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预收帐款管理办法(网)
预收账款管理制度

预收账款管理制度一、概述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客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提前收取的未来交付商品或服务的款项。
预收账款作为企业的资金来源之一,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
为了规范预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预收账款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预收账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订阅、预订等形式收取的预付款项。
三、预收账款的确认和核销1. 预收账款的确认1.1 预收账款应当在客户支付预付款项后及时确认,确认后应及时办理相关凭证和登记手续,并将其纳入到财务报表中。
1.2 预收账款的确认应当按照企业的会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2. 预收账款的核销2.1 预收账款可以通过以下情形进行核销:a. 提供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后,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将预收账款转为应收账款或收入;b. 与客户协商一致,退还客户的预付款项。
2.2 预收账款的核销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并在相关凭证和登记簿上进行记录。
四、预收账款的管理1. 预收账款的跟踪和监控1.1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收账款的登记和跟踪制度,及时记录和更新预收账款的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1.2 监控预收账款在会计核算上的正确性,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预收账款的风险控制2.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高风险客户或金额较大的预付款项进行特别关注,确保预收账款的安全性和追索能力。
2.2 加强对预收账款的逾期催收工作,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1. 相关记录和归档预收账款的确认、核销、审批等相关文件和凭证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要求进行归档,以备将来审计和查询。
2.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预收账款的管理符合企业的政策和要求,减少风险和漏洞的可能性。
3. 信息披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真实地披露预收账款的相关信息,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外透明、清晰。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为加强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规避风险,及时清理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管理。
二、管理责任人1、财务部部长负责集团公司总体往来款项管理工作.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该机构的往来款项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一)往来账款按业务内容设置二级科目,并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辅助核算。
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做好经办部门、经办人的登记,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清缴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
(二)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严格执行催款制度。
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及经办部门应做好往来款项的登记备查工作,并定期和财务部核对,做到该收的资金及早收回,该付的资金合理支付。
(三)往来款项应定期对账,并制定往来清理计划。
1、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每月核对清理一次往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内部互相托欠债务,杜绝单方挂账现象的发生。
2、集团外部往来款项每季度核对一次,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责任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减少不合理占用和可能的坏帐损失。
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催缴记录,定期及每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应收帐款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并计提坏帐准备。
3、往来款项核对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文字记录,并把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方便日后查证.(四)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报请批示后,及时做账务处理。
(五)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员工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制借据,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还款期限,经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四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杜绝在应收款项中产生的不良行为,避免经营风险,降低资金成本,发挥和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内部应收款以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内部应付款中的有借方余额的款项。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是应收款项管理的负责人,业务经办人是应收款项的第一责任人,业务批准人是应收款项的第二责任人。
在每笔应收款项发生前都应由经办人签订债权责任书后方可办理具体经济业务,债权责任书必须作为财务凭证附件装订存档。
第四条业务经办人的所在部门是应收款项的直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是应收款项的清理监督部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二应收款项的事前控制第六条各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成立由子(分)公司总经理牵头的、主要中层管理人员参与的往来客户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建立往来客户资信评估制度,确定往来客户授信标准,对公司正常的往来客户核定授信额度,以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门执行和通知财务部门监督。
