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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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抢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管理,确保医院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抢救药品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抢救工作相关的科室、药房等部门,以及与抢救药品有关的医务人员和药品管理人员。

3. 抢救药品的定义抢救药品是指应用于急诊和抢救工作中的药物,用于救治重症患者或急救情况下的紧急处理。

4. 抢救药品采购管理4.1 依据临床需求和医院的抢救药品清单,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统一采购抢救药品,并确保供应充分。

4.2 采购过程中,药学部门应遵从合理用药原则,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抢救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

4.3 药学部门应定期对抢救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质量标准和服务满足医院要求。

4.4 采购工作需记录采购清单、采购数量、供应商信息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保管。

4.5 抢救药品采购需遵守医院相关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参加违法违规行为。

5. 抢救药品储存管理5.1 药学部门应设置特地的抢救药品储存区域,并订立合理的储存方案,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易用性。

5.2 储存区域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持干燥、通风、乾净,并避开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5.3 抢救药品的储存位置应明确标识,依照药品类型、批号和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避开混淆和过期使用。

5.4 药学部门应定期对抢救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点,记录药品名称、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5.5 抢救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减少药品的损耗和滞留。

6. 抢救药品使用管理6.1 医务人员在抢救药品使用前,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要求。

6.2 医务人员应依照临床治疗指南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抢救药品,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用法、用量或联用其他药物。

6.3 医务人员在使用抢救药品时应记录患者信息、用药过程、疗效等相关内容,供后续参考和药品管理人员进行评估。

二级医院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二级医院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抢救药品的管理,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抢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调剂、回收及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院抢救药品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抢救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二)安全第一:以患者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抢救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三)合理配置: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配置抢救药品,避免浪费。

(四)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抢救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四条抢救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

第五条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科室抢救药品需求,结合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抢救药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稳定的供货能力。

第七条抢救药品的储存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保持药品质量。

第三章使用与调剂第八条抢救药品的使用由临床科室负责,严格执行医嘱。

第九条临床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抢救药品,确保抢救效果。

第十条抢救药品的调剂由药剂科负责,确保抢救药品的及时供应。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定期检查抢救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库存。

第四章回收与销毁第十二条抢救药品的回收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执行药品回收规定。

第十三条回收的抢救药品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四条销毁的抢救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销毁程序执行,确保药品销毁彻底。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五条药剂科、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抢救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在抢救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抢救药品的管理,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抢救药管理制度3篇

抢救药管理制度3篇

抢救药管理制度3篇【第1篇】救护药品器材管理制度1、救护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

二准时准时消毒灭菌,准时检查修理,物品有显然标记,不准随意挪用。

2、救护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救护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楚,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救护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救护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平安和使用便利。

5、救护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别缘由无法补齐时,在交班记下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救护患者时能准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救护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光,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状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救护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两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物帐相符。

【第2篇】医院救护药品器材管理制度1、救护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

二准时准时消毒灭菌,准时检查修理,物品有显然标记,不准随意挪用。

2、救护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救护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楚,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救护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救护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平安和使用便利。

5、救护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别缘由无法补齐时,在交班记下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救护患者时能准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急救药品的合理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采购: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企业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 储存:急救药品应当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库房或仓库中,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且应与其他药品保持分开存放。

3. 配发:急救药品的配发应遵循合理使用、急救救治和紧急需用的原则,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发,并在配发记录簿中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4. 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根据药物临床适应症和剂量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监管:急救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进销存管理、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对急救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3)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医院抢救药品及器材管理制度

医院抢救药品及器材管理制度

医院抢救药品及器材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医院抢救能力和救治质量,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内科、外科、儿科及其他需要使用抢救药品和器材的科室。

第三条:抢救药品和器材指的是用于急救、抢救生命的药品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药品、器械、监护仪器等。

第四条:医院抢救药品和器材的采购、存储、分发、使用、更新等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

第五条:医院应根据科室特点和需要确定抢救药品和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医院应选择正规的药品和器材供应商,确保所购买的抢救药品和器材质量可靠。

第七条:负责抢救药品和器材的采购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确保药品和器材的可供性。

第八条:负责抢救药品和器材的科室应配备专人进行抢救药品和器材的分发和使用。

第九条:抢救药品和器材应设置专用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符合药品和器材的特殊要求,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抢救药品和器材的过期和失效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抢救药品和器材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开展抢救药品和器材的培训和演习,提高医务人员的抢救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抢救药品和器材的监测和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抢救药品和器材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抢救药品和器材的调配机制,确保各科室在实施抢救时能够及时获取需要的药品和器材。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抢救药品和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且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修订和解释,并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医院抢救药品及器材管理制度,1200字以上。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急救药品质量管理,保证全院急救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三、名词定义急救药品:指存放于抢救室(车/柜/箱)用于紧急救治病人的药品。

四、内容1.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急救药品。

每天进行药品清点养护,实行交接班管理,保证备用状态。

2.各临床(医技)科室急救药品应统一规范管理。

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的急救药品基数,统一储存位置、统一摆放顺序、统一清单格式、统一近效期药品警示登记格式。

