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规范应收账款的核算、收付及催收等工作,确保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2 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核算二、应收账款的确认2.1 应收账款的确认范围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合同的约定,确认以下属于公司的应收账款:(一)已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但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二)已发货或提供服务,但尚未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款项的;(三)已收到预付款项,并承担有关服务或交付货物义务的;(四)其他依法及公司规定确认的应收账款。
2.2 应收账款的核算2.2.1 应收账款的计量基础应收账款以货币单位计量,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科目中。
2.2.2 应收账款的计量方法按照欠款合同或合理估计计量的原则计量,同时要求提供充分的凭证和证据,确保核算准确。
第三章应收账款的收付管理三、应收账款的收款3.1 收款方式根据客户与公司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收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现金支付;(二)银行汇款;(三)网上支付;(四)承兑汇票等。
3.2 收款流程3.2.1 订单确认与开具发票客户下单后,经过公司内部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并寄送给客户。
3.2.2 发票确认与催款通知客户收到发票后,应及时确认并支付款项。
如逾期未支付,公司将发出催款通知。
3.2.3 收款确认与登记客户支付款项后,公司应及时确认并登记收款情况,确保款项入账准确。
四、应收账款的付款4.1 付款方式根据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或合同约定,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现金支付;(二)银行转账;(三)等电子支付方式;(四)承兑汇票等。
4.2 付款流程4.2.1 供应商发出付款通知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提前发出付款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凭证及账户信息。
完整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明确应收账款管理职责、规范应收账款管理流程、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3.总量控制、过程管理的原则4.边界管控、防范风险的原则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应收账款管理职责分工:1.集团负责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大额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审批。
2.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审定预算边界管控目标,审批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额度,负责组织开展应收账款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审议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3.市场开发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信用管理及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拟定企业年度客户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客户信用评估,执行客户信用政策,持续跟踪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并及时调整信用政策。
负责应收账款与客户的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清账。
对销售合同支付条款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账龄核对。
4.财务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风险防范的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制订年度预算边界管控目标。
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订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
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负责应收账款的预警提示、分析评价。
督促销售部门及时清账、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及时处理对账差异。
5.企业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管理部门。
负责管理、审核销售合同,处理应收账款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定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参与重大销售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核准重大合同信用政策。
负责起草制订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收账款的控制结果提出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避免公司损失,合理使用公司资金,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应收款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公司经营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及种类第二条应收款项的定义本办法的应收款项是指公司除应收利息、应收保费以外的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分保账款,其中其他应收款包括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职工预借差旅费、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暂付的款项等。
第三条应收款项的核算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设有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分保账款科目,其中其他应收款又设“备用金、押金、员工借款、代垫款、应收外部往来款、共保单位、投资、免税产品及其他”二级明细科目。
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应收分保账款科目核算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公司发生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保费。
应收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职责财务部负责应收款项的综合管理,其中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牵头全系统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建立及完善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对应收款清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及时通报管理及考核情况,以及对年末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及债务人信用管理等工作。
各层级财务部负责对其他应收款各明细项目的进行核对、台账登记、账龄划分、催缴等工作。
应收分保账款的核对、登记及催缴工作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五条经办人及债务人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应收款项管理规定执行借款、还款等操作,积极配合财务部的应收款项核对及清理工作,同时,应收款项的经办人及债务人对应收款项的收回负主要责任。
第四章管控措施第六条备用金根据《备用金及预付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备用金的预借,各机构应当分别在年初及年中分两次统一在费用系统中申请办理备用金事项,总、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备用金及预付款管理暂行办法》核对借款额度及事项后给予批复。
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XXX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控制欠款风险,及时回笼资金,有效控制合理在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
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货款回笼原则。
销售商品(包括提供劳务,以下同)必须保证货款及时完整回笼,不得为了扩大销售而忽视资金安全。
(二)合同交易原则。
对外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除即时清结之外必须签订销售合同或结算协议,并确定结算方式和结算期等条款。
