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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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具体

人才、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具体

人才、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具体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和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解决人才短缺和就业压力大的问题,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下面将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就业政策以及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人才引进政策1.引进国际人才面对全球范围内的人才竞争,我国政府鼓励引进国际人才,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对于在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人才,可根据其专业和学术水平予以永久居留资格。

针对具有核心技术和专业背景的国际人才,还可提供更加丰厚的科研经费和项目扶持。

2.引进高层次人才除了引进国际人才,我国政府也提出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

对于在我国境内或者海外具有优秀科研、技术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给予高薪引进,并提供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他们的子女也可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待遇。

二、人才培养政策1.高校人才培养为了培养更多的高端科技人才,我国政府加大了对高校的科研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

高校科研项目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各类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也层出不穷。

与此针对毕业生就业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创新型企业就业或者自主创业。

2.职业技能培训政府也加大了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

通过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和项目,为广大农民工和低收入人裙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提升机会。

国家还制定了各种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人才参与到技能培训和职业认证的过程中。

三、就业政策1.促进创新创业政府为鼓励创新创业,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扶持措施。

对于创新型企业和初创企业,可以申请各类创业基金和扶持金,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和成长。

鼓励大学生、科研人员和各类人才自主创业,提供丰厚的创业补贴和税收优惠。

2.就业歧视问题政府也大力整治各类就业歧视行为。

针对性莂、芳龄、地域、民族等各种不同裙体的就业歧视,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确保人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权利。

四、具体措施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政府加大了对各项人才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将政策措施向社会公众更加全面地推广和解释,让更多的人裙能够充分了解政府的政策,同时也鼓励更多的人才积极参与到政策实施中来。

就业扶持政策解读

就业扶持政策解读

就业扶持政策解读嘿,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篇关于就业扶持政策的解读文章。

相信很多人对这个政策都有所耳闻,但是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别急,让我一步一步为大家揭晓。

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就业扶持政策。

就业扶持政策是指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就业,帮助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顺利就业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就业门槛,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就业环境,帮助求职者找到合适的工作。

那么,这些政策都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呢?政府鼓励创业,推出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

比如,提供创业培训、贷款支持、税收优惠等。

这些政策旨在激发创业者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所以,如果你有创业的想法,不妨了解一下这些政策,说不定能给你带来不少帮助。

对于失业人员,政府提供了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失业保险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缓解生活压力。

政府还提供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竞争力,尽快找到新工作。

对于大学生,政府实施了“就业优先”政策。

这意味着,政府将加大对大学生的就业援手,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政府还鼓励企业招聘大学生,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政府还提供了“三支一扶”、“村官”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提高就业能力。

对于农民工,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比如,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确保农民工拿到应有的工资。

政府还提供了农民工培训、就业服务等,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拓宽就业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政策并非一成不变,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我们要时刻关注政策动态,掌握最新的就业信息。

就业扶持政策涵盖面广,旨在降低就业门槛、提升就业机会,让更多的人能够找到满意的工作。

对于失业人员,政府提供了失业保险,这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度过生活困境,还能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竞争力。

对于大学生这个群体,政府实施了“就业优先”政策,这无疑给广大大学生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名词解释就业政策

名词解释就业政策

名词解释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就业和创造工作机会,提高就业率和经济增长率,改善劳动力市场和减少失业率。

就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促进经济增长。

政府通过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加强公共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和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

2. 培训和技能提升。

政府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和教育,加强提高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提高其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从而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就业市场竞争力。

3. 劳动力市场调节。

政府通过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就业服务和中介机构,鼓励创业和自主创业,促进灵活就业和多元化就业形式,以及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和特殊群体的帮扶,从而平衡劳动供需关系,提高就业率和降低失业率。

4. 支持小微企业和就业创业。

政府通过简化行政程序和税费负担,提供贷款和股权投资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和就业,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

综上所述,就业政策是一个综合性的政策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才能够实现促进就业、提高就业率和经济增长率的目标。

就业政策解读

就业政策解读

就业政策解读
就业政策解读
一、就业政策的定义
就业政策是指国家在就业市场上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其目标在于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就业政策的内容
就业政策的内容包括:(1)实施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的政策,包括减少企业成本、改善劳动力素质、增加就业岗位、实施就业促进政策、推行就业安置政策等;(2)实施有利于提高就业质量的政策,包括提高劳动合同的完善度、改善就业条件、提高就业保障水平等;(3)实施有利于稳定就业的政策,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制度等;(4)实施有利于高素质就业的政策,包括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技能水平、提高职业发展潜力等。

