总部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对地区公司、下属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地区公司、下属公司法务部门参照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流程;负责处理本公司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重大案件”是指案件标的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或单个案件标的虽未达到1000万元,但涉及人数众多,总标的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特别重大案件”是指标的额巨大、案件情况复杂、影响公司重大利益,或涉及重大品牌影响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四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复议、听证等尚未形成诉讼的非诉讼事宜,参照诉讼案件审批、处理流程办理。
第二章诉讼法律事务管理第五条诉讼法律事务的审批(一)诉讼案件的起诉、应诉、反诉、上诉、撤诉、执行,由业务部门填写《诉讼案件审批表》,将相关资料移交本单位法律事务责任部门后,按以下权限审批:地产集团总部案件由法律事务中心出具相关意见,经相关业务直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法律事务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
地区公司案件由地区公司法务部出具相关意见,标的总额300万元以下的,报法务部主管领导审批;标的总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标的总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由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再报法律事务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
下属公司案件由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出具相关意见,经下属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报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后执行;标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案件,再报法律事务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
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法律利益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进行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时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做到诚实守信,保持行为合法、公平、正当。
第四条地产公司应当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完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法律主体责任,加强对法律事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第六条地产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具体落实。
第七条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合适的岗位和人员,配备专业律师和法律顾问,以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八条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指导各部门开展法律事务工作。
第九条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司法律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报告并处理法律风险事件。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第十条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公司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公司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违法手段获取利益。
第十二条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程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对法律服务外包单位的选择和管理,应当进行严格审查,签订明确合同,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法律风险防范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和防范法律风险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公司在进行重大交易或项目合作时,应当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前制定有效的危机处理方案,及时应对法律风险事件。
第五章法律事务管理监督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及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法务管理】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法律事务规定为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保障法律事务工作合法有效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所称之“法律事务”包括日常法律事务和特殊法律事务。
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文件,资料的建立、存档、保管、签发等;特殊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各部门在其日常管理活动中所签定的管理性合同,如雇佣合同、医疗保险合同等;2、各部门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现有员工、离退休员工、辞退职人员做出任何形式的处理决定,涉及或有可能涉及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处理决定;3、公司任何形式的投资行为,包括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对外担保、贷款等行为;4、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收购或被收购、破产、清算等;5、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案件;6、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公司法律事务由办公室联合律师事务所集中管理。
特聘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由其集中处理公司委托之法律事务。
具体委托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审校意见;2、为公司制定可参考的合同文本,为公司与外界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提供修改意见;3、参与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重组工作;4、参与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事务工作;5、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形式的咨询服务;6、作为公司代理人统一组织管理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的仲裁、诉讼案件;7、负责公司对外的法律事务,负责联络司法仲裁机关及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公司处理特殊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步骤:1、如公司发生特殊法律事务,则由该专人或该部门在发生该项法律事务时,立即请示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征求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取得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法律意见书之前,不得对外签署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也不得擅自签收或接收利害关联方提交的任何法律性文件,更不得擅自向其他方或新闻媒体透露该事件的进展情况;2、在该专人或该部门取得常年法律顾问就该法律事务的专项意见后,相关人员将结合该法律意见进行讨论、研究;3、公司对特殊法律事务的处理,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以保证必要的谨慎性及工作的高效性;集体讨论的范围得依据处理特殊法律事务的工作需要,由具体负责人员自行决定。
房地产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第三方。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其他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公司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签订和管理工作;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法律事务;4. 处理公司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5. 参与公司对外合作、投融资等法律事务;6. 定期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7. 组织公司内部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8. 负责公司法律文件的归档、保管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第五条合同是公司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制度如下:1.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人应熟悉业务,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2. 合同审核:合同起草完成后,应提交法务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合同合法性、合规性、风险防范等;3. 合同签订:经审核通过的合同,由法务部门与对方签订;4.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实现;5. 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书面合同;6. 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解除情形,应依法解除合同。
第四章法律风险防范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合法、合规;2. 对公司重要业务、关键岗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3. 加强员工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4.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邀请专业律师为公司提供法律意见;5. 定期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防范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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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汇编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一、总则
1.1管理制度概述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2.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
协议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1.2.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
裁等。
1.2.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
其它协议等。
1.2.4其它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1.3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1.3.1法律事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承担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它业务部门制订
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
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
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或指导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
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
座和培训;
3)负责或指导合同签订、履行、日常经营工作中法律问题等其它非诉讼
法律事务;
4)负责或指导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纠纷;
5)负责监督、查处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工作中的失职、违纪
行为;
6)其它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1.3.2地区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该公司或部门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并指定
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合同管理规定
2.1合同的起草
2.1.1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
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
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
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格式合同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
书面形式。
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律事务部咨询;重要
合同由法律事务部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2.2授权委托
2.2.1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
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2.3前期调查
2.3.1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
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与合法性。
2.4合同审查
2.4.1经办人应按集团现行规定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以电
子文件附件形式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ERP),并按照集团规定的相关
审批流程经由公司法律事务人员线上审批。
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应在
时限内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4.2非上线范围的合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合同送审登记:合同送审时,各部门的经办人应在<法律事务部合同审批
登记本>上进行登记,详细注明合同名称、送件人(送审部门)、送审时间等事项。
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律事务部。
2)合同审核:合同审核应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公司的利益。
法
律事务部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审结,需修改的合同送审重新计算时间。
加急合同各部门可送审时予以说明,法律事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即时进行审核。
法律事务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
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
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3)合同的修改:经审核后需进行修改的合同,原则性问题法律事务部将以<
合同修改意见书>的形式发回有关部门,具体细节问题直接在合同内文进行修改。
需取回修改的合同一般以电话或OA信息进行通知。
各部门修改后重新送审。
4)合同领取:应在<法律事务部合同审批登记本>上进行签收,签收后按合
同份数复印并盖”合同文本审核章”再依照公司规定的合同管理流程进行。
2.5合同履行
2.5.1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应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对
某些特殊情况应向法律事务部请示,由法律事务部上报公司领导协商
决定。
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
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合同履行中所有收据等相关凭
证必须是书面形式并有签字盖章。
2.6合同变更
2.6.1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
应当在项目管理系统(ERP)中发起相应流程办理补充协议签订或合同
修订事宜,地区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应按照集团规定审批流程进行线上
审核工作。
合同补充协议或合同修订版本在系统上审批经过后,方可
进行签字盖章。
2.6.2非上线范围的合同补充协议或合同修订应该按照线下合同签订程序办
理,重点变更应向法律事务部备案,所有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
同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签字盖章。
2.7违约行为
2.7.1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
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
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共同商
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
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
相关证据。
2.8履行遗留
2.8.1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
在
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由法
律事务部协助分管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
2.9资料归档
2.9.1合同签订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
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整理全部交行政
部档案室归档。
2.10法律责任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2.10.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她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10.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2.10.3其它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2.10.4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收受贿赂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三、诉讼管理工作
3.1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在开展诉讼及相关法律工作时享有以下职权:
3.1.1独立工作权:按职责独立开展工作,不受任何部门的非法干涉。
3.1.2调查、知情权:根据工作需要按公司规定手续查阅、打印、复制集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