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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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

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

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价格指数调整法:它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

工程合同材料价差调整规定

工程合同材料价差调整规定

工程合同材料价差调整规定一、材料价差调整的基本原则1. 材料价差调整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2. 材料价差调整应以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依据,超出或低于该价格的部分按约定比例进行调整。

3. 材料价差调整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

二、材料价差调整的范围1. 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

2. 调整范围应明确列出,非范围内的材料价格波动不予调整。

三、材料价差调整的计算方法1. 材料价差调整金额=(实际采购价格-基准价格)×实际使用数量。

2. 实际采购价格应基于有效票据或其他双方认可的证明材料确定。

3. 若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基准价格,应按相同方法计算节约部分,并相应减少合同总价。

四、材料价差调整的申请与确认1. 承包方应在材料采购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价差调整申请。

2. 申请应包括详细的材料购买发票、价格证明、数量证明等相关文件。

3. 发包方收到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一致后确认调整金额。

五、材料价差调整的责任与义务1. 承包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价格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报价格。

2. 发包方应及时审核并确认材料价差调整申请,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因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争议。

六、其他相关事项1. 材料价差调整的具体操作流程、时间节点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若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调整基准价格。

3. 本条款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1.优化供应链管理:建筑材料供应链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等多个环节。

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物流方式,可以降低成本,减少价格差。

例如,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可以减少运输成本,加强供应商和分销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可以获得更好的价格优惠。

2.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建材市场的监管,打击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对价格欺诈、虚构价格优惠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减少不合理的价格差。

3.提高市场竞争程度:加强市场竞争是解决建筑材料价格差的关键。

通过扩大供应商的数量和产品的选择范围,吸引更多的供应商进入市场,提高市场的供求平衡,从而降低价格差。

政府可以采取减少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监管、鼓励企业竞争等措施,促进市场竞争的形成。

4.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筑材料价格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供应商和消费者对市场行情和价格变动不了解,导致价格差异。

政府可以建立行业数据库,收集和发布建材价格信息,提供给供应商和消费者参考,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5.支持本地产业发展:一些建筑材料的价格差是由于地区间的供需差异导致的。

政府可以采取措施支持本地建材产业的发展,提高本地产能和供应能力,减少对外地建材的依赖,降低价格差。

例如,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本地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总之,解决建筑材料价格差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从供应链管理、市场监管、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度和地方产业发展等方面入手,打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建材市场,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合理、公平的价格,推动建筑材料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0定额材料价调差

2020定额材料价调差

2020定额材料价调差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波动而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材料价差调整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2020定额材料价调差进行探讨。

一、材料价差调整的原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供需变化、政策调整、地区差异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材料价格波动,从而影响工程造价。

为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稳定性,需要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以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

二、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2020定额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对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 按照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整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波动,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可能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情况。

因此,需要对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进行调整,以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对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进行实时调整。

2. 按照工程造价指数进行调整工程造价指数是指反映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平均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通过对工程造价指数的监控和分析,可以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实时调整,以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工程造价指数调整的方法,按照工程造价指数的变化趋势和程度,对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进行调整。

三、材料价差调整的实践应用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价差调整的应用非常重要。

下面以某建筑工程为例,介绍材料价差调整的具体应用情况。

1. 人工价差调整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工费用占比较大。

为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稳定性,需要对人工费用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对定额中的人工费用进行调整。

同时,可以根据工程造价指数的变化趋势和程度,对人工费用进行调整。

2. 材料价差调整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费用占比较大。

为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稳定性,需要对材料费用进行调整。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方法。

按下列公式进行: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

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

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建筑材料的价差调整方法可以从供应链管理、市场竞争、成本控制等
方面入手,通过优化和改进这些环节来实现材料价差的调整。

一、供应链管理
1.建立合理的物流网络:合理的物流网络布局可以降低物流成本,减
少材料运输时间,提高材料的供应效率,从而减少中间环节的费用,降低
材料的价差。

2.优化供应商选择与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评估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综合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管
理和监督,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市场竞争
1.提高产品质量:通过提高建筑材料的质量,增加其使用寿命,降低
使用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实现材料价差的调整。

2.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建筑材料,提高市场占有率,实
现材料价差的调整。

3.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
美誉度,增加建筑材料的竞争力,降低材料的价差。

三、成本控制
1.优化生产工艺: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材料价差的调整。

2.减少物料浪费:加强采购与仓储管理,减少物料的浪费和损耗,降
低成本,从而实现材料价差的调整。

3.节约用能:加强能源管理,采用节能技术和装备,减少能源消耗,
降低材料成本,实现材料价差的调整。

总结起来,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主要包括供应链管理、市场竞争
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通过优化和改进这些环节,可以降低建筑材料的价差,提高建筑材料的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价差的调整。