(三)按信用等级赊销原则。
因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必须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商品的,各企业应当事前要求客户提供其企业性质、注册情况、财务报表等资信材料,经认真分析后,结合以往信用记录,核定客户信用等级,确定赊销额度和赊销期限。
(四)赊销权责一致原则。
赊销权限由各企业决定,各企业也可以授权其下属单位或相关部门相应的赊销权限,逐级建立、完善赊销权限与收款义务相统一的控制体系。
(五)建立赊销内控机制原则。
各企业应制订本企业赊销商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赊销审批、货款回笼内控机制,必要时,要求客户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等收款保证手续。
第二章商品、劳务结算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商品、劳务是指企业销售的库存商品、产成品、原材料、水电气、转供的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及其他。
第六条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不包括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多种经营单位,以下同)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结算期,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封闭结算有关办法执行。
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拖欠,内部往来当月结清,不得隔月;关联方之间应做好往来签认工作,不得出现单方挂账。
第七条向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外的客户销售商品应实行现款现货交易,确需赊销的,结算期不超过三十天。
销售的商品需要检验的,结算期从检验合格后开始计算;销售商品需要试用的,从试用期满开始计算结算期。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应收款项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应收款项占用,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司。
第二章应收款项管理的责任分工第四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市场营销(业务部门)、法务部门.第五条财务部门应收款项的管理职责:(一)集团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应收账款的统一管理,拟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检查、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的制度执行情况、应收账款的清收情况以及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协调业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二)各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账务处理、账龄分析、出具对账函、数据传递、监控督办协调工作、信息反馈以及应收账款的预警工作,组织年终全面清查、核对各项应收款项。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业务部门)应收款项管理的职责:(一)集团市场营销部牵头组织研究并拟订应收账款的清收措施、考核办法,协调正常款项清收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各公司市场营销部门(业务部门)负责客户资料管理、应收账款台账管理、与客户对账工作、款项催收工作,业务员考核管理.第七条法务部门应收款项管理的职责:(一)集团法务部负责组织集团各公司清欠工作和业务部门维权(诉讼时效)工作,建立“风险预警和客户黑名单制度”,同时负责移交拖欠客户的工作和拖欠客户经济纠纷的法律诉讼工作;(二)各公司法务部门具体负责本公司业务部门移交拖欠客户的清欠工作和拖欠客户经济纠纷的法律诉讼工作。
第八条各公司财务部门、市场营销部(业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三章应收账款管理第一节客户资信管理第九条市场营销部门(业务部门)应建立客户电子信息档案系统(见附件1),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经历背景、客户是否具备生产经营固定场所、法定工商注册、良好的资信声誉;产品是否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客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和预计采购产品品种、规格和规模怎样;客户历史上有无债务纠纷以及形成原因;客户企业采购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客户分支机构、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等.第十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应在与客户发生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以后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制度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制度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制度是指公司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收回应收款项,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示例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制度:
一、应收款项管理目标
1. 确保应收款项的及时收回和有效管理;
2. 控制应收款项的风险并减少坏账损失;
3. 提高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流动性。
二、应收款项的分类和计提
1. 按账龄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类别,并根据风险程度计提坏账准备;
2. 定期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复核和调整,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应收款项的授信和风险评估
1. 对新的客户进行授信评估,并设定风险等级及额度;
2. 定期对现有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其授信额度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四、应收款项的收款和催收
1. 确定应收款项的收款条件和期限,并要求客户按时付款;
2. 对逾期未付款的客户进行催收,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以保护公司权益。
五、应收款项的核算和报告
1. 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2. 编制应收款项的相关报表,并及时报送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六、应收款项管理的监督和内控
1. 设立专门的应收款项管理部门,并确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应收款项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定期对应收款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变化。
以上仅是一个示例,具体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制度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1)

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应收款项的日常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坏账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下同)、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设计、咨询、工程承包、购销等。
预付账款是指公司按合同的规定,预先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在主营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各类保证金、差旅费、中标服务费、备用金等借款及其他经营需要的临时借款。
第三条各生产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作为应收款项的责任部门,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应收款项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发生的业务。
第二章应收款项的管理职责第五条资产财务部负责应收款项的会计核算,每月分析应收款项情况,协助责任部门实施清收。
(一)分管应收款项总账和辅助账的核算和管理,每月与责任部门核对应收款项,编制催收明细表并实施分析,向公司管理人员和有关责任部门反映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等信息。
(二)督促责任部门按月与客户及时认真对账,落实未回款原因,要求对账及时、准确。
(三)协助、配合责任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及处置。
