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变更,15个经典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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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整理和例题答案

税法整理和例题答案

增值税(含税价要还原)一、税率1.一般纳税人有三档(选择按简易办法征税的例外、销售使用过但没有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例外)●16%: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电、原煤、白糖在此档)●10%:初级农产品、居民生活用品、新闻出版类产品、交通邮政建筑基础电信服务、不动产租赁和销售、转让土地使用权●6%: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装卸、仓储、设计、广告、鉴证咨询)2.小规模纳税人有两档●5%:针对销售、出租不动产●3%(部分会减按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2%,专门销售旧货按2%二、销项税额1.只有“折扣销售”“销售折让”可以把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2.只有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可以把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从销售额中扣除3.“还本销售”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4.包装物押金逾期征收增值税(黄酒、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特殊处理)5.销售额核定:①按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产品或服务平均价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6.视同销售行为要计算销项三.进项税额计算把握“可抵、不可抵、分期抵”1.可抵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③购入免税农产品:进项=买价*12%或10%2.不可抵①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不可抵②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有多少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就有多少不可抵.③购进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进项不可抵④非正常损失及相关的交通运输,建筑、设计等服务进项不可抵⑤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不可抵⑥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进项不可抵3.不动产分期抵扣(2016年5月1月后第1年60%,第二年40%).①取得不动产(购入、接受捐赠、接受投资)②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不动产新建,或改扩建增加不动产原值的50%以上的消费税一、税目巧记:“三男二女去开车,两高两木一游艇,另有电池和涂料”三男:烟、酒、鞭炮焰火二女: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车:小汽车、摩托车、成品油两高两木: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二、自产自用1.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最终应税消费品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时纳税3.先按同类销售价计算,没有同类销售价的以组成计税价格算组价=(成本+利润+从量税)/(1-比例税率)三、委托加工(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委托方提供原料)1.只要受托方不是个体经营者,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价格计算,没有同类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价=(材料成本十加工费十从量税)/(1-比例税率)3.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若高受托方讨税价格销售就要补征●连续生产,可进行抵扣(白酒例外,用收回已税珠宝生产在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例外)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从量税)/(1—比例税率)五、大部分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都可以把已纳税款扣除(白酒例外,用外购已税珠宝生产在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例外)企业所得税关键: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调整项目调整额一、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财政性资金二、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收益、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益、非营利组织的部分收益三、准予扣除的项目①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教费(≤工资总额的14%、2%、8%,职教费可结转)②公益性捐赠(≤年利润总额12%,三年内可结转)③广宣费(≤营业收入15%,可结转)④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营业收入5‰)⑤手续费及佣金(≤合同收入5%)⑥费用化的借款利息支出(向无关联金融/非金融企业借款、向有关联金融/非金融企业借款)⑦租赁费(经营租赁分期扣、融资租赁按折旧分期扣)⑧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净损失可扣除、存货因损失造成的进项转出可以和存货损失一起扣除)⑨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用化借款费用、汇兑损失、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有关资产的费用、总机构的分摊费用、其他费用三、不可扣项目●未核定的准备金●国家机关处以的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赞助费●其他与收入无关的营业外支出(大部分的营业外支出,题目中一般列举出来)四、税收优惠1.税额免减:①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②基础产业(三免三减半)③农业(大部分全免/两类减半)④技术转让所得(净所得500万下全免,超过部分减半)2.税率式:A.非居民企业未设机构场所(10%)B.高新技术(15%)C.小微企业(×50% ×20%)3.抵扣应纳税所得:Ⅰ研究开发费(已形成无形资产,按成本的175%分期摊销扣;未形成,在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扣除后研发费的75%还可扣)Ⅱ安置残疾人员(已扣工资基础上,残疾人员工资的100%还可扣)Ⅲ创业投资(投资额70%可抵)4. 特殊:综合利用资源(相关收入的90%计入收入总额)节约、环保、安全的专用设备(应纳税额-投资额× 10%)例题1.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0 000元、税款25 600元;发生运输费用1 5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干货【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答(1-15)

干货【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答(1-15)

【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答(一)2016-04-06 09: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近日发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要辅导材料。

