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指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和投标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将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定义、管理和实施三个方面来详细说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定义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工程咨询人编制相关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并经过评审采购最终方案的过程。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在竞争中选出最优的方案,从而优化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公示、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管理、评标评审、中标人公示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是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详细规定,是投标人制定投标方案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通知、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要求、工程规模、工程概算、投标保证金、评标标准等内容。
公示公示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示需通过公告和报刊等媒体进行,通知广大招投标人了解招标项目的建设情况、招标文件、投标时间、地点和各项要求等信息,使投标人具体了解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的资质、信誉、经验等条件。
投标人需提交相关的资格证书、信用证明、业绩单等资料,并须经过招标人的认真审核。
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将被允许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这个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行为负责,并确保开标后落选的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得退还。
评标评审评标评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核心环节。
这个环节的主要内容是对投标方案进行认真评审,然后从中选取最优的方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引言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和合理性对项目的成功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招标投标环节作为选取合适设计方案的手段之一,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同时,也需要合理规范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2. 招标投标流程2.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清晰明确地描述设计项目的背景、要求和技术指标。
其中,项目背景包括工程范围、规模、目标等信息;设计要求包括设计理念、风格、功能等要求;技术指标包括设计参数、质量标准等。
此外,招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标标准等信息。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资格要求范围内,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人的注册资格、业绩评估、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等方面。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
2.3 技术方案评审接收投标后,招标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投标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包括对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适应性等方面的评估。
评审结果将作为评标标准之一进行综合评分。
2.4 投标报价评审除了技术方案评审外,招标人还需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综合考虑技术和经济因素。
评审内容包括合理性、合规性以及与项目需求的匹配程度等。
2.5 中标结果确定综合考虑技术评审和经济评审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进行商谈,最终签订合同。
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及时获得招标人的反馈意见。
3. 管理措施3.1 加强信息公开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应加强与投标人的沟通,及时提供项目信息和解答疑问,确保公开、透明的信息流通。
同时,在评标结束后公开中标结果,并告知未中标的投标人评标情况和不足之处。
3.2 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为了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进行,招标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评审流程、信息记录等方面。
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操作流程。
3.3 加强监督和检查招标人应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市政、房建、桥梁等各类建筑工程。
3. 招标方案的编制招标方案是招标人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招标活动的操作指南。
招标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背景和工程需求的说明•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评标标准的设定•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和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和截止时间•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和地点安排4.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招标活动的详细信息和要求。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和标的物描述•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合同条件和付款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的报价和相关资料•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 招标公告和投标公告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向社会公开宣布竞标事项的通知。
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信息和标的物描述•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公告是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证明文件的通知。
投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和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和证明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6.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报价和承诺•资格和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的注册资格和相关经验•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思路、施工方法和材料选择等•商务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和付款方式等投标文件的提交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按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7. 开标和评标招标人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和评标。
开标和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评标标准和权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公布评标结果,并为评标结果制定评审报告。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一、总则我们要明确这个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旨在规范建筑设计市场秩序,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这个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
1.1招标投标的原则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1.2招标投标的范围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
二、招标招标是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起点,我们要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透明。
2.1招标条件2.2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设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等。
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应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说明、设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三、投标投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核心环节,我们要保证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1投标人资格3.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标报价、业绩证明、资质证书等。