三、就业政策的实施
就业政策的实施主要有:(1)减税,以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增加企业的利润,促进企业招聘更多的劳动者;(2)提供就业补贴,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促进劳动者就业;(3)建立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宣传和咨询,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4)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减轻劳动者的家庭负担,促进劳动者就业;(5)实施劳动者技
能培训计划,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增加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6)实施就业安置政策,为失业者提供帮助,促进失业者的就业;(7)实施政府招聘计划,增加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的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

关于就业的政策

关于就业的政策

关于就业的政策
就业政策是一个国家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可能因国家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就业政策方面的考虑:
1.就业促进政策:政府通常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就业,包括提供培训机会、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等,以提高求职者的就业竞争力。

2.劳动力市场监管:通过建立和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透明和规范,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平衡。

这可能包括实施最低工资法规、劳动法律、雇佣政策等。

3.创业和小微企业支持:通过鼓励创业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可以促进就业增长。

这可能包括贷款支持、税收减免、创业培训等。

4.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减轻生活压力,促进就业稳定。

5.教育和培训政策:通过改进教育体系和提供职业培训,政府可以提高劳动力的技能水平,使其更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就业机会。

6.灵活就业形式的支持:鼓励和支持灵活的就业形式,如远程办公、自由职业等,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7.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帮助求职者了解市场需求,找到适合的职业机会。

8.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帮助个体更好地规划和发展他们的职业生涯。

提供 就业岗位 政策

提供 就业岗位 政策

提供就业岗位政策
以下是关于就业岗位政策的一些常见措施:
1. 就业扶贫政策:政府通过资金、培训和创业支持等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就业机会的增加,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2. 技能培训政策:政府提供技能培训机会,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帮助他们适应市场需求。

3. 创业支持政策:政府提供创业资金、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支持,鼓励和帮助创业者开展自己的企业。

4. 就业歧视禁止政策:政府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禁止就业歧视行为,确保劳动者以公平的方式获取就业机会。

5. 大规模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创造大量工作机会。

6. 劳动力流动政策:政府推动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机会的分布均衡,帮助缓解地区间的劳动力短缺和就业压力差异。

7. 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政策:政府鼓励和支持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创造更多的高技能就业机会。

8. 就业保障政策:政府与企业合作,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保障,确保他们的权益和福利。

9. 外国劳动力政策:政府制定外国劳动力管理政策,以吸引和管理外国劳动力,填补劳动力短缺的空缺。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就业岗位政策,具体的政策安排和实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近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备受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旨在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毕业生就业困境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所面临的困境。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化程度越来越高,高校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但就业机会却没有相应增加。

面对庞大的就业市场和激烈的竞争,很多毕业生陷入了就业的困境。

二、就业政策的出台为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

1. 政府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支持力度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就业培训等方式,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补贴;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2. 鼓励创业和自主创新为了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热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创业支持政策。

政府提供创业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帮助毕业生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和税务问题。

同时,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自主创新方面进行探索,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3. 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为了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政府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合作,推动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

政府鼓励企业与高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开展实习和就业联合招聘等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就业政策的效果那么,这些就业政策究竟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呢?1. 就业率提高通过政府的支持和推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就业培训,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增加了他们找到工作的机会。

2. 就业质量改善在政府鼓励创业和自主创新的政策下,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创业就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同时,政府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3. 就业结构优化通过政府的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政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解决了部分地区和行业的用人需求;政府支持创业和自主创新,鼓励毕业生向高科技和新兴产业就业,推动了经济的转型升级。

就业政策和职业发展

就业政策和职业发展

就业政策和职业发展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就业形势和职业发展的关注越来越多,这不仅是因为就业和职业发展关系到个人的生活和切身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发展进步。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职业发展规划,成为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

2. 就业政策就业政策是指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旨在促进就业、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及稳定就业。

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和社会的需要,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1 就业政策的主要目标①提高就业率。

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社会组织等就业主体和新生产力群体的发展;同时,还应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升劳动力素质和能力。

②保障就业质量。

政府应加强劳动保障的法制建设和监管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和谐,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劳动市场环境。

③推动全民创业。

政府应通过制定有利于创业的政策和优惠措施,如降低税收、减免社保费等,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体系,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业和创新中来,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④提高就业稳定性。

政府应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保持经济稳定和发展,同时,还应加强灵活用工和社会保险等制度建设,以应对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风险。

2.2 就业政策的实施路径①宏观调控。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手段,调节经济周期和就业市场的波动,保持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②提供支持和服务。

