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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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总则为了提升矿井供电管理水平,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实现矿井供电的自动化、信息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煤矿井下电缆____运行、维修、管理工作细则》。

矿井供电管理范围。

自市供电部门区域变电所馈出间隔至矿井地面井下所有高低压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

矿井供电连续可靠,杜绝全矿井停电事故。

井下消灭电气明火及失爆失保。

矿井主要供电设备的大修,必须送有关维修许可证的单位检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制度生产矿井、矿建项目部和专业化公司机关应设置具有供电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明确科长或一名副科长、至少一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供电管理工作。

对矿井供电电压等级在____kv、原煤年产量在____mt以上的矿井要设立矿井供电区(队),应组建专职电气试验组。

各采煤、掘进、开拓、运输区(队)需明确一名副职主管机电工作。

第八条中央变电所和带有高瓦斯头面的变电所要有专职电工值班。

第九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一下制度:(一)电气设备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二)电气设备强制性检修制度;(三)电气管理责任制;(四)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制度;(五)电气设备、电缆出厂、入井验收制度;(六)电气事故追查制度;(七)无计划停电追查、上报制度;(八)电缆管理制度;(九)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十)拆、接火审批制度;(十一)井下电气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十二)地面变电所的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十三)工广变电所设备运行制度;(十四)隔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十五)全矿井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十六)井下电工定期培训制度。

第三章用电管理制度第十条井下电器管理(一)在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领导下,矿井井下电器设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机电办(科)主管井下电气设备,下设电器管理组和防爆设备检查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井下采、掘工作面供电设计及拆接火由机电办(科)负责,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供电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稳定,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管理目标:确保矿井的供电设备设施良好,供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稳定可靠,供电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供电安全责任:矿井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供电安全责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供电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供电管理人员:矿井应当设立供电管理人员,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供电设备设施管理第六条供电设备设施的选用:供电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七条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和维护: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矿井自身需求进行,并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检查和测试:矿井应当定期对供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九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升级:矿井应当根据供电设备设施的老化程度和技术进步情况,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以确保供电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供电线路管理第十条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矿井应当定期进行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线路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供电线路的保护和防护:矿井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供电线路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并进行防护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供电线路的扩建和改造:矿井在需要扩建和改造供电线路时,应当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线路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供电稳定性管理第十四条供电稳定性的评估和监测:矿井应当定期评估供电稳定性,并进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供电稳定性的改进和提升:矿井应当根据供电稳定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和提升供电稳定性,以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

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

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

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

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一)。

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

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

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停电管理1.井下停送电必须经值班主任或当班领导同意,由电工带班进行操作;2.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电并从工作面和巷道撤出,禁止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等笼式电梯和人车混合运输设备到位并上锁后,方可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进行作业;3.停电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个开关停送电,并用电压表在开关上确认电压降到零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开关的操作;4.停送电作业完毕后,应在井下全面检查受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恢复上岗;二、供电设备管理1.井下供电系统应一级、二级配电系统相隔不少于30m,当需重载或断路时,应分批次进行,以避免短路或过载情况的发生;2.百叶板及盖板应符合使用要求,恢复到位并锁好;3.禁止在供电线上悬挂其他物品,防止弯曲过度而导致断裂;4.禁止在供电线路下蓄水,防止漏电引起触电伤害;5.禁止修补设备电缆,如有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6.每年至少对供电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三、安全疏散1.安全疏散应是井下最基本的应急措施之一;2.在井下设有警报器,并每隔30m安装一个安全疏散指示灯,以引导井下作业人员有序疏散;3.疏散指示灯应设立在容易看到的位置,标志清楚,具有良好的可见性;4.疏散指示灯的电源应设置独立电源,保证在停电时也能够正常使用;5.疏散口应设立在必要的位置,并保证其畅通无阻;四、安全文化1.真正的安全文化是在“严以律己”的基础上培育形成的;2.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多次进行安全会议和行业大会,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3.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4.进行安全技能比赛及事故模拟演习等活动,增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应急能力。

五、安全责任1.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2.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停送电和供电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统筹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生产连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矿井供电管理计划。

2. 矿井供电管理小组由矿长和电气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供电设备安全管理1. 供电设备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供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电缆线路必须定期检测绝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 供电设备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确保人员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1. 制定矿井供电设备故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3. 成立应急抢修队,随时待命,确保故障能够及时修复。

五、供电管理报告1. 每月制定供电管理工作报告,汇总各项指标和问题。

2. 每季度制定供电管理绩效考核报告,评估供电管理工作的成效。

3. 对供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出相应的建议。

六、培训和考核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

2. 对供电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

3.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供电管理人员发挥更大的努力。

七、安全意识培养1. 加强员工对供电安全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成立安全宣传小组,进行供电安全知识的宣传。

