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检查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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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渝建质安〔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研究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全面整治工程质量检测领域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和检测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8月20日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研究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全面整治工程质量检测领域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和检测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以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整顿行业违规检测行为为主线,坚持“企业自查、政府督查、重点整治、依法查处”的工作方针,在全市集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工程质量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公信力,维护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

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

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迎接住建部的检查工作是对我们单位的一种考核和监督,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促进和改进。

因此,我们应该制定一个全面周密的方案,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此次检查。

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份方案,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先,我们要成立一个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此次检查工作的全过程。

领导小组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展开。

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大家对住建部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方案二:做好前期准备与此同时,要做好与住建部的沟通和对接工作,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和检查要求,对住建部可能关注的问题进行预判和准备,确保相关工作能够得到住建部的认可和肯定。

方案三:加强内部管理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加强对内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改进。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的操作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加强对关键岗位和业务人员的抽查和检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执行力,防止工作中的疏漏和漏洞。

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

方案四:加强宣传和舆情工作在检查期间,我们要加强对外宣传和舆情工作,积极主动与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增强公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危机处理机制,随时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和舆情风险,保持沟通畅通,防止事态扩大和影响恶化。

方案五: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检查结束后,我们要及时总结此次检查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

同时,要将此次检查的经验和教训纳入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益的持续提升。

房屋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房屋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房屋质量提升实施方案为了提升房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1. 加强建筑设计和施工监管。

建筑设计和施工是影响房屋质量的重要因素。

我们将加强对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房屋结构稳固,材料质量可靠,施工工艺合理。

2. 完善房屋质量检测制度。

建立健全房屋质量检测制度,对新建房屋和二手房屋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房屋结构安全,装修质量达标。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要求开发商或业主进行整改,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推行房屋质量保修制度。

建立健全房屋质量保修制度,对新建房屋实行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确保房屋在一定年限内不会出现质量问题。

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屋,由开发商或业主承担责任,进行免费维修。

4. 加强房屋质量信息公开。

建立房屋质量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新建房屋和二手房屋的质量信息,包括建筑结构、装修材料、质量检测报告等,让购房者能够全面了解房屋质量情况,保障消费者权益。

5. 强化房屋质量监督管理。

加大对房屋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房屋建设和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6. 提升房屋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对房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效开展房屋质量管理工作。

7.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房屋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房屋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居住环境。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提升房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建质[2017]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建质[2017]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

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

住建部整治物业管理方案

住建部整治物业管理方案

住建部整治物业管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行业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当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着种种问题,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管理体系不健全、收费不透明等,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为了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需求,住建部制定了一系列整治物业管理的方案。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1.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管,严格规范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保证居民合法权益。

2.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操作手册,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职责与义务,规范管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服务质量。

二、优化物业管理服务1.提供便民服务推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供全天候物业服务,及时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开展社区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增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3.保障居民权益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三、规范物业管理收费1.公开透明收费标准规范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居民监督,确保费用合理合法。

2.建立费用监督机制设立费用监督委员会,由居民代表和社区管理人员共同监督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3.推行电子支付推广物业管理费用的电子支付方式,提高收费效率,方便居民缴纳费用。

四、加强物业安全管理1.加强巡查检查加强对小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小区环境安全卫生。

2.落实安全责任建立物业管理单位与居民之间的安全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管理。

3.开展安全培训组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居民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五、加强社区治理1.推动社区自治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建立健全的社区自治机制,共同打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2.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社区管理力量,规范社区管理行为,提高社区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质[2017]57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7.03.03
【实施日期】2017.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质[2017]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3日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一中心)

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一中心)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项目管理中心文件第一项目管理中心关于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中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5]156号)和公司迎检方案的要求,为做好监督检查的迎检工作,并通过迎检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此次监督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促进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健康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机制建设,坚决杜绝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较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创先争优。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第一项目管理中心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秀明常务副组长:刘鑫副组长:吕高峰、张晓岩、雷崇红、陈浩成员: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活动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检查结束。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一)检查范围轨道交通6号线西延、8号线三期、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燕房线和西郊线工程。

