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关于教育法律法规的 案例
2019.02.18 综合素质——全真模拟(三、四)——刘婧

10.小柳和小龙是同班同学,今年都是11岁,两人平时关系不太好。
有一次课间操下楼时,小龙故意撞了小柳,使得小柳跌下楼梯,最终额头缝了8针。
在此事件中应当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是( )。
A.学校B.班主任C.小龙D.小龙监护人法律法规(6/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中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真模拟(二)2019上半年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 全真模拟(三)单选1.张老师班级里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小舞台”:小鹏学习成绩一般,但没人能跑得过他,于是张老师便每次运动会都鼓励他参加;小君演奏的手风琴悠扬动人,张老师便为她争取在学校里各种晚会演出的机会;小凌绘画天赋明显,张老师便鼓励她将作品投稿至各类绘画比赛。
张老师的行为体现了素质教育是( )的教育。
A.提高国民素质B.促进学生全面发展C.促进学生个性发展D.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口诀:提素个性创两全职业理念(1/4)2.张老师为了让班级其他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把扰乱班级纪律,不按时完成课程安排的学生安排在班级最后一排,认为他们是调皮捣蛋的坏孩子,上课的时候对最后一排的学生也不予理睬。
张老师的做法( )。
A.合理,不听话的学生可以放任其自学B.合理,学生的做法明显是在挑衅老师C.不合理,违背了学生是发展的人D.不合理,教师没有做到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职业理念(2/4)3.本次中高考变革将增加考试的范围、广度而不是难度,旨在引导学生从小在生活中广泛阅读、见多识广,纠正目前全国上下几十年来早已根深蒂固的课内外教学的“奇、难、偏、怪”问题。
这种做法( )。
A.正确,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B.错误,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C.正确,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D.错误,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职业理念(3/4)职业理念(4/4)4.上海的一所小学在开设了国家规定的基础课程之后,还开设了绘画课、手工课和陶艺课等选修课程,以便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学校的这种做法( )。
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全真模拟考试试题附解析(一)

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全真模拟考试试题附解析(一)1.黄老师经常带学生到学校花池观察荷叶和荷花,为学生讲解莲藕的生长过程并引导学生将有关荷叶、荷花的知识编成小册子,这体现黄老师( )。
A.教育科学研究者B.行为规范示范者C.专业发展引领者D.课程资源开发者2.在Word打印设置窗口中,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默认页面范围为当前页B.默认打印数为一份C.默认为逐份打印D.可设置打印文档中连续的若干页3.与“刘伯承和徐向前是元帅”判断类型不同的是( )A.李白和杜甫是诗人B.王菲和腾格尔是歌手C.王红和李莹是同事D.邓亚萍和王楠是冠军4.()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工业机器人,使得机器人的历史真正开始。
A.德兰德B.德沃尔C.瓦特D.沃德森5.凡年满________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________周岁( )A.六七B.五六C.七八D.六八6.不能将书本中的内容采集为数字图像存储到计算机中的设备是()。
A.数码相机B.扫描仪C.打印机D.手机7.(2020年真题)蒙学是旧时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私塾。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古代蒙学读本的是()。
A.《道德经》B.《千字文》C.《百家姓》D.《三字经》8.张老师在小学英语教学中恰当运用英语剧的形式教学,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学习英语,张老师的做法( )。
A.优化了教学目标B.优化了教学条件C.优化了教学过程D.优化了教学资源9.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只有成绩优良的学生是好学生B.学生在教学中处于从属的地位C.成绩差的学生也有可能获得成功D.头脑笨的学生怎么教都教不好10.(2021年下半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正确的学生观的是()。
①学生是发展着的人②人是未完成的存在物③学生是自我发展的主体④学生的发展应当具有个性化⑤教师是学生发展的帮助者而不是决定者⑥教师要不断自我完善才能树立正确的学生观A.①③④B.①②③C.③④⑤D.①⑤⑥11.下列关于中国的航天航空发展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教育权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女,20岁,某市某中学毕业生。
被告某市教育局系某市主管教育工作的行政机构。
2018年6月,张某某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优异成绩,达到了某市某重点大学的录取分数线。
然而,在填报志愿时,张某某发现被告某市教育局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导致她未能被心仪的大学录取。
张某某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受教育权,遂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某市教育局在招生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原告张某某受教育权的行为。
三、法院判决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被告某市教育局作为某市主管教育工作的行政机构,有义务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在招生过程中,被告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经审理查明,被告某市教育局在2018年招生过程中,确实存在以下问题:1. 某些重点大学招生计划分配不合理,导致部分考生无法按照自身意愿填报志愿;2. 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未能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导致未能被心仪的大学录取;3. 部分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反映问题,但被告未能及时予以解决。
综合以上事实,某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某市教育局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侵犯原告张某某受教育权的行为,判决如下:1. 被告某市教育局在今后的招生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2. 被告某市教育局应当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及时解决考生反映的问题,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教育权侵犯案。
在教育领域,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本案中,被告某市教育局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导致原告张某某未能被心仪的大学录取,侵犯了其受教育权。
本案的判决具有以下意义:1. 提高了教育行政机构对受教育权保障的认识,促使教育行政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2. 加强了对教育领域的监督,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3. 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使公民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练习题)

8.国有企业员工李某经常在家酗酒后打骂孩子,对于李某的 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可由李某所在单位给予处分 B.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处罚 C.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劝诫 D.可由李某所在单位给予劝诫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正本)》第六十二
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 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 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 政处罚。”
