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三大国家级新区优惠政策比较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1、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凡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减免税满后,可以延长三年按10%征收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其中,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开发区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开发区内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5、在开发区内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6、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7、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
8、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企业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对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9、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或高于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0、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芜湖、合肥、南京、苏州优惠政策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二、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减征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外商投资企业,经科委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的,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四、产品出口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的70%以上的,减按10%税率征收。
五、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六、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开发区建设的,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其中直接再投资于开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款。
七、企业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房,经批准缓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八、外商投资企业的水电增容费,可分摊到水电费中收取。
九、外商投资企业前五年免征土地作用税,对自建或购买的自用新建房屋,从建成或购买月份起,免征五年城市房地产税。
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享受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优惠待遇。
十二、生产型的内资企业,参照外资企业政策给予优惠。
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一、凡在区内投资,税收留在高新区的企业,可享受下述政策:1、在区内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规定的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按15%计征的企业所得税三年内由财政部门返还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在区内投资的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内由财政部门返还企业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100%,第三年至第五年返还企业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第六年起对企业所得税超过18%税负的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比例返还高新区留成部分。
大连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53号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
但协议或合同约定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53号◆辽宁省“五点一线”大连开发区六大产业园区已纳入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区域,功能定位为核心产业区,享受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等优惠政策。
大连开发区核心产业区规划总面积43.13平方公里,分6个核心功能产业区,包括大孤山临港工业园区、中心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配套园区、城北工业园区、模具工业园区、新材料工业区等。
◆大连出口加工区大连出口加工区是2000年4月2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之一,批准面积2.95平方公里,其中A区1.5平方公里,B区1.45平方公里,一期围网面积0.6平方公里,主要承载以英特尔芯片项目为龙头的半导体及半导体相关产业类项目。
产业导向:电子信息、光机电、精密机械、现代综合物流等。
优惠政策:国外货物入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还可以开展对外贸易等业务。
基础设施◆土地工业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按照七通一平的条件,50年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全国工业用地分为十五等,大连开发区工业用地为六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360-560元/平方米。
开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的各项用地指标(不包括投资强度)均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执行。
认识最新上海税收优惠政策

认识最新上海税收优惠政策上海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打算在上海投资或创业的人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注册上海公司之前,就应了解上海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区域有不同的政策。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最新上海税收优惠政策。
一、上海税收返税优惠政策(一)、最高返税:浦东南汇芦潮港目前,浦东芦潮港地区享受“海港优惠政策”。
给企业的返税在上海是最高的。
(二)、较高返税:金山区金山区属于上海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郊区,其对企业的返税力度要比其它郊区大很多。
(三)、一般返税除浦东芦潮港、金山以外的其它郊区,像奉贤、嘉定、闵行、浦东等区。
(四)、最低返税:市区。
像静安、黄浦、徐汇等区。
以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交税额100万元为例,企业在不同区域所得返税具体数额如下:二、上海企业所得税返税政策查账征收:税率为25%,按企业净利润计算。
核定征收:服务类企业税率为2.5%,按开票额计算。
目前上海市税务局对于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监控非常严格,只有极少数企业在第二年能申请到所得税核定征收。
三、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营业税,没有企业所得税,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浦东芦潮港、崇明、金山等区注册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享受营业税高额返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企业综合税负最低。
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较大的企业,可以为其申请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特别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广告等行业,最高可以按企业所得税返税比例予以财政补贴。
以上关于最新上海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对税务的相关问题的了解又近了一步,对于税务法规的了解是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当然税务问题于公司来说是非常复杂的,对于没有聘请专业财会人员的公司,可以找上海鸿岳招商网,我们帮您全程加急办理。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边明社1,赵仁平2(1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昆明 650034;2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650221)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以及国际偷避税等税收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合作中的突出障碍。
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了解和认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税制、促进各国税制完善与优化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做好税收协调,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中国;东盟;税收制度;比较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392(2010)03—0057—06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
据统计,2002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为5477亿美元,2008年达到了2311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的42倍。
同时,在相互投资方面,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的608%。
