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课程.pptx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课件( 51页)

Page 18
2019/6/20
(四)债务的承担
• 1、概念: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
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Page 19
2019/6/20
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
×
同意
Page 20
新债务人
债 务 让 与 协 议
原债务人
2019/6/20
• 2、债务承担的条件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
Page 3
2019/6/20
一、合同的变更
(一)概念: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
是在主体不变、标的不变、法律性质不变 的条件下,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 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 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
Page 4
2019/6/20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 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法律的规
•
• ②受让人取得有关从权利。
• ③债权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 在且没有权利瑕疵的。
Page 15
2019/6/20
• (2)对债务人的效力
• ①债务人不得再向出让人即原债权人履 行转让权利范围内的债务。
• ②债务人应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 出履行的义务,同时免除其对原债权人 所负的责任。
Page 39
2019/6/20
二、合同的解除
(一)概念和成立条件:
1、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 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由当事人 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原合同 关系。
Page 40
2019/6/20
2、成立要件:
•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 (2)必须有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 (3)具备解除条件。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

〔3〕从债务(zhàiwù)一并移转。 对此?合同法?第86条前段规定,债务人转移义
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 债务 。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 随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但值得注 意的是,第86条后段规定,该从债务专属于 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三十页,共三十七页。
第二页,共三十七页。
〔二〕合同变更的类型 从其原因(yuányīn)和程序上,在我国合同法上
合同的变更可有如下类型: 1、法定变更。 2、裁判变更。 3、协议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
更合同。〔?合同法?第77条第1款〕
第三页,共三十七页。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二〕合同的内容须发生变化。 〔三〕合同内容的变化须明确。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
第六页,共三十七页。
本节所讲的债权让与限于(xiànyú)合同权利的让 与,债务承担单指合同义务的承担,债权债 务的概括转让仅指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依据合同转让的原因的不同,合同的转让可 以有不同的类型:
第七页,共三十七页。
基于(jīyú)法律的规定
法定继承(fǎ dìnɡ jì chénɡ)
行为〕和产生债权的行为之间的关系(guān 需 xì) 要加以辨析。试举一例,加以说明:
第九页,共三十七页。
甲公司和乙于2002年6月2日签订一个买卖奥 迪车的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2年9月1日将 奥迪车交付乙,乙同时(tóngshí)支付价款32万元。 乙于2002年7月15日和丙签订转让奥迪车请 求权的合同,并于当日把书面通知送达甲公 司。
第十页,共三十七页。
债权
让与
甲
债务人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课件

合同变更与转让综合案例
案例标题
案例描述
案例分析
己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己庚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 了租赁物的位置、租金、租期等条款 。后因己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 要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 给辛方。经过庚方的同意,该合同权 利义务的转让得以实现。同时,双方 还协商变更了原合同中的租金条款。
合同变更的程序
01
0人双方应首先就合同变更 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
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明确变更的内容、条件和生效
时间等。
通知和告知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告知变更内容,以
便对方了解和遵守。
登记和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合同的变 更需要进行登记或备案,如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02
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的定义
01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 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权利或 义务的法律行为。
02
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 义务一并转让。
合同转让的情形
01
02
03
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 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不涉及合同关系主体的变化,而合同转让 则是合同关系主体的更换。
合同变更仅对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而合同转让可能涉及到第三人的加 入。
合同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协商一致而进行的,而合同转让可能因为 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或其他原因而发生。
04
合同变更与转让的风险 防范
05
《合同的变更》PPT课件

