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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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在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经营管理、环境监测等方面所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护。

3编制依据:

计量法

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程序文件》

4职责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负责计量(测量)设备在本项目中的具体管理。

设备的使用单位对计量(测量)设备的有效性负责,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计量(测量)设备的所有单位负责计量(测量)设备的送检。

5工作程序

计量(测量)设备的选择与配置

项目部在施工前,由工程部牵头组织绘制各专业计量网络图,明确该项目各专业所使用的计量(测量)设备的种类、特性。

a、各单位根据项目部的计量(测量)设备的配置要求,结合现有计量(测量)设备的配置情况,对确实需要添置的列出购置计划。

购置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生产厂家等。

b、使用单位根据批准的购置计划,按公司规定进行购置。负责对所采购的计量(测量)设备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等。

c、各使用单位应建立计量(测量)设备的管理台账。对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测量)设备实施动态管理。台帐应包括借用和租用的计量(测量)设备。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分类

参照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计量确认体系程序文件》;

按照《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计量(测量)设备分类明细表》执行。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

5.3.1 A、B类设备

a、公司工程部按规定的设备检定周期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年度周检计划,各使用单位按周检计划组织周检。

b、检定依据:国家计量局颁发的检定规程或行业标准及企业自编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验(校验)方法》。

c、购置的计量(测量)设备在使用前由使用单位的质量部门负责委托、送检。

d、计量(测量)设备的检定报告,由计量(测量)设备的所有

部门保管并向各使用场所发放检定证书的复印件。质量管理部保存证书的复印件。

e、质量管理部对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周期检定进行监督管理。

5.3.2 C类设备

a、C1类到国家计量监督部门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一次性检定;C2类由本单位具有计量管理资格的人员进行定期校验;C3类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对比;C4类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使用前校准。

b、C2类计量(测量)设备自检由各单位计量员负责,并填校验记录。

c、B、C类检定周期依据《计量确认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执行。计量(测量)设备的标识

对外检的设备如检定部门未对实物进行标识,使用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可根据检定报告在实物的明显部位贴上合适的确认标识。标识分为合格、禁用、降级三种。C2类自检的计量(测量)设备由各单位专(兼)职计量员贴上合适的确认标识。

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测量)设备,应根据检定报告中的不合格程度,进行分析,决定处置办法,一般包括修复、降级、报废。

计量(测量)设备的使用

5.6.1使用部门必须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测量)设备,禁止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计量(测量)设备。

5.6.2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计量(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

时,应对已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重新分析、评定,评定结果形成文件。必要时用同等级合格的设备重新检验和试验,并对该设备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时应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校准失效。设备如经多次调整,应重新检定。

5.6.3如计量(测量)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委托检定部门进行修理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6.4需持证上岗的设备操作者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测量)设备,防止其损坏和降低准确度。

计量(测量)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5.7.1使用部门负责计量(测量)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5.7.2使用部门应将计量(测量)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干燥、整洁、无油污、尘土等,精密仪器要经常保养,以保持清洁和良好的润滑,并负责保护设备的检定状态标识和设备的缄封。

5.7.3使用部门应保证计量(测量)设备的贮存和使用环境,一些对使用或贮存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计量(测量)设备,应按规定对其使用和贮存环境有监控,并做好记录。

5.7.4使用部门在搬运计量(测量)设备时应满足其对搬运的要求,要注意防止震动、碰撞和损坏。搬运后如对设备的准确性有怀疑时,应重新检定。

计量(测量)设备的封存、启用和报废

5.8.1对暂时或长期不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填写封存申请。

经公司工程部批准后,予以封存并进行封存标识,在计量台帐中注明封存日期。

5.8.2对封存的设备重新启用时,如设备还在检定有效期内可直接使用;如设备已超过检定有效期,则应经检定、校准或比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8.3、对折旧年限已满、陈旧落后或经检定不合格而又无修理价值的计量(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应履行报废手续,经公司工程部批准后予以报废,并在设备上作好报废标识,同时在台帐中予以注明。公司工程部建立全公司的计量(测量)管理台帐,对各单位计量(测量)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使用部门将计量(测量)设备的动态管理情况以计量管理月报的形式每月报公司工程部。

6附件:

测量设备封存(或启封、报废)申请单

测量设备档案、填写说明及卷内目录样表

设备登记表

验收记录

封存、启封记录

损坏、维修及变更记录

计量器具的历史记录卡

设备流转情况记录表

计量管理情况月报表

计量(测量)设备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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