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学校科研创新活力,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进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心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建议或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方案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和《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法》(财教〔2021〕237号)等资料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等。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通过承担国家或地方政府常设的方案项目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联合争论、委托争论、决策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1—理参照《xx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方法》执行。
学校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创新券收入按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
创新券到款票据可依据地区科技局创新券兑现政策先开票后到款。
(三)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校级、厅级科研项目和纵向自筹经费项目的校拨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xx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资助管理方法》执行。
第三条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均为学校收入,必需由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中各方的职责:(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并会同计财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协议执行及经费使用,审核预算调整,督促项目负责人按关于规定结题结账,协作计财处做好经费管理关于工作。
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二条科研项目及经费根据来源不同,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校级科研项目及其他科研经费。
1.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
指学校作为申报主体立项的、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的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基金项目、课题)及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和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
指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企业、社团、其他学校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及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及经费等。
培训、个人咨询服务等不作为横向科研项目,其取得的收入等不属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3.校级科研项目及其他科研经费。
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发布的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成果与专利资补助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等,各年度项目设置可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其他科研经费是指各级知识产权补助资金及学校各类配套、启动经费及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科研项目实施信用管理。
建立项目负责人科研信用记录,根据其科研失信行为对学校科研工作的影响程度,失信者将被限制申报校内外科研项目。
科研失信行为包括申报材料失实、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不按期结题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
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坚持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与其他科研经费依据预算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依据合同管理的原则。
学校特别设立的科研专项资补助经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完成特定目标需要监督使用。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一节科研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第五条科研项目的申报。
申报人应按照年度项目指南和当年申报通知的要求,填写申报书,按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第六条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各级各类项目材料具体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
不符合项目指南资助范围及项目发布方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提高医院科技创新能力,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经费拨出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1.科研经费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2.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3.科研成果获奖所得经费。
(二)科研经费使用原则1.不论何种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均属于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经费必须用于科研课题直接开支,严格按经费使用计划执行。
3.在充分利用本院现有仪器设备情况下,其经费可少量用于添置必需的科研仪器设备,但应严格按申请书所填内容购置。
(三)科研经费使用范围1.科研业务费。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试验测试和分析费用。
(2)业务资料费、文献检索费、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
(3)学术交流费。
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
(4)鉴定费用。
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5)交通费。
用于科研业务的交通费。
2.实验材料费。
包括原材料、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和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仪器设备费。
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4.科研协作费。
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5.科研劳务费。
科研工作加班、误餐补贴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0%。
6.科研管理费。
用于科研活动中联系工作、专家评审、项目评议及寄送资料等。
(四)科研经费使用管理1.科研经费必须汇入医院财务银行账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报销时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医院财务科、医教科公章的《科研专项经费结算本》办理开支手续。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按照医院规定负责经费使用。
3.《科研专项经费结算本》由医教科保管使用,结算本采用一式二联的订本式。
第一联留在医教科,以便内部转账,第二联留在财务科核账。
科教科和财务科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专项管理的规定,负责科研经费的核查工作。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包括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所使用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科研经费由科研单位负责申请、领取和管理,科研单位可以是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科研项目的实施,包括科研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实验费用、试剂耗材、科研成果推广等。
第二章经费申请和发放第六条科研经费的申请应当以科研项目为依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送科研单位的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经费申请应当提供项目详细说明,包括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经费使用计划等。
第八条经费申请应当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并经过科研单位内部程序的审批。
第九条经费申请被批准后,科研单位应当及时发放经费,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使用。
第十条经费使用过程中,科研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经费使用合法、规范、透明。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科研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并按照经费申请的用途使用。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计划,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应当严明纪律,杜绝超支、虚报、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涉及采购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保证采购的透明、公开和公正。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涉及人员薪酬和津贴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确保合理合法。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涉及科研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推广效果。
第四章经费监督和审计第十七条经费使用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科研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审查和监督。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下文是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参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17〕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实行医院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合理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经费来源类型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医院配套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2.横向经费是指项目负责人获得非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经费;3.医院配套经费是指按照我院规定给予的科研配套经费。
第三章开支范围第五条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30%。
第六条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第七条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
第八条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
第九条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条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一条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业技术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以及科普宣传等费用。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经费包括计划性财政资金、非计划性财政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非财政性资金等各类来源的科研经费。
根据资金性质及管理属性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自筹科研经费及校拨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项目主管部门或经费来源单位有明确经费管理规定的,按其管理规定执行;横向项目中凡项目委托方或合作方在项目合同中对经费使用有明确规定的,按其合同规定执行。
各级纵向项目的学校匹配经费、校级科研项目经费以及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委托方对经费管理没有明文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凡以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按项目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五条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是指与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
科研项目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第七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一)业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软件购买、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成果宣传推介、资讯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一、经费管理的目的科研经费的管理目的是合理、规范、透明地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经济效益,同时防范经费的滥用、浪费和腐败问题。
二、科研经费的使用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项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确保资金主要用于研究设备购置、实验耗材、人员薪酬和差旅等与研究直接相关的支出。
科研经费不得用于私人开支、购物、旅游和赌博等非职能范围内的支出。
三、经费审批和监督科研经费的审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和审批、经费申请和审批等环节。
经费审批应注重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创新性,加强预算合理性和科研成果的实现性的审查。
同时,应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经费使用的限制为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应建立严格的授权和限额制度。
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必须经过授权人批准,超出经费限额的支出需经过额外的程序批准。
同时,要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的限制,规定差旅人员的出行范围、期限和费用标准,严格控制会议费的开支。
五、经费核算和报销科研经费的核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核算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
经费的报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凭有效的凭证和报销单据进行核实,并注明用途、时间和金额等必要信息。
对于经费使用不当或超支的情况,应及时追责和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是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制度。
只有在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建立合理的制度和规范,才能确保科研经费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实现科研成果的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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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
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
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
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
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
(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
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课题组成员。
(九)
(十)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十一)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日用品、文体用品、食品、农副产品等开支;旅游公司发票;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费、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赔款等;装潢费、装潢材料费;有线电视维护费;家电、手机、医药费;非科研用房物管费、水电费、房租费等。
第八条
第九条各类科研经费开支应招待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严禁将科研经费用于科研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从科研经费中谋取私利;科研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约定。
第十条加强科研项目经费转拨管理,项目任务书和合同中约定由外单位承担一定的研究开发、试验等工作的,部分科研经费可以转入协作方,但比例不得超过总经费的30%(合同特别规定的除外)。
经费转拨须经公司审计部审核。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须按规定进行采购。
横向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和委托加工的设备,按横向科研合同招待。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必须及时结题。
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会计资料编制财务决算表,经公司审计部审核,财务部签章后报有关部门。
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书,经公司审核后备案。
科研项目经验收(评审)结题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结账手续。
项目负责人
填写项目结帐表,报公司审计部审核,财务部办理结账手续。
结余经费列入公司科研发展基金,用于科研设备维护、人才培养、其他项目启动、研究生助研酬金等开支。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成果的归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通过合同依法确认。
第十三条公司审计部,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编造虚假项目、使用虚假票据、截留或挪用经费、套取经费、固定资产不入账、逃避税收等各类违法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有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吉林省绿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零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