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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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者精神,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化、常态化发展,建立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法人团体。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者精神,培养青年志愿者,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联合会所属志愿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履行志愿者义务,承担志愿者责任。

第五条联合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项目策划等。

第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合会全体会员大会。

第七条联合会的杂务管理机构由执行委员会负责,负责监督和协调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联合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会员大会、执行委员会、监事会。

第九条联合会的全体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全体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

第十条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是联合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联合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执行委员会由联合会主席团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和财务部长。

第十一条联合会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由联合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十二条联合会可以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联合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具备志愿服务经历的个人志愿者,经联合会审核合格即可成为联合会会员。

普通会员有权参与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和管理。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是对联合会积极贡献的志愿者或其他社会组织,经联合会主席团推荐并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即可成为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对联合会的建设和管理具有监督责任。

第十六条联合会鼓励会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联合会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检举,要求解答询问,参加主题性讨论和决策。

第十八条联合会会员应当履行会员义务,遵守联合会章程,保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任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培养和促进青年志愿者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二条组织性质联合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合法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会徽及会旗联合会的会徽为一个绿色橄榄枝,象征着生命的希望与成长,并围绕着五颗小星星,代表着专业、创新、团结、协作和奉献的精神。

联合会的会旗为正方形,主色调为白色,中央有会徽图案,象征着联合会的使命和价值观。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组织机构1. 总会总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联合会的利益,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发挥着决策、监督和审查工作的职责。

2. 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总会选举产生,负责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和执行总会决议,具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3. 分支机构联合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志愿者活动,拓展公益事业的影响力。

第五条成员组织1. 成员组织是指注册加入联合会的青年志愿者团体或组织。

2. 成员组织享有联合会提供的资源和支持,并需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原则第六条自愿参与联合会的成员均为自愿参与的志愿者,无获利目的,不得强制或任何恶意利用志愿者。

第七条平等和互助联合会强调平等和互助的精神,尊重每位成员的权益,鼓励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

第八条透明与公正联合会的运作和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成员享有知情权,并有权参与组织的重要决策。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九条会员权益联合会会员有权享受以下权益:1. 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和项目;2. 享受联合会提供的培训和发展机会;3.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联合会的决策;4. 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交流。

第十条会员义务联合会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并履行志愿者的责任;3. 维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利益;4. 完成联合会交办的任务和工作。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东政法学院志愿者联合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

学校指派团委干部兼任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负责志愿者联合会各项工作。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依法成立的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志愿服务队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校性的非营利性的校级管理组织。

本联合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联合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联合会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山东政法学院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志愿服务队是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层组织。

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受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在所在院(系)团组织和校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校志愿者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一)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校园与社会和谐,为广大师生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应急救援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四)配合学校其他单位做好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五)校志愿者联合会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召集全校志愿者协会主席联席会议(由校志愿者联合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六)开展西部志愿服务活动和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七)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第七条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秉承精简、合理、高校的原则;人员组成采取公平竞争上岗和学校团委任命的形式确定。

第八条志愿者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3篇)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3篇)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第二条性质: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是由中文系学生组成的致力于服务校园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的性学生____,是在济宁学院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受济宁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直接领导的志愿性服务____。

第三条活动宗旨:为中文系服务,为济宁学院服务,为社会服务。

本分会的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一)在校团委指导下,在中文系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文化,为构建和谐校园不懈努力。

(二)____同学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他人奉献爱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护志愿者的权利,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完善志愿者服务的制度建设,并加强志愿服务的理论创新。

(四)对外代表济宁学院中文系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加强校内外各____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本分会接受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领导和指导,承认其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及以其为指导的在法律和宪法规定范围内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第二章____和职能第五条本分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____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分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联合会的监督指导机构是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在实到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通过。

第七条联合会人员组成与各部门职责一、济宁学院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中文系分会由主席团、秘书处、普通话推广部、大学生____部、文明礼仪督察部、志愿者服务部六个部门组成。

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五个部门的工作。

其余五个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二、中文系第____届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部门及职能经系团总支、党总支批准,校团委审核同意后,进行改革调整。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合会定名为____桥外国语学院英语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与院团委,学生会,社联协同为英语学院服务,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联合会的宗旨。

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联合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六条规划、____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晨曦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树立我院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____和团体的交流,____志愿者活动,为我院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和锻炼的平台。

第三章志愿者档案管理第八条本联合会实行注册志愿者制,志愿者档案实行公开管理制度。

每参加志愿者活动将志愿者服务时长记入志愿者档案,志愿者服务时长每月公示服务时长前____名____,以此作为评选星级志愿者的依据。

除此之外,在东北亚等大型志愿者的选拔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志愿服务时长多者优先。

