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任何工程合同都应包含几个基本部分: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总金额;工期要求;付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
这些是构成合同框架的基础,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我们重点探讨在建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情况较为常见,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价款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计算方法。
以某在建工程合同范本为例,价款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价格调整:合同应注明主要建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
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例如,钢材价格上涨5%,则合同总价相应增加。
2. 变更订单管理:因设计变更或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通过变更订单的形式确认。
变更订单需详细列出变更内容、影响成本及完成时间等,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 索赔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应根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进行处理。
这包括工期延误的补偿标准、损坏修复的责任分配等。
4. 结算方式:合同应明确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中期付款、竣工付款及最终结算的比例和时间节点。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费用清单供甲方审核。
5. 争议解决:合同中应预设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然,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建工程合同的价款调整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清单结算单价调整方法

清单结算单价调整方法清单结算单价是指根据工程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和数量进行计算得出的单位工程的价格。
它是工程项目中最基础的计价方法之一,也是施工合同中重要的约定内容。
调整清单结算单价的目的是确保工程价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动和项目实际情况的变化。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清单结算单价调整方法:1、指导价调整法:根据建设部门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指导价,结合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该方法适用于有明确指导价的材料或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指导价进行调整。
2、价格指数调整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价格指数,如物价指数、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结合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该方法适用于对多种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进行综合调整。
3、竞争性调整法: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供需关系进行调整。
例如,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价格可能会下降;相反,在市场供应紧缺的情况下,价格可能会上涨。
该方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单价。
4、合理利润调整法:通过对工程清单中各项费用进行分析,适当调整利润率,以确保施工单位的合理利润。
该方法适用于项目的利润率不合理或项目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况下。
5、变更索赔调整法:根据工程变更以及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清单结算单价进行调整。
例如,如果工程发生了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单价需要相应调整。
该方法适用于发生工程变更的情况下,调整清单结算单价以反映实际变更情况。
1、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和供需状况,以确保调整后的价格能够体现市场价格的变化。
2、调整时应注意与其他计价方法的协调,以避免重复计价或漏计费用。
3、调整方法应明确,简洁,易于操作,避免复杂繁琐的计算方法,以提高计价的准确性和效率。
4、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双方合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清单结算单价的调整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合理的调整可以确保工程价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避免因价格变动或项目变更而产生的经济风险。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 ×Ji ÷ΣX i (i=1 到n)式中Xi ——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Ji ——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
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 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
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 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 预算与概算有什么区别:1、所起的作用不同。
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 并作为向国家或者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 经过审查批准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预算编制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
2、编制的依据不同。
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而预售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
工程合同单价调整说明

工程合同单价调整说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单价可能会出现调整的需求。
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合理调整工程合同单价,以下是一份工程合同单价调整说明范本,供参考使用。
尊敬的合作伙伴:鉴于我们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根据合同第[填写条款编号]条的规定,现就工程合同中的单价调整事宜进行如下说明:一、调整原因本次单价调整的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动,导致原定的工程预算成本增加;2. 劳动力市场的成本上涨,人工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标准;3. 运输成本的上涨,影响了整体工程成本;4. 其他影响工程成本的市场或政策因素。
二、调整依据本次单价调整将依据以下文件和标准进行:1. 原工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2. 国家及行业关于工程造价的最新规定;3. 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信息;4.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
三、调整范围本次单价调整将涉及以下工程项目和内容:1. [具体工程项目名称];2. [具体工程内容描述];3. 其他受成本变动影响的工程项目。
四、调整方法单价调整的具体方法如下:1. 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重新核算工程成本;2. 结合合同约定,计算合理的成本增加比例;3. 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调整后的单价;4. 更新合同附件,明确调整后的单价表。
五、执行时间本次单价调整自[具体日期]起生效,对于该日期之后实施的工程部分,将按照调整后的单价进行结算。
六、其他事项1. 双方应保持沟通,确保单价调整的透明性和合理性;2. 任何因单价调整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3. 本说明作为原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们深知单价调整可能会给您带来不便,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与您协商,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利益。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敬礼![贵公司名称][贵公司代表签字][日期]。
工程合同关于材料调价

