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人员须知
大学监考人员须知

大学监考人员须知为保证期末考试正常进行,严肃考风考纪,要求监考必须严肃认真,要求学生端正考风。
根据学院考试时长的调整,现对监考人员考场须知做如下规定。
1.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监考期间遇有临时情况的,监考人员应找现场巡视人员,由巡视人员与考场办公室联系。
2.监考人员应按考试安排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做好考前准备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要求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座(每列考生必须整齐就座,两列考生之间至少间隔一个座位),并将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置于书桌上。
监考人员应在考前确认考生证件与本人相符。
4.开始发卷前,监考人员要明确宣布《考场规则》并责成考生整理桌面及抽屉,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
考生任何教材、笔记、衣物、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不得放在座位上及抽屉里。
5.监考人员应确保考生桌面无字迹;考生不得使用有存储功能的的计算器,未经允许不得互借文具。
考生的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得带入考场,如带入考场必须关机并放入《手机专用袋》中并摆放在桌面左上角。
6.考场符合要求后,监考人员方可发卷,然后发草稿纸,每名考生一张草稿纸,写满后,须以旧换新,考试结束将草稿纸收回。
考生不得使用自带草稿纸。
7.监考人员必须保证一人在讲台中央站定,保持精神集中,能看清每一个考生,监视整个考场。
8.考生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
9.监考人员除解决如试卷有缺页、字迹不清等问题外,不解答考生其他有关试题是否有错等问题,这些问题待巡场人员巡视时解决。
10.监考人员不准在考场内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在无他人替代的情况下,不准离开考场。
11.监考人员应随时注意发现考场上任何不正常现象。
发现考生有交头接耳或企图作弊等行为要提醒考生注意,如考生无视监考人员的提醒继续违规,监考人员即可采取行动,取得作弊证据,收回试卷,将考生交送巡视人员。
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监考人员须知

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按要求完成监考任务,有事有病要提前与教导
处联系,未经教导处同意严禁串换所监考场。
2、监考人员要提前10分钟取卷,提前8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提前5
分钟发卷,指导学生将学生姓名、班级、考场、考号等内容写在装订线内的正确位置。
指导学生正确填涂答题卡的相关内容。
3、要认真负责,维护好考场秩序,对违纪同学可视其情节给与相应的警告乃至
取消考试资格等处分,如遇偶发重大事件要及时与流动监考或主考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4、监考人员严禁在考场内吸烟、闲谈、看书报和进行其他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要求考场前后各一名监考人员,并勤走动。
5、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未到严禁将学生放出考场。
6、学生交卷后,监考老师要认真将考卷整理好,并填好答题卡袋的相关内容。
考卷顺序与答题卡顺序一致。
以上各项为监考人员须知,如有违反,将视其情节给与相应的处分
葫芦岛五高中
2014-7-12。
监考须知

附件9监考须知一、监考人员按照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参加监考,若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系部提出申请。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于考试开始前顺序完成下列工作:1.检查考场座位及有关设备;2.监考教师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单人、单行)就坐;4.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5.考试前监考教师要求考生将携带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一般存放于讲台旁边);6.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袋,清点试卷,发卷,发卷时卷面反扣于桌面。
三、考试开始后,指令考生翻转试卷,先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然后答题。
四、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逐一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的专业年级及姓名。
开考四十分钟后学生可交卷。
五、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一般不得解答题意。
若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楚而提问时,应当众说明。
六、监考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为人师表,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闲谈、吸烟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手机一律关闭或静音。
对监考不认真负责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秉公尽责。
发现学生有作弊苗头时要进行口头警告,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
对于不听劝告仍实施作弊的学生要坚决取消考试资格,取得作弊证据后,将作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及时报开考部门,同时做好作弊证据的交接工作,各系部应将各种违纪违规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对考试作弊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老师,学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监考人员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
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拖延或提前考试时间。
九、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监考。
十、考试宣布结束后,指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整理试卷,卷面反扣于桌面,监考人员将试卷、草稿纸一并收回。
收卷后要认真清点,查验试卷份数是否与实考人数相符,确凿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一小时前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
考前10分钟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考前五分钟发放试卷。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手机作关机处理并将手机将所带物品放置专门物品存放处。
六、监考人员应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卷考生不得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件,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对收回的答卷要密封装订和拷贝,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各考场不要截留答卷和考试文件。
对于违纪、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及时报送学会办公室。
十、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学会。
十一、对于违纪及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每个考场需填写一份,随优盘寄至中国图学学会。
监考人员安排及纪律要求