一时性合同的变更有溯及力,继续 性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力
精选课件ppt 7
(三)合同变更的情形
性质的变更 标的物或报酬的增减 标的物或标的物种类的变更* 标的物质量、价格、品种等条款
变更 履行地、履行期、履行方式变更
精选课件ppt 8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存在
精选课件ppt 28
❖ 【律师代理意见】甲某与乙某签订的租赁合
同为有效合同,乙某将租赁物及时进行了交付, 甲某使用租赁物后未付清租赁费而引起该纠纷, 因此甲某应负偿还义务。事后丙某在23000元 的欠条上签名并明确还款日期,乙某当时也予 以认可。符合《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 转让之规定,应该认定丙某签名并明确还款日 期的行为属于债务转让,丙某对该23000元的 欠款应负偿还义务。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 求法庭判令丙某偿付23000元欠款。
权时,并未支付对价。精选课件ppt 24
重庆一中院判决:因原告互利洁公司在受 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债权”过程中,并未支付 相应对价,故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不适用善意保 护规则予以保护,乃驳回原告互利洁公司的诉 讼请求,诉讼费12万余元由原告互利洁公司承 担。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精选课件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
任,即保证债权有效存在并不会受到追索 (4)除非让与人和受让人有明确约定,否则,
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精选课件ppt 23
❖ 【案例】 2002年9月4日,原告互利洁公司与被告鼎 鑫公司、案外人平都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 份,合同主要载明,案外人平都公司与被告鼎鑫公 司确认,截止2002年9月4日,被告鼎鑫公司仍欠案 外人平都公司垫付款本金1699万元,案外人平都公 司同意将前述1699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互利洁公司 所有。被告鼎鑫公司对案外人平都公司转让给原告 互利洁公司的前述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或异议。 该合同原告互利洁公司、被告鼎鑫公司、案外人平 都公司均加盖了公章。原告互利洁公司于2005年3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鼎鑫公司 立即给付原告互利洁公司1699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补 偿金203万元。被告鼎鑫公司辩称,原告互利洁公司 受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对被告鼎鑫公司的1699万元债 权是虚假的,故不同意给付。诉讼中查明,被告鼎 鑫公司的辩称理由成立,且原告互利洁公司受让债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培训课件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培训课件简介本培训课件主要介绍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的相关内容。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操作和形式,掌握相关知识对于合同的正确使用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本课件将从合同变更和转让的定义、原因、法律要求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旨在帮助学员深入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使其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协议。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维护各方权益和约束各方义务的法律工具。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是对原始合同的修改和转移,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和法律规定进行。
二、合同变更的原因1.商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当事人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新的商业需求和实际情况。
2.条款不明确: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可能存在不明确或模糊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以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3.双方协商:当事人之间可能出现意见的分歧,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进而对合同进行修改。
三、合同变更的法律要求1.合同的一致:合同变更必须是各方当事人的一致意见,且必须进行书面形式的确认。
2.变更条款的明确性:合同变更需要对变更的条款进行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明确应修改的内容和要求。
3.法律合规性:合同变更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合法合规。
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变更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合理的变更,避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四、合同变更的实施步骤1.变更提议: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的需求或意见,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2.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协商,商定变更的具体内容。
3.变更协议的制定:双方当事人根据协商结果,制定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4.变更协议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对变更协议进行书面签订,并保留适当的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5.执行变更协议:各方当事人按照变更协议的约定进行实施,履行变更后的新义务。
五、合同的转让1.转让的定义:合同的转让是指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的行为。
0907合同的变更转让PPT课件

16.09.2020
12
▪(二)债权让与的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
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
3、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通 由债权人通知 知 通知的形式为口头、书面方式 生 在履行到来之前通知 效 通知的对象是债务人
16.09.2020
13
4、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性质可让与(无特定信任\技艺\人身 依附关系)
约定可让与
16.09.2020
法可让与
22
(三)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的法律地位的产生 免责的 并存的 按份 连带 2、抗辩权的转移---新债务人可主张原
债务人的抗辩权 3、从权利的转移----新债务人应承担与
批准、登记手续 涉及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的,应征得另一
方同意或及时通知
▪5、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79条)
下列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16.09.2020
14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信任关系(委托、雇佣)
特定技艺为基础的合同(约稿、演出、特种 加工)
特定不作为产生的权利(不得转租、转包、 土地出租、转让)
违约金的变更114条(增加、减少)
租赁合同中允许承租人在特殊情况下享有请求 变更租金的权利221、228条(因租赁物维修费、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承租人。。。。。。)
依当事人约定:
约定变更权
事后协议变更合同
16.09.2020
6
3、合同非要素内容发生变更(标的\性质) 非实质条款的变化 不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和新合同关系的产生
16.09.2020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课件

