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通用版)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通用版)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审判、办公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6月4日上午法警大队组织法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下午,党组成员、副院长又召集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刑庭、法警大队领导又学习了《安全保卫的紧急通知》,要求干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现对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以下安排部署,确保机关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意识,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保证应急人员在岗在位和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快速反应。
二是根据法院的现有办公条件实际,对安全保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启用安检门,明确具体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安检设施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门卫值班登记制度。
法警大队在保证开庭安全警务保障的前提下,对日常安保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进行排查,在门卫处安排两名法警值班,两名法警对办公大楼进行不定时巡查,并建立来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防止外来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危及法院安全的物品,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询问有关情况时,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机关安全保卫处规章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安全工作,确保机关内部安全和工作秩序,保障机关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机关内部安全规定,人员管理规定,应急处置规定等。
第三条本规章由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起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并向全体机关人员公布实施。
第四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监督本规章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
第五条机关安全保卫处享有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的权力,以保障机关的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各机关单位必须配合机关安全保卫处的工作,严格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机关人员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机关内部安全规定第八条机关内部安全规定包括对机关场所和设备的保护,对机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对人员的管理等内容。
第九条机关场所和设备的保护,包括门窗的锁紧,监控设备的设置,防火设施的检查等措施,以确保机关的安全。
第十条机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包括文件的归档管理,网络系统的防护,重要信息的加密等方式,以保障机关的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人员的管理,包括对机关人员的入职调查,权限分配,考勤管理等,以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对机关内部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机关人员管理规定包括对机关人员的招聘,岗位设置,职务调整,晋升晋级等内容。
第十四条机关招聘人员必须经过面试、考察等程序,经过机关安全保卫处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十五条机关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能力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机关职务调整必须经过机关安全保卫处的审批,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十七条机关晋升晋级采取竞聘、考核等方式进行,确保人员能力和素质得到充分发挥。
第十八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对机关人员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应急处置规定第十九条机关应急处置规定包括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人员纠纷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方式。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法院的安全稳定,加强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一、人员管理1.建立健全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入职审查,确保其身份真实、背景清白。
2.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人员出入法院的检查制度,确保非法人员无法进入法院内部。
同时要对进入法院的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身份审核,确保法院内部人员的安全。
3.制定并严格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准入制度,以确保人员担任某些关键职位前经过严格的安全背景调查和审核。
二、场所管理1.建立法院的防火安全制度和紧急疏散预案,合理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确保法院内部的火灾风险最低。
2.加强法院内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每个重要区域,能及时发现和记录异常行为,保证法院秩序的安全稳定。
3.对法院内的办公设备以及一些敏感区域设置访问权限,避免非法人员进入和窃取重要信息。
三、园区管理1.加强园区内的安全巡逻工作,严密监视园区周边的动态,确保法院周边环境的安全。
2.加强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定期组织联合演练,提高园区的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并加强对园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信息安全1.建立并严格执行法院内部的信息安全制度,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加密工作,防止重要信息被窃取或丢失。
2.对法院网络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控,防止黑客入侵,保护法院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
3.建立内部信息交流和共享审核制度,对法院内部的信息传递和共享进行严格管控,防止信息被非法泄露。
五、应急管理1.建立完善的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建立法院突发事件报警系统和疏散路线标示,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安全疏散人员。
3.加强与相关公共安全单位的合作,及时获取和分享安全信息,共同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法院安保卫工作预案范本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法院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法院工作秩序稳定,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2. 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法院安全无事故。
3. 提高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法院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法院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负责起草、修订安全保卫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法警大队:负责法院安全保卫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巡逻、安检等工作;(3)政工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考核;(4)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安全保卫措施1. 人员管理(1)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查,确保人员身份真实;(3)对法院内部人员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法院。
2. 物资管理(1)加强法院内部物资管理,确保重要物资安全;(2)定期对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对法院内部建筑物、设施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安全隐患。
3. 安全检查(1)法警大队每天对法院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法院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等区域进行全面检查;(3)对重大活动、敏感时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4. 安全巡逻(1)法警大队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法院安全;(2)在法院门口、立案大厅、审判庭等重要部位设置巡逻岗;(3)加强夜间巡逻,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安全安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法院工作秩序,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及法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保卫组织1. 成立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安全保卫职责1. 安全保卫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3)负责对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4)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5)负责对安全保卫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2. 法院各部门职责:(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2)各部门应定期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保卫办公室;(3)各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保卫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保卫措施1. 人员管理:(1)法院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证,进入法院区域应接受安全检查;(2)当事人及其他来访者应按照规定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3)法院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防范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 物品管理:(1)法院财产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侵占;(2)法院办公用品、设备等应按规定进行采购、使用和报废。