9.钱某闯入某乡中心校寻衅滋事,砸坏了一间教室的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于钱某( ) A.应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应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C.应由中心校给予教育行政处罚 D.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拘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指出:“结伙斗殴、寻
7.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 确定的我国教育基本制度( ) A.教育考试制度 B.教师培训制度 C.教育监督制度 D.学业证书制度
B.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有学校教育制度、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职
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 度、教育督导制度、教育评估制度。
B.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危害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
两类。一般违法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两种。其中, 民事违法行为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由民事主体实施的、 违反民法规定或与其相抵触而为法律禁止的行为
3.某中学为了提高升学率,要求高三学生必须参加周六补 课班,并由财务主任全权负责收取2000元/人的补课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财务主任应( ) A.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B.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D.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综合素质-第2章-1教育法律法规概述习题+答案+解析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 真题回顾
• 2012年下半年选择题第5题
教师张某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依据相关法律,他
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 )。
A. 教师申诉
B. 刑事诉讼
C. 申请仲裁
D. 民事诉讼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解析】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 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 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
出处理。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 真题回顾
• 2013年下半年选择题第12题
某县中学教师李某对学校给予他的处分不服,李某可以
提出申诉的机构是( )。
A.学校教工代表大会
B.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C.当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D.所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解析】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 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 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 到申诉的30日内,做出处理。
小明出走教育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小明,男,12岁,系某市一所小学六年级学生。
小明自入学以来,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明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逐渐对学习产生了抵触情绪。
在一次期末考试中,小明因成绩下滑严重,被老师批评,心理压力达到顶点。
一天晚上,小明偷偷离家出走,父母发现后四处寻找无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案情分析1. 小明出走的原因(1)学习压力:小明在学业上一直表现优秀,但面对竞争激烈的学习环境,心理压力逐渐增大。
期末考试成绩下滑,被老师批评,导致心理压力达到顶点。
(2)家庭因素:小明父母工作繁忙,平时对小明的关心较少,亲子关系紧张。
父母在教育方式上过于严厉,导致小明产生逆反心理。
(3)学校因素: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过度重视,忽视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缺乏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和关爱。
2. 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三、案例分析1. 学校在案件中的责任(1)学校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忽视:学校在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同时,应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
针对小明的情况,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缓解心理压力。
(2)教师的教育方式不当: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小明在期末考试中成绩下滑,教师应给予关爱和鼓励,而非批评。
2. 家庭在案件中的责任(1)家庭关爱不足:小明父母工作繁忙,缺乏对小明的关心。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2)教育方式不当:小明父母在教育方式上过于严厉,导致小明产生逆反心理。
父母应改变教育方式,尊重孩子的个性和需求。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二节义务教育法解读讲义和真题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 务教育经费。 7.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 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小学《综合素质》
教育法律法规 第二节 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义务教育法
第二节 义务教育法
二、教育单行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8章63条、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 施行。 1.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 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 杂费。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 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 的义务。 2.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 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 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第三章学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 (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 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 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 和非重点班。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法律规定给学生减负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了缓解这一现象,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出台政策法规,旨在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以我国某市为例,探讨该市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减负令”,以及取得的成效。
二、案例经过1. 政策出台2018年,我国某市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确保学生课业负担合理。
2. 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生理特点,合理安排课程和作业,不得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在此基础上,某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3. 实施过程(1)严格控制作业量。
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合理布置作业,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