今天起,我们将陆续为大家发布,小伙伴们收藏学习吧。

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1-192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1-192
.......................................................................................................................................I 问 192:外资企业是否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011-2-14 .......................................1 问 191:对已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期满的企业可否继续享受优惠政策?2011-2-121 问 190:企业向信托公司支付借款利息,是否需要取得发票?2011-2-15 .......................2 问 189:已投入使用的无形资产尚未付清款项,可否税前列支无形资产摊销额? 2011-2-14 .................................................................................................................................. 2 问 188:工程发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2011-2-12 ...............................................................3 问 187:装饰成本可否加计扣除?2011-2-11 .......................................................................3 问 186: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2011-2-11 .......................................................4 问 185:收到的市场支持费如何缴税?................................................................................4 问 184:农村违规建房销售是否要缴税?2011-2-10 ...........................................................5 问 183:股权转让损失可否税前扣除?2011-2-1 .................................................................5 问 182: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2-1 .............................6 问 181:担保公司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可否税前扣除?2011-1-30 .......................................6 问 180:机构所在地补征税款时如何定性?2011-1-30 .......................................................6 问 179:公务员“工资、薪金所得”是否缴纳个税?2011.1.28 ............................................7 问 178: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租金收入是否要缴营业税?....................................................7 问 177:再次发票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7 问 176:经法院判决撤销了已纳税的房屋,契税能否退还? ............................................8 问 175: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企业,附征的附加税费是否可以退还? ........................8 问 174: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契税? ................................8 问 173:同一投资主体内部两个公司之间的土地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8 问 172:从事不在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可否开具相关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 问 171: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9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集团内部发生的业务往来如果不属于涉 税业务,则可以按照会计法中的有关规定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如果属于涉税业务,则 必须开具相应的发票或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 9 问 170: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税?............................................................................................9 问 169:运输发票内容填写不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9 问 168:已投入使用的无形资产尚未付清款项,可否税前列支无形资产摊销额? ........9 问 167:上下班交通补贴是否缴纳个税?..........................................................................10 问 166:保险赔款是否需要交纳个税?..............................................................................11 问 165:补缴去年的工会经费已取得专用收据在今年能否作纳税调整? ......................11 问 164:证券公司投资者基金营业税如何缴纳?..............................................................12 问 163:矿业企业的巷道和专门临时运输道路计提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12 问 162:年终一次性收入怎样进行缴税?..........................................................................13 问 161:企业内部发生不属于应税行为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14 问 160:民办学校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14 问 159:商贸企业纳税人购进免税饲料产品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15 问 158:手续费和佣金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哪些项目..........................................................15

增值税的税务问答和常见问题解答

增值税的税务问答和常见问题解答

增值税的税务问答和常见问题解答一、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增值税是指在商品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按照价值增长部分征收的一种税费。

它是一种消费税的形式,以货物和劳务的交易额为税基,适用于所有纳税人。

1.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费。

在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中,经销商可以在销售价格中加收增值税,并将这部分税款上缴国家财政。

2. 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增值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

生产环节指的是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制造过程,包含产品的组装、加工、加工制造等。

流通环节指的是商品从生产企业到最终消费者之间的销售和分销过程。

进口环节指的是从境外进口商品并进行销售的过程。

增值税还适用于一些劳务交易,如建筑工程、运输服务等。

二、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两种。

一般征收适用于销售额较大、征税期限较长的纳税人,简易征收适用于销售额相对较小、征税期限较短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类别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分为17%、13%和6%三档税率。

3.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两种。

一般征收适用于销售额较大、征税期限较长的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核算销售额和可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征收适用于销售额相对较小、征税期限较短的纳税人,按照固定的增值税率征收税款。

4. 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如何确定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类别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分为17%、13%和6%三档税率。

具体的税率适用标准由税务部门发布并进行调整,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营的商品和劳务所属类别来确定适用的税率。

三、增值税申报和纳税义务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承担一定的纳税义务,如保证账务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5. 增值税如何申报?增值税纳税人一般需按月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时间和方式由税务部门规定并告知纳税人。

第2讲_专题1:增值税(2)

第2讲_专题1:增值税(2)
【解析】甲家具厂收购松木、榆木用于生产家具(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因此,扣除率应为10%。上述2笔业务均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与相关抵扣凭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无关,如有生疏,请回顾本章考点13。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办公家具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65万元。
(5)计算甲家具厂销售办公家具的销项税额。
【答案】甲家具厂销售办公家具的销项税额=565÷(1+13%)×13%=65(万元)。
(6)甲家具厂转让技术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答案】甲家具厂转让技术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专题1 增值税
大题精讲
【大题3•简答题】(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生产和销售。2019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6.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浙江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

