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耗材管理规程

消毒供应中心耗材管理规程
消毒供应中心耗材管理规程

消毒供应中心(CSSD) 耗材管理规程

1.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

的清洁剂。

(1)碱性清洁剂:pH值≥7.5,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

去除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

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2)中性清洁剂:pH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

(3)酸性清洁剂:pH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

的溶解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

的腐蚀性小。

(4)酶清洁剂:含酶的清洁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

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

染物。

2.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

3.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供应。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us/cm(25℃)。

4.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或纯化水。

5.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

机械性及其他性能。

6.包装材料:包括硬质容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纸塑袋、纸袋、纺织品、无纺布

等,应符合GB/T 19633、YYT 0698—2009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相关部分的标准

要求。纺织品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为非漂白织物;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

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去色;应有使用次数的记录。

7.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自制

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 2 一、判断题 1、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清洗是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热力消毒或灭菌方法。 ( 4、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 精密器械应采用保护措施,由 CSSD 集中回收处理。( 5、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明显污物, 根据需要做保湿处理。( 6、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应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7、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湿热消毒温度应≥90℃, 时间 ≥5min,或 A0值≥3000( 8、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9、压力蒸汽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 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 5kg。( 10、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 应≥2.5cm。(

11、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 冷却时间>30min, 应检查有无湿包, 湿包不应储存与发放,分析原因并改进;( 12、干热灭菌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品的灭菌。( 13、低温灭菌适用于不耐热、耐湿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 14、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 15、应遵循设备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封口机、灭菌器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与保养、日常清洁和检查。( 16、消毒供应的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清洁物品装载设备及带光源放大镜、压力气枪、绝缘检测仪等。( 17、医用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应影响灭菌介质的穿透性和器械的机械性能。( 18、普通棉布做为包装材料应为非漂白织物,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 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 19、压力蒸汽灭菌器供给水的质量指标电导率 (25℃应<15μS/cm ( 20、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灭菌程序的温度、压力和时间进行检测;( 21、可定期采用定量检测的方法,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效果进行评价。( 22、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改变消毒参数或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 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23、化学消毒剂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 并记录, 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 24、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

消毒供应室制度

供应室工作制度 1、入室后应更衣换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工作区的管理规范。 2、每日定时下收下送,保证供应物品的质量,认真做好科室质量监测工作。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差错登记上报制度。 4、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消毒 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 5、根据各科室需求配发物品基数,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以保证临床需要和减少储备。 6、各种器材、敷料准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7、一次性用品按计划报设备科(采购中心)。 8、定期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并记录,及时完善工作规程。 9、工作人员应在岗在位,禁止随意串岗。 10、严格执行各区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规程。 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消毒 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 2、工作人员上岗衣帽整洁,进入各区规范着装、换鞋。 3、工作区内经常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桌子、椅子、地面二次,有污染及时处理,每周一 次大扫除。 4、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物与污染物,灭菌物品与未灭菌物品分开存 放。 5、下收下送车辆必须洁污分开,分区存放,每日清洁;下收下送均应采用专人专车,专 线运送。 6、灭菌包外均应贴上化学指示胶带,注明灭菌期、失效期,灭菌指示带应呈现黑色条纹 才能发出。 7、各种灭菌器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记录关键参数。 8、每月对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新灭菌器使用前及每次维修后均应根据要求先进行生物 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9、回收再用的一切物品,均需按清洗消毒灭菌常规操作。 10、供应室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供应室工作。 灭菌组工作制度 1、消毒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负责全院待消毒物品的灭菌工作,当天的灭菌任务必须当天完成。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灭菌器的灭菌效能,灭菌时注意物品的摆放及装载量,应尽 量将同类物品一批灭菌。 4、认真做好灭菌器的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每天做一次BD测试,每月一次生物监测),一 旦发现异常,立即与护士长联系及时处理。 5、待消毒物品与已消毒物品必须严格分开,避免混淆。 6、保持发放的无菌物品符合标准(储槽开孔的关闭、化学指示胶带正常变色、包干燥不

