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各类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6、凡采取避孕措施失败意外妊娠并终止妊娠的,应当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女员工一定时间的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时制度。
(二)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工作不容间断或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岗位,如:机房值班、话务服务、营业、客户服务等岗位,可通过合理排班,使员工工作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请探亲假的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由部门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假期结束销假后,《员工请假审批表》随《月度考勤记录表》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员工享受探亲假假期规定如下: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父母均不与员工住在一起)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新进毕业生上半年见习期(实行临时基薪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下半年期满的,次年享受。
4、上述婚假、产假、护理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假期期限亦可执行属地政府有关政策。假期内工资、福利不受影响.其中:
(1)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进行补偿,生育津贴低于员工的基薪与奖金总额的,由公司对差额部分给予补足。
(2)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休假期间员工的基薪与奖金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
(八)生产岗位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员工补休应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并由考勤员做好补休记录,充抵加班时间。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管理员工出勤和休息时间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希望你喜欢。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篇1)行政部对于不同的部门及级别,会对假期进行一个常规的休假管理,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请阅读下文。
一、考勤办法1.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方式2.打卡范围: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写内容:在规定打卡时间里,因公外出或请假、休假、调休等情况下,在通知主管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在卡上注明,填写者由当事人本人填写。
4.公司将设立考勤员岗位,考勤员职责范围:①将当月员工请假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并与员工考勤卡查实。
②查实后,汇总填写《月度考勤报表》上交主管负责人。
③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公司制度进行监督审核。
④考勤员:葛美云二、作息时间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会计部除外)。
每天工作时间8-9小时,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为中餐及午休时间。
2.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会计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两班员工分休制。
三、节假日安排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五天2.节假日具体安排办法按照两班员工分休制根据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1.一个月内允许请假2次,累计2小时。
2.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一小时以内(含)的,视作事假,不超过一小时(含)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者不足两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
3.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不超过四小时(含)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事假,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工资额=(岗位工资/26)×事假天数②当月事假两天以上的(含),加扣发奖金=(当月奖金/26)×(事假天数-1)5.员工旷工,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额=(岗位工资+奖金/26)×旷工天数×2②当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6.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的,经批评教育无效者,连续旷工一周或一年累计旷工两周的,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
银行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增强员工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的考勤包括出勤、请休假、迟到、早退、旷工、脱岗。
(一)出勤员工准时上下班,为出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正常出勤:1、因公出差、开会或外出办理公事,不能按时上下班。
2、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
(二)请休假本行请休假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
(三)迟到、早退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
(四)旷工员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为旷工。
(五)脱岗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为脱岗。
第三条本行考勤结果将与员工薪酬、奖金、评先、晋级挂钩。
第四条本行考勤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支行、总(分)行部门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在岗员工。
全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六条本行考勤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记录,不同岗位的员工按照各自工作时间进行签到、签退(具体详见附表)。
外出营销的员工,要做好工作日志,以备核查。
第七条考勤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为全员考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各条线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一)迟到、早退1、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迟到、- 2 -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10分钟(含)之内,按50元/人/次扣款;迟到、早退30分钟(含)之内,按100元/人/次扣款。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薪资。
(二)旷工旷工一次,扣减5天基本薪资;每月累计旷工2次者,扣减10天基本薪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次者,扣除当月工资,按待岗处理;1年内累计旷工10天,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职工考勤、各类假期及相关待遇管理办法

职工考勤、各类假期及相关待遇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职工的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合理安排有效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或部门职工的考勤负责人,劳动人事科负责考勤的管理工作,有责任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本办法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结合生产性事业单位的属性,对单位工作制度、考勤种类、审批权限及程序、各类假期及待遇做出具体规定。
二、工作制度1、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确因野外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必须按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审批。
2、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部门除外)。
(1)每周公休2天;(2)法定节假日:a、元旦,放假1天。
b、春节,放假3天。
c、清明节,放假1天。
d、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e、端午节,放假1天。
f、中秋节,放假1天。
g、国庆节,放假3天.h、肉孜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1天。
i、古尔邦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3天。
三、考勤办法1、职工考勤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的考勤员,报人事部门备案。
考勤员要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表,并公布于众,便于职工互相监督.2、考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如:病假、事假、产假、出差、探亲假、年休假、学习、婚丧假、旷工等都要按实际情况填写。