浙江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

浙江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2016-05-05 税捷某省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一、农产品抵扣问题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公告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办法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1、向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免税),凭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向农民个人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免税),凭农民个人向税务机构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或一般纳税人自开的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向其他一般纳税人购进非自产农产品(应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4、向小规模购进非自产的农产品(应税),凭自开或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票)抵扣进项税额;5、向批发、零售单位购进的(免税)非自产农产品,按照财税[2012]75号的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住宿费和餐费如何开具发票?由于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如同时发生住宿费和餐费,建议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住宿费专用发票一张餐费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分两栏(住宿费一栏和餐费一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目前居民自然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目前,居民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

四、纳税人转租不动产如何掌握试点前后的时间问题?纳税人转租不动产,我们建议仍按取得不动产时间(即三证时间)来掌握,不按转租时间来判定。

五、关于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个人代理人问题在保险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代理人,他们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营改增之后,个人代理人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

由于个人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税收征管成本较高,也涉及到个人利益,敏感性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1995年6月2日国税函发〔1995〕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各地在新增值税制实行后提出的问题,为了有利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增值税规定,严格执行税法和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编写《增值税问题解答》,现将《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印发给你们。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一、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其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的具体范围应如何掌握?答:(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二)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二、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能否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60号)中关于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022财税全流程高频热点百问百答(100问)

2022财税全流程高频热点百问百答(100问)

2022财税全流程高频热点百问百答(100问)目录第一部分发票实务(一)发票开具要求1.发票上的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是否必须填写?2.发票上的数量是否可以为小数?3.现金折扣如何开具发票?4.发票开具时备注栏有何填写要求?5.红字信息表是由哪一方开具?6.打印的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7.给个人开具发票时,如何填写信息?8.餐费发票上是否需要显示菜品明细?9.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业有哪些?10.超范围经营如何开票?11.个人(自然人)是否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票?12.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何盖章?13.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可以作废?(二)发票日常管理14.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多久?15.支付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取得发票?16.开具红字发票进行红冲是否有时间限制?17.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包括哪些?18.发票的保管期限是多长时间?19.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规则有什么规定?20.增值税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相比有哪些优点?(三)发票使用规范21.全电发票是什么?22.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哪些?23.购买方丢失增值税发票后,以什么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2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进项发票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是否可以认证抵扣?25.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如何处理?第二部分账务处理(一)日常业务账务处理26.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如何做账?27.员工工资、社保和个税如何做账?28.个税手续费返还如何做账?29.企业放在支付宝中的款项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30.将取得的商业汇票进行贴现如何做账?31.税控设备全额抵减如何做账?32.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如何做账?33.处置固定资产如何做账?34.工业(生产、制造)企业的一般账务处理?35.一般纳税人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如何做账?36.增值税年末结转如何做账?37.利润分配如何做账?(二)特殊业务账务处理38.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做账?39.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账?40.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做账?41.收到以工代训补贴如何做账?42.企业代收转付生育津贴如何做账?43.外购商品免费赠送客户如何做账?44.2021年的发票,2022年报销,入账到2021年还是2022年?45.暂估入库的成本,收到发票是否需调账?46.汇算清缴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做账?第三部分常见报表管理(一)报表核定及申报期限47.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哪些?48.生产经营所得的“税款所属期”如何确定?49.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二)各类报表填写方法50.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免税发票(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51.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填写增值税报表?5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预缴申报时如何填报小微减免额?53.办理留抵退税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54.当年已经处置的固定资产,企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A105080 表?(三)财税报表相关问题55.会计报表重分类如何理解?56.“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5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如何填写?58.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如何填写现金流量表?59.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是否包含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6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包含几年的数据?(四)各类报表异常处理61.调整以前年度账务,是否会导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净利润”之间勾稽关系不符?62.增值税申报表本年累计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报表、财务报表收入金额不一致怎么办?63.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增值税申报税额和开票系统的税额差几分钱,如何处理?64.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有何影响?第四部分税收优惠热点政策(一)增值税优惠65.小规模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66.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67.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68.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文件?(二)所得税优惠69.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70.500 万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的执行期限?71.最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规定是多少?7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三)其他税费优惠73.“六税两费”减征的相关优惠?74.残保金的最新减免规定?75.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收优惠?第五部分业财融合常见问题(一)业务判别76.企业购入有形资产如何入账?77.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上是否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78.临时工取得的所得,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79.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何调账?80.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81.跨年度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82.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有哪些注意事项?(二)税费判别83.自然人股东间股权转让交什么税?84.自然人代开劳务费发票时需要交哪些税?85.企业销售二手车涉及哪些税?86.企业购买不动产(办公楼)缴纳什么税?87.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88.非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89.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含税?90.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部分风险类相关热点问题(一)财税风险91.本月已开销项票,进项票下月才到,是否存在风险?92.频繁填开红字发票是否有风险?93.与A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款项由B公司代收转付,是否有风险?94.应付账款长期未付是否有涉税风险?95.企业间交易不签订书面合同有何风险?(二)纳税信用96.纳税信用等级为D,是否可以进行纳税信用修复?97.企业年度中间纳税信用级别有调整,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信用级别如何判断?98.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情形有哪些?99.留抵退税条件中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以纳税人什么时间点的纳税信用等级为准?100.发票丢失是否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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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5月1日前已确认收入但未在4月30日前开票的收入,在5月1日后按什么税率开票?
答:应当仍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税在5月1号前确认收入把税交了,当时作未开票收入申报了,5月1号之后再开票就是滞后开具发票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124号)正好从5月1日执行,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那么你到5月份时,开了票,必定是此前申报的17%,但是税肯定不要交了,就会出现开票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比对异常,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吧,罚不了几个钱,关键是你的信用评级会因此而下降,这可是大事,人要脸,树要皮啊,信用评级不是小事情。