3.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高潮,我们要确保这个过程公正、透明。
4.1开标开标应在投标截止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
4.2评标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3中标中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产生,中标结果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公示。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设计费、设计周期、质量要求等。
5.2合同履行中标人应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
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市场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具体包括工程范围的确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和评标、中标结果的公示等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利益。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建设单位确定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后,应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和程序,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投标人资格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依法对外公开。
第七条招标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接收和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包括工程范围、投标人资格、技术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等,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准备,并于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第十条评标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确保中标结果的公开和公正。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法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
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前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升投标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过程。
二、投标条件与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商业信用。
3. 投标人应具备充足的设计人员和技术能力,能够完成相应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工作。
4. 投标人应具备稳定的财务状况,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完成能力。
三、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工程概况:对工程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进行描述。
b. 投标条件与要求:包括资格要求、技术要求、经济要求等。
c. 方案设计报价:明确工程方案设计的报价要求。
d. 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方式进行要求。
e. 投标评审标准:明确评审投标人的标准和流程。
2. 招标文件编制应准确、清晰,并确保投标人能够充分理解和遵守。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书、信用证明等。
2.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淘汰。
3. 资格审查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投标人的利益得到平等对待。
五、工程方案设计评审1. 评审委员会应由专业人士组成,包括设计师、工程师、建筑师等。
2. 工程方案设计评审应从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评价。
3. 评审过程应公开透明,评审结果应及时通知投标人,并保护其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六、中标与合同签订1.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
2. 工程设计合同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周期、报酬标准等内容,并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设计任务,并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的要求。
七、监督与管理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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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并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是针对目前国内工程设计市场存在的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忽视知识产权恶意侵占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片面追求形式等问题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问: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什么还要针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出台专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答: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准入秩序、提高市场的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各地在开展设计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恶意侵占设计方案,;业主搞虚假招标,内定设计单位;国内外企业的收费标准不统一,一些地方盲目追求境外设计,忽视地方风貌;设计收费不执行国家标准,国内外设计单位差距过大;招投标过程暗箱操作、评审过程以及评审意见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不仅干扰了设计市场的正常管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投资效益、设计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的提高。
因此,根据当前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的实际需要,我们编制了符合设计特点、统一规范,又具操作性的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管理办法。
问:《办法》有哪些特点答:《办法》是在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体系下制定的。
主要特点:一是结合设计特点,明确了设计招标类型。
将方案设计招标分为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两种类型。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采用何种招标类型。
二是完善了设计评标标准和方法,重点加强对技术标的审查。
在评标标准中突出节能、节材、节地、环保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建筑方案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评标标准加大技术标的权重,重点审查技术标;设计报价不允许违反国家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低价竞争,凡不符合国家收费标准的项目均按合同管理与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增强了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
《办法》专门编制了11个附件,以指导设计招标、投标、评标、公示、定标等环节的具体工作。
问:建设部等五部委于去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增强评审与决策透明度,是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管理的关键环节。
《办法》在这方面有哪些进一步的要求问答:国务院领导十分关注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工作,建设部领导对于事关建筑方针与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高度重视。
《办法》的出台是适应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监管的需要,《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特别要求:首先,招标公告应在全国性媒体发布;其次,招标文件内容除满足一般工程应包括的内容以外,还应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专题报告;第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除必须满足一定专业和数量外,其人员组成还可以从国内外资深专家中直接确定;第四,必要时要对有关规划、安全、技术、经济、结构、环保、节能等方面进行专项技术论证;第五,在评标过程中,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列席,接受社会监督等。
问:一些业主搞虚假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等办法排斥潜在投标人。
对于这样的问题,《办法》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答:虚假招标行为严重偏离了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原则,对招投标活动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资格预审条件,防止招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
