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25盒4.3.2】-学校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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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录

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录
1.3.1.3雅居乐中学印章管理规定(第3盒)
1.3.1.4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第3盒)
3
政教处
1.3.2学校按规定程序对规章制度定期清理,并向师生公布
学校规章制度及时清理的得1分,向师生公布的得1分。
1.3.2.1雅居乐中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方案(第3盒)
1.3.2.2雅居乐中学绩效工资方案及清理公示图片(2015年1月修订) (第3盒)
制度汇编成册得1分,制度汇编不全的得0.5分。
1.2.5.1规章制度汇编(第2盒)
教导处
1.3
文件审查和清理机制
1.3.1学校有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有文件合法性审查机构得0.5分,有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得0.5分,文件已经过学校合法性审查得1分。
1.3.1.1雅居乐中学文件合法性审查机构(第3盒)
1.3.1.2雅居乐中学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第3盒)
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录
2017年10月16日
2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认定标准
佐证材料目录索引
盒号
负责
部门
章程及制度
1.1
章程建设
1.1.1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完备
内容合法完备得2分,内容不完备的得1分,存在与法律相冲突的不得分;
制定程序合法得2分,不合法不得分。
1.1.1.1学校章程 (第1盒)
2.1.2.5党组织、教职工监督正副校长的资料 (第4盒)。
人事
2.1.3重大决策、重要发展规划经学校专门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核,或法律论证
重大决策、重要发展规划经审核或法律论证的得2分,部分重大决策或规划未经审核或论证的视情况扣2分、1.5分、1分。
2.1.3.1雅居乐中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第4盒)

依法治校工作档案整理及要求

依法治校工作档案整理及要求

依法治校工作档案整理及要求一、组织领导(一)资料1、依法治校上级文件2、依法治校的工作计划、年度总结、专题会议、记录(3年)3、设立法制机构、职责的相关文件(二)要求与说明:1、一把手亲自抓。

也就是你的组织领导里边必须得是一把手是总负责,然后才是其他负责人。

2、学校的年度计划、总结中要有依法治校工作内容。

这里可能有的学校计划里边有法制教育的内容,但不能作为依法治校的内容,必须把依法治校作为一部分,计划、总结都得涉及到。

所以就必须重新把学校计划总结出一份,把这部分内容补上。

3、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部署依法治校工作,要在会议记录中体现,或有专题会议记录。

专题会议记录每学期不能少于一次,如果其他时间的会议记录需要补,要在不同的位置补上,检查时要有真实感。

4、在校生1000人以上的学校要设立“法制办”(或法制处),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在校生500人以上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法制机构、人员职责明确。

并且要有专门的办公室,职责要上墙,要有一条专门的标语。

二、制度建设(一)资料1、学校章程:章程制订与修订要结合本校实际,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执行。

标题:学校名+章程,如:×××小学章程章程下面要有:括弧,注明经第几届第几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某年某月某日教育局核准。

章程的最后一条,必须写上本章程经×××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2、学校制度汇编:3、规章制度检查、修订情况记录4、岗位目标责任状。

(二)要求与说明:1、学校章程必须体现学校特色,反映广大师生共同意愿,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做到与时俱进。

评估要求制定学校章程要广泛征求意见,因此要有“制定《章程》征求意见”表,此表的份数要占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

《章程》要经职工大会或者是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教育局审批之后才算最后成形,评估验收时要求学校章程必须上墙。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17盒3.2.7】-小学安全巡查制度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17盒3.2.7】-小学安全巡查制度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17盒3.2.7】
小学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1、值日教师早晨7:30分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

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

2、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

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3、按学校要求做好学校大门的开锁与上锁。

非本校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一律不得入内。

4、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好“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值日领导安排好课间巡视范围(a、学校操场。

b、校园内)。

6、对校舍及操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他安全预防。

7、向值日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8、值日结束后由带班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顺德容桂扁滘小学
1。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校长工作述职报告【22盒4.2.3.1-4.2.3.2】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校长工作述职报告【22盒4.2.3.1-4.2.3.2】