2、通过价格收取的保证金,年末返还时按什么税率开票?为了促使客户履约每月在价格中额外收取一部分作为保证金,到年末考核完成后再通过价格抵减的方式返还,对于5月1日前收取的部分在年底返还时如何开票能够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
答:收取保证金这个时点由于明确是保证金性质将来是要退还给纳税人,因此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需要计征增值税,年底冲抵购物款时,比如51前收的保证金116万,当时借银行存款116,贷其他应付款116,12月份应收销货款1160万,我欠你116万,你欠我1160万,这样吧,我就收你1160-116万,保证金也不还了,这时保证金
的性质就从其他应付款转变为预付货款了,借其他应付款116,借银行存款1160-116,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

3、5月1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缴纳17%税款并开票,但5月1日后又发生了退货行为,请问税率应按什么处理?
答:属于销售退回,原来是按17%开蓝字发票的,51后退货的仍按原17%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这里需要注意,只要是退货,不管是不是360天之前退还是之后退,都可以按原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4、我们是房地产企业,有一般计税的新项目,2018年5月1日前有预售收款,目前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内容是预收款,零税率,等交付时才开全款发票,现在每月收款是按预收款除以1.11,乘以3%预缴增值税,待明年交付开全款发票时才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那时我们是按10%统一开票交税吗?还是说要分2018年5月1日前和后预售收款来分别税率计算税额呢?
答:地产公司在收到预收款并没有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以不需要申报销项税,但为平衡税款入库,采取了预交的方式,正如企业所得税一样,平时预缴,但到了次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全年纳税义务发生时汇算清缴再算总帐,同样房地产企业在51之后交房时,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才发生,所以届时开具的就是10%税率的发票,但交税时要抵减已预交的增值税。

5、执行到一半的合同,怎么办?有的合同付了部分款没发货,有的付了部分款,货发了,还有尾款没开票。

答: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判断,在此之前的适用旧税率,在此之后的适用新税率,比如货款已预收部分但还没发货,属于预收,按发货时间来确认,5月1号后发货的,适用新税率,再比如收了部分货款,货物发出去了,但还有部分款没收,这个还是属于赊销,看合同约定收款时间,如果有收款时间且在5月1号之后,适用新税率,如果没有收款时间,税务局不鸟你,直接按发货时间来确认,具体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6、5月1号之后16%和17%税率可以同时使用吗?
答:对于滞后开具发票(51前已申报未开票的)或查补的(51
前已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既不申报也不开票的,想混水摸鱼到51
后再开以便按新税率少交税的,后来被稽查给发现了的),在51之后只能开具旧税率的发票,陈年旧帐按过去的大刑伺候。

7、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年销售收入100万元左右,小微,一般人,问变成小规模好还是不变好?
答:需要测算下游是否需要抵扣或价格转嫁能力,测算利润后作出取舍,比如我以前是一般,人家付我117万,我开票不含税100万,税款17万,但如果我变回小规去,下家采购方如果需要抵扣且强势,他就不可能付我117万,而只会付我103万,因为我只能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要保持他的不含税成本仍是100万,这
样我只能收到103万,收入100万,和一般纳税人时代一样,而且我
进项不能抵扣了,如果是这样,你回去,真正是生不如死了,如果下游不需要抵扣且进项发票较难取得,可以选取小规模纳税人。