[1] 2010年1~5月,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达1118亿美元,增长近58%,东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2]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商品、服务、技术、人员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必将不断扩大和加强,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和国际偷税、避税等税收问题也将日益突出,税收冲突和不协调已逐渐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关系发展的突出障碍。
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比较研究的意义(一)全面认识各国税制,促进经贸关系发展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进行比较研究,是认识了解东盟各国税制的重要窗口。
中国和东盟各国虽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文化习俗等都存在着较大差异。
三大国家级新区财政和税收政策比较

重庆“两江”新区
①对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并予以倾斜,根据发展规划需要优先确保建设用地,并执行灵活的土地和房屋租赁政策。
②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优惠政策。
②区内企业进口必要的建设用机器设备、车辆、建材,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区内的“三资”企业进口生产用的设备、原辅材料、运输车辆、自用办公用品及外商安家用品、交通工具,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③外商投资区内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对其所得税实行前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
②允许外商在上海,包括在浦东新区增设外资银行,先批准开办财务公司,再根据开发浦东实际需要,允许若干家外国银行设立分行。同时适当降低外资银行的所得税率,并按不同业务实行差别税率。
天津滨海新区
设立东疆保税港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区域整合。
①区内所有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类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202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新区内新增地方财政及建设项目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用于设立两江新区发展专项资金,以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对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扶持区内的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类企业的发展。
海关政策
用地政策
金融政策
上海浦东新区
①允许外商贸易机构从事转口贸易,以及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代理本企业生产用原材料、零配件进口和产品出口业务。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适用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
进出口货物另按海关关税条例缴纳关税和有关流转税。
此外,如有支付给国外的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租金和其他所得,应扣缴预提所得税或者营业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藉企业的外藉人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1]85号,199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在纳税同时还可按《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起施行)、《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1986年11月1日实行)、《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89年1月1日起实行)等优惠规定缴纳所得税。
1.国家级开发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所得税;其中获得先进技术企业证书的,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获得产品出口企业证书的,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征收地方所得税。
目前暂免。
· 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国家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在以上免税期满后再先后免征或减半地方所得税各三年,产品出口企业免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的,免征地方所得税。
见表2-1-1。
2.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应纳税所得税率的比较表表2-1-1(二)增值税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缴纳增值税,其税率为17%。
2020年6月全国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企业老板赶紧收藏

2020年6月全国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企业老板赶紧收藏一、2020年实用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小规模纳税人(177+)减税减负(4991+)从2月底(6744+)到5月31日降至1%将延期至2020年本年底12月31日。
2.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行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允许一次性全额抵扣;3.一般纳税人可享受当地场地、土地减免政策。
在税收优惠园区、保税港、高新区科技园等,出台了大量减或免收场地、办公室租金、仓储租金等优惠政策给一般纳税人。
二、全国园区主要分布图表三、全国主要园区奖励比例政策对比:四、从园区分布位置上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园区大多数存在于沿海地带,以及西部大开发政策地区,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地区大体上有16类,具体类别如下:(1)经济特区;(2)沿海经济开发区;(3)经济技术开发区;(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沿海开放城市;(6)沿江开放城市;(7)内陆开放城市;(8)边境对外开放城市;(9)国家旅游度假区;(10)苏州工业园区;(11)福建台商投资区;(12)上海浦东新区;(13)海南洋浦开发区;(14)出口加工区;(15)保税区;(16)中西部及贫困地区。
五、园区奖励类型:1. 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类园区招商园区为了帮助入园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园区一般会提供长时间的房租免租或者减租政策。
2. 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招商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只要满足纳税额要求,当地园区就可以提供相当优惠的税收返还和税收补贴政策。
3. 人才引进类园区招商为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和保留人才,园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户口、住房、津贴等方面优惠。
4. 无偿拨款类园区招商招商园区设立专项资金,对某些符合特点补助条件的企业,进项一次性无偿补助。
5. 贴息贷款类园区招商园区内为鼓励企业引进新项目、研发新技术、对新增企业投资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进项贷款贴息奖励。
6. 免征行政税负类园区招商园区为更好的服务入驻企业,免除包括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在内的多项行政事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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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比较
及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启示
吴志鹏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这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
本文对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做了初步梳理,提出了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
一、三大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及其概况
(一)上海浦东新区。
1990年4月,国务院设立上海浦东开发区,制定了“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开发方针,并给予一系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2005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明确提出要把浦东建设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和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
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浦东新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07亿元,比1990年增长70多倍,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2330元和13898元。
浦东不仅已成为上海的新兴高科技产业、现代工业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也成为中国新时期