医院检验科清洁与消毒管理规程

医院检验科纯洁与消毒管理规程 1目的 纯洁与消毒是防止检验科及医院感染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纯洁与消毒工作,确保其工作环境和消毒管理符合规定要求,依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及相关专业室环境的纯洁与消毒管理。 3职责 3.1科室主任或负责人 3.1.1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的纯洁与消毒工作,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3.2工作人员 3.2.1负责科室工作范围内的纯洁与消毒工作。 3.2.2负责科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纯洁保养工作。 3.2.3负责本科室消毒剂的配制和消毒器材的维护保养。 4管理要求 4.1检验科及相关专业室环境整体要求 4.1.1环境布局要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 4.1.2严格区分工作区、行政区和生活区,微生物室工作区域内要严格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纯洁区,区域之间标识明确,区域内污染物品、未消毒物品、纯洁物品、消毒物品及无菌物品要严格分开放置。 4.2纯洁消毒的卫生标准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4.2.1检验科环境的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的卫生标准

(1)空气细菌菌落总数≤500CFU/m3培养48h;工作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 ≤10CFU/cm2,培养48h;物体表面≤10CFU/cm2,每月检测1次。 (2)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培养72h;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每月检测1次。。 (3)监测环境条件,室温保持18~27℃,相对湿度保持30%~70%。 4.2.2检验科污染物品处理要求 (1)对污染区地面、台面、椅子、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每日下班前用朗索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片配制的含有用氯1500mg/L消毒液擦拭一次。 (2)对使用过的吸头、玻片、样品杯用0.5%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四小时后在移交废物处理部门。 (3)对门诊的大小便、穿刺液、CSF等标本用0.5%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四小时后在移交废物处理部门,所有血液标本需高压灭菌后才能送出实验室。 (4)每天工作完成后用75%的酒精清洗,擦拭加样枪。 (5)对微生物及PCR室所有标本及使用过的废弃物均需高压灭菌才能移交。 4.2.3医疗用品及其他卫生标准 (1)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黏膜、皮肤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 4.3消毒灭茵须遵守的原则 4.3.1重复使用的物品均应遵守先消毒后清洗原则,消毒或灭菌后的物品避免再次污染。 4.3.2高压蒸汽灭菌物品所用的包布必须纯洁无破损。包装送高压蒸汽灭菌物品需用双层包布周密包裹,大小松紧合适,并周密封口。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管理要求 1.1 医院 1.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1.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11.3 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1.1.4 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1.5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1.2 消毒供应中心 1.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2.2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1.2.3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12.3.1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果、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1.2.3.2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2 基本原则 2.1 CSSD的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2.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3人员要求 3.1 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职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2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3.3 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4 建筑要求 4.1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4.2 基本要求

消毒供应室院感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健全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小组并履行职责。 2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6 小时,并建立培训记录。 3 、消毒供应中心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各类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及职业卫生防护等相关知识,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 4 、环境布局合理。工作区与生活辅助区分开;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划分明确,有实际的屏障,标识明显;三区间的人流、空气流由洁到污;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 5 、灭菌、清洁、污染物品严格区分,定点放臵。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分区存放,每日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清洁、干燥。 6 、凡需要消毒、灭菌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性疾病(朊毒体、气性坏疽、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应单独包装,明显标识,先经高水平消毒后再清洗、消毒或灭菌。 7 、经过清洗、消毒、干燥处理的器械、物品,必须进行清洗质量检查和器械功能检查,符合要求后再包装灭菌

8 、根据器械、物品的用途、性质等选择适宜的灭菌方式。灭菌物品的包 装、装载、卸载、存放与发放应严格遵守消毒供应技术操作程序,对各类无菌包应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保供应物品的质量。 9 、建立质量管理与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10 、消毒供应中心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清洁剂、润滑剂、消毒剂、包装材料、监测材料、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并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供应中心。 11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柜。 12 、保持环境整洁、物品表面清洁无尘,清洗器械的用品使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干燥保存。 13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防护用品(护目镜、口罩、帽子、防护手套、防水衣及防护鞋等),按规定使用。 14 、严格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按规定要求对各种灭菌器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及生物监测,监测资料存档备查。对使用中消毒剂按规范要求进行浓度、生物监测;每季度对空气和医务人员手等进行生物监测。 15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运 送。交接登记内容完善、资料保存齐全。 精品文档