债权转让合同
第三人(受让人)
履行
二、合同权利转让有效要件
债权人(让与人) ———— 债务人
债权让与合同
通知
履行
第三人(受让人)
1.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2.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合意;
诉讼时效已完成的债权
可撤债销权的转债权让(未在通撤销前) 附条知件债或务附期人限的的,债权
是否有效?
3.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4.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79条规定,下列合同权《利企不业得破转产让法:》规定,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处分破
一、根据合同权利的性质不产得企转业让财的产权的利,管理人可 1.根据个人信任关系而发以生请的求债人权民;法院予以撤销。 “处分财产”,包括转让 2.根据特殊目的而发生的债债权权。; 3.从权利;从权利不得与主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转让
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
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万双鞋,价款为10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将该100万元的债权转 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一事通知给乙公司。
当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100万债权时,乙公司向丙 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指出:甲公司欠乙公司60万元 购煤款,在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已经到期,因此主张抵 销权。乙向丙支付了其余的40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
问:甲建筑公司转让的合同债权是否有效?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程序
1.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 2.通知债力(转让人——受让人)
债权转让、从权利转让 文件交付义务 瑕疵担保责任
外部效力(受让人——债务人)
抗辩权延续 (案例) 抵销权延续 (案例)
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
案情简析:
甲与乙订立购买油画的协议中,约定由乙装 裱油画的义务为乙交付油画的从债务,该装裱从 债务具有专属性,只能由乙亲自完成。当乙把交 付油画的债务移转给丙时,该债务承担合同因经 甲的同意而有效,但是,根据《合同法》第86条 的规定,具有专属性的乙的装裱义务不能移转给 丙,仍由乙承担,甲有权要求乙继续装裱丙交付 的油画,否则,乙应返还甲支付的装裱费用。
合同的变更、转让29页PPT

