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设计规范03

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系统设计规范编制:审核:批准:日期:2015年8月21日发布2015年10月22日实施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I I 电动汽车动力系统设计规范 . (1)1.概述 (1)2.设计原则 (1)3.参考引用标准 (1)4.术语和定义 (2)5.设计要求 (4)6.设计验证 (24)前言本规范规定山东省普天新能源汽车(山东)有限公司开发的专用车辆时的线束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提出。
本规范由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批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劲松本规范于2015年8月首次发布。
电动汽车动力系统设计规范1.概述动力电池系统是电动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电动汽车驱动提供能量来源。
由于电池系统是高电压高能量密度产品,在设计电池系统时,主要从箱体设计、电池成组设计、电池安全、以及电池管理系统设计等方面进行。
2.设计原则动力电池系统设计以满足车辆动力要求为前提,同时从电池系统自身内部结构和安全设计、电池管理等方面进行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电池箱外观尺寸:电池箱体尺寸主要根据车辆提供的电池安装空间进行设计,并且要考虑到接插件和机械连接部位的尺寸影响。
电池箱内部尺寸,主要从整体设计考虑,从电池的排布、线束的排布以及电池管理系统尺寸位置、热管理系统尺寸及位置等方面进行设计。
电池箱的外观设计主要从材质、表面防腐蚀、绝缘处理、产品标识等方面进行设计。
(2)电池性能参数:电池系统参数,比如电压平台、额定容量、额定能量、最大可持续放电电流、瞬间峰值放电电流、瞬间峰值充电电流等,在设计时要根据车辆的动力参数和要求进行匹配。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基本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功率驱动用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电池系统。
规范性引用文件(其中的一部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IEC 60068-2-30:2005,IDT)GB/T 2423.43-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IEC 60068-2-47:2005,IDT)GB/T 2423.56-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和导则(IEC 60068-2-64:1993,IDT)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ISO/DIS 6469-1:2000,EQV)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ISO/DIS 6469-3:2000,EQV)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GB/T xxxx.1-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Road vehicles -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1: General,MOD)GB/T xxxx.3-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Road vehicles -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3: Mechanical loads,MOD)GB/T xxxx.4- xxxx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Road vehicles -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4: Climatic loads,MOD)术语和定义1.1蓄电池电子部件采集或者同时监测蓄电池单体或模块的电和热数据的电子装置,必要时可以包括用于蓄电池单体均衡的电子部件。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的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电池单体,其他类型电池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592—2008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19596及GB380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初始容量initial capacity新出厂的动力电池,在室温下,完全充电后,以制造商规定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3.2高能量电池high energy battery室温下,最大允许持续输出电功率(W)和3I3倍率放电能量(Wh)的比值低于10的电池。
注:高能量电池一般应用于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3.3高功率电池high power battery室温下,最大允许持续输出电功率(W)和3I3倍率放电能量(Wh)的比值不低于10的电池。
注:高功率电池一般应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4符号4.1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FS:满量程(full scale)4.2符号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I3:3h率放电电流(A),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的1/3。
5要求5.1外观电池单体按6.2.1检验时,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无毛刺、干燥、无外伤、无污物,且宜有清晰、正确的标志。
5.2极性电池单体按6.2.2检验时,端子极性标识应正确、清晰。
5.3外形尺寸及质量电池单体按6.2.3检验时,电池外形尺寸、质量应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
5.4室温放电容量电池单体按6.2.5试验时,其初始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并且不超过额定容量的110%,同时所有测试对象初始容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容量平均值的5%。
电动汽车技术管理规范

2. GB/T 31485-2015解读
GB/T 31485-2015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和模组的安全指标,围绕化学能的防护,给出了一系列滥用情况以及极端情况下的安全要求和检验规范。
相比于QC/T 743-2006,GB/T 31485-2015增加了单体海水浸泡、单体温度循环、单体低气压、模组跌落、模组海水浸泡、模组温度循环、模组低气压等7项新的检验要求。
针对大部分检验项目,GB/T 31485-2015均做了提高或强化,并要求测试结束后,必须观察1小时,才能确定检验是否合格,而QC/T743标准并无此要求。
相关测试项目的对比如下:
了动力电池系统这个层级,不同产品的指标差异较大,而每家企业的技术实力也不一样,所以量化的指标已经不取决于电池,而是取决于电池系统的综合性能(如电池性能,能量管理性能,热管理性能等)。
基于此因素,检验项目的判断标准,应来自于产品规格书所规定的参数,满足产品的规
其他测试项
掌握足够的技术优势和话语权,我们更需要积累和探索中国自己的产业标准体系和法律法规,形成自己的独到之处,并且要让自己的标准走出国门,推动全球标准的完善。
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前路依然困难重重,但重要的是我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并且正持续不断的进步。
希望国内的企业,少些浮躁,多些积累,少些冲动,多些审慎,为了维护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千百万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遵守国标进行产品设计、开发、检验、生产、维护和回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具有最起码的人性和良心。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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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标准: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定额定 判定标准:(1)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 常温放电容量
值的 100%~110%之间
定额定值的 100%~110%之间
(2)所有样品的计算容量极差(最大 和最小容量差)不得超过 5%(一致性 要求)
常温下以 C/3 充满电,在-20℃温度下 存储 20 小时,以 3/C 放电至截止电压,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 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 高低温性能等,建立了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安全、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 滥用防护、环境适应性、事故防护、用户手册和特殊说明等,范围覆盖了电芯、 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 4 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 /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已基本上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尺寸和质量
用量具检测电池的尺寸和质量,应符合 用量具检测电池的尺寸和质量,应符合
企业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
企业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
检测方法:C/3 充电至截止电压,C/3 1C 充电至截止电压,1C 放电至截止电
放电至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
压,计算放电容量
如果计算值低于规定值,可重复 5 次 重复 5 次测试,取平均值数据
默认试验条件
相对湿度:25%~85%
相对湿度:15%~90%
气压:86kPa~106kPa
气压:86kPa~106kPa
1. GB/T 31484-2015 解读
GB/T 31484-2015 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模组和系统的循环寿命指标,涵 盖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不同的市场,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不同应用类型的 动力电池。对于电池单体和模组而言,大多数电池厂家的产品均可达到规定的要 求,对于动力电池系统而言,系统设计和集成能力较弱的 pack 企业,将面临较 大的挑战。相关检测内容如下表所示:
动力电池新国标产品检验试验标准

xxxxxxxxxxxxxxxxx产品检验实验标准文件编号:版本号:发行日期:编制:审核:审批: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安全及电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二、规范性引用文件1.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2.GB/T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3.GB/T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三、内容本标准共分为三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标准第一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标准循环寿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工况循环寿命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装在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GB/T231484-201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单体蓄电池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3.2蓄电池模块将一个以上单体蓄电池按照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组合,且只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并作为电源使用的组合体。
3.3蓄电池包通常包括蓄电池模块、蓄电池管理模块(不包含BCU)、蓄电池箱以及相应附件,具有从外部获得电能并可对外输出电能的单元3.4蓄电池系统一个或一个以上蓄电池包及相应附件(管理系统、高压电路、低压电路、热管理设备以及机械总成等)构成的能量储存装置3.5额定容量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终止电压时所放出的容量(Ah)3.6额定能量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终止电压时所放出的能量(Wh)3.7初始容量新出厂的动力蓄电池,在室温下,完全充电后,以1I1(A)电流放电至公司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电动汽车电池测试国标

电动汽车电池测试的国标主要是指GB/T 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这两个标准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和循环寿命提出了要求。
在安全性方面,标准规定了动力蓄电池在高温、过充、外部短路、挤压、碰撞、过流等工况下的安全性要求,以保障电池使用的安全可靠。
