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合集下载

北京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北京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北京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一般参考国家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地方性的规范和规定。

以下是可能参考的一些国家标准和规范:
1.GB 50003-2011《建筑设计规范》:该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
规定了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其中可能包含关于日照计
算的相关内容。

2.GB 50189-2015《建筑物内日照设计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建
筑物内日照设计的要求,包括如何进行日照计算等。

3.GB 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标准》:虽然主要关注建筑的
结构荷载,但在建筑设计中也包含了一些关于自然光照和采光
的内容。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因此在进行建筑日照计算时,建议联系当地建设和规划管理部门,以获取最新的、适用于北京市的规范和标准。

请注意,建筑日照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可能涉及到建筑的方位、高度、周围环境等多个因素。

在实际项目中,最好由专业的建筑设计师或日照工程师负责进行计算和评估。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日照时间参数:日照时间是指太阳在地平线上方时,太阳光直接照到地面上的时间,通常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计算。

建筑日照计算中,需要对每天的日照时间进行测算和统计。

2. 日照强度参数:日照强度是指太阳光照射到地面上的能量。

建筑日照计算中,常用的日照强度参数有光通量(即太阳辐照度)和直射辐射通量等。

3. 日照方向参数:日照方向是指太阳光的照射方向,建筑日照计算中需要确定太阳光的入射角度和方向。

4. 阴影参数:建筑日照计算中,需要考虑建筑物对周围环境的阴影效应,包括建筑的高度、形状、朝向等因素。

5. 地理位置参数:地理位置参数包括建筑所在的纬度、经度和海拔高度等。

地理位置的变化会对日照强度和日照时间产生影响,因此在建筑日照计算中需要考虑这些参数。

这些参数一般用于建筑日照计算软件中,通过测量、模拟或模型来进行计算,以评估建筑在不同时间段和季节的日照情况,为设计提供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4.01.09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4号
•【施行日期】2014.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9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947-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9日。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条件、计算参数、计算过程和结果表达,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对北京市市域内所有城市建设用地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含公寓)、老年人居住建筑、托儿所生活用房、幼儿园生活用房、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有日照要求的生活居住建筑进行日照计算等工作。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北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建设用地。

目前的城市建设中有大量公寓项目,其中有些是用于短期出租,有些则和普通住宅没有本质的区别。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05中关于“住宅建筑”的定义,这些公寓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因此我们的适用范围包含了该类公寓。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条中,对住宅和老年人居住建筑分别提出了强制性的日照标准;在附表A.0.3的设置规定中,对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和医院病房楼提出了日照标准,在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中一般也有对应的规定,因此本标准把这些建筑列为日照计算的对象。

1.3 建筑日照计算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 术语2.1 建筑日照Solar Access of building太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地段、建筑物围护结构表面和房间内部的状况。

2.2 建筑日照标准Standard of Building’s Solar Access根据北京市所处的建筑气候区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大寒日或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内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物的时间。

2.3 日照标准日Day of solar access calculating在制定建筑日照标准时,为了测定与衡量日照时间,根据城市规模、建筑气候分区等因素在一年中选择的某个或几个特定日期,北京市采用大寒日和冬至日。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Standard for assessment parameters of sunlight on building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4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4号现批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947-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数据要求;4建模要求;5计算参数与方法;6计算结果与误差。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众智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城四方软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播赵文凯涂英时刘超詹雪红林若慈罗涛刘燕辉林建平宋小冬田峰殷丽陈晓勇潘杭郝晓王语夫韩继发尹兆东牟雪松夏建忠徐磊林紫荣张雅军丁伟王军周张尧高风雷刘启耀高峰石建军陈道辉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朱嘉广朱子瑜肖辉乾吴晟耿毓修黄均德韩秀琦相秉军方芳赵中元薛峰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增强日照标准的可操作性,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

现阶段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我们国家现在刚好是以24m作为标准,当建筑物小于等于24m时,规范就把它定位多层。