各子(分)公司制订的往来客户资信评估制度和对客户应收款项的授信标准及授信额度须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七条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凡不属于“银货两清”的销售方式进行库存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的经营行为,应事前充分了解购货(接受劳务)单位的商业信誉、资信程度和付款能力。
初次发生购销行为的需事前落实专人进行了解、考察,向公司提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子(分)公司总经理应就考察结果和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召集业务部门、财务经理和经办业务员商讨决定,并形成书面纪要存档。
业务部门在公司形成纪要的前提下,由经办业务员与购货(接受劳务)单位洽谈具体事项,草拟经济合同,明确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第八条预付账款的事前控制因材料采购确需预付款,必须基于如下前提:①生产经营急需的;②不可替代的;③市场上十分短缺的;④供货方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是合法的;⑤在规定期限内能够保证供货的。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清理处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预收账款管理规定

公司预收账款管理规定公司预收账款管理规定一、预收账款及内容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销货或提供劳务以前,向客户预先收取的款项。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
企业在收到这笔账款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人账,只能确认为是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
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
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年(预收在1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二、预收账款的会计处理(1)账户设置:企业应设置“预收账款”的账户。
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款项及购货方补付的款项,借方登记企业如期向购货方交货或提供劳务而实现的收人以及退回多交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实现收人或结清的预收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应补收的款项。
“预收账款”的明细账户应该按购货单位设置。
(2)账务处理。
对于预收账款的核算,实际工作中有两种做法:①将发生的预收账款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从而进行核算,并将其期末数直接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中。
②将预收的款项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进行核算,即发生预收账款登记在“应收账款”的贷方,待交货或提供劳务结算时登记在“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
这种方法虽然能在“应收账款”账户中完整反映与购货方的结算情况,但在填列资产负债表时需根据“应收账款”的明细账户进行分析填列,因此采用的企业多为预收账款不多的企业。
③借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减少)。
与收人同步确认的应收未收款项、已核销坏帐客户确认恢复付款能力、从“应收账款”科目转入、从“其他应收款”科目转人、因应收票据到期未付款而转入、贴现商业汇票到期未付款转短期贷款、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钢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应收账款风险,减少坏账损失,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XX山东X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钢铁公司。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第四条客户确认后,要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由财务部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客户的注册资本、资产规模、采购量、盈利能力、还款能力、付款习惯、信用情况及其它历史资料,形成完整的客户资信档案。
第五条坚持客户资信管理的综合评议、时效性和共同遵守原则。
对每一个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由业务员提出申请,经业务部门、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超过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的客户,未经批准不得销售。
对违反客户资信管理规定的,按资信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第三章销售发货管理第六条发货给需要签订合同的客户,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执行。
开票员接到业务员订货信息后,应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选择药品。
第七条应收账款确认:公司库存商品出库并送达客户后,送货人员拿回对方签收盖章的回执单交储运部回执单确认员,储运部回执单确认员核对无误并勾兑,当送货回执返回并在ERP系统中勾兑无误,数据传入财务系统生成销售及财务应收账款。
第四章收款业务管理第八条预收款如果销售存在预收款情况,由财务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同时在ERP系统中登记预收账款,待向客户发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核销预收账款。
第九条优先选择银行存款、其次为银行承兑汇票,不鼓励商业票据回款;批发业务不鼓励现金回款;对于GSP 规定的特殊药品,不得使用现金和个人转账回款。
第十条所有回款均需提供回款明细。
业务经办人员在收回货款时,要从客户处抄回与回款项相对应的发票号和金额,填写回款明细表,在回款当日交应收账款管理人员进行明细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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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预收账款管理办法(试行)
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刘
前言
根据多年的财务经验,笔者在《对财务岗位职责建立的完善性探讨》中对财务部的岗位职责的设置进行了一个比较翔实、完善地阐述。
针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等三对往来类的科目,草拟了《其他应收、应付款管理办法(试行)》、《应收、预收账款管理办法》、《预付、应付账款管理办法》供广大财务同仁们共享。
一是明确这个岗位具体工作地思路,二是提供一个范本对这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加深印象。