设备清洁验证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设备清洗验证管理规程,以规设备清洗的验证工作。 2.围:本规程适用于安装试用前后设备、大修后设备、全部生产完成后设备清洁的验证。 3.职责:公司质量负责人、验证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2010年版)附录:确认与验证 5.程序 5.1清洁验证定义 有文件和记录证明所批准的清洁规程能有效清洁设备,使之符合药品生产的要求。5.1.1清洁验证注意事项 清洁验证应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法的灵敏度等因素。 5.1.2清洁验证的一般要求 清洁验证是通过文件证明清洁程序有效性的活动,目的是确保产品不会受到来自于同一设备上生产的其他产品的残留物、清洁剂以及微生物污染; 为了证明清洁程序的有效性,清洁验证的次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确定,通常应至少执行连续三个成功的清洁循环;清洁验证计划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验证过程中每个批次后的清洁效果需及时进行确认;根据清洁验证结果,必要时,在清洁验证后应当对设备的清洁效果进行持续确认。

对于专用设备,清洁验证可以不必对活性成分进行考察,但必须考虑清洁剂残留以及潜在的微生物污染等因素,对于一些特殊的产品,还应考察降解产物; 对于没有与药物成分接触的设备,清洁验证可以不必对活性成分进行考察,但必须考虑清洁剂残留及微生物污染等因素; 清洁验证中需对下列放置时间进行考察,进而确定常规生产中设备的放置时间: ①设备最后一次使用与清洁之间的最大时间间隔(“待清洁放置时间”) ②设备清洁后至下次使用的最大时间间隔(“清洁后放置时间”) ③当采用阶段性生产组织式时,应当综合考虑阶段性生产的最长时间和最大批次 数量,以作为清洁验证的评价依据(最长连续生产期) 5.2清洁验证流程 清洁验证前提条件 ①清洁规程已经批准,包括关键清洁程序的参数围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部颁《医院工作制度》、《消毒管理办法》有关供应室管理的规定。健全岗位责任制、物品洗涤、包装、灭菌、存放、质量监测、物资管理等制度。加强关于“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操作规程";“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质量检验标准"贯彻执行。做好一次性注射器具的回收、消毒工作。 2.分设洗涤组、包装组、敷料组、消毒组、发放组、器械组和质检组(或由药剂科代检)。将针头、注射器、输液管与其它各种器材、导管分室处理。已消毒区和未消毒区必须严格分开。 3.供应室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无菌观念,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各种器械、物品的性能、消毒方法和洗涤操作技术,做到供应物品的适用和绝对无菌,确保医疗安全。 4.质量控制:由于护士长或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并对供应的无菌医疗用品进行定期定量质量监测。建立热原反应原因追查制度,和热原反应发生情况月报制度。凡发生热原反应,必须立即向所属药检部门报告,并送检有关输液、注射器具及药品。 5.、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应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周围环境无污染. 6、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存储、发送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7、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其使用与管理见第五章第五节。 9、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消毒供应室。对消毒剂的浓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初洗、精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标准

第1 部分:管理规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工作区域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照度要求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I/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本标准第7.2.1、7.2.4.3 、8.1.2 条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

消毒供应室制度

供应室工作制度 1、 令狐采学 2、入室后应更衣换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 各工作区的管理规范。 3、每日定时下收下送,保证供应物品的质量,认真做好科室 质量监测工作。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差错登 记上报制度。 5、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 6、根据各科室需求配发物品基数,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整, 以保证临床需要和减少储备。 7、各种器材、敷料准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8、一次性用品按计划报设备科(采购中心)。 9、定期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并记录,及时完善工作规程。 10、工作人员应在岗在位,禁止随意串岗。 11、严格执行各区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规程。 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