2015-2017学年校长工作述职报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ⅩⅩⅩ小学ⅩⅩⅩ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老师:作为一个校长,我始终坚持“勇于担当”精神,坚持“为和谐发展服务”的理念。

努力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为教师的发展服务,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现将本人这两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勤奋学习,严于律己我与时俱进,积极学习和吸收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并把所学理论与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善于研究,勤于实践,积极撰写论文。

2015年4月本人撰写的论文《实施小学大语文教学之我见》在区镇获奖,2017年7月《浅谈品德课教学的“四化”》在顺德区获二等奖并在《科教导刊》发表,2017年7月《让礼仪之花在小学生中绽放》在全国《课程教育研究》发表。

工作上,我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兢兢业业。

特别是在经费问题上,我更是严于严格要求自己,例如:这两年学校发奖金,我没有给自己发过一分钱。

作为校长每学期的加班不小,但我从来不给自己记过一天的加班,如果有都是跟两位主任一起加班时,他们记上去的。

二、为学校发展服务1、改造校园环境。

2015年到现在,我校自主筹集资金,并争取上级支持,共投资近300万元对学校的田径场、篮球场进行改造,对教学楼的后墙进行维修,并进行校园文化硬件建设,大大改变了学校校园环境。

2、创建协作文化。

2015年9月,我们启动了“协作特色文化”建设计划,开展了“协德(协作育德)”“协智(协作育智)”“协体(协作育体)”“协美(协作育美)”“协劳(协作劳动)”“协创(协作创新)”等活动,建立了“团结协作课程”“足球课程”、“乒乓球课程”等校本课程,提高了校园和谐气氛,促进了师师的团结,生生的团结,促进了师生教学协作,生生学习协作,提高了教学效率。

形成了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3、依法依章管理。

规范管理机构。

我们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建立《扁滘小学办学章程》,并依章管理,做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

学校奖励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25盒4.3.2】-学校制度汇编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25盒4.3.2】-学校制度汇编

扁滘小学师生制度学习汇编第一部分学校章程序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扁滘小学坐落于顺德区容桂扁滘华滘南路。

学校创办于1957年,历经五十多年的沧桑而日益发展。

为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于2000年由扁滘社区掀头组织投资易地重建。

学校占地面积19875平方米,建筑面积6129平方米。

学校是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扁滘小学,英文表述为BIAN JIAO PRIMARY SCHOOL;学校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滘路1号;官方网址为/,注册域名为http:// /。

第三条学校由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教育局举办,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学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容桂街道扁滘社区内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招生规模以街道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治理结构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成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为学校决策机构。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法律顾问、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代表7--11人的单数组成。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学校行政、党支部、工会等均可提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校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设主任委员4人,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中选举产生,采取轮值制,每人担任一年。

当年轮值的主任委员主持校务委员会工作。

依法治校示范校档案材料

依法治校示范校档案材料

依法治校示范校档案材料依法治校示范校档案材料为了保障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我国积极推行依法治校的方针政策,并将之落实到教育系统各个环节中。

其中,依法治校示范校是依法治校政策落地的一个重要体现。

本文将围绕依法治校示范校,从多个方面进行深度探讨,旨在帮助读者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方针政策。

一、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及意义依法治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来推动学校教育管理的方式。

它的出现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依法治校示范校作为依法治校的典型代表,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治校示范校在各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和水平,其做法和经验对其他学校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均衡发展。

2. 推动法治教育:依法治校示范校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通过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使学生深刻理解和遵守法律。

3. 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示范校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办学,通过规范化管理、优质的教学质量,提高了学校的教育质量,培养了优秀的学生。

二、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与评选标准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与评选是一个严格的过程,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创建与评选标准:1. 法律意识:学校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校领导及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法律,在办学过程中主动接受法律监督。

2. 规范管理:学校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3. 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注重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