当建筑物大于等于24m是规范就定它为高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 日照间距系数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新建遮建筑)1、《物权法》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 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 小时的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根据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来衡量。

国家2002 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城市住宅的最低采光标准。

此规范将我国划分为7 个建筑气候区,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3个档次,即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两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 3 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 1 小时。

2002年,建设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修订。

其中要求,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两小时,冬至日不少于 1 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照 1 小时的标准。

房屋的采光权受到侵害,适用的法律依据有: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

现阶段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我们国家现在刚好是以24m作为标准,当建筑物小于等于24m时,规范就把它定位多层。

当建筑物大于等于24m是规范就定它为高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新建遮建筑)1、《物权法》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根据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来衡量。

国家2002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城市住宅的最低采光标准。

此规范将我国划分为7个建筑气候区,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3个档次,即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两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1小时。

2002年,建设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修订.其中要求,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两小时,冬至日不少于1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照1小时的标准。

房屋的采光权受到侵害,适用的法律依据有: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首先,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包括建筑物的朝向和采光面积。根据建筑物所处的地理方位,设计师可以合理选择建筑物的朝向,使得建筑物能够最大限度地接受太阳辐射。此外,采光面积也是计算建筑日照能量的重要参数之一。建筑物的采光面积越大,太阳光进入建筑物的机会就越多,室内的采光条件也就越好。
其次,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还包括建筑物的遮阳光会给建筑物带来很大的不适。因此,在建筑设计中,必须考虑遮阳措施,如搭建遮阳棚、设置窗帘、百叶窗等。此外,窗户的设计也是建筑日照计算的关键。合理的窗户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调节太阳光的进入和遮挡,达到舒适的室内环境。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和规划过程中,用于计算建筑物日照能量的一套规定和参数。这些参数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建筑物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能资源,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节能性。
在北京市的气候条件下,太阳辐射是太阳能利用的主要能源来源。因此,在建筑设计和规划中,必须考虑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太阳能资源,提高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效果,减少室内能源消耗。
此外,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还包括建筑物的透光材料和采光设备。透光材料是指建筑物外墙和屋顶的材料,如玻璃、聚碳酸酯板等。透光材料的选择和采用,可以影响建筑物的接受太阳光的能力。采光设备包括天窗、天井、光管等,可以通过安排合理的布局和设计,增加室内采光的机会。
最后,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还包括建筑物的日照时间和日照强度。日照时间是指每天太阳直射地面的时间,而日照强度是指太阳辐射的能量。这些参数标准的制定,旨在帮助设计师和工程师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物的能耗。
总之,北京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对于建筑设计和规划起着重要作用。合理选择建筑物的朝向和采光面积,考虑遮阳措施和窗户设计,选择透光材料和采光设备,以及掌握日照时间和日照强度等参数,可以有效改善建筑物的室内环境,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节能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条件、计算参数、计算过程和结果表达,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对北京市市域内所有城市建设用地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含公寓)、老年人居住建筑、托儿所生活用房、幼儿园生活用房、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有日照要求的生活居住建筑进行日照计算等工作。

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北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建设用地。

目前的城市建设中有大量公寓项目,其中有些是用于短期出租,有些则和普通住宅没有本质的区别。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05中关于“住宅建筑”的定义,这些公寓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因此我们的适用范围包含了该类公寓。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条中,对住宅和老年人居住建筑分别提出了强制性的日照标准;在附表A.0.3的设置规定中,对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和医院病房楼提出了日照标准,在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中一般也有对应的规定,因此本标准把这些建筑列为日照计算的对象。

1.3 建筑日照计算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 术语2.1 建筑日照Solar Access of building太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地段、建筑物围护结构表面和房间内部的状况。

2.2 建筑日照标准Standard of Building’s Solar Access根据北京市所处的建筑气候区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大寒日或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内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物的时间。