监考人员安排及纪律要求
以下是 8 条关于监考人员安排及纪律要求,供你参考:
1.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比如说,要是看到考生有点小动作,可不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呀!得及时提醒,保证考试公平呢!你说是不是?
2. 监考人员可不能随意离开考场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像守门员不能擅离球门一样,这是重要的责任呀,难道不是吗?
3. 绝对不能和考生闲聊呀!你想想看,要是监考老师和考生聊得火热,这像话吗?考试的严肃性都没啦!
4. 按时到岗也很重要啊!不能拖拖拉拉的,别人都准备开考了,监考人员还不见人影,那不乱套了吗?这不是耽误事儿嘛!
5. 监考过程中要保持警惕性呀!不能像个木头人似的杵在那,得随时留意考场的情况呢,对吧!
6. 别随便玩手机呀!要是监考的在那玩得不亦乐乎,考生心里会咋想呀?这可不是监考人员该干的事儿呀,不能这么干啊!
7. 着装也要得体呀!别穿得花里胡哨的来监考,得有个老师的样子呀,这不难理解吧?
8. 严格遵守纪律要求是必须的呀!这可关系到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呢,大家都要认真对待呀,可不能马虎!
我的观点结论: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纪律要求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的关键,每一位监考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认真履行职责。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一、考试时段安排:二、监考范围:在本教室考试的所有课程和学生(同一教室内可能有一门或多门课程以及不同学院的学生)。
三、考试之前:1. 考前20分钟到考场。
按照要求粘贴门贴和桌贴,考生之间至少间隔两个座位;将考试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监考人姓名、“考试期间不交卷者不得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必须交卷”等写在黑板上。
2. 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入口处检查学生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允许参加考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场,一旦发现,即按作弊处理,同时要求学生并将书包和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存放在讲台两侧,不得放在桌洞内或身边的椅子上。
3. 指导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
4. 接收主考教师交来的试卷。
5. 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读《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生守则》。
6. 提醒学生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凡离开考场者,无论什么理由,必须交卷,不得返回考场。
四、考试期间1. 监考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一前一后站立监考,并经常在考场内来回巡视。
2. 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一旦有违纪作弊者,要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做写实性记录,要求该学生在《考场情况记录表》的“考生签字”栏内和违纪作弊材料(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作弊要没收手机等并保留证据)上签名确认,考场记录和作弊材料及时送至监考人员所在学院教务员。
不应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3.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将缺考人员学号与姓名、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违纪作弊考生信息填写在相应栏目内。
五、考试结束1.按课程整理、清点试卷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2.请主考教师按照考场记录登记的人数清点试卷后进行交接。
3.将《考场情况记录表》送交监考人员所在学院。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监考是考试过程中保障考试公平性和秩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监考规范和监考要求的详细说明:监考规范1. 准时到场: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与主考官确认身份。
准时到场: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与主考官确认身份。
2. 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应穿着正式服装,形象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庸俗或带有政治、宗教色彩的服饰。
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应穿着正式服装,形象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庸俗或带有政治、宗教色彩的服饰。
3. 严禁携带物品: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设备、书籍、纸张等。
仅可携带身份证明、监考工具和考试监控设备。
严禁携带物品: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设备、书籍、纸张等。
仅可携带身份证明、监考工具和考试监控设备。
4. 不得参与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禁答题、提供提示或干扰考生。
不得参与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禁答题、提供提示或干扰考生。
5. 保密考试信息:监考人员应严守考试信息的保密,不得外泄任何考试内容或考生信息。
保密考试信息:监考人员应严守考试信息的保密,不得外泄任何考试内容或考生信息。
6.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秩序井然,及时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秩序井然,及时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
7. 严格执行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和结束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考试结束。
严格执行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和结束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考试结束。
8. 填写监考记录: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如考生迟到、离场、作弊等情况,以及考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填写监考记录: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如考生迟到、离场、作弊等情况,以及考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9. 遵循考试组织安排:监考人员应遵循主考官的指示,按照考试组织安排顺利完成监考工作。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布置好考场。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考室钥匙及其它必需物品,开考前15分钟打开考室门。
三、进入考场须关闭通讯工具。
四、开考前,由主考官宣布“考场规则”,监考员必须认真核对参考人员的身份是否填写正确,是否出现挪位或者错位的情况。
五、考试中,监考人员再次核对参考人员有关证件,检查参考人员相关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按考场规则严格管理考场,制止舞弊行为;监考人员不准看书报,不准随意离开考场等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舞弊的考生,有权没收其试卷。
六、参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并认真登记缺考人员名单,填写好考场登记表;开考30分钟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出场。
七、若试卷字迹、图形不清,可到考务办公室拿原稿核准后,向参考人员说明,但不得解释题意。
八、参考人员交卷时,将试卷及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防止参考人员相互交换试卷。
九、考试完后,全体参考人员起立迅速离开考场,主考员负责收试卷将本考室考生试卷及草稿纸收齐装订好后及时送考务办公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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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
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
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