每位同学的志愿者档案最终会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申请志愿者档案者需具备下列条件:1、为英语学院在校生。

2、承认本联合会章程。

3、有加入本联合会的意愿。

第十条志愿者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

2、经本联合会管理人员____通过。

3、经团委老师批准。

第十一条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每学期除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长是否达标,给予相应的德育分的权利。

13级志愿者服务时长达标者除加相应的德育分以外,还给予0.5学分。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本联合会章程,执行本联合会决议;2、参加本联合会活动时,完成本联合会交办的工作,服从本联合会安排;3、志愿活动后向联合会反馈情况,提交书面活动总结;4、对于经选拔有资格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同学,未能按时完成志愿活动者,记入志愿者档案,并取消其参加志愿活动的优先权,情节严重者撤销志愿者档案。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规章制度_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规章制度_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志愿者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加强对我校中国青年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的志愿者事业,根据《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福建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团体的名称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闽师专青协”。

第三条本团体是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下属的,由全校青年志愿者自愿联合组成的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精神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遵从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行动准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他人、完善自我”为服务宗旨,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明校园文化风貌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团体接受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能第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部长等职务,由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理事会,管理协会日常事务并对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八条本协会会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学生会副主席兼任,拥有协会的最高决策权,从思想上指导协会的工作开展,从方向上把握协会的运行方式,对主体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青联工程管理系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制度汇总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主要工作 (3)第三章会员 (3)第四章组织 (4)第五章经费 (4)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5)1、主席团: (5)2、团支部: (5)3、办公室 (5)4、组织实践部 (5)5、宣传部 (5)工程管理系青联活动流程及会员奖惩 (6)第一章志愿服务活动 (6)第二章奖励与惩罚 (6)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时间计算细则 (7)一、服务时间计算范围 (7)服务时间计算细则: (7)二、注意事项 (8)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审批制度 (8)一、活动审批 (8)二、活动执行 (8)三、活动总结 (9)四、注意事项 (9)工程管理系青联例会制度 (9)一、主席团会议 (9)二、部长例会 (10)三、部门会议 (10)四、联合会全体会 (10)五、附则 (11)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考核章程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考核细则 (12)第三章附则 (12)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工程管理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联”)。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本系热心志愿服务的优秀学生组成的公益性组织。

本会接受院、系团委的领导,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青联通过组织和规划全系青年志愿者工作,为社会和学校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青年的社会历史责任感,锻炼青年奉献社会的能力,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联合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行人道主义,在学院和社会开展广泛的志愿服务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和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

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和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依法设立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为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广大青年,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热心服务、互助友爱、文明礼仪、共同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天津市所有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统一协调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协会按照民主、平等、团结、协作的原则组织及开展活动。

第七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会长任期三年,副会长任期同会长。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由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组成。

第九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志愿服务部等,具体设置和组成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条协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协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下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三人。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接受天津市内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的申请加入,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利用协会资源、参与协会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第十四条协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负责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修改章程等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负责听取协会工作汇报、接收表彰及其他事务。

第十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由常务理事、会员代表等组成,负责参与协会管理、讨论重要问题、提供咨询建议等。

第四章经费和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会员自愿捐助等合法渠道。

第十八条协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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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建设,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青年志愿者自发组织,通过自愿加入的方式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服务青年志愿者,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并提升社区和社会各界对青年志愿者的认识和支持。

第四条联合会的工作范围涵盖社区服务、环保保护、公益活动、教育支持等青年志愿者参与的各个方面。

第五条联合会的活动应秉持公正、公开、透明、互助、团结的原则。

第六条联合会充分尊重志愿者的权益和自主性,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和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七条联合会依法登记,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备和申报手续。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八条联合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负责联合会的日常管理与组织。

第九条联合会设立理事会,成员由志愿者自行推选产生。

第十条联合会设立监事会,成员由志愿者自行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联合会设立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运作和管理。

第三章会员资格和义务
第十二条加入联合会的会员必须是青年志愿者,并按照联合会的要求进行入会申请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并完成所分配的志愿活动,维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接受联合会的培训和指导,参与决策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联合会的内部信息泄露给外界。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联合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自愿捐赠、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

第十七条联合会应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公示。

第五章会议和决策
第十八条联合会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等,集体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应以多数票通过,涉及重要决策的事项,应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六章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事项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七章生效时间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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