2.3 日照标准日Day of solar access calculating在制定建筑日照标准时,为了测定与衡量日照时间,根据城市规模、建筑气候分区等因素在一年中选择的某个或几个特定日期,北京市采用大寒日和冬至日。

2.4 真太阳时True solar time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日,1真太阳日分24真太阳时。

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日、1真太阳日分为24真太阳时。

理论上假设的“太阳”(平太阳)以均匀的转速在天球赤道上运行,两次经过观测点上中天的时间间隔为1平太阳日,1平太阳日分24平太阳时。

2.5 有效日照时间带A strip of time sunshine availability为满足日照质量要求,根据涉及日照强度的太阳方位角、高度角等条件确定的日照时间范围,北京市大寒日采用8:00-16:00时和冬至日采用8:00-16:00时(真太阳时)。

2.6 日照标准计算Solar access calculating according to standard根据国家标准或地方规定进行参数设置,选取计算起点进行建筑日照计算的方法。

一般的日照软件都提供了多种计算方法,如单点计算、等时线计算等,但是这些计算方法并不能精确的计算每个窗户的日照时数和时段,也就不能准确地反映日照计算起点的日照时间,因此本标准中提出了“日照标准计算”的概念,不是泛指一般的计算方法,而是一种能够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的计算方法。

2.7 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Reference point of calculating solar access time为计算建筑所获得的日照时间,在日照标准确定时所规定的建筑物直接获得日照的位置,北京市采用窗台面上的线或点。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日照时间计算起点为住宅“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是窗台面上的一条线。

而《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暂行规定》中的日照时间计算起点为窗台面的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因此本标准中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也根据选取得日照标准不同而异。

2.8 扫掠角An angle of incidence太阳入射光线的水平投影与外墙面之间的夹角。

在中午前后,对于东西向建筑,太阳光线几乎平行于外墙面,虽然照射到外墙面上,但室内很难获得日照。

扫掠角又称入射角、进光角,与窗户的宽度和墙体的厚度有关。

2.9 日照时数Sunshine duration在有效时间带内,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获得日照的各时间段的累加值。

2.10 遮挡建筑Obstructive buildings对相邻现状或规划建筑的日照时数产生影响的建筑。

在进行建筑日照计算工作中,确定遮挡建筑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到计算结果。

往往是多个建筑产生组合影响的建筑。

2.11 老年人居住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

该术语引自《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是一种专门的建筑类型,而现在居住着老年人的普通住宅不是老年人居住建筑,也不适用于有关的日照标准。

2.12 建模Modeling在计算机上建立建筑模型的简称,根据选用的图纸,对日照遮挡关系涉及到的建筑物数据进行整理和输入的工作过程。

3 一般规定3.1 建筑日照计算的数据、计算与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3.1.1 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应选取相应的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和对应的日照标准;3.1.2 应正确设置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经纬度、最小连续日照时间、扫掠角等各项参数;3.1.3 使用合法准确的数据,并对原始数据进行合理地建模后进行计算;3.1.4 结果的判定应以建筑日照时间计算起点的日照时数为准;3.1.5 建筑日照计算的结果应全面、简洁、明确,包括图纸、文字和其它必要的附件;3.1.6 对数据、模型和结果等各种介质的资料进行保存与管理。

3.2 建筑日照计算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3.2.1 建筑日照计算软件必须经过市级软件产品质量检测单位测试、国家建筑工程质检单位检测与建设部科技成果评估;3.2.2 建筑日照计算软件计算过程中时间值应精确到秒,经国家建筑工程质检单位检测,误差应小于±3分钟。

时间值是指软件开发中,其算法所采用的最小数量级,这是为了保证日照计算达到一定的精度。

而误差是指软件计算结果与实测及模型实验结果之间的最大差值,这反映了数据、参数及建模准确的情况下,软件的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差别,体现了日照计算软件的准确度。

4 数据4.1 计算范围4.1.1 计算范围4.1.1.1 对于高度小于100米的建筑应按照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确定。