3、考勤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到单位人事科审批.4、职工因工外出办理公务时,须向本部门领导(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考勤设置种类:(1)出勤:职工在本岗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从始至终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记录。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记录1. 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2. 员工应按时打卡,未打卡视为缺勤。
3. 员工请假、加班、出差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五条考勤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六条迟到与早退1. 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 员工应按时下班,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第七条缺勤1. 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上班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八条法定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调休。
第九条年假1.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带薪年假;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带薪年假。
2. 员工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年假,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十条病假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事假1. 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事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其他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 考勤记录- 所有员工应每日按时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
- 考勤系统应确保准确无误,员工需配合完成考勤操作。
2. 迟到与早退- 员工如迟到或早退,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 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 缺勤处理- 未经批准的缺勤将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达一定天数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 加班管理- 员工加班需事先申请,并得到上级批准。
- 加班应记录在案,并根据公司政策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调休。
二、休假制度1. 年假安排- 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享有相应天数的年假。
- 年假需提前申请,并得到上级批准,合理安排工作交接。
2. 病假规定-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 病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享受病假待遇。
3. 事假政策- 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
- 事假期间无薪,且需保证请假不影响工作进度。
4. 法定节假日-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
- 节假日安排工作需提前通知,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5. 特殊情况休假- 如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提供相应证明,并提前申请。
三、考勤与休假记录- 所有考勤和休假记录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核。
- 员工可通过内部系统查询个人的考勤和休假记录。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扣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制度修订- 本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修订时需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
六、生效与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
- 任何员工对本制度的疑问,均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员工考勤的管理办法6篇

员工考勤的管理方法(精选6篇)员工考勤的管理方法(精选6篇)员工上下班的记录会被收集起来进行管理,管理方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
下面是我整理的员工考勤的管理方法,欢迎查阅。
员工考勤的管理方法精选篇1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08:30 ---- 12:00 13:00 ---- 17:00办公室员工周六执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08:30 ---- 12:00(三)每周休息一天(四)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
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方法:(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
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
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员工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2. 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每日工作8小时。
2.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效率。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下班,应向上级主管申请批准。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员工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包括刷脸、刷卡、输入工号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签到时,需确保考勤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30至13:00。
(3)迟到、早退的界定:超过规定签到时间30分钟内视为迟到,提前30分钟内离开视为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
(2)外出归来后,需及时向主管报告外出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天内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2)一个月内忘记签到次数超过3次,将按未签到处理,扣除相应工资。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管理及考勤数据的汇总、分析。
(2)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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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劳动纪律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塔总部和各省(区、市)分支机构(含各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在岗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员工的休假权利,监督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1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各省级分公司按照当地政府关于作息时间的规定统一安排本省(含省内各地市公司)的办公时间。
边疆省地市分公司作息时间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假及夏季(冬季)作息时间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员工应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应事先报告上级主管领导。
第七条员工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办公或履行请销假手续外,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到岗工作的,视为旷工。
包括:(一)无故未请假、未到岗工作的;(二)未经请假即擅自休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三)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履行续假手续的;2(四)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事由的;(五)其他被视为旷工行为的。
第三章假期规定第八条本办法中的假期指除国家、地方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以外的各类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病假、事假。
边疆地区可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厅职工休假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年休假。
员工年休假天数按照工作年限应享受的休假天数计算。
为避免部门员工集中休假影响正常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均衡休假。
(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因长期培训等原因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3于年休假天数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条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核给婚假。
员工符合晚婚年龄条件的,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延长婚假。