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各部委先后有近50项改革试点在浦东先行先试,已经在股指期货、消费金融公司、新兴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等十个方面取得突破,围绕“三个着力”的要求,浦东在优化行政管理架构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完善“两个中心”建设制度环境和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方面取得新成效。
目前,浦东新区人才集聚的外部环境逐步形成,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金融机构的营运环境日趋完善,政府服务的综合环境继续改善。
(二)天津滨海新区。
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试验金融等重大改革开放措施。
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2006年以来,天津滨海新区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2010年,滨海新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30亿元,是2006年的2.57倍,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6800元、12600元。
目前,滨海新区在金融体制创新、涉
外经济体制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等综合配套改革方面进展加快,已经成为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再上新水平的排头兵,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示范作用。
(三)重庆两江新区。
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重庆两江新区,把“两江新区”建设作为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突破口,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两江新区”的五大功能定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中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设立新区后,“两江”新区经济强势起步,总体呈现出“增长速度快、发展质量高、支撑动力足”的良好势头。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55亿元,同比增长23%,比全市高5.9个百分点,比全国高12.7个百分点,相当于重庆直辖市设立之初的经济规模。
目前,重庆“两江”新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土地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空间进一步扩大,作为内陆重要开放门户已经初现雏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重庆“两江”新区一定会成为我国内陆地区改革发展的“领头羊”。
详见表1。
表1.三大国家级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成就比较
二、国家对三大新区建设的优惠政策比较
三大新区设立后,国家在财政税收、对外开放、海关检验检疫、金融改革、土地等资源要素使用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中,对重庆“两江新区”的优惠力度最大,即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政策以及比照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政策三大优惠政策的叠加。
2005年,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时,国务院虽没有给予优惠政策,但给予浦东在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等方面制度创新有先行先试的优先权,
鼓励浦东从政策创新走向制度创新,也是一种积极的有益尝试。
详见附表2、表3。
表2 三大国家级新区财政和税收政策比较
表3 三大国家级新区海关、用地和金融政策比较
三、对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启示和建议
(一)关于新区的功能定位。
目前,我国已经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但在国内某个特定区域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制度创新也面临不少挑战。
但经过多年的特区经济建设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探索,我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要向国务院建议把我省作为自由贸易区建设试点省,在浙江舟山群岛需要设立的不能只是与前三大国家级新区功能定位雷同的新区,再次复制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和保税综合区的管理模式,而是设立管理更加科学、体制更加开放的自由贸易区,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宝贵经验。
作为市场经济大省,贸易一直是我省的传统、特色和优势。
从资源禀赋和长远发展看,我省的土地、能源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比较有限,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省还是应该坚持“贸易兴省”战略,走出一条有形市场(商业贸易)
和无形市场(电子商务)互促发展的市场经济大省之路,这也符合提高服务业比重、减少土地、能源资源要素消耗和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等时代要求。
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由于我省在全国较早地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等改革,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与发展,我省已经基本形成了高效、规范的市场机制;同时,我省地方立法步伐加快,全省初步形成了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政府服务高效规范、开发开放不断深化的整体环境。
从地理环境看,世界著名的自由贸易区如美国纽约、德国汉堡都建在沿海港口。
舟山作为我国唯一的群岛型设区市,拥有岛屿1390多个,海洋面积11万多平方公里,地理区位、港口资源、海洋产业等综合优势明显,适合建立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
因此,建议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要突出海岛和贸易特色,使之成为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和群岛型花园城市,积极争取创建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打造成亚太地区重要的贸易门户,加快形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着力提升浙江辐射长江流域、带动内陆地区发展的能力。
(1)亚太地区重要的贸易门户。
就是要把舟山群岛自由贸易区打造成亚太地区尤其是太平洋西海岸的国际贸易中心、休闲中心、旅游圣地和购物天堂。
舟山群岛自由贸易
区的贸易对象可以是所有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经国务院批准,也可以尝试开辟新的贸易伙伴。
(2)世界一流管理水平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
就是要充分发挥港口贸易的出口、转口、仓储、加工、商品展示与推广等功能,把舟山群岛自由贸易区打造成亚太地区煤炭、铁矿石、油品、粮食、化工品等战略物资的储备、中转和配送中心。
(3)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就是要通过海洋资源、旅游资源开发、海洋产业、港航物流和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产业发展,集聚全球生产要素,开拓世界新兴市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通过统筹陆海、陆海联动,进一步提升“山海协作”水平,加快推动全省及我国东部地区发展。
(二)关于新区政策争取的重点。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核心是要构建与国际自由贸易区接轨的海关管理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和国内外居民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我省要紧紧抓住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机遇,并把需要争取的政策纳入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一并向国家各有关部门争取,并在舟山先行先试。
1.着力创新政策支持。
国家给予三大新区不少优惠财税政策,浙江虽为经济发达地区,也具有一定的财政和民间金融基础,但舟山群岛县市真正可用于大规模建设的财力不
多,建设舟山群岛自由贸易区,无论是在政策上还是资金上都有待于国家层面上的大力支持。
因此,还是要尽力争取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
在税收方面,要向国家争取对自由贸易区内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并适度降低海岛市县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尤其是要对投资经营深度加工(发展现代制造业,延伸产业价值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仓储物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延伸物流供应链,建立物流中心)、商业贸易(建立采购中心、储存中心和分销中心)、服务贸易(开展生产性服务贸易如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流通性服务贸易如贸易、结算、期货、金融等)的国内外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以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在财政方面,还是要探索实施“以岛养岛”政策,对新区海岛市县上缴中央的部分税收以转移支付方式,用于支持海岛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或是至少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对新区项目建设安排尽量多的专项补助。
2.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国家给予三大新区特别是浦东和滨海新区在检验检疫、关税、外商投资领域等方面较大的自主权,我省若要建设自由贸易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着力扩大开放领域和范围。
要积极有序推进海岛开发与利用,尽早谋划和建设一批对外开放的载体和平台,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的领域和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