在循环寿命方面,标准规定了动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电池容量随循环次数的变化情况,以保证电池在使用寿命期间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此外,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038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对电动汽车电池的测试和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
这些标准为电动汽车电池的测试和评价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有助于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提升。
动力电池en标准

动力电池EN标准
动力电池EN标准是指欧洲联盟制定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电池包安全:包括电池包的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热安全等方面。
2. 电池管理系统:包括电池管理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要求,包括电池健康管理、电池状态监测、电池充电控制等方面。
3. 电池系统集成:包括电池系统的集成、安装和维护要求,包括电池系统的安装位置、安装方式、连接方式等方面。
4. 安全测试:包括电池包和电池系统的安全测试要求,包括振动、冲击、火烧、浸水、过充、过放、短路等方面。
5. 环保要求:包括电池回收和处理的要求,包括电池回收率、电池处理方法、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
EN标准是欧洲联盟制定的标准,但也被其他国家和地区采用,如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家也有类似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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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等,建立了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安全、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滥用防护、环境适应性、事故防护、用户手册和特殊说明等,围覆盖了电芯、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4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已基本上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一、构建标准体系电动汽车早期的发展过程中,GB或GB/T国家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的良莠不齐和鱼龙混杂。
仅依靠汽车行业的QC/T推荐标准作为一种参考,并不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要么茫无头绪,要么各行其是、各执一词,缺乏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
随着2015年新版GB/T国家推荐标准的陆续发布,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围绕动力电池系统已基本上构建了完整的标准体系,形成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发展和优胜劣汰。
新国标在2015年5月颁布(部分标准将在10月份或年底颁布),与旧标准之间有一年的过渡期,从2016年开始,相关企业都将遵循新的标准进行相关检测。
新国标与工信部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条件》一起,将加速动力电池行业的洗牌,提高行业集中度水平。
序号1新标准旧标准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2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4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531467.2-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6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718384.1—201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GB/T18384.1—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8部分:车载储能装置\\\18384.2—201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GB/T18384.2—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918384.3—201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GB/T18384.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部分:人员触电防护\QC/T897-2011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10在本人的另外一篇文章中,曾论述过动力电池系统的安全防护主要在于如何防止电能和化学能的非正常释放所造成的危险,相关容详见《动力电池系统安全分析和防护设计》一文。
新版国标则完整的围绕电能和化学能的防护做了严格的规定,并明确了测试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从这方面来讲,产品安全设计与国标的检验要求,殊途同归。
标准GB/T31485GB/T31467GB/T18384GB/T18387防护目标化学能化学能电能电磁能层级单体/模组系统系统整车(涵盖电池系统)本文将系统的论述各项标准所规定的容,对比新标准与旧标准的差异等,希望能够为动力电池企业或整车企业的,在标准的理解和运用方面提供一些帮助。
二、GB/T31484、GB/T31485、GB/T31486解读GB/T31484、GB/T31485、GB/T31486是由QC/T743标准演化而来,将QC/T743标准的相关容重新划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制订了更符合电动汽车实际使用情况的三份独立的标准规。
首先是标准不再局限于锂离子电池这一类型的动力电池,而是包括所有的动力电池类型。
其次,针对模组的定义进行修改,不再强调5个或以上的电池单体进行串联,而是根据实际产品中的串并联组合形式。
第三,增加了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电池系统的定义,将部分测试覆盖到系统这一层级,显然更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第四,默认的充放电倍率由C/3(I3)提高到1C(I1),要求更严格。
基本要求电池类型样品级别模组定义默认充放电倍率每项测试样品数量QCT743-2006锂离子电池单体,模组5个或以上的单体串联3/C单体2个,模组1个20℃±5℃默认试验条件相对湿度:25%~85%气压:86kPa~106kPaGB/T31484、GB/T31485、GB/T31486未明确指定,包含各种类型动力电池单体、模组、系统1个以上的单体串联、并联、串并联1C 单体2个,模组或系统1个25℃±5℃相对湿度:15%~90%气压:86kPa~106kPa1.GB/T31484-2015解读GB/T31484-2015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模组和系统的循环寿命指标,涵盖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不同的市场,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不同应用类型的动力电池。