第十一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视情况核给丧假1-3天。
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核给路程假。
第十二条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的女员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 98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4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员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时,给予 15 天的产假;怀孕满 4 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 42 天产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晚育女员工产假天数可按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计算。
第十三条护理假。
男员工配偶休产假时,男员工可根据地方政府规定核给护理假,地方政府没有相关规定的,护理假不超过5天。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假。
员工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需要休息的,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核给计划生育假。
第十五条探亲假。
员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核给探望配偶的探亲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核给探望父母的探亲假。
员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鉴于现在交通工具方便快捷,员5工选乘除飞机以外最快速的交通工具到达探亲地点后,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申请休探亲假。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审批办理。
(一)探亲假期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核给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核给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核给假期,或者员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以2年核给探亲假1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核给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
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此外可以根据路程远近视情况核给路程假。
(二)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实习期间不得享受探亲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三)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可同时探望父亲或者母亲,不再享受探6望父母的探亲假。
(四)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境内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境内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五)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员工工作地点探亲,单位报销其境内往返路费。
员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六)探亲假往返路费报销标准上限为高铁二等座票价。
异地任职人员申请不休探亲假的,可选择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回家探亲,按公司差旅标准每季度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第十六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医疗机构诊疗不适宜工作,建议治疗或休息的,可核给病假。
第十七条事假。
员工个人或家庭有客观情况,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处理的,可视情况核给事假。
事假仅限员工处理临时性、紧急性情况,员工年度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天。
7第十八条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如需异地休假,可根据路程远近核给路程假。
第十九条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中不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
产假、探亲假中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
第四章请销假管理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请销假审批制度。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的审批均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HR 系统审批后方可安排,病假、事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等特殊情况可事后补交申请。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审批权限及流程:公司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含高级总监)、员工休假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部门正职、地市分公司总经理休假由省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省分部门副职及员工休假由省分公司部门正职审批;地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及8部门负责人休假由地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地市分公司员工休假由地市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二条各省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申请探亲假或年休假,应报总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员工请婚假、病假应有相应证明,对员工请假相关证明资料及审批材料入HR系统留存。
第五章假期薪酬管理第二十四条病假薪酬管理1、年度累计病假天数不超过1个月(含)的,病假期间固定薪酬正常发放,绩效薪酬按在岗天数计发;超过1个月的,病假期间固定薪酬按80%发放,绩效薪酬停发。
2、在医疗期内,员工月工资在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后,其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十五条事假薪酬管理1、在规定的年度累计事假上限(20天)内,固定薪9酬正常发放,绩效薪酬按在岗天数计发。
2、年度累计事假超出规定的上限(20天)的,固定薪酬按80%发放,绩效薪酬按在岗天数计发。
第二十六条年休假薪酬管理公司鼓励员工提前合理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对却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由员工所在部门阐述原因报上一级单位领导审批后,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原则上各单位已安排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二十七条婚假、丧假薪酬管理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本单位规定的婚假、丧假期限内,固定薪酬正常发放;绩效薪酬按在岗天数计发。
超过应休假期的,参照事假薪酬处理。
第二十八条产假(含护理假、计划生育假)薪酬管理生育津贴为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各省按照本省10《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探亲假薪酬管理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限内,固定薪酬正常发放;绩效薪酬按在岗天数计发。
超过应休假期的,参照事假薪酬处理。
第三十条旷工1.旷工1天以内(含)的,当月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均按80%发放。
2.连续旷工1天以上5天以下的,当月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均按60%发放。
3.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停发薪酬。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原则上按照本办法执行,边疆地区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规定制定相应办法及实施细则,并报总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与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11规不一致的,按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铁塔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12附件1:总部:公司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含高级总监)、员工休假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13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部门正职、地市分公司总经理休假由省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省分部门副职及员工休假由省分公司部门正职审批;地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地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地市分公司员工休假由地市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批。
15附件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请假单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