本办法属于告诫性的制度(详见笔者的《教你五分写财务制度》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均可适用于中国的大多数企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保证货款回笼安全,加快资金周转,加大清欠力度,确保经营资金安全,规避经营风险,减少坏账损失,真实、准确、完整地核算应收账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原则。
注重过程监控与后续管理,合理规避风险,法制化管理,统管与分管相结合,责任到人、执行到位,预算管理。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源头控制与赊销管理。
按照总公司“信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责任
第四条领导是关键。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的经营理念是应收账款控制的关键,对应收账款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承担正确核算、到位监督、信息及时披露、账务清理的组织协调责任。
业务部门承担控制、清理的组织责任。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过程监督
第十条财务部门在营业日报送达财务部门4小时内完成审核和制证工作。
第十一条审核程序及手续
根据相关信用管理办法,审核、确认赊销款的手续是否完整、程序审批是否合规,审核并落实每笔赊销款的清收责任人。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必须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同时拒绝办理,作好记录,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日常监管。
第十三条核算要求
1、财务部门审核由业务部门提交的发票等有关凭证后,按照内部会计核算规范,正确、客观、真实地进行账务处理,按双方协议办理结算。
2、对每笔应收账款,需确认清收责任人进行明细核算。
3、对同一经营者防止多头挂账,防止同时挂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
直运销售采取预收款办法,但统一在应收账款账户核算,报表分别反映。
第十二条货款清退
1、收取及支付客户间的代垫款项,代垫款项的单位及被代垫款项的单位必须提供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单位行政章的书面证明;为某企业个人垫付款的,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个人身份单位证明原件。
2、货款清退应遵循何处来何处去原则,原则上不得代外单位转款,确须转款的,应取得原付款单位及新的款项受理单位盖有财务专用章,单位公章的证明原件。
3、退款时必须取得盖有财务专用章及单位公章的申请原件,个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退款申请,退款申请中需注明申请退款额度。
4、退款审批程序。
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在申请上签计划执行情况,业务部门负责人签退款意见,财务部门会计核算人员签署退款额度,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署退款意见。
5、转款应由对方提供额度,财务部门不得代对方及业务部
门提供额度。
第十五条欠款单位同意用代垫款、保证金、定金冲减应收账款时,应当出据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由业务部门提供金额、数量与财务部门复核后作应收款减少处理。
第四章信息反馈
第十六条反馈原则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收账款账务分管人员以应收账款的金额大小及账龄长短为基本原则,将信息书面反馈给业务部门,以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清收力度。
第十七条日常信息反馈
每周将发生变动的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情况向业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书面通报。
第十八条月末信息反馈
每月根据赊销各单位的性质及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业务部门进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通报。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合同执行检查
每月必须对合同的执行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报单位领导。
检查资料存入非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账务核对
1、对账组织。
按照统管分管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
行核对。
各单位财务部门安排专人进行应收账款的统管工作,并将应收账款明细工作分配到有关人员具体分管。
由统管人员牵头总体负责,具体分管人员分散进行账务的核对工作。
原则上除财务负责人外均可以安排对账工作。
2、对账要求。
(1) 由财务部门承办具体对账工作,严禁由业务部门对账。
(2) 对账时必须进行书面函证,并编制对账差异调节表且要取得双方确认(表格附后)。
(3) 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按销售类别确定对账时间:批发、直销配送往来客户每月核对一次,零售客户每季度核对一次。
具体核对可采取轮流、交替、主动核对办法。
3、资料保管。
年度内询证函及对账差异调节表由统管人员统一保管,各分管人员不得保管,次年元月31日前整理成册,存入非会计档案。
第二十一条账龄管理
1、管理原则。
财务部门每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账龄进行专项分析,将分析资料反馈给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进行可收回性分析。
2、确认方法。
以最后一次出现贷方余额的时间为准。
正常账龄为三个月。
第二十二条预算管理
1、总分公司每年应对各分公司下达清欠总额,新增额度等指标。
2、各分公司应将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清欠
1、催收欠款。
由业务部门向欠款单位发放催收通知单,通知单回执单由对方单位盖章后交回财务部门归档。
对时间较长(3个月以上)、难度较大的欠款,由责任人清收。
2、指标考核。
清欠的额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3、落实责任。
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实行在岗、离岗或下岗清欠。
对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工作岗位、退休、内退人员,在原工作岗位形成的欠款仍由其负责清收。
4、处分与处罚。
欠款责任人在指定的清欠期限内,不能完成清欠任务并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应视损失大小和情节轻重给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5、离职移交。
负有应收账款清理责任的人员调离时,应先清理自己经手的应收账款,办理移交手续。
同时参照调、离人员财务事项交接度执行。
6、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账龄及可收回收,按照销售公司有关要求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
7、非现金方式清理收回欠款,应事先报总分公司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账销案存办法清收回来的资金,必须足额入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