政府可以通过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多种服务,帮助劳动者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③鼓励创业和创新。

政府可以从税收、融资、市场准入等多个方面,给予创业者和创新者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激发创新创业的活力和创造性,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3. 职业发展职业发展是指劳动者在不断学习、完善技能和提高经验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提升和事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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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未就业毕业生 • 第十七条 上报就业方案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北京生源本科待分
生,于当年9月1日学校将其档案转往其生源所在区县人事局,到 其生源所在区县人事局就业工作部门办理派遣及转档手续。出国 留学、报考研究生等其他手续也由其生源所在区县人事局就业工 作部门办理负责办理。 •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确实正在 落实就业单位过程中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向学院 就业指导办公室申请户档暂存,如符合规定暂留至12月5日。 • 未落实就业单位而拟考研、拟出国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其户口档 案转回生源地。 • 被批准户档暂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 学校可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留京就业派遣截至2012年12月5 日; 12月5日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将 统一为其办理转回原籍的就业报到证。 • 办理户口档案在校暂留的基本程序为:本人向系(院)提出申请; 学院、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批同意;签订相关协议。 • 第十九条 学校将为回省待就业的同学办理回省二分的报到证,毕 业生应持报到证到原籍的相关部门办理落户和报到手续。
订就业协议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就业单位,毕业生如因特殊原 因确需调整就业单位的,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北 京地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其进行调整,调整应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 向及学校有关规定。违约毕业生毕业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 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不得暂留学校。
为配合招聘工作及就业手续办理的指导,10月中、下旬学院 将聘请南方人才中心、北京人才服务中心的专家进行“面试求职 1、2、3”讲座,届时组织好毕业生参加。
3、10月下旬完成毕业生数据库核对,上报北京教委学生处,毕 业生代码将锁定。这期间各院、系辅导员将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 息并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配合,组织学生逐一核对、确定。
(院)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盖章后,再由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备案,学生持盖章的通知书复印件去学校档案室办理档案转寄手 续。 • 第十一条 出国 • 办理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手续的截止时间是2012年5月31日。 • 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赴港澳台学习的毕业生户口档案转回 生源所在地。户口档案欲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应先 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档案寄存,然后拿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的调档函,到系(院)和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确认出国方案。 • 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前,京外生源的毕业生如已获得签证,持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同意户口迁入的证明方可办理迁往手续,否则学 校将其户口统一迁回其生源所在地。 • 申请出国工作、探亲的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应转回生源所在地。
2、根据教学计划,开学后应立即开展根据毕业生专业特点的、 形式多样的“面试实训”,帮助毕业生进入求职就业状态。希望 各系(院)高度重视“面试实训”,务必使实训确有实效。
为了更大的发挥“面对面”活动的实际效应,本学年的“面对 面”活动采取两种形式并行。一方面仍继续以往的作法“坐诊”, 随时接待有需求学生的咨询;同时,还要深入系(院)与毕业班 辅导员共同组织与毕业生进行“面对面” 。时间安排由系(院) 提出合适的时间段,就业办尽量协调。对毕业生不同的求职意向、 生源地、家庭背景等情况要逐一摸清,分别进行政策宣讲。
• 第九条 签就业协议 • 1.推荐表的使用。毕业生择业过程中应按规定使用北
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推荐表,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 位推荐要件。 • 毕业生在投递简历和面试阶段使用推荐表复印件,基 本确立签约意向后方可使用推荐表原件。推荐后未能 签约的毕业生需退回原表或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方 可领取新的推荐表。 • 2.签约毕业生持已经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推 荐表回执,或单位开具的带有其人事部门公章的接收 函,到系(院)领取就业协议书。签约时协议书上须 填写单位名称,毕业生在本人签字栏中签字确认后, 再由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签章。如果用人单位尚 未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但已出具书面接收函,学校 和毕业生可凭借单位接收证明履行签约手续,经学生 签字、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就业协议书即刻生 效。
• 第十二条 阅档政审 • 用人单位办理招录手续需要查阅毕业生档案的,应出具相关介
绍信,系(院)先在介绍信上签章,用人单位再持函去档案室 阅档。 • 已确定就业方案的毕业生,如另有单位要求对其政审,在与前 一单位办理完解约手续之前,不受理其政审阅档申请。
• 第四章 就业方案变更 • 第十三条 违约 • 签约诸方应信守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签
•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不办理新单位为在京单位的改派。 • 第十五条 毕业生应按时到工作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
间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坚持无礼要求致 使单位拒收退回学校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 第十六条 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未能成行的毕业生,在学校 报送就业方案后要求就业的,需于2012年12月25日前向就业指 导办公室提出申请,再由就业办公室向市教委报送就业调整方 案,获准后,可继续按有关政策办理就业手续。