2、工作人员上岗衣帽整洁,进入各区规范着装、换鞋。 3、工作区内经常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桌子、椅子、地面二 次,有污染及时处理,每周一次大扫除。 4、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物与污染物,灭 菌物品与未灭菌物品分开存放。 5、下收下送车辆必须洁污分开,分区存放,每日清洁;下收 下送均应采用专人专车,专线运送。 6、灭菌包外均应贴上化学指示胶带,注明灭菌期、失效期, 灭菌指示带应呈现黑色条纹才能发出。 7、各种灭菌器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记录关键 参数。 8、每月对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新灭菌器使用前及每次维修 后均应根据要求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9、回收再用的一切物品,均需按清洗消毒灭菌常规操作。 10、供应室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供 应室工作。 灭菌组工作制度 1、消毒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负责全院待消毒物品的灭菌工作,当天的灭菌任务必须当 天完成。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灭菌器的灭菌效能,灭菌时注意 物品的摆放及装载量,应尽量将同类物品一批灭菌。 4、认真做好灭菌器的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每天做一次BD测

检验科清洁与消毒管理规程教学内容

检验科清洁与消毒管理规程 1 目的清洁与消毒是防止检验科及医院感染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清洁与消毒工作,确保其工作环境和消毒管理符合规定要求,依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及相关专业室环境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3 职责 3.1 科室主任或负责人 3.1.1 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的清洁与消毒工作,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3.2 工作人员 3.2.1 负责科室工作范围内的清洁与消毒工作。 3.2.2 负责科室仪器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3.2.3 负责本科室消毒剂的配制和消毒器材的维护保养。 4 管理要求 4.1 检验科及相关专业室环境整体要求 4.1.1 环境布局要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 4.1.2 严格区分工作区、行政区和生活区,微生物室工作区域内要严格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区域之间标识明确,区域内污染物品、未消毒物品、清洁物品、消毒物品及无菌物品要严格分开放置。 4.2 清洁消毒的卫生标准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4.2.1 检验科环境的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的卫生标准(1)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500 10 CFU/m3 培养48h;工作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CFU/cm2,每月检测1 次。CFU/cm2,培养48h;物体表面≤10 (2) 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 cfu/ml, 培养72h;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每月检测1 次。。(3)监测环境条件,室温保持18~27℃,相对湿度保持30%~70%。 4.2.2 检验科污染物品处理要求 (1)对污染区地面、台面、椅子、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每日下班前用朗索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片配制的含有效氯1500mg/L 消毒液擦拭一次。 (2)对使用过的吸头、玻片、样品杯用0.5%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四小时后在移交废物处理部门。 (3)对门诊的大小便、穿刺液、CSF 等标本用0.5%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四小时后在移交废物处理部门,所有血液标本需高压灭菌后才能送出实验室。(4)每天工作完成后用75%的酒精清洗,擦拭加样枪。 (5)对微生物及PCR 室所有标本及使用过的废弃物均需高压灭菌才能移交。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最新版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1.做好全院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及各种规格敷料的制作工作和供应工作。 2.掌握各种器械的性能、用途、规格、维修、保养的灭菌方法,各项技术操作严格按工作程序及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3.全院无菌物品供应合格率达100%,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严格检查证件和检测结果报告单。 4.凡无菌物品日期超过规定时间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5.熟悉各科室的需要,每日定时下收下送,有计划地到各科室发放,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物品,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立即纠正或补换。 6.按各临床科室需求,制作、配置各种物品,器械及敷料准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7.根据物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基数,保证临床需要和减少无效储备。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各类物品洗涤、包装、消毒应有签名和标识,注明消毒日期,已消毒物品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无过期失效或标识不清的物品。熟悉消毒液选择和浓度配置方法并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9.每日消毒灭菌工作有记录,已经消毒灭菌的物品,必须有消毒人员签字后方可领用。 10.严格执行监测制度,每月定期对无菌物品抽样检测和进行标准包生物监测,定期对压力蒸汽灭菌质量监测。 11.设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并记录存档。 12.适时完成器械物品报损、补领工作。