工程合同关于材料调价一、材料调价的基本原则1.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材料价格变化进行合理的调整。
2. 材料调价应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不得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
3. 调价应基于权威的价格信息来源,如国家或地方的官方发布的材料价格指数。
二、材料调价的触发条件1. 当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时,可启动调价程序。
2. 价格波动的基准应以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为准,或者以国家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3. 价格波动超过±5%(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时,视为超出正常波动范围。
三、材料调价的操作流程1. 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应共同确认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
2. 乙方应在发现材料价格波动超出约定范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调价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3. 甲方在收到调价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双方共同审核确认。
4. 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并签署书面的调价协议。
四、材料调价的计算公式1. 材料费用调整额 =(实际采购价格 - 合同签订时的价格)× 材料用量 × 调整系数。
2. 调整系数根据材料的重要性和使用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3. 所有调整的费用应反映在最终的工程结算中。
五、其他相关事项1. 材料调价不应影响工程进度计划,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双方应保持沟通畅通,对于价格信息的获取和确认应及时、透明。
3. 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材料调价条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尊敬的合作伙伴:鉴于我们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对原合同的价款进行调整,并说明如下:一、调整原因本次合同价款调整的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
这些因素均超出了签约时双方的合理预见范围,按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依据合同价款的调整将严格依照以下文件和规定执行:1. 原合同及其附件;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3. 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书面确认文件;4.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调整内容具体的价款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费用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原材料费用进行相应调整;2. 人工费用调整: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对人工费用进行适当调整;3. 机械使用费调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租赁价格,调整机械使用费;4. 其他直接费用的调整:包括运输费、检测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5. 间接费用的调整:如管理费、利润等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四、调整计算方法合同价款的调整计算方法应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未作具体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调整基数:以原合同价款为基数,扣除已支付款项;2. 计算调整金额:根据变更内容和相关依据,计算出应调整的金额;3. 汇总调整结果:将各项调整金额汇总,得出最终的调整总金额。
五、生效与支付本次价款调整经双方确认后,将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将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
六、其他事项对于本次价款调整所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说明仅为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确定。
我们期待与贵方的进一步沟通,以确保合同价款调整的顺利进行。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一、引言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受到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工期延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原定的合同价款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兼顾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
二、调整原则1. 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基于合同约定的原则,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任何价款调整都应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市场材料价格变动、法律法规的更新等。
3. 调整过程中应保持公开透明,及时通知对方,并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三、调整流程1. 提出调整申请:当出现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和预估金额。
2. 审核评估:发包方收到调整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或审计。
3. 协商确定:双方根据审核评估结果,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最终的调整金额。
4. 签订补充协议:一旦达成一致,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及相关执行条款。
四、调整内容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发生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施工方法改变,应根据变更的性质和程度调整合同价款。
2. 市场价格波动:若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尤其是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变化,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进行调整。
3. 法律法规变更: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应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4. 其他因素: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质量标准提高等,也应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考虑因素。
五、注意事项1. 所有调整必须基于事实和有效证据,避免主观臆断或不实陈述。
2. 调整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
3. 调整结果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六、结语本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旨在为合同双方提供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南,以确保合同价款调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合理的调整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因各种因素引起的价款变动问题,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出协议约定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出协议约定风险幅度值时,其超出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出协议约定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出协议约定风险幅度值时,其超出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出协议约定风险幅度值时,其超出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①如某种可调材料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
即该材料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结算价为(110-10)=100 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部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10×(1+5%)=115.5元/单位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调增(125-115.5)=9.5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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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
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
即该
材料的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10-10)=100 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的部
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10×(1+5%)=115.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调增(125-115.5)=9.5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10+9.5)=119.5元/单位。
③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0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
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
的结算价为(10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
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
调增(125-105)=20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00+20)=120元/单位。
④如某项工程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
如其中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0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如施工期为5个月,对比基准价,各月该材料的信息价涨幅或跌幅依次为15%、10%、20%、5%、-10%,则平均涨幅为(15%+10%+20%+5%-10%)/5=8%,则调增100×(8%-5%)=3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