• 考取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一经确定毕业去向,不 可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 向和学院有关规定,并征得有关各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后,报 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批,回生源所在省份单位就业。
•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又因被录取为国内外硕士而提出与 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如签约时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并经 用人单位确认,在协议书上注明有关免责条款的,毕业生可调整 就业方案,毕业生应将所有协议书交回就业指导办公室。与用 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户口档案转回生 源所在地。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 作实施细则(试行)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 规定》和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精 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 第一章 生 源
• 第一条 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注 意两种情况:入学前未间断学业连续攻读并未落户的 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 就读特殊专业中专并已在当地落户的毕业生,原则上 以其就读地为生源所在地,但毕业后申请户口档案转 回生源地,则生源地以本人入中专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2012届毕业生是我院的第四届毕业生,为使毕业生就业 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现将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具体操 作时间安排如下:
1、毕业生信息宣传册于已经印制完毕,就业宣传工作已 经全面启动。要求各系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学院,宣传 专业,扩大影响。同时,本学期招聘会邀请用人单位的工 作已经开始,请柬也已印制完毕,除学院邀请外,各系也 要根据专业特点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所需物品就业指导中 心提供。发挥院、系两级优势,共同开展工作。同时,请 各系将邀请到的用人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于10月底 前提供给就业指导办公室,以便学院统筹安排。
• 签订就业协议后,又因被国家机关录取为公务员而申请调整就 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先取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和谅解,再由系 (院)提出意见,报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批。
• 凡与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和部队签约的 毕业生,不再予以调整就业单位。
• 毕业去向落实为北京“村官”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再调整就业 单位,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先取得北京市人事局“村官” 办公室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市教 委审批。
9、2012年4月中旬召开2012届毕业生第二次供需见面会,对未签约 的毕业生要进行一对一帮扶,力争我院毕业生做到充分就业。
10、5月中旬要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基本收齐,再次审核,对不合格 协议书及未签约者重点帮扶,逐一解决。
11、6月初编制派遣方案,上报北京教委学生处审核,等待打制就业 报到证。期间对提出改签要求的毕业生可依据就业政策予以受理。
• 第二章 在京就业
• 第四条 户口在校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在京就业,也 可到北京以外的地区就业。到北京以外地区就业的北 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关系不迁转,档案是否迁往工作 单位视与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内容而定。
• 第五条外地毕业生留京就业落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国 家部委或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在京就 业接收函。
• 毕业生到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就业时,应由用人单位 将其档案关系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 构,就业协议需加盖人才服务机构的公章或由人才服 务机构来函同意接收后,方可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 接收非当地生源毕业生,用人单位需为其解决落户指 标。
• 毕业生的签约单位应与接收其户口档案的单位相一致。 跨省市就业者需敦促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当地人事部门 的人事关系审批手续。
• 毕业时学校将按就业协议书上的就业单位向上级主管 部门上报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迁转户口 档案等派遣手续。毕业生持有关证件到学院领取报到 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入职。
• 第十条 升学 • 本条所称升学包括攻读硕士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 •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到系(院)登记备案,系
7、自2012年3月1日起对各系(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实行日统计、 周公示、月总结制度。统计数据是举行专场招聘活动的主要依据, 辅导员要时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向,并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保持紧 密联系,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重在解决。
8、11月下旬开始接收就业协议书,要求所有已经签约的协议书及时 上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12、6月底报到证下发,要认真核对就业报到证,下发前做好与毕业 生档案、户籍的对接工作,报到证必须通过辅导员下发到毕业生手中, 务必准确无误。
13、7月接收毕业生第二次改派手续,8月下旬前改派手续办理完毕。 14、对毕业生实行当年全员跟踪服务,对未就业毕业生要做到逐一 分析原因,院系两级共同拿出解决方案。
• 第十四条改派
• 学校为毕业生办理完就业派遣手续后,原则上不再为其调整就 业单位。2013年7月1日前,如因发生特殊情势,确需调整就业 单位的,在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条件下, 由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毕业生相关材料,并报市教委审批,审 批同意的方能为其办理调整手续;逾期的毕业生不再涉及改派 工作,调整单位按在职人员流动办理。毕业后申请户档暂留的 毕业生由学校一次派遣后不再予以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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