根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第十三条二中规定:违法建设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

以及实际工作中发现计算范围按照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范围确定可以确保大部分建筑的日照。

4.1.1.2 对于高度大于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应进行个案分析。

4.2 数据收集、来源与处理4.2.1 数据收集时应从相关部门取得正式图纸资料。

相关部门指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房产管理部门、建筑设计机构、测绘部门、建设项目申报单位等;正式图纸一般指由上述部门加盖公章的资料。

4.2.2 不同阶段选用的图纸数据次序,宜采用表4.2.2.1的次序。

按照工程建设阶段的条件变化和时效性采用不同阶段的图纸。

受当时条件所限,只有前一阶段的图纸,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而出现了新(增加、删除、变更、细节完善等等)图纸,这时就会出现使用两种阶段的图纸计算结果不一致,前一阶段的日照计算结果在该阶段仍然是有效的,所以按照上表选择相应阶段的图纸重新进行计算。

4.2.2.1当图纸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或图纸数据不完整情况下,应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或在法院监督下取得,并得到有争议双方的认可。

4.2.2.2 测量误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B11/T 339-2006中相关规定。

4.2.3 数据的处理4.2.3.1 纸质资料的数据需经人工转换为计算机图形文件,转换后的图形文件应进行内容校核,合格后方能采用。

4.2.3.2 由设计院等单位送交的电子数据应进行内容校核,合格后方能采用。

4.2.3.3 由扫描和图片转换的计算机图形文件应进行比例及尺寸校验,再进行内容校核,合格后方能采用。

对于没有计算机图形文件的建筑,因其只有纸质蓝图或扫描图片,此时需要进行转换后才能使用。

在转换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标注尺寸与转换后尺寸不符等情况,此时需要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内容校核。

4.3 数据内容本节规定了在进行建筑日照计算时所必须的图纸资料和相关内容。

4.3.1 根据不同建设阶段,图纸应包括下列内容:拟计算建筑及相关、相邻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图,建筑地坪高差资料,各个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屋顶平面图。

4.3.1.1 总平面位置图:应能全面反映拟计算建筑的平面关系、地坪高差和建筑角点坐标及指北针等;4.3.1.2 对于雨水管、排水管、天线等尺寸较小的附属物可不包含在上述图形数据文件中;后安装设备,比如热水器、天线等可不计算。

随着个性化设计的增多,建筑的屋顶附属物越来越复杂,对被遮挡建筑日照时数产生影响,直接关系计算的准确性。

在建筑日照计算工作中若全部都计算,会存在计算量过大和收集图纸资料困难等问题。

经研究建筑物高度≤30米时,其屋顶附属物宽度≤30厘米时,可以不考虑日照影响,即无需建模;当建筑物高度>30米时,其屋顶附属物宽度≤50厘米时,可不建模。

4.3.1.3 建筑平面图:应包括各层平面、户型等;4.3.1.4 建筑立面图:应包括门窗的尺寸及位置;4.3.1.5 建筑剖面图:应包括楼层和各层门窗、阳台的高度尺寸。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第八章附则有相关图纸的规定,上述规定即可满足日照计算要求。

4.4 数据精度4.4.1 所取得电子数据的尺寸标注精度应达到0.001m。

4.4.2 所取得非电子数据的总平面图尺寸标注精度应达到0. 01m,建筑图的尺寸标注精度应达到0. 01m。

建筑设计软件中制图的精度要求是0.001M ,但非电子图的总平面图精度标注多样化,且标注不全,我市规划审批要求的报批图纸标注精度为0.01m。

5 计算5.1 日照计算步骤依次为:确定计算内容、在计算机上建立建筑模型、设置计算参数、计算并输出结果。

当建筑模型发生变化或修改计算参数后,应重新计算并输出结果。

5.2 日照计算内容按计算可分成:日照标准计算、平面等时线计算、立面等时线计算、单点计算、窗体计算等,北京市采用日照标准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