8、比如原来征17%退15%,现在是征16%退15%,是这样理解吗?还是说只有退税率是17%和11%的才变?
答:文件仅是提到原征17%退17%和征11%退11%的,由于征税率下调,对这两种情形才允许退税率分别下调为16%和11%,原征17%退15%的不在此次文件规范范畴内。

9、现在的合同应该怎么签订,合同里面签订以不含税单价吗?
答:签合同时往往是考虑到税率制定的含税的合同价,比如看一下还未履行的合同,总价是117万,如果合同在51后履行,合同不变更,那么届时交的税就是117除以1.16乘以16%,开的自然是16%的票,你因为税率下降赚了,但是下家被你坑了,下家抵扣少了,成本大了,但这税率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纳税人不可能预知,这时估计就看下家的本事了,议价能力强不强,如果强的话,他可能就要你更改合同,只付你116万,还有1万不付了,如果说你现在准备签合同,这就不是不可抗力了,因为你知道51后就是16%呢,所以你签的就是含16%税的合同价了。

10、请问老师,园林设计行业,购买苗木,取得免税(0税率)的发票,也可以计算抵扣吗?
答:若属于生产环节的自产免税农产品,只能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情况下进项税额是计算的,由于你不是农产品深加工行业,所以你的扣除率是按10%算的,算出来后你再看看这进项税额是不是
属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的,比如用于集体福利,比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如果不是你放心抵扣。

11、17%的进项发票是否需要在5月1日之前全认证完毕,如果全认证了进到待抵扣里面有没有时间限制?五一后对于17%进项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答:取得的专票在360天内勾选即可,不要管什么51,管360天,如果全认证了,就从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方,进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你可千万别再跑到什么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去,就放在进项税额借方,算你的留抵,待抵扣指的是买不动产只能先抵60%,余下的40%进项放到待抵扣去。

12、如果采取预收货款的方式,5月1日前货物没发出,但是签订了货权转移协议,这样是否还是按原税率开票?
答: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如果我是国税局,我只管你的发货单的日子,至于你签的什么货权转移协议,税务局是不看的,实际上按照新的会计准则14号-收入准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收到预收款会计上也是确认收入的,再过几年会计处理方法又要变天了,
13、我们企业5月1日前有暂估未开票,已确认收入预交税款的,5月1号后要开票应该按照16%开票冲回暂估,这样算偷税漏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
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比如说把货发给对方,但具体多少价格得等对方验收后确定,但我为了打肿脸充胖子,我这个月就按照预估数做收入,这个实际上不要交增值税,除非你这个月就开票,但看这个例子,实际上发票没有开,说明企业因理解政策失误提前多交了税款,为国家做贡献,难能可贵,到了51之后,应当冲回暂估,这时验收合格才到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时再开票按16%开,不是偷税,偷什么呢?你本来51前就不应当交税。

14、未抵扣的进项税退还,是截止什么时间,可申请退税?
答:我估计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转回去,和这个留抵税额退税,国税总局必定马上就会出征管的公告,至于那个税率变更,就没有必要出公告了,
15、我们有项目客户,会按照项目进程确认销售,进程中我们开的是普票,等项目完成会红冲以前的普票开增票,我们以前的普票是17%,增票是16%,那我们可以直接交16个点的税吗?
答:看你这个项目,如果是建安行业,预收的项目款可以开普票,但不交税,只需要预交2%个点,等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到了,再按16%税率开专票,此前的普票属于不征税发票(不征应纳税额,只是征预交税额,所以还是不征税的发票),红冲就不必了,
看你提的16%,说明你不是建安行业,如果你不是建安行业,先开具发票,不管是专票或普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到了,你当时就交了17%的税,以后想红冲,就要问问你,是否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或开票有误,看你说的情况,销货退回应当不是,销售折让也不是,此前开的普票,这个理由是否成立,我应当开专票,结果开了普票,属于开票有误,我觉得也成立,这种情况下,红冲之前的普票,再开蓝字发票,因为税是51之前就交了,所以你只有再开个蓝字的17%的专票给人家。

作者:盐河畔王越刘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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