三、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因某种原因而引起合同债权债务不复存在。
举例:A欠B100万,B欠A80万元,如果B将100万元的债权 转让给C,B属于让与人,C属于受让人,A对B企业享有的抵 销权可以向C主张,A可以仅向C清偿20万元,然后C向B追偿 8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抵销的债权必须是先于转让债权到 期或者同时到期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抵押权。
【注意】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和雇用 合同,因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3.债务转让的效力
有效的债务转让将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 (2)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甲欠乙10万元贷款未还,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乙同 意。后乙要求丙履行,丙不应。乙诉至法院,丙提出:“甲 欠乙的债先已过诉讼时效。”经法院查证:丙言属实。问: 法院应作何判决?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已先给付货物,乙尚未付款100 万元。甲与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但是甲一 直没有通知乙。后来,丙请求乙付款。
问:乙能否拒绝?
3.在内部效力上,受让人取代让与人位置,成为合同的新 债权人;
在外部效力上,债权让与成立并一并通知债务人,债 务人只能对受让人履行。
上例中,假设甲通知了乙,那么乙应当向谁履行义务
合同的变更、转让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债权让与合同的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合同法》第79条原则上承认债权一般条
件下均具有可让与性,但规定有下列情形 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和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意思表
1、法定变更。 2、裁判变更。 3、协议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
更合同。(《合同法》第77条第1款)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二)合同的内容须发生变化。
(三)合同内容的变化须明确。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推定为未变更。(《合同法》第78条)
示一致
(五)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1、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转移于受让人 (2)债权的从权利随同移转
《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 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 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证明文件的交付与必要情形的告知
(4)让与人对让与债权的担保义务
2)对债务人效力的内容 A、表见让与及其效力 B、债务人抗辩权的援用 《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
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 以向受让人主张。
C、债务人抵销的主张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
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并且债务人的债权优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 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 张抵销。
在这里,买卖奥迪车的合同(产生债权的 合同)提供转让奥迪车请求权的合同(债 权让与合同)的标的物,转让奥迪车请求 权的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系奥迪车请求 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法律事实,换言之, 转让奥迪车请求权的合同(债权让与合同) 是奥迪车请求权让与(债权让与)的原因 行为。
(三)债权让与、债权的让与合同和原因 行为
让与人占有的债权担保物,应全部移交受 让人占有。
2、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可以分为对于债务 人的效力和对第三人的效力两个方面。
(1)债权让与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1)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让与通知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
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 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依据合同转让的原因的不同,合同的转让 可以有不同的类型:
基于法律的规定
法定继承 合同地位的概括承受 代位求偿
债权让与
合同的转让
基于裁判命令 基于法律行为
转付命令
单方行为
遗嘱
双方行为
合同
二、债权让与
(一)债权让与的概念
债权让与与债权让与合同不是同一个概念, 而是具有联系和区别的两个范畴。
(二)债权让与的法律结构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 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 同法》第77条第2款)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一)概说
(二)合同变更的效力
1、仅向将来发生效力。 2、合同的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效
力,未变更部分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和损害赔偿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
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合同(基础行为、原 因行为)和产生债权的行为之间的关系需 要加以辨析。试举一例,加以说明:
甲公司和乙于2002年6月2日签订一个买卖 奥迪车的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2年9月1 日将奥迪车交付乙,乙同时支付价款32万 元。乙于2002年7月15日和丙签订转让奥迪
车请求权的合同,并于当日把书面通知送 达甲公司。
债权
让与
甲 债务人
乙 债权人/让与人
丙 受让人
取得债权
买卖合同 (产生债权 的行为)
债权让与合同 (基础行为/ 原因行为)
为债权让与合 同提供标的物
(债权)
原因行为与债权 让与之间的关系
其中,甲公司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产生 债权的行为;乙和丙之间的转让奥迪车请 求权的合同,实际上是乙把该奥迪车的请 求权出卖给了丙,该合同就是基础行为( 原因行为),在我国民法上就是债权让与 合同;而奥迪车请求权于2002年7月15日由 乙转让给丙的现象,就是债权让与。
整理各家学说,就我国现行法的制度,我 们所持的基本观点如下:
1、因债权让与自债权让与合同生效时完成, 故讨论有因、无因在我国法上大多是债权 让与合同是否有因;
2、对于上述问题,应该加以类型化,不可 一概而论:
(1)票据债权让与采无因性原则,这是票 据法的原则要求。
(2)票据以外的证券化债权是否采无因性 原则,我国法上尚不明确;日本法、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上,证券化的债权采 取无因性原则,由于这符合商事交易的特 点和商事法的特殊性,我国法应当加以借 鉴。
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 利。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的转让概述 合同的转让,依其转让的内容的不同可以
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 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通过转让合同而转让合同权利,属于债权 让与;通过转让合同而转让合同义务,称 为债务承担。
本节所讲的债权让与限于合同权利的让与, 债务承担单指合同义务的承担,债权债务 的概括转让仅指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3)普通债权的让与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 时(《合同法》第52条、《民法通则》第 58条),让与合同当然、绝对无效,因我 国民法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制 度,故不发生债权让与的效果。在这些情 况下,债权让与是有因的。
(4)债权让与合同存在《合同法》第54条、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的原因时,如果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同样致使让与合同 自始、当然、绝对的无效,故不发生债权 让与的效果。可以说,这些情况下,债权 让与仍然是有因的。当然,撤销权人不行 是撤销权,则合同转 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的变更概述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
合同的变更
(广义) 合同主体的变更
1、合同内容的变更
2、合同主体的变更
本节所讨论的合同的变更,仅指狭义上的合同内 容的变更。
(二)合同变更的类型
从其原因和程序上,在我国合同法上合 同的变更可有如下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