第六条责任部门在应收款项管理中的职责。
(一)组织应收款项清收,对客户经营状况和短期还款能力进行分析判断。
(二)不能及时清收的应收款项,应取得有效的催款证据,确保债权诉讼时效。
(三)准确掌握债务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负责定期与客户对账,并提供可靠的对账依据,查明误差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四)每月按时维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信息化管理系统”,填写每笔应收款项的成因及预计回款时间。
第七条审计与法律风控部每年应督促指导应收款项责任部门及时取得催款证据,确保债权诉讼时效;督促指导应收款项责任部门对逾期应收款项展开取证等工作,直至提起法律诉讼;每月将未决诉讼清单及进展情况提供给资产财务部。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的管理。
二、应收账款的确认与计量1. 应收账款的确认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的确认应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应收账款的计量应收账款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及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三、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1. 客户信用评估(1)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销售部门应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包括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
(2)根据客户的信用评估结果,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
2. 合同管理(1)销售部门应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副本送财务部门备案。
3. 发货管理(1)销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时发货,并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2)发货后,应及时将发货凭证送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及时确认应收账款。
4. 发票管理(1)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及时开具销售发票,并确保发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发票开具后,应及时将发票送达客户,并督促客户及时签收。
5. 对账管理(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核对应收账款的余额和账龄,确保双方账目一致。
(2)对账结果应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四、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1. 催收责任(1)销售部门是应收账款催收的第一责任部门,应负责对客户的催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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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XXXX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XXX〔20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应收款项周转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2010〕11号、《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苏国资〔2017〕69号)以及公司的《章程》、《市场开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款项指公司经营项目项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保证金、押金)和预付款项等。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各具体责任单位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有回收应收款项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甲方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负有向公司付款义务的单位。
第三条员工个人差旅费和备用金的借款及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借款形成的应收账款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应收款项管理的各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也可以转发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本部建立经理层负总责、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管抓、公司XX部归口管、公司财务部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收、公司律师事务部协助收的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公司XX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拟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三)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如该部不负责投资管理工作,改为“负责协助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四)负责监督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回收以公司名义支出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五)负责会同公司财务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收款项的清欠管理与考核工作;(六)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协助公司XX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收款项的清欠管理与考核工作;(二)负责公司内部拆借应收利息的回收管理;(三)负责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与控制;(四)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律师事务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协助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协助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制作、发送催款函(律师函);(二)负责指导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应收款项的诉讼时效管理;(三)负责对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方式收款的应收款项回收工作;(四)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部门是项目应收款事前控制与事后控制(清欠)的具体责任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与客户的信用管理和公关联络,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二)负责催收投标保证金(如有)、押金(如果有)、首期付款,负责对账确认债权;(三)负责对生产部门或项目部(组)进行合同履行交底,办理相关授权委托手续,确保生产部门或项目部(组)可以取得合同款项的收款权利;(四)负责清收超过约定最后付款期限二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五)负责清收项目部撤销后的应收款项;(六)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部门或项目部(组)是项目应收款项事中控制的具体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取得各类签收和/或签证的回执、工程各阶段的完(竣)工验收证明或履约证书(如果有)。
(二)负责取得各付款节点的付款证书(如果有)、催收各节点应收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质量保证金(如有)。
(三)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是应收款项催收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款项的催收;(二)负责本单位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款等的日常管理与控制;(三)负责按照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额度和周转率监控管理;(四)根据公司有关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五)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三章应收款项事前控制第十二条公司XX部会同公司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年度预算指标,制定公司本年度应收款项的控制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具体责任单位,纳入到对各具体责任单位的绩效评价和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