4. 教育质量: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具备优势,学生普遍具备较高的学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5. 学校环境: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实施与挑战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应该注重以下几点:1.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32盒5.2.4.1-3】-小学教职员工问责制度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32盒5.2.4.1-3】-小学教职员工问责制度

ⅩⅩ小学教职员工问责制度为了使学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后勤管理秩序,让教师的不作为和作为过度的行为受到约束,促使教师能认真按学校要求尽职履责,保障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确保学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精致化管理水平,根据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本校《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岗位管理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岗位责任人员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与教师职责相关联的损害事件。

从事故原因上可分为教育活动事故、学校设施事故与学生间事故三类。

从损害结果上分为学生伤害事故、学校管理事故与教育教学工作事故。

第二条教师担负着对学生教育管理的义务,各岗位都有既定的职责要求,由于没有履行(或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就会导致不良后果,严重者就会酿成事故。

学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管理,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奖罚分明。

第三条广大教师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人师表,服务学生”。

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注重培养综合素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与习惯。

第四条由于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或伤害事故的,由学校行政办公会提名,教代会进行问责。

根据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职责范畴、事故的性质、情节的轻重及事后的态度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分别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解聘。

并与绩效工资考核挂钩。

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章教师岗位工作事故第六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有关工作要求、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规定,而造成岗位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因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有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违反学校劳动纪律、学校规章制度而造成岗位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如旷课、旷工、抽查未到、擅自离岗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28盒5.1.1.1—5.1.1.4】-小学学生申诉委员会工作规程

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活动档案材料【28盒5.1.1.1—5.1.1.4】-小学学生申诉委员会工作规程

小学学生申诉委员会工作规程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及时调解、排除学生事务纠纷,促进依法治校进程,维护学校稳定和发展,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第二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本着“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职权。

二、机构组成第三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委员9名,分别由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大队部辅导(1名)、大队部成员(3名)、学生代表(2名)组成。

第四条学生代表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民主推选产生。

第五条学生代表若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不能行使委员权利时,按本规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员名额。

第六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学生事务调解中心)主任。

第七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

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

第八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学生事务调解中心。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学生事务调解中心负责先行核查、调解学生申诉事件。

第九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学生事务调解中心合署办公,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三、受理范围第十条在校学生对于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及其他行政处分有异议的,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学生个体之间的纠纷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四、处理程序第十二条学生的各类申诉应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交学生事务调解中心,逾期不受理。

重大事件或特殊情形的可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学生事务调解中心先行核查学生申诉事件的事实、理由,对明显不属受理范围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诉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学生事务调解中心受理学生申诉后,对一般申诉事件做好调解工作,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对无法调解的申诉事件及双方或一方不愿调解的事件,及时提请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听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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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滘小学师生制度学习汇编第一部分学校章程序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扁滘小学坐落于顺德区容桂扁滘华滘南路。

学校创办于1957年,历经五十多年的沧桑而日益发展。

为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于2000年由扁滘社区掀头组织投资易地重建。

学校占地面积19875平方米,建筑面积6129平方米。

学校是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扁滘小学,英文表述为BIAN JIAO PRIMARY SCHOOL;学校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滘路1号;官方网址为/,注册域名为http:// /。

第三条学校由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教育局举办,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学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容桂街道扁滘社区内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招生规模以街道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治理结构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成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为学校决策机构。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法律顾问、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代表7--11人的单数组成。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学校行政、党支部、工会等均可提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校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设主任委员4人,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中选举产生,采取轮值制,每人担任一年。

当年轮值的主任委员主持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2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特殊情况可由主任委员,或校长动议,临时增加召开次数。

第九条校务委员会决策以下事项:(一)办学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二)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三)重大基建项目计划;(四)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五)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六)中层干部人事安排,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等措施;(七)学校本学年、本学期工作计划;(八)其它需由校务委员会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校务委员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过半数通过。

