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期的规定
北京医疗期及病假工资规定

北京医疗期及病假工资规定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规定是指在员工因病情需要治疗而无法正常工作时,雇主应支付员工的工资情况。
下面是对北京医疗期及病假工资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医疗期规定:根据《劳动法》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北京市规定了医疗期的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病情的不同,医疗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普通病情的医疗期:普通病情的医疗期为员工生病开始的第一天起,连续180天,即半年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员工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雇主应保留其工作岗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严重病情的医疗期:严重病情的医疗期为普通病情的医疗期结束后的连续180天。
在这段时间内,员工可以继续接受治疗,雇主同样应保留其工作岗位,并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在整个医疗期内,员工需要履行以下义务:2.按时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二、病假工资规定: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北京市规定了员工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支付情况。
1.普通病情的病假工资支付:在员工因普通病情进入医疗期时,前三个月的工资由社会医保基金支付。
自第四个月起,雇主应支付员工80%的工资。
2.严重病情的病假工资支付:在员工因严重病情进入医疗期时,前六个月的工资由社会医保基金支付。
自第七个月起,雇主应支付员工80%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职工的工资要求,应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规定。
总结:北京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规定保护了员工在病情发生时的权益,确保了员工在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工作稳定。
但是,要保证自身权益的实施还需员工积极配合治疗,并按时报告病情进展。
对于单位和员工来说,遵守相应规定有助于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和促进员工的身体健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994]479京劳险发[995]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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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1995]109号颁布时间: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现将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医疗期的计算和处理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是贯彻《劳动法》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核心问题,必须慎重对待。
为贯彻好这一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
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二、对于身患难以治疗疾病的职工,其医疗期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995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医疗期规定-详细

什么叫医疗期、医疗期规定、医疗期待遇/工资一、医疗期的定义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中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当然这里的不得解除不包括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及企业管理上说, 医疗期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医疗期延长、医疗期待遇三个方面。
然而对于医疗期标准能否由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形式自主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笔者认为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对于医疗期标准,企业与员工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自主确定,但是约定标准不能低于法定标准的“底线”。
而在与法定医疗期标准出现冲突时,则应适用最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标准。
二、医疗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1.医疗期的期限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北京市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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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医疗期)
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
晚育奖励假30天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工资由社保发放,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且上述两项待遇仅限于具有北京户口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职工享受,如未参加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4
陪护假
北京无此方面规定,其他地方依照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工资按生产前12个月的平均数发放,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5、《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6
带薪年休假
1、员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休假规定的天数是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4、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北京工伤期限

北京工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包括基本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等。
对于工伤职工来说,工伤期限是关乎自己权益的重要问题。
一、工伤期限的界定工伤期限,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被认定后,享受工伤待遇的时间范围。
根据法律的规定,工伤期限分为三个阶段:医疗期、康复期和定期补助期。
1. 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工伤职工接受医疗治疗的期间。
在医疗期内,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费,医疗期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如果伤情严重,需延长治疗时间,经过医院评定后,可以延长医疗期限。
2. 康复期:康复期是指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和职业康复的期间。
在康复期内,工伤职工除享受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费外,还可以获得康复费用的补助。
康复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3. 定期补助期:定期补助期是指工伤职工残疾程度经评定确认后,根据残疾等级享受的定期补助金期间。
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定期补助期限可分为1年、2年、3年、5年、10年甚至终身。
二、北京工伤期限的具体情况在北京,工伤期限的待遇和规定与全国的法律规定基本一致。
根据《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医疗期限为12个月,康复期限为6个月,定期补助期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同时,北京市还规定了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近几年也不断提高了伤残津贴的金额。
此外,北京市还为工伤职工提供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保障措施,比如生活护理费、就业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有效的康复。
同时,也希望能够减少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实现双方的和谐共赢。
总的来说,北京工伤期限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而设定的,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限内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对于工伤职工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工伤期限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保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法定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文件

2
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经单位批准给予1到3天丧假
视同正常出勤
1、《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
视同正常出勤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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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各种假期规定及依据
序号
名称
假期长度
工资支付标准
相关依据
备注
1
婚假
1、初婚不符合晚婚晚育者可享受婚假1到3天假期;
2、晚婚晚育者增加奖励假7天。
视同正常出勤
1、《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2、《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定》。
6
带薪年休假
1、员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享受年休假的时间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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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北京医疗期及病假工资规定(收藏)

北京医疗期及病假工资规定
一、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
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 详细说明

一,医疗期的长短:结合总的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分为3、6、9、12、18、24个月六档。
我们一般接触到的是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也就是说,医疗期至少有三个月,哪怕第一天上班,第二天就病了,也能享受三个月的医疗期。
二,医疗期的计算:3=6,6=12,9=15,12=18,18=24,24=30.即三个月医疗期按连续六个月内的病休合计,12个月的医疗期按连续18个月内的病休合计。
依此类推。
比方说我的工作年限只有三四年,医疗期按最短的算,三个月,则六个月内病休满三个月则为医疗期满。
我在08年6月1日起根据医生证明休病假。
8月1日我病愈上班。
08年11月15日我出车祸住院至今,请问我的医疗期何时届满,或者说单位何时可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答案是2月15日届满。
六个月内前一个病假与后一个病假无法加起来超过三个月。
因为只能等后一个病假休满三个月为止。
注意,连续病休的,期间的节假日也算病休日。
三,医疗期有关待遇。
1、医疗期内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
这个劳动部的规定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均有明文。
2、医疗期内限制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双方协商解除;B、劳动者提出解除即辞职;C、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D、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E、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F、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G、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H、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医疗期劳动合同仍可终止,但如果是合同到期则可顺延至医疗期满。
如果顺延之后刚好工作满了十年,那么员工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身体还未复原,比如还在住院,那么显然他是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此时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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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北京市实施的医疗期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医疗期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接受医疗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和权益,下面简要介绍北京市医疗期的规定。
首先,医疗期的认定。
北京市规定,医疗期的认定主要根据劳动者出勤率计算。
具体言之,对于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权益的享受,凡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休养、治疗的,劳动者可享受医疗期,被认定为医疗期的时间,可以由医疗机构根据劳动者病情的需要进行认定。
其次,医疗期的待遇。
北京市规定,在医疗期内,被认定的工伤或职业病劳动者可享受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由劳动者所在单位按照工资标准和出勤率计算,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医疗期内的工伤或职业病劳动者也可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由劳动者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再次,医疗期的休假安排。
北京市规定,在医疗期内,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应的休假安排。
具体休假天数由医疗机构根据劳动者病情需要进行认定,劳动者享受休假期间,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待遇。
同时,为了保障休假期间劳动者的生活需求,医疗机构可以向就业单位出具劳动者休假的相关证明。
最后,医疗期的返岗需要。
北京市规定,在医疗期届满后,劳
动者需持就医相关证明经医疗机构复试无法继续休修的,劳动者须返岗上班。
此时,劳动者所在单位应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病情,给予合适的安排。
总之,北京市的医疗期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福利,确保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治疗和待遇。
北京市的规定是否能够适用于其他地区,还需具体参照当地的法律和政策进行规定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