第十三条公司XX部及各具体责任单位应重点做好应收款项的事前控制,从应收款项的源头控制可能形成应收款项的因素,建立适合公司业务特点的客户管理、项目跟踪、投标报价、合同评审、清欠责任制、项目承接决策机制与责任追究等事前控制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与公司(或该单位)业务上下游密切相关的甲方客户信用档案及时进行资料更新,作为公司(或该单位)承接项目和提供赊销政策的基础。
第十五条经营项目跟踪阶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对项目信息来源、建设背景、项目资金安排、甲方资信等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
经营项目投标阶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指定的责任部门的相关人员应当会同相关专业部门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分析甲方履行项目资金等保障能力及标书中相应条款。
投标评审时,应针对款项的回收进行专项评审。
第十六条经营项目合同签约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合同的评审工作,明确资金回收要求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分公司、子公司请求公司出面经营的项目,项目合同签约前还需要由公司的XX部、财务部、律师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参与会议评审或进行网上签约评审。
第四章应收款项事中控制第十七条经营合同签订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项目经理的资金回收目标。
项目经理是所负责项目应收款项回收和结算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部门及项目经理应按期组织预结算等有关人员,根据合同、施工图、工程(工作)进度、现场签证等资料编制中间结算或竣工结算,并及时报送审核签证确认,作为项目合同价款的收款依据。
甲方不按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现场签证等情况签证确认时,项目经理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甲方及时、足额签证确认。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根据甲方确认的有效单据正确核算应收账款,不准随意挂账和通过其他科目对应收账款进行核算;预付账款必须依据真实合同和有效票据进行确认并进行账务处理。
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的项目,由公司财务部在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当按合同和工程(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收取预收款和进度款。
不得收取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包括背书转让),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有),收款经办人应及时到银行做好核验工作(包括背书连续、背书印鉴清晰等),以确保票据有效、安全。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就工程(工作)实施过程中资金回收情况进行分析,拟定相应措施,确保进度款的及时收回,防止项目实施中因拖欠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有关部门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详细反映应收款项的债务人事项、应收金额、累计已收、累计欠款、清欠责任人等信息,并及时发送给项目经营或其他相关清欠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应当配合相关责任人与债务人定期进行往来款项核对,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年度财务决算前,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应当在经营部门或生产部门的配合下按要求取得债务人的对账确认函。
对少数难以取得对账确认函的债务人,清欠责任人应通过EMS形式每半年或每年向其发一次催款函并保留发函回执,以证明我方定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部门或项目部(组)应当建立应收款项回收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出现异常,迅速采取行动,规避应收款项风险,并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五条公司相关部门配合项目部做好日常资料的积累,及时办理交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工作,并敦促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审定资料,形成合法债权。
做好甲方回复工作和项目保修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回收工程尾款和质保金。
第五章应收款项清欠管理第二十六条各经营项目在办理完工作成果交付或竣工结算手续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部门或项目部(组)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取得债务人有效的债权确认资料,并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时跟进催收。
第二十七条各具体责任单位应当指定本单位有关人员作为具体业务项目应收款项的清欠责任人,落实清欠责任制。
清欠责任人出现工作调动、辞职时,各具体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交接工作,落实新的责任人,确保清欠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十八条强化清欠工作的动态管理,做到适时监控与信息反馈。
各具体责任单位的清欠责任人应分析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解决办法,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清欠进展情况和协调要求,并将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公司XX部与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对于根据合同约定已超过信用期限、通过常规催款手段催收无效的应收款项,具体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公司XX部,与公司律师事务部共同研究通过法律等非常措施进行清欠。
第二十九条公司XX部应当会同财务部共同研究拟订年度应收款项清欠目标,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发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年度清欠目标,并针对不同的债权制订相应切实可行的清欠方案。
第三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本单位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建立规范的各类应收款项的债权档案,包括相关合同(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附件)等原件、还款协议原件、经济签证、工期签证、验收报告、付款证书、进帐单、对账单、《催款函》(或类似催款文件)、催款文件发送证明(如快递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收件回执(或网上载图)以及其他有关可以主张债权和延续诉讼时效的书面证明。
债权档案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
第三十一条收款应以货币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对于分次还款时间较长的款项应加计相应的利息。
对于债务人确实资金紧张的,在保证合法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可采取以物抵账的方式收款。
以物抵账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抵债物能够销售出去或是能够再抵债出去或是能够自用;二是抵债物价格适宜;三是抵债物手续完备、来源合法;四是各具体责任单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清查应收款项时,可以请求公司XX部和财务部对相关债务人在公司本部及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是否有应付款项一并清查。
对于在公司内部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债务人,公司XX部应当协助各生产经营单位与公司财务部等联系办理相关应付款项与应收款项的抵销手续。
第六章清欠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第三十三条公司将应收款项清欠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年度考核,对未完成应收款项清欠年度目标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公司有关绩效考核规定相应扣减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