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形成决议,经校长签署后执行。

校务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章程细则。

第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学校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支部”)。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校务委员会决策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向党支部通报,并充分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主要职能包括:(一)监督并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四)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五)组织实施学校中层干部的民主考核、换届推荐等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

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代会代表按有关规定产生。

第十四条教代会每届任期四年,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经学校校长提议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提议,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

第十五条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的绩效工资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代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教代会行使的职责如下:(一)制订和修订学校章程、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管理制度;(二)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四)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五)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并交相关机构办理;(六)审议学校上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列出,交出相关机构办理。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

工会主席按《工会法》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为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代表由各班学生代表组成,少先队大队委干部为当然代表。

学代会拥有建议及监督权,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学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列出,并将决议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处理。

学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及会议议程须另行订立。

第二十条校务咨询委员会。

校务咨询委员会由学校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公安代表、家长代表、企业界代表、校友代表、关工委代表等人士组成。

咨询委员会成员人选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提名,由校长聘任。

第二十一条校务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社会人士担任),副主任2名(由社会人士担任),秘书长1名(由校方人员担任)、委员若干名。

每届任期四年,换届时需更新三分之一以上委员。

第二十二条校务咨询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向校务委员会提交向社会各界收集的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校务咨询委员会运作须制订相应的办法。

第二十三条学校成立校务监督与评价委员会。

成员在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增加学生代表,负责学校监督和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分为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须有教师代表。

第二十五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学校行政及各班班主任提名家长代表候选人,每班原则上提名1-3人。

学校组织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议选举出正式家长代表,通过家长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六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各年段1名),秘书长1名(由教师代表担任),委员若干名。

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不设主任,设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由教师代表担任),委员若干名。

学校家长委员会副主任中属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为当然的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副主任。

第二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行为规范、校服选用、社团活动等事项提出建议。

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回应,随时协商,做出决定组织实施。

家长委员会自主组织的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的观摩评议活动,须事先与学校相关部门商议。

家长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章程细则。

第二十八条教师事务委员会。

负责学校教师论文评选、教师职称初评,特级教师和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先评优的推荐。

对教师的申诉和异议进行调节、协调和处理,并保留裁决权。

教师事务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则。

第二十九条教师事务委员会设五位委员(学校领导不担任),由教代会选举产生。

第一年在五位委员中选举产生一位主任委员,主持工作。

之后实行五位委员轮值制。

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每个任期需调整三分之一委员。

第三十条学生事务委员会。

负责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并进行调解、协调和处理,并保留裁决权。

学生事务委员会须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一条学生事务委员会设五位委员(学校领导不担任),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可由教师代表任主任委员,主持工作。

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每个任期需调整三分之一委员。

可由德育处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长有权否决相关机构作出的决议,提出修改决议或中止决议实施。

(一)通过的决议与法律、法规及政府指令、政策相违背的;(二)因不可抗拒的外因导致决议无法实施的;(三)因上级政策调整,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

第三十三条校长否决决议的动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是否提交相关机构,通过表决由校长办公室提交相关机构审议。

对校长提出的修改或中止实施的决议,经对部分否决或修改的决议交由相关机构再审通过后实施。

相关机构再审不通过,校长无二次否决权。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三十四条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校长由上级行政机关或主管部门聘任,主要职责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学校设置校长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部门,根据上级职数规定,按竞聘、考察等组织相关程序,处室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须制订相应的规则及细则。

(一)校长室是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做好对外接待、学校宣传、内部文件的处理工作。

(二)德育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大型活动的组织及家长、社会的协调工作。

(三)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抓好全校的教学工作,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四)总务处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

(五)少先队大队部在党团组织领导下,按照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少年儿童开展各种形式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良好品德、组织纪律、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养成。

(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三十七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机制。

校长办公会议由学校行政领导、党支部委员、大队辅导员、教师事务委员会主任参加,由校长主持召集,每一至二周召开一次,研究和部署学校近期工作。

根据需要可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扩大会议,增加工会主席、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做出的决定由校长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学校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学校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预案操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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