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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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5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5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劳动者职业健康,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管理。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是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职责公司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安全部负责____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4.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预评价报告的内容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

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聘请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

安全部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____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3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试运转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____日,最长不得超过____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中,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同时进行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设计同时:在项目的整体设计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从职业病防护的角度考虑,合理设置通风、排风、除尘等设施,确保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2. 施工同时: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应与主体工程的施工同时进行,确保施工现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及时建设完成。

施工过程中要注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质量控制,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使用同时:在项目的使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应与主体工程的使用同时进行,确保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职业病防护。

使用过程中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质量,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在建设项目中,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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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就成了一个无法忽视的领域。

职业病的防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和幸福,也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简单点讲,“三同时”就是指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期间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和相应的病害防治设备应与施工的进程具有相同的时间。

这一制度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的,职业病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某些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如矽肺、职业性皮炎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为何重要?随着建设项目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噪音、有毒气体等危险物质,这些危险物质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产生很大的威胁。

因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对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能有效地遏制各种职业病在建设项目中的蔓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有哪些要求?一、同一时间段内建立防护措施和设备首先,建设单位应该同时建立职业危害识别、评价、控制和监测方案,提前对请选择危险企业和有可能造成职业病的行业进行风险评估。

接着,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防护方案,并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设备,这样可以保证相应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在合适的时间构建起来。

二、同一时间段内培训相关人员其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确保相关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接受职业病防治的培训。

建设单位应保证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控制和监测方案的实施能拥有持续更新和改进的能力。

同时,施工方也应该按照职业健康防护方案的实施标准,对工人进行能力培训,提高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三、同一时间段内开展职业危害的防护检测最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还要求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职业危害的过程性检测,以及提供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步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和职业病检测,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协调、同步进行。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身心健康,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下面将从三同时管理的具体措施入手,深入探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方法。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第一步,通过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分布情况。

监测包括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因素和建筑材料、化学药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建立监测档案,为后续的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1. 制定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种类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频次、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

2. 配备监测设备: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监测设备,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真实有效。

3. 定期监测和报告:建设单位应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处于可控状态。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监测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三个方面。

1. 技术控制:建设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减少危害物质的产生和排放。

如在施工现场设置通风设备、降尘设施等,有效控制粉尘、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的扩散。

2. 管理控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全面落实。

如制定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方案,加强职工培训等。

3. 个人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应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三、职业病检测职业病检测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筛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的存在和职业病患病情况,为进一步防护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新购设备设施时,必须在相应的项目开工前同步建设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与生产设备设施的主体工程进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制度。

“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同步设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中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确保在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安排合理、布局合理。

2. 同步施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进行,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建设能够与主体工程密切配合、无缝衔接。

3. 同步投入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在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前,完成相应的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形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因生产过程产生的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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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备设备“三同时”管理制度为预防、控制和除去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增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备设备建设的监察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察管理暂行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许产生《职业病危害要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要素的建设项目。

2、职业病防备设备,是指除去或许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要素的浓度或许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要素对劳动者健康的伤害或许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备、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备设备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备设备一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备设备所需花费应该归入建设项目工程估算。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该依据本方法向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存案、审察、审察和完工查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能够与安全设备“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论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成效评论,应该由依法获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肩负。

二、职业病危害预评论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该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拥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论,编制预评论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论报告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⑴ 建设项目概略;⑵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剖析和评论;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剖析;⑷ 对建设项目拟采纳的职业病防备设备的技术剖析和评论;⑸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⑹ 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备举措的建议;⑺ 职业病危害预评论的结论。

2、职业病危害预评论报告编制达成后,应该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论报告进行评审。

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论报告的真切性、合法性负责。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什么是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考虑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设项目中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三同时制度的内容三同时制度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设计同时:在项目设计阶段,需要考虑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设计与布置,以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不会受到职业病危害。

2.施工同时:在项目施工阶段,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安装和调试,以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3.运行同时:在项目运行阶段,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维护与检查,以确保设施能够长期、稳定地运行,从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

为什么需要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到很多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噪声、尘埃、有害气体等。

如果不在建设项目中及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则有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的健康受损,甚至发生职业病。

而三同时制度能够在建设项目各个阶段都注重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从而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三同时制度需要的准备工作在实施三同时制度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职业病危害评价: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需要安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

2.技术条件:确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技术标准、评价指标和检测方法等技术条件。

3.设备购置:采购符合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技术条件的设备和器具。

4.专业人员:拥有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安装、维护和检测的专业人员。

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步骤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1.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台账,记录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对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安装情况和维护记录。

2.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施符合技术条件和使用要求。

3.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并记录检测和维护情况。

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五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价。

第六条预评价报告应当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完成,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第八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根据预评价报告的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九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浓度或者强度、接触时间等信息;(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布局、功能、性能等技术参数;(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及其验证方法;(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纳入工程施工设计中,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第十一条建设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0至18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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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2.《国家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
本原则 3.《国家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对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 4.《国家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对职业病防治主要任务
• 第一节 •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基本概念 1. 建设项目 企业对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生产场所等实施新建、改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课件 • 目录
第一节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概述 第二节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三节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四节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第五节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六节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 第一节 •
第一节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概述
•家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年—2020年)/下
全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8.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
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 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 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 防治工作责任制。
• 第一节 •
3. 职业病防护设施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 筑物等的总称。
• 第一节 •
4.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 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筑 物和建筑物等的总称。
改进提升阶段
(第四阶段, 21世纪之初—2013) 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 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 号/简称《13版职业病目录》)。《13版职业病目录》由原 来9个大类增加为10个大类,职业病种类由原来115种增加到 132种。
造、矿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或项目)的总称。 2. 职业病类别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由国家以正式法规颁发,称之为
职业病目录。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目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 发展和变化而不断完善。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 第一节 •
职业病类别法定确认阶段划分
初始起步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20世纪的60年代) 1956年,卫生部根据并参考当时原苏联保健部颁发《职 业病表》,于1957年2月28日,颁发了《关于试行<职业病 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简称57版职业病目 录)。该目录根据当时国家经济、生产和技术等条件,将14 种职业中毒、尘肺等14种职业病列入职业病目录。
• 第一节 •
科学规范阶段
(第三阶段, 20世纪的80年代—20世纪末) 2002年5月2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 通知》(卫法监发简称【2001】108号/简称《02版职业病 目录》)。该目录经补充完善,将《87版职业病目录》9个 大类99种增加到10类115种。
• 第一节 •
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
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者设计,并对职业 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 第一节 • (一)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基本要求(续) 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
3.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 第一节 • (一)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基本要求(续) 4.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 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新技术、新 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 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 第一节 •
6.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第18条、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 同时”管理制度做了具体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 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 第一节 •
陆续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20世纪60年代—20世纪的80年代) 1987年,卫生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联 合下发了《关于修正<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的通知》卫防字【1987】60号》,简称《87版职业病目录 》。该目录将《57版职业病目录》的14种职业病,增加到9 个大类99种。
• 第一节 •
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工作,国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实施类别划分并实施 分类管理。2012年5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建设 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 73号)。该目录将国家八大产业的131个行业建设项目的职 业病风险,分别划分为严重、较重和一般三个档次。
• 第一节 • (一)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基本要求 1.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
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
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 第一节 • (一)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基本要求(续) 5.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
照相关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进行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 第一节 • (一)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基本要求(续) 6.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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