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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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政策及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及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及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秩序性而制定的。

以下是我们学校的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
1. 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不得过早入场或提前结
束考试。

2.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检查考场,确保试卷数量和学生座
位数一致。

3. 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不能提供任何有
利于某个考生的信息。

4. 监考人员发现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的安静和秩序,不得发出任何会干扰
考生的声音。

监考要求
1. 考生在考试开始前应按时到达考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 考生应自带考试所需的文具和工具,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向他人借用。

3.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科目相关的参考资料或电子设备。

4.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能与他人交流,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或参考资料。

5. 考生在答卷时应注意清晰、整洁,不得在考卷上涂改或乱写乱画。

以上是我们学校的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

希望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都能共同遵守,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请以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一小时前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

考前10分钟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考前五分钟发放试卷。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手机作关机处理并将手机将所带物品放置专门物品存放处。

六、监考人员应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卷考生不得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件,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对收回的答卷要密封装订和拷贝,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各考场不要截留答卷和考试文件。

对于违纪、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及时报送学会办公室。

十、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学会。

十一、对于违纪及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每个考场需填写一份,随优盘寄至中国图学学会。

监考守则及考场规则

监考守则及考场规则

监考守则及考场规则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维护考场纪律,既要严肃认真,又要态度和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舞弊,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

三、监考人员于考试前十五分钟准考生入场,并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前五分钟当众拆封试题袋,检查无误后进行分发,如发现试题错袋,应立即封好交回,并报告中心负责人采取相应措施。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提示,但对考卷因印刷不清的询问应当答复。

五、监考人员发现舞弊的考生,按考场有关规定处理。

六、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应指令考生停止答卷,原位不动,按序号顺序依次收集试卷,检查无误后让考生离开考场。

考生的试卷要装订好,当场密封,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单位和人数。

七、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在地填写考场记录,尤其对舞弊者的姓名和舞弊情节要详细填写,并与试卷同袋密封。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突患病症或其它意外之事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九、监考人员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安培中心负责人。

考场规则一、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和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笔记本、提包等。

二、考生须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三、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交卷后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议论。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夹带试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协助他人舞弊,对违犯者,警告一次罚款50元,警告二次罚款100元,警告三次宣布本科考卷作废,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答卷均用钢笔、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六、考生应在考卷指定的地方填写姓名、编号,不得在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

七、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属试题字迹不清或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必须立即停止答卷。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监考是考试过程中保障考试公平性和秩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监考规范和监考要求的详细说明:监考规范1. 准时到场: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与主考官确认身份。

准时到场: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与主考官确认身份。

2. 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应穿着正式服装,形象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庸俗或带有政治、宗教色彩的服饰。

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应穿着正式服装,形象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庸俗或带有政治、宗教色彩的服饰。

3. 严禁携带物品: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设备、书籍、纸张等。

仅可携带身份证明、监考工具和考试监控设备。

严禁携带物品: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设备、书籍、纸张等。

仅可携带身份证明、监考工具和考试监控设备。

4. 不得参与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禁答题、提供提示或干扰考生。

不得参与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禁答题、提供提示或干扰考生。

5. 保密考试信息:监考人员应严守考试信息的保密,不得外泄任何考试内容或考生信息。

保密考试信息:监考人员应严守考试信息的保密,不得外泄任何考试内容或考生信息。

6.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秩序井然,及时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秩序井然,及时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

7. 严格执行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和结束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考试结束。

严格执行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和结束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考试结束。

8. 填写监考记录: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如考生迟到、离场、作弊等情况,以及考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填写监考记录: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如考生迟到、离场、作弊等情况,以及考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9. 遵循考试组织安排:监考人员应遵循主考官的指示,按照考试组织安排顺利完成监考工作。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
1. 监考人员应遵守严格的中立原则,不得向考生提供任何形式
的帮助或得到考生的帮助。

2. 监考人员应保持警觉,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有序,防止任何形
式的作弊行为发生。

3. 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注意考生的行为举止和答题情况。

4. 监考人员应准确记录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并根据考试要求
进行提醒。

5. 监考人员应遵循考试规定,不得违反任何规定或私自添加其
他要求。

监考要求
1. 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熟悉考场布置和安排。

2. 监考人员应核对考生的身份信息,确保身份准确无误。

3. 监考人员应检查和准备必要的考试材料,例如考试卷、答题
纸以及其他辅助材料。

4. 监考人员应简明扼要地向考生介绍考试规则和要求。

5. 监考人员应确认考试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作,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6.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证考生的隐私和安全。