消毒供应室质量管理制度 1.在护士长领导下,成立二人以上的质量管理小组,有专职或兼职的质量管理监测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各项质量管理控制标准及具体的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案。 3.加强质量管理,按质量管理控制标准开展质量监控,对各班工作进行质量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定期分析、通报和讲评质量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以促进质量持续该进。

洁净区清洁消毒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洁净区清洁消毒管理规程文件编号/SMP-WS-10 版本/修改 A/0 生效日期页次第1/4页次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 1目的 建立洁净区清洁消毒管理规程,确保洁净区的洁净卫生及产品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洁净区的控制。 3 责任人 洁净区操作人员实施、生产主管、质检员负责监督。 4 内容 4.1 清洁消毒工具 4.1.1洁净区必须配备专用清洁消毒工具,清洁消毒工具必须储藏在专用 的房间内,房间应位于相应的级区内并有明显标志。 4.1.2洁净工具为:不脱落纤维的清洁抹布、洁净扫帚、洁净拖把等。 4.1.3 清洗方法:用洁净的饮用水洗净晾干即可。 4.1.4存放:放于洁具间架子上,摆列整齐,分色管理。 4.2 消毒剂 4.2.1本公司采用甲醛、臭氧熏蒸消毒法及表面消毒法,常用的表面消毒 剂有乙醇、新洁尔灭。 4.2.2 消毒剂的浓度应按规定准确配制,稀释的消毒剂应存放在洁净容器 内,未经灭菌的不应超过贮存期。 4.2.3 使用时,每5升消毒剂所擦洗面积不得大于25m2,以确保清洁效果。 4.2.4消毒剂由车间化验员按规定配制和存放。

4.2.4消毒液应交叉使用,定期更换,避免细菌产生耐药性。 4.3 三十万级洁净区 4.3.1每日 4.3.1.1 生产前,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半小时,同时开启送风机。 4.3.1.2 生产结束后,用洁净区扫帚清扫地面,将生产遗留的废弃物清理 出本区域。 4.3.1.3按清洁工具及存放的管理规程中要求,用不同颜色的干的抹布分 别将设备外壳、工作台面、凳子、门窗及室内其他用具的擦拭一遍,然后将抹布洗净,再用抹布浸泡新洁尔灭溶液或70%—75%的乙醇后 将以上部位重新擦拭一遍。 4.3.1.4 将洁净区拖把洗湿,拧水至拖把不滴水。然后将地面全部拖洗, 将污迹、灰尘拖净,然后将拖把洗净,再用拖把浸泡新洁尔灭溶液或70%—75%的乙醇后将地面重新擦拭一遍。 4.3.2 每周 4.3.2.1 按每日清洁要求进行清洁。 4.3.2.2每周一早晨,用臭氧发生器进行空气消毒。每次消毒30分钟。消 毒完毕后,用净化系统进行换风30分钟。 4.3 3 每月 4.3.3.1 除按每日和每周的要求进行清洁外,应全面清洁。 4.3.3.2全面擦拭工作场所、墙面、顶棚、照明、送风口、回风口、地面、 用具及其他附属设施后,再用新洁尔灭溶液或70%—75%的乙醇将以 上部位重新擦拭一遍。 4.3.3.3室内空气消毒根据室内菌落情况决定消毒周期,一般每三个月用臭 氧消毒一次,消毒时间为2小时,同时开启送风机。 4.3.4 不连续生产 4.3.4.1更换批号或品种时按工作周的清洁内容进行清洁。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域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完整word版)消毒供应室规章制度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一、供应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 二、负责全院各科室无菌器械、物品、敷料的供应工作。供应的医疗器械做到及时、准确、适用和绝对无菌。 三、备齐和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和敷料,保证周转和处于备用状态。 四、每日上午下收下送,重点科室每日下收下送2 次。根据各科工作需要,提供消毒物品。收回污染的失效物品,临时借用的物品,应办好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五、沾有脓血等体液的器械,应由使用科室洗涤清洁后交供应室消毒。传染科用过的物品,应经传染科消毒处理后再交供应室消毒。 六、科室自备包装的各种敷料桶、换药等治疗器材应注明科别及消毒日期,按规定时间送供应室消毒。消毒后消毒员负责关闭贮槽侧孔并放在固定位置。 七、所供敷料应符合临床要求,包布、治疗巾、洞巾保持清洁无损。 八、各种治疗巾应注明名称、消毒时间或有效日期。包内各种物品须认真核对,不得有误或遗漏。每日严格检查,凡消毒物品失效或接近失效期,须重新消毒保存。 九、所有一次性用品均应把好质量关,做好抽样检测,并定期下科了解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使用方便及确保安全。 十、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储存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不得交叉混放或迁回传递,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对所有的物品器材应建立账目登记、请领、下发、报废及赔偿制度。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定期保养,防止霉烂、生锈、损坏、丢失,如有损坏按规定处理、赔偿或补充。 十二、定期深入临床各科检查常备无菌物品质量、数量、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十三、每日工作完毕整理室内卫生,清扫地面,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及工作台面。每周五大 扫除1 次,保持工作间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十四、每日紫外线照射空气消毒1 次,每月空气培养1 次。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时间:2010-09-14 11:23:35 发布者:编辑来源: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部分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一)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1. 回收物品时,认真查对用物的名称, 数量,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以及包内器材的品名,规格,数量,性能