其中规定: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同时对于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进行资格预审所需达到的投标人报名数量。
未在公告中明确或实际投标人报名数量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不得进行资格预审。
上述规定意味着招标人不得随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必须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办法》如何维护设计企业的利益比如,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对未中标人如何进行补偿答:一些业主通过设计方案招标进行方案“优化组合”,骗取设计方案,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此外,由于工程设计属于咨询服务业,企业在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已经付出了很多智力劳动,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已是重要的设计成果。
如何对他们给予补偿,尤其对未中标人给予适当补偿也是目前设计招标投标市场重点研究的课题。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专门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明确设计投标方案的产权归属。
同时还针对设计投标的实际特点,明确投标补偿标准,保障了投标人的利益。
另外,《办法》还规定: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方案及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
如果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委托中标人承接或参加后续阶段工程设计业务的,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明示,并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中标人的设计费用。
问:境外设计企业在一些项目的设计招投标中往往享受“超国民待遇”,《办法》将怎样刹住这股风气答:国内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盲目追求境外设计的现象,片面追求形式,忽视地方风貌。
此外,国内外企业收费标准不统一差距过大,对国内设计单位不公正,对境外企业“超国民待遇”。
更有甚者,一些境外企业不顾中国国情,设计方案功能不合理、造价超预算,与周边景观极不协调的建筑屡有出现。
为规范和加强境外企业进入我国市场的管理,《办法》强调,境内外投标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防止给境外企业“超国民待遇”。
《办法》明确规定,采用国际招标的,不应人为设置条件排斥境内投标人。
同时,境内外企业在我国境内参加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设计收费,应按照同行国民待遇原则,严格执行我国的设计收费标准。
问:《办法》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方面有什么新的突破答:当前,一些项目在设计评标过程中确实存在暗箱操作现象,一些评委专家水平能力和素质不高、评审意见不透明,甚至还存在腐败徇私行为。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是保证评标有效性的关键因素。
《办法》加强了评标过程的监督,确保了评标的公正和透明。
首先,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上,在专家从事专业的选择、技术与管理人员的以及评标委员会的总人数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从人员配置上保证了评标委员会的能力与水平;其次,《办法》规定在评标结束后应将所有评标专家名单及各位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这项规定是对以往管理规定的一次突破,它将对保证评标质量,规范评标专家行为,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发挥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并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是针对目前国内工程设计市场存在的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忽视知识产权恶意侵占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片面追求形式等问题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问: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什么还要针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出台专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答: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准入秩序、提高市场的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各地在开展设计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恶意侵占设计方案;业主搞虚假招标,内定设计单位;国内外企业的收费标准不统一,一些地方盲目追求境外设计,忽视地方风貌;设计收费不执行国家标准,国内外设计单位差距过大;招投标过程暗箱操作、评审过程以及评审意见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不仅干扰了设计市场的正常管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投资效益、设计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的提高。
因此,根据当前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的实际需要,我们编制了符合设计特点、统一规范,又具操作性的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管理办法。
问:《办法》有哪些特点答:《办法》是在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体系下制定的。
主要特点:一是结合设计特点,明确了设计招标类型。
将方案设计招标分为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两种类型。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采用何种招标类型。
二是完善了设计评标标准和方法,重点加强对技术标的审查。
在评标标准中突出节能、节材、节地、环保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建筑方案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评标标准加大技术标的权重,重点审查技术标;设计报价不允许违反国家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低价竞争,凡不符合国家收费标准的项目均按合同管理与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增强了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
《办法》专门编制了11个附件,以指导设计招标、投标、评标、公示、定标等环节的具体工作。
问:建设部等五部委于去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增强评审与决策透明度,是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管理的关键环节。
《办法》在这方面有哪些进一步的要求问答:国务院领导十分关注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工作,建设部领导对于事关建筑方针与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高度重视。
《办法》的出台是适应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监管的需要,《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特别要求:首先,招标公告应在全国性媒体发布;其次,招标文件内容除满足一般工程应包括的内容以外,还应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专题报告;第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除必须满足一定专业和数量外,其人员组成还可以从国内外资深专家中直接确定;第四,必要时要对有关规划、安全、技术、经济、结构、环保、节能等方面进行专项技术论证;第五,在评标过程中,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列席,接受社会监督等。
问:一些业主搞虚假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等办法排斥潜在投标人。
对于这样的问题,《办法》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答:虚假招标行为严重偏离了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原则,对招投标活动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资格预审条件,防止招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
其中规定: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同时对于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进行资格预审所需达到的投标人报名数量。
未在公告中明确或实际投标人报名数量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不得进行资格预审。
上述规定意味着招标人不得随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必须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办法》如何维护设计企业的利益比如,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对未中标人如何进行补偿答:一些业主通过设计方案招标进行方案“优化组合”,骗取设计方案,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此外,由于工程设计属于咨询服务业,企业在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已经付出了很多智力劳动,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已是重要的设计成果。
如何对他们给予补偿,尤其对未中标人给予适当补偿也是目前设计招标投标市场重点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