7. 监考人员应尽力协助考生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但不能提供答案或给予指导。

请注意,以上要求和指导事项仅为参考,具体的监考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考试而有所不同。

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按照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行事。

祝您监考工作顺利!。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监考准则和要求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秩序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监考准则和要求的内容:监考准则1. 公平性:监考人员应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平性:监考人员应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严密性:监考人员应密切注视考场内的一切动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持考场秩序。

严密性:监考人员应密切注视考场内的一切动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持考场秩序。

3. 保密性:监考人员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或任何相关信息。

保密性:监考人员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或任何相关信息。

4. 专业性:监考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在考试过程中解答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

专业性:监考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在考试过程中解答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

5. 准确性: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准确性: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监考要求1. 身份验证:在开考之前,监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证明,确保其合法参加考试。

身份验证:在开考之前,监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证明,确保其合法参加考试。

2. 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布置好考场,确保每个考生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布置好考场,确保每个考生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3. 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和要求,确保考生们清楚了解并遵守考试规定。

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和要求,确保考生们清楚了解并遵守考试规定。

4. 考试监管: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内的情况,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

考试监管: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内的情况,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

5. 严格时限:监考人员应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及时提醒考生剩余时间,并在考试结束时严格按时收卷。

严格时限:监考人员应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及时提醒考生剩余时间,并在考试结束时严格按时收卷。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开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是否按规定要求排好桌椅、单人单桌,教室卫生必须整洁。

2.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应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强调杜绝考试作弊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将书包、书籍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和资料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措施消减学生可能作弊的条件和机会。

3.每场考试的答题纸及草稿纸由学校统一发放,学生不得使用自备纸张。

考试时间一般为两小时。

(以上如有特殊情况,考务工作人员会在考前另行通知)4.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处于关机状态,方可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吸烟、谈笑、阅读书报、备课或批改作业等;不得背对学生坐在座位上,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5.考试中除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应提前两分钟发放试卷,并提醒学生写明班级、学号和姓名。

学生在答题中除试卷印刷不清楚的问题可向监考教师提问外,监考教师不得回答学生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

6.考试开始后,学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半小时后学生方可交卷。

在考试中,学生若有特殊情况且需暂时离开考场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开考场。

7.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在监考过程中,一旦发现夹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张或将其抄写在桌面上等即确认为作弊。

确认作弊者由监考教师将其班级、姓名及作弊简单过程填写在考场记录上,并由监考教师签字,连同试卷及作弊凭证交学校考务办公室备查。

8.考试结束15分钟前,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掌握时间,考试时间不得自行延长;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应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同时告知学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并当场清点试卷份数,收齐后将试卷送到考务办公室,当面清点核实及签字,至此监考正式结束。

9.监考教师应按以上要求认真履行好监考职责,按时到达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调换,教务管理员要及时安排替换教师,迟到、旷到者除按教学事故处理外,还将在全乡通报批评。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考试时必须检查学生证件,无证件或证件上信息不齐全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3、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按考试规范,随机安排学生的考试座位,注意座位间的间距,前后学生须对齐就座,检查课桌,宣读《考场规则》,要求学生将携带的物品(包、书籍等)放在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岗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随时关注学生答卷情况,仔细巡视,在考场内一般应一前一后监考。

5、发现学生考试作弊,监考教师应立即中止该学生的考试,告知学生本人,并将相关的作弊证据和填写好的材料交总监考审定签字后,与试卷一起交考试工作人员。

6、学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考试,以缺考论处;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学生不准交卷离场。

7、考试结束后要清点试卷及答题卡,确认无误后封闭试卷袋、签名。

8、已经安排的监考教师应参加监考,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监考,须填写《监考调换申请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经所在的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批同意后方能调换。

9、监考教师违反规定,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沪电机院教[2006]230号)文件”处理:(1)监考教师未按时到岗:A、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从而造成严重影响:一般教学事故(III)。

B、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内影响较大:教学违纪(IV)(2)监考教师未办理手续而缺席监考:严重教学事故(II)。

(3)监考教师私自找人替代:一般教学事故(III)。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发现学生作弊而不及时处理:A、造成严重影响:严重教学事故(II)。

B、影响较大:一般教学事故(III)。

(5)监考教师违反监考操作程序:A、造成试卷少收、遗漏:一般教学事故(III)。

B、试卷错拿,影响考试:教学违纪(IV)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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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

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

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

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

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
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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