3.对于急救药品中的特殊管理药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

4.每种急救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特殊管理药品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贮存并醒目标识。

急救药品药盒要求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等一致,原则上批号不得多于3个。

盒内药品放置原则左进右出、近期先用,批号多于2个时应于外盒注明。

禁止存放、使用无标识药品。

5.所有急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冷藏药品必须置于冷藏柜中保存,每天2次对冰箱温度进行记录。

需要遮/避光的药品必须在使用前按照遮/避光的要求储存放置。

6.药剂科监管药师负责每月检查急抢救药品质量,对存在质量问题、近效期或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督导相关科室及时整改,并在检查表备注栏中标注,次周检查整改情况。

7.对近效期药品,严格按照如下规定执行:(1)每月对急抢救药品进行养护和清查,要求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在效期药品管理记录表中全部登记。

(2)有效期3-6个月的急抢救药品,根据医院药品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换,填写调换登记。

抢救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抢救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用药错误和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抢救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职责分工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抢救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定期评估和改进。

2. 药剂科:负责抢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3. 临床科室:负责抢救药品的使用,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4. 护理部:负责对临床科室抢救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四、抢救药品管理制度1. 抢救药品的采购(1)采购前,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质量、价格等因素,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

(2)采购时,药剂科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2. 抢救药品的储存(1)抢救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如冷藏、避光、干燥等。

(2)储存地点应通风、干燥、避光,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3)储存药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3. 抢救药品的供应与配送(1)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及时供应抢救药品。

(2)配送药品应保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有效期合格。

4. 抢救药品的使用(1)临床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抢救药品。

(2)护理人员应掌握抢救药品的药理作用、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观察处理。

(3)抢救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5. 抢救药品的监控与评估(1)药剂科应定期对抢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抢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抢救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抢救药品管理制度,造成患者伤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

通过以上抢救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抢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抢救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抢救药品的安全使用,提高抢救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抢救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学部负责抢救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及监督管理。

2. 各科室负责抢救药品的使用、储存、保管及报告。

3. 抢救药品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熟悉抢救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抢救药品的管理1. 采购与储存(1)抢救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抢救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

2. 配送与使用(1)抢救药品的配送由药学部负责,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2)抢救药品的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临床指南执行。

3. 保管与报告(1)抢救药品的保管由专人负责,确保药品安全、完整。

(2)抢救药品使用后,应及时报告药学部,以便进行统计和分析。

五、抢救药品使用规范1. 抢救药品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熟悉抢救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 抢救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临床指南执行。

3. 抢救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4. 抢救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生。

六、监督与检查1. 医院药学部定期对抢救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应定期对抢救药品的储存、保管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药品安全。

3. 医院对抢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抢救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抢救药品的合理使用,提高抢救成功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抢救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

三、管理制度1. 抢救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抢救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2)抢救药品的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a. 设立专柜存放,固定存放地点。

b. 药品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

c. 药品存放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d.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明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2. 抢救药品的领用与使用(1)抢救药品的领用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人负责。

(2)抢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操作规范执行。

(3)抢救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用量、使用时间等。

3. 抢救药品的定期检查与维护(1)每月对抢救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有效。

(2)对过期、变质、标签不清、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使用。

(3)定期对抢救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抢救药品的交接与培训(1)抢救药品的交接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药品数量、品种、质量无误。

(2)对新进人员、进修人员及实习生进行抢救药品使用培训,提高其抢救技能。

(3)定期对抢救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责任与奖惩1. 抢救药品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及个人,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2. 对抢救药品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在抢救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负责补充和完善。

抢救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抢救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抢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抢救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

2. 各临床科室负责抢救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3.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抢救药品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抢救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前需对市场进行调查,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采购时,需索取相关资质证明、药品检验报告等。

2. 储存管理(1)抢救药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2)药品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标识明显。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调配管理(1)抢救药品的调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剂人员负责。

(2)调配前,需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药品批号等。

(3)调配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污染。

4. 使用管理(1)抢救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指南进行。

(2)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抢救药品的使用后,需及时记录患者用药情况。

5. 销毁管理(1)过期、变质、污染的抢救药品应及时销毁。

(2)销毁前,需登记药品名称、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3)销毁过程中,需有专人监督,确保药品安全销毁。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药剂科定期对抢救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抢救药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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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药品、物品管理规定:
1、抢救车清洁、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仪器“五定两及时”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

完好率100%,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所有药品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无过期。

4、急救物品齐全、保证处于功能状态,每班清单有记录。

5、抢救药品保证基数,标签清楚,无过期,用后及时补充,每日清点有记录。

6、抢救药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7、抢救药品及物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8、护理部质控组定期检查抢救物品、药品。

抢救车
急救药品剂量、用法、副作用
抗休克升压药—正肾、付肾、异丙肾、多巴胺、间羟胺
呼吸兴奋剂---可拉明、洛贝林
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西地兰、利多卡因
扩血管降压类药物---硝普钠硝酸甘油
利尿及脱水药—呋塞米、甘露