材料价差5%的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5%的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5%的调整方法
材料价格波动是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的经济要素。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的变化会对工程的经济效益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材料价格的调整是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材料价差5%以上,需要对其进行调整。

那么,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是什么?本文将详细介绍材料价格调整的方式。

第二段
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有很多种,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供应商降价:供应商可以降低他们的价格,以满足需求方的要求,从而达到调整材料价格的目的。

2、采购协议:采购协议可以确保材料的价格稳定,实现长期便宜的价格购买,从而调整材料价格。

3、质量改善:材料价格调整也可以通过改进质量来实现,降低成本,从而达到降低材料价格的目的。

4、市场研究:可以通过对市场的研究来发掘出更低的价格,找到最佳的供应商,从而达到材料价格调整的目的。

第三段
除了上述方法,也可以通过技术更新来调整材料价格。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通过技术的更新来提高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材料的成本,从而达到降低材料价格的目的。

同时,还可以通过精细成本管理、原材料管理等措施来进一步降低材料价格,提高材料利用效率,减少成本,实现材料价格调整。

第四段
材料价格调整是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材料价格调整的规定,详细考虑市场上的价格变化,加强材料价格的管理,更新技术,精细成本管理,原材料管理等,才能有效地调整材料价格,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在六个月以内,原则上不会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应考虑建筑材料价格的风险因素,及时了解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价格调整的规定。

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在六个月以上,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涨落所产生的价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的调价项目包括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和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1.材料价格调整事项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2.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

3.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

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4.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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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正文: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及计价方式,发生了多次变化。

在我国实行了多年的主义商品计划为主体的经济模式,逐步过渡到以计划指导为主并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双轨制价格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价格体制的建立,在新的经济模式指导下,工程经济在工程造价方式还没有完全实行量价分离以施工自主报价之前,各时期材料价格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工程造价的直接变化。

因此,如何合理地调整建筑工程的材料价差,实行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对最终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及因素
在计划经济年代,一切主要材料都将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的统销,其它材料将由有关部门主导经营。

国家实施统一规定价格,工程建设有统一的计价方式,价格稳定、持久,工程造价计算准确、不变。

双执制价格体系是在国家指令价格及国家因素指导下,部分材料价格开始走向
市场,价格开始出现浮动,但三大材(钢材、木材、水泥)仍在国家最高限价中未能挣脱出来,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开始显现出来。

今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材料价差调整更加凸显出来。

众所周知,现行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及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基价的积汇总形成工程直接费用。

定额子目基价(即预算价)由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直接费等部分组成。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如果以工程直接费为100%,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占70%~75%左右,机械费占5%左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

事实上,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产生材料价差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国家政策因素。

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将会对市场产生巨大的。

这种因体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材料价格的变化,即为制差。

如:98~99年期间国家存贷款利率一再下调,93~95年国家为抑制经济增长过热过快,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2.地区因素。

预算定额估价表编制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与同一时期执行该定额的不同地区的材料价格差异,即为地差。

3.时间因素。

定额估价表编制年度定额材料预算价格与项目实施年度执行材料价格的差异,即为时差。

4.供求因素。

即市场采购材料因产、供、销系统变化而引起的市场价格变化形成的价差,即为势差。

5.地方部门文件因素。

由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部分材料价格的变化而产生的价差,即为地方差。

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形成了不同的市场价。

在工程实践中,施工企业正是从这个变动市场中直接获得建筑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其形成的产品是动态价格下的产物。

动态的价格需要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利益,又保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使建设工程朝着计划、有序、持续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
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

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
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
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XiJi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合理,实事求是。

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
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调差系数=K1(各种材料价差)K2
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

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价格指数调整法:
它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

这种方法属于抽量补差,计算量大且复杂,常需造价管理部门付出较多的人力和时间。

具体做法是先测算当地各种建材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然后进行综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种建材的价格指数和价差指数。

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的价格指数=该种材料当期预算价该种材料定额中的取定价
某种材料的价差指数=该种材料的价格指数-1
价格指数调整办法的优点是能及时反映建材价格的变化,准确性好,适应建筑工程动态管理。

上述四种调差办法,在实际工作运用中经常遇到,这就要求我们预算编制人员能熟练掌握并运用。

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在何处工作,收
集哪个地方资料,都应尽快了解、适应、熟悉当地的编制习惯与方法,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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