对于电池单体和模组而言,大多数电池厂家的产品均可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动力电池系统而言,系统设计和集成能力较弱的pack企业,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相关检测容如下表所示:序号检验项目100%~110%之间,5%(一致性要求)1室温放电容量(Ah)单体、模组、系统100%~110%7%(一致性要求)234标准循环寿命(1C充放电循环)单体、模组室温放电能量(Wh)室温功率单体、模组、系统单体、模组、系统1个就算合格:1)5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90%2)1000次循环后放电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80%5混合动力乘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模组、系统/初始额定能量>500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6混合动力商用车功率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模组、系统/初始额定能量>500计算放电容量和5s放电功率(应满足产品规格7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8纯电动商用车能量型电池工况循环寿命9插电式/增程式电动汽车电池工况循环寿命模组、系统8条模组、系统/初始额定能量>500/初始额定能量>5007条模组、系统相比于QC/T743-2006,GB/T31484-2015在标准循环寿命和工况循环寿命的测试要求方面都更为严格,相关对比总结如下:QCT743-200631484-2015测试方法:3/C充电,C/2放电,放1C充电,1C放电,放电深度为100%电深度为80%DOD标准循环寿命判定标准: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试>500次(或企业所规定条件)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80%时,循环测>1000次,或容量衰减到初始值的90%时,循>500次样品级别:仅适用于单体测试测试方法:简单模拟工况,分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电池,但是测试工况不工况循环寿命区分乘用车与商用车判断标准:依据企业所规定数据样品级别:仅适用于模组因工况数据较多,本文不一一列出测试的图表和曲线,有兴趣的可直接阅读相关的标准文件。
2.GB/T31485-2015解读GB/T31485-2015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和模组的安全指标,围绕化学能的防护,给出了一系列滥用情况以及极端情况下的安全要求和检验规。
相比于QC/T743-2006,GB/T31485-2015增加了单体海水浸泡、单体温度循环、单体低气压、模组跌落、模组海水浸泡、模组温度循环、模组低气压等7项新的检验要求。
针对大部分检验项目,GB/T31485-2015均做了提高或强化,并要求测试结束后,必须观察1小时,才能确定检验是否合格,而QC/T743标准并无此要求。
相关测试项目的对比如下:GB/T31485-2015与GB/T31467.3-2015配合,构成了电池单体、模组、系统层级的较为完整的安全检验标准。
3.GB/T31486-2015解读GB/T31486-2015主要针对电池单体的外观、尺寸、重量和室温放电容量,以及模组的外观、尺寸、重量、常温性能、高低温性能、耐振动性能、存储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
与QC/T743相比,GB/T31486-2015取消了针对单体电池的高低温性能、放电倍率性能、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存储等方面的要求,但是增加了针对模组的常温充放电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荷电保持与能量恢复能力等相关要求,具体容的对比如下:序号单体检测项目743-200631484-2015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平1外观23极性尺寸和质量应符合C/3充电至截止电压,C/3充电至截止电压,1C放电至截止电5次5次测试,取平均值数据4常温放电容量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定额定1)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100%~110%之间100%~110%之间2)所有样品的计算容量极差(最大5%(一致性C/3充满电,在-20℃温度下20小时,以3/C5-20℃放电容量C/3充满电,在55℃温度下5小时,以3/C655℃放电容量C/3充满电,以1.5C放电至7常温倍率放电容量(能量型)///C/3充满电,以4C放电至截8常温倍率放电容量(功率型)C/3充满电后存储28天,以放电至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9常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3/C充满电,再以3/C放电至截止电/额定容量的值,即80%90%C/3充满电,在55℃温度下7天,恢复至常温下保持53/C放电至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额定容量的比值,为荷电保持能力10高温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能力3/C充满电,再以3/C放电至截/80%90%C/3充满电,再以3/C放电290天11存储3/C充电至截止电压,再以3/C放电/额定容量95%序号模组检测项目QCT743-2006GB/T31484-2015////目测检查,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平目测检查,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干1外观整,干燥,无外伤,无污染,标志清晰燥无外伤,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标志清晰23极性尺寸和质量用电压表检测模组极性,标示正确用电压表检测电池极性,标示正确用量具检测模组的尺寸和质量,应符合用量具检测电池的尺寸和质量,应符合企业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企业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检测方法:C/3充电至截止电压,C/31C充电至截止电压,1C放电至截止电放电至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4常温放电容量压,计算放电容量如果计算值低于规定值,可重复5次重复5次测试,取平均值数据判定标准: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定额定判定标准:(1)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值的100%~110%之间定额定值的100%~110%之间(2)所有样品的计算容量极差(最大和最小容量差)不得超过5%(一致性要求)常温下以1C充满电,以3C放电(最常温倍率放电容量(能量型)大电流不超过400A)至某一单体达到/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判定标准:计算容量不低于额定值的90%常温下以1C充满电,以8C放电(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