消毒管理制度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鲜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表》或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发现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应急物品保管和请领制度 一、各种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醒目。 三、要每日清扫、擦拭各项物品,保证物品清洁。 四、各项物品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库保管。 五、保管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物品的请领和发放登记。 六、物品要保证充足,以备所需之用。 七、当物品回收时,一定要清点好数目再放回原处。 八、保管员要掌握每项物品所存放的方位和数量。 九、对损坏的应急物品要及时上报领导,并保存好做好记录,以备替换新的应急物品,保证应急物品的数量充足。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一、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疫苗应到市疾控中心领取。 二、第一类疫苗每月必须下发到各接种单位,以保证应种儿童的正常免疫接种。 三、各种疫苗必须设专人管理、登记、储存、分发。 四、登记包括领取日期、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领取数量、规格等等。 五、领取或接收第一类疫苗或第二类其它疫苗时,必须尽快装入冰箱内。必须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装入冷冻室、冷藏室或低温冰箱内。 六、装入冰箱的疫苗必须距冰箱内壁5—10cm,不得紧贴冰箱内壁。 七、各种疫苗下发时,必须先下发短效期的,后下发长效期的。 八、下发一类或二类疫苗时,必须有登记,有下发日期、数量、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经手人签字等。 九、每年的第四季度上报所需第一类疫苗计划。 十、指导与培训全县各级接种单位或接种医生对一类或二类疫苗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接种部位、剂量、异常反应等相关知识。 十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双休日除外),随时查看冰箱是否正常运转。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附件1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当设置消毒供应室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配置 (一)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检查、折叠、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四)设置1个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干燥、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五)开展医用织物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标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征求意见稿)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设置消毒供应室及感染控制、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信息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持有有效的压力容器上岗证及消毒员培训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等可穿戴折叠的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四)设置1个消化内镜洗消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m2; (五)应设净水处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六)应设配送物流专业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七)应设办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区,占总面积的10-15%; (八)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九)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分区布局 (一)主要功能区。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配送物流专区等。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供应蒸汽和清洁剂分配器等。 (三)管理区。 质量控制、医院感染、器械设备、物流、信息等管理部门。 五、设备 根据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一)清洗手术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应配置以下设备设施: 1.污物回收器具、分拣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供应室管理规范

供应室管理规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为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的科学管理,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行业标准,特制定以下标准。 (一)消毒供应室(CSSD)建筑要求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基本要求 1. CSSD宜接近手术室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各工作区域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要求。 表1: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 表2:工作区域照明要求 2.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3.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充分考虑医院床位数、手术量、复用器械的工作量等因素。 4.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5.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照明宜符合表2的要求。 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消毒供应室基本设备及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有条件可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有条件配去污工具,储存物品设施、手卫生设施及防护用具放置设施。 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物品转运车)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5.防护用品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 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去污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外来医疗器械loaner 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4.1医院 4.1.1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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