3. 开展供电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知。

八、法律法规遵守1.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电力安全法律法规。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供电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九、工作纪律1. 供电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严禁将个人利益置于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之上。

3.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惩处。

十、附则1. 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能覆盖的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 本管理制度由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改。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____验收管理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并填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____使用。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山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权限。

第四条矿山应当配备专职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山应当制定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标准。

第六条矿山应当定期进行供电及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矿山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可靠的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过程稳定可靠。

第二章供电管理第八条矿山应当定期检查供电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巡检制度,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巡检,确保供电稳定。

第十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电源,确保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矿山应当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矿山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供电设备,防止误人或者损坏。

第十三条矿山应当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全面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设备维修记录和档案,对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电气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矿井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矿山应当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矿山应当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八条矿山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矿山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十条矿山应当建立电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电气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矿山应当开展定期的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矿山应当建立供电及电气安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矿山的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合理、稳定、可靠地供应电力,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规定。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供电设备管理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台账,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以免影响供电质量。

2. 用电计划管理
煤矿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用电计划,根据生产需求和用电负荷变化,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避免用电过载和浪费现象。

3. 用电安全管理
煤矿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电气火灾和电击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

4. 应急供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应急供电管理制度,配备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停电或供电中断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应急供电,保证煤矿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

5. 监测检测管理
煤矿应建立电力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用电负荷、电压、电流等关键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

6. 安全教育培训
煤矿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煤矿工作人员对供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根据各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高压供电系统图(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____位置图(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账(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维修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到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冻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他,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运科现场核准、落实,方可进行施工。

6、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____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____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____,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到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腰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1. 引言矿井是一个存在风险的特殊工作场所,供电安全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矿井供电不仅要保障生产生活所需,也可有效防止矿井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着重讨论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2. 安全管理措施2.1 进行安全评估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进行安全评估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确保矿井供电能够满足生产及民生需求的同时,不会给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危害。

评估包括对矿井供电的设备、用电设备的电压哪些站点,以及每个站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架空线间的距离、变压器的渗漏电流等等的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确认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和是否需要维护。

2.2 在操作员管理方面,实行培训措施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过程中,操作员的素质非常关键。

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保障意识直接关系到整个供电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因此应严格要求操作员的岗位培训。

包括此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电气安装的许可规程、电气安全工作的操作规程,如何正确使用各种监测仪器,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在培训的同时,应强化操作员知识的温故知新,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安全意识,从而让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

2.3 定期检查和维护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中,设备的完好与否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对矿井供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是十分必要的。

包括针对常见病毒:接头处的维护、电缆运行状况的检查、各个回路连接处的检查以及接地电阻的维护等。

维护一方面可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安全运行,这是保障供电系统中重要而必需的一个环节。

2.4 有技术储备在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过程中,对技术人员也要严格要求。

技术人员在矿井供电系统出现问题时,往往是排除故障的有力保障。

对于整个矿井供电系统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修理,使之能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就必须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维修团队,这样才能保障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 应急预案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预防措施永远是不够的,应急预案是矿井供电系统故障发生后解决问题的重要措施。

第一讲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管理

严禁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当井下供电 网路容量较大,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超过20A 以上时,可采用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并必 须采用调整补偿措施,以防网路出现补偿谐 振现象。
六、采区供电安全
(一)采区作业环境对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1.采区容易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 2.采区的空气中含有瓦斯及煤尘。 3.井下空气比较潮湿。 4.采区电气设备移动频繁。 5.井下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的空间狭小。 6.采区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使电气设备的散热 条件较差。 7.采煤、掘进和开拓巷道都需要使用电雷管。
二、电力负荷的分级
电力负荷的分级,是根据负荷的重要性以及供电中断后 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一般煤矿电力负荷分三级。
1.一级负荷(一类用户):如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升降 人员的立井提升设备、瓦斯抽放机等。
2.二级负荷(二类用户):采区变电所、电机车用的整流 设备、综合机械化采煤电气设备、专门用于提升物料的斜井提 升设备等。
电流对人体的作用决定于许多相互关联的因素,其中主要 是电流强度和持续的时间。在短暂(持续时间低于1~3s)的 电流作用下,一般讲,触电持续的时间越长,允许的人身触 电电流值就越小。我国现在设计漏电保护装置,是按30mA·S 计算的,也就是说,只要人身触电电流和触电时间的乘积, 不大于30mA·S ,就可认为是安全的。电网电压越高,人身触 电电流越大,因此,漏电保护装置和自动闭锁开关的动作速 度要求也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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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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