3. 区域管理:(1)法院大门、通道、法庭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法院内部区域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范围全覆盖;(3)法院周边区域应设立巡逻岗,加强夜间巡逻。
4. 应急处理:(1)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2)安全保卫办公室应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人民法庭安保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法庭审判、办公、生活秩序,保障法官、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庭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设立人民法庭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法庭安保工作。
2. 设立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保措施,处理日常安保工作。
3. 法官、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共同参与法庭安保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三、安保措施1. 制度防备(1)制定和完善法庭安全保卫制度,明确安保工作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
(2)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2. 人员防备(1)招聘具备一定安保技能和责任心的安保人员,实行“一庭一警”制度。
(2)对安保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安保人员与法官、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3. 技术防备(1)安装高清摄像头,覆盖法庭各个角落,确保监控无死角。
(2)配备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等,提高防范能力。
(3)定期检查和维护安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环境防备(1)加强法庭周边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2)设置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
(3)加强法庭内部环境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四、应急处置1. 发生突发事件时,安保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及时向法庭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请求支援。
3. 采取隔离、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法庭安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在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安保制度、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民法庭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确保人民法院机关、法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法院工作人员、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民法院机关、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各个环节。
三、组织领导1. 成立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2. 确定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明确职责分工。
四、预防与预警1.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定期对法院机关、法庭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预警。
4. 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五、应急处置1.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
3. 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
4.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六、善后处理1.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 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提出赔偿方案。
3. 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4.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5. 加强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总结,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七、保障措施1. 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2. 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
3.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5. 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附则1. 本预案由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院安保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法院所有安保人员,包括司法警察、协警、辅警、保安等。
第三条法院安保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法院院长是法院安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法院安保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法院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指导、监督安保人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应积极配合安保部门做好安保工作。
第七条法院安保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法院安全。
第三章安保人员职责第八条法院安保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备一定的法律、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九条法院安保人员主要职责:(一)维护法院安全秩序,确保法院办公、审判、执行等场所安全;(二)对法院内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三)对进出法院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法院;(四)对法院内部物品进行管理,防止失窃、损坏;(五)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六)执行法院院长、院长助理、安保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安保工作措施第十条法院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包括门卫制度、巡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法院应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包括监控设备、报警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十二条法院应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法院应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法院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安保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院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法院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创造安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30开大门,下午18时关大门,星期六、星期天关闭大门。
2、星期六、星期天未经本院领导和院办公室许可,禁止将本院车辆开出。
3、本院车辆一律停放在后内院场,并按停车位停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
本院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前院场指定地点。
4、本院宿舍区居住户需要停放车辆的,报经院办公室同意后,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每天收取场地占用费1元,交门卫室管理。
拒不交纳的,不准再停放。
5、一律禁止外单位和个人车辆擅自停放,经院领导和办公室同意停放的,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每天收取场地占用费2元,拒不交纳的,不准停放。
6、院办公大楼实行定时开门和关门,上午7:30分开门,下午18时关门,因工作需要加班人员,征得分管院领导同意,并与门卫值班人员约定好下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晚12时。
7、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夜间巡查,若有情况要及时报案并向院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8、保护好院内花草木及公共设施,若有损坏者照常赔偿。
9、院办公室、法警大队要切实做好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好机关内部秩序,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10、本办法自20**年5月1日起实行。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