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药品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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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急救物品专为抢救患者使用,不得随意取用和外借。

3、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液态,完好率达到100%。

4、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每周检查、督导两次,并签名。

5、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

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定点定位放置,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的应急状态。

7、急救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8、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
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急救药品的合理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采购: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企业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 储存:急救药品应当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库房或仓库中,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且应与其他药品保持分开存放。

3. 配发:急救药品的配发应遵循合理使用、急救救治和紧急需用的原则,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发,并在配发记录簿中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4. 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根据药物临床适应症和剂量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监管:急救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进销存管理、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对急救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3)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急救药品的分类和储存:将急救药品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要求条件符合药物储存的要求,如温度适宜、防潮、通风等。

2.急救药品的采购和进货: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实际情况,制定急救药品的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进货。

4.急救药品的发放和领用:急救药品的发放和领用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患者需求或医生开具的医嘱进行发放。

领用人员需在领用时填写相关表格,并如实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

5.急救药品的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

6.急救药品的过期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过期药品的处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对即将过期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使用,对已经过期的药品要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急救药品使用及领用流程1.急救药品的使用:医务人员在急救过程中需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生的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和剂量使用急救药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2.急救药品的领用:医务人员需向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提出急救药品的领用申请,申请需包括领用药品的名称、数量、领用理由等信息。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医务人员可按照流程领取药品。

3.急救药品的补充:医务人员在发现库存不足时,需向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提出补充药品的申请。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充采购,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4.急救药品的记录:医务人员在急救药品的使用、发放和补充过程中,需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数量、使用说明、使用人员、使用时间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以上是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大致内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规范。

为了保证急救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医务人员需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药品的安全。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
诊科)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车内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分别放置,定位、定量存放,每日清点,班班交接,指定专人保管。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5、急救药品组长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急救药品管理的成员及职责
(一)成员
急救药品负责人:(护士长)
急救药品专管人:李静(组长)、徐胡艳(专管人)
(二)职责
1、专管人和组长每周根据急救车内急救药品保存的基数进行检查。

2、主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防止过期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立即更换不得使
用。

3、要过期的急救药品应提前一个月做好领药计划,报送给护士长。

4、抢救结束后当班护士应及时补齐所用急救药品并与专管人共同核对,专管人核对后在《急救药品管理本》做好药品数量、有效期的登记。

5、急救药品组长和专管人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急救药品领用、补充流程图。

急救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急救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急救用药安全,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急救用药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储存(1)急救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选择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

(2)急救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品储存柜中,确保药品质量。

(3)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避免潮湿、高温、污染等因素影响药品质量。

2. 药品领用与调剂(1)急救药品的领用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途径、用法等进行调配。

(2)急救药品的调剂应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3)领用和调剂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时间、调剂时间等信息。

3. 药品使用与监控(1)急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途径、用法等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2)使用急救药品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用药安全。

(3)建立急救用药监控制度,对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用药安全。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使用急救药品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及时发现不良反应。

(2)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3)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病例,应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 药品报废与回收(1)急救药品过期、变质或被污染时,应及时报废,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报废药品的销毁应记录详细,确保药品安全。

(3)回收报废药品时,应确保药品不流入市场。

四、责任与处罚1. 各级负责人应加强对急救用药安全的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患者用药安全事件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在急救用药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本制度由我单位医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范文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范文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范文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五定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一、急救药品要有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二、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三、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四、急救药品要由专人管理,实行急救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

每日交接,五、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急救药品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登记签名。

六、急救车内急救要的存放要由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七、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八、要专人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

对近效期管理内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及时处置超过有效期、标记模糊的急救药品。

1、设有抢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1、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规范,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抢救车内急救物品、仪器除抢救患者外不得挪用。

3、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4、抢救药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如输液器、注射器、输血器等)保证一定基数,无过期,用后应及时补充。

5、抢救药品、仪器、药品做到班班交接检查,每周总查一次,检查有无过期、变质、基数是否相符、抢救仪器是否性能完好等,交接、检查后签全名。

6、急救物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消毒备用。

《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1.抢救车内药品(毒麻药)、物品、液体及卫生,由治疗班护士专人负责,要严格执行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治疗班护士换班时要严格交接抢救车内药品(毒麻药)液体并登记,交接人双方签字。

2.负责人要定期清点、检查药品的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不得使用。

3.抢救车内药品(毒麻药)、物品、液体使用后及时补充,补充后不同批号的药品(毒麻药)、物品、液体及时登记。

有效期小于3个月的挂警示卡标识,提示使用距有效期小于1个月的药品,要立即更换或销毁并记录。

各班认真交接抢救车内的药品、物品不得丢失,当班护士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

4.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当班护士应与医生再重复一次,无误后方可执行,防止发生差错。

抢救病人时所有用过的药品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治疗班护士每周对抢救车内药品(毒麻药)、物品、液体的质量及有效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签字。

6.治疗班协助督促总务班更换无菌物品,定期清理抢救车内卫生。

7.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不经护士长同意一律不得外借,否则后果自负。

8.治疗班交接前彻底清点,检查治疗柜内所有注射药品(药柜内所剩药品)特别应对药品有效期进行检查,以免药品积压过期,同时将抢救车内所要一次性物品,液体彻底更换,并做好记录。

9.质检员每周对抢救车内药品(毒麻药)、物品、液体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并签字。

10.护士长不定期进行质控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整改。

第二篇:抢救车管理规范、抢救物品管理制度抢救车管理规范一、抢救车由办公室护士专人管理。

二、每月护士长与办公室护士至少大查对并双签字一次。

三、每次使用后及时补充药物及抢救物质,保持完好备用状态,经双人查对后签字并将封条规范粘贴。

四、抢救物质仅限抢救时使用。

五、抢救车禁止放任何物品。

六、抢救车定点放置。

天愿医院抢救物品管理制度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

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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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药品交接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衣帽整齐,对急救药品交接
登记工作。

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将使用过的药品,及时补充到指定的
位置。

3、交班人员应保证药品放置有序,卫生清洁。

4、因出诊药品不能当面交接时,交班人员应将药品的使用情况,
及时告知接班人员。

5、接班人员应对急救药品的名称、数量、摆放位置及卫生做好交
接。

保证急救药品完好,使用率为100%
6、交接人员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药品名称、数量,做好交接工
作。

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人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应由接班人负责。

注: 1)药品数量、名称核对无误,在相应的栏目内打“√”否则打“╳”
2)主管人员每周对药品进行一次清点、核对。

3)出现药品交接不清、接班人员有权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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