(2)规范考试评价。
取消不必要的考试,减少考试次数,考试内容与教学进度相一致,考试结果仅作为改进教学、促进学习的依据。
(3)加强课外活动。
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丰富课外活动内容,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4)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要定期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成效分析1. 学生负担减轻实施“减负令”后,某市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
据调查,学生作业量减少,睡眠时间增加,课外活动时间增多,学生身心状况得到改善。
2. 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减轻学生负担,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3. 家长满意度提高家长对“减负令”的满意度较高。
他们认为,减轻学生负担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有利于家庭和谐。
4. 社会反响良好社会各界对“减负令”的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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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材料:某民办学校,由于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造成办学条件不具
备,区教育局不给该校发办学许可证。
然而,在开学初,投资方却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
大张旗鼓违法招生和办学。
由于该校学费相当便宜,所以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该校读书,
生源充足。
几天后,区教育局对该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给该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指出
该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整改完成后于 13 日交齐办理办学
许可证的证照和资料,否则将发通知责令停办。
问题:请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分析上述材料中办学者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分析材料中教育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1.【答案要点】材料中的办学者在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办学条件
不具备的情况下,擅自办学,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地违法招生,是一种违
法行为。
本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办学者、学生、学生家长、
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行为;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学校的办学及其对教学的组织管理。
案例二
材料:某市一所小学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
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
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
和看管车辆。
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
机会,一举两得。
问题:这所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2.【答案要点】这所学校的做法不合法。
一方面,从学校的法律地位方面讲,学校作为
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的机构,具有鲜明的公益性,不能将校舍挪为他用;另一方面,
从学校应尽的义务讲,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能为了增加经济收入而停止
教学活动、派教师和学生去看管车辆,该学校私自停止了校内的一切体育活动,既侵害了学
生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履行学校应尽的义务。
案例三
材料: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
动小组” ,共有成员 16 人,均是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
某星期天,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
去一个“五保户”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
谁知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女学生
小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左脚骨折。
事后,小娟的父母要求学
校赔偿部分医药费。
但学校认为小娟摔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学校无关。
问题:(1)小娟摔伤,学校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小娟的监护人该是谁?监护人在本案中有什么过错?
(3)你认为学校有必要给予小娟经济补偿吗?
2
参考答案
3.【答案要点】(1)因为这次事件发生在校外,而且是节假日,事前没有告知学校及班
主任,是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因此不承担责任。
(2)小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
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由于其父母没有履行相应职责,造成小娟骨折,故其父母应承
担相应责任。
(3)学校是无责任的,不必给予小娟经济补偿。
但如果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帮助。
所以学校可以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案例四
材料:谢某是小学六年级女生,一天下午课间,因与同学吵架而私自离开学校。
晚自习
时班主任检查发现谢某不在教室,同桌报告说谢某与同学吵架,可能回家了,班主任信以为
真,未予追查。
原想等谢某回校后再予以批评教育。
第二天下午,班主任上课发现其仍未返
校,这才与家长联系,但家长说谢某昨晚并未回家,经家长与亲友联系,仍无下落。
无奈中
家长报案,但至今仍无其下落。
家长最后到法院状告学校,要求学校赔偿 10 万元。
问题:(1)谢某失踪,学校和谢某班主任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承担,学校和谢某班主任
可能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本案例对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参考答案
4.【答案要点】(1)班主任老师代表学校行使教育教学职权时没有履行“以适当方式为
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的义务。
也没有履
行“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和“教育保护”职责。
所以,
对于谢某的失踪,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
(2)一是要强化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二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义务,正确
行使权利;三是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保护职责,杜绝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
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案例五
材料:某县教委实行机构改革,将原来的勤工俭学管理站改为县教育服务公司,并决定
于 2010 年 6 月 18 日上午(星期四)举行挂牌仪式。
为了营造热闹氛围,县教委提前半个月
通知县城内各小学腰鼓队排练节目,届时到场助兴。
6 月 18 日上午,教育服务公司挂牌仪
式如期举行,县城 7 所小学的小学生共计 200 多人次参加典礼,一时鼓乐喧天、歌舞翩翩,
县教委的领导们十分满意,感觉效果好极了。
问题:本材料中,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哪项权利?侵犯了学生的哪项权利?
参考答案
5.【答案要点】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以及学生的受教育权。
在这一
事件中,县教委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下发通知,让所辖的县城小学学生在正常的学习时间内停
课参加商业庆祝活动,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害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学生
的受教育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