(二)检查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有关内容。

五、工作安排(一)参建单位自查(5月12日之前):2015年4月20日至5月12日。

项目中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各方主体单位要按照《指南》附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指南》附表组织项目机构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格式见附件1)并立即整改。

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企业要对自查及自查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复查问题台账上报项目管理中心。

住建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住建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范围1. 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个人。

四、整治内容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对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企业和项目,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4.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工作步骤1. 启动阶段(2023年1月至2月)(1)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步骤等。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级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 推进阶段(2023年3月至11月)(1)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 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向上级部门汇报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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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质量安全整改提升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要求,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检查指南》表格内容,结合现场情况,按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为保证迎接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前做好现场迎检工作准备,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提升全员质量安全意识,提升项目部形象,项目部决定从即日起,全体动员,群防群治,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方位的整改提升,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班子成员
组员:各部门
日常管理工作由安质部统一进行,负责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归档。

二、整改提升方式
1、项目部各部门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检查指南》表格内容对部门相关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部门内业及现场相关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汇总至安质部集中解决整改。

完成日期:2018年6月10日前。

2、邀请相关专家及人员,对项目部现场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
(1)临时用电专项及吊装设备专项检查
主责人员:物机部。

邀请指挥部专家一起检查,检查时间:2018年6月9日.
(2)临边防护专项检查
主责人员:安质部
项目安质部、工程部,检查时间:2018年6月10日。

(3)高大模板支架专项检查
主责人员:工程部
工程部、安质部相关人员,检查时间:2018年6月10日。

(4)围挡、防火及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主责人员:安质部
项目部相关人员,检查时间:2018年6月11日
3、日常检查:即日起至检查前,项目安质部每日对现场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在隐患整改群里下发整改通知,各工点及时安排整改,不讲理由,不讲条件;工点安全员及时进行复检,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工点整改负责人
工点领工、技术负责人班组长为现场整改负责人,现场副经理整改督促人,工点安全员负责整改复查。

三、整改提升原则:
1、部门督查,现场整改,及时复查,严格处罚。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安质部将分工点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各工点现场领工技术及班组必须及时安排整改,问题不过夜,
物机部无条件保证整改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2、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对项目部所属范围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于支架背面、结构死角部位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对检查出的所有问题严格要求整改,问题落实到人,设定日期,整改到位。

3、由安质部建立问题库,对于重复出现三次以上的类似问题,将直接对班组或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四、重点检查内容
根据住建部文件要求,将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

(工程部)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情况。

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

(安质部负责梳理、资料归档)
3、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情况。

(安质部负责资料归档)
4、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五、《城市轨道交通检查指南》各部门检查表格划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的通知》(建质〔2016〕173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检查表格具体如下。

1、工程部:按照以下表格要求进行检查
(1)附表5.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2)附表5.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附表5.5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4)附表5.6 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5)附表5.7 模架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6)附表6.1 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
(7)附表6.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8)附表6.3 明挖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9)附表6.6 路基与高架桥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2、物机部:按照以下表格要求进行检查
(1)附表5.8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2)附表5.10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3)附表5.11 龙门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4)附表5.13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5)附表5.14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评分表
3、安质部:按照以下表格要求进行检查
(1)附表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2)附表5.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3)附表5.9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4)附表5.15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5)附表5.19 特殊气候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4、第三方监测单位:按照以下表格要求进行自查
(1)附表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六、整改提升要求
1、对于现有的问题安质部将下发整改通知,定人、定期整改,各工点必须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完成报安质部复查。

2、对于整改提升过程中排查出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各工点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情况,项目部将按照《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现场质量安全评比制度》《项目部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或者奖励,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可控,保证以良好的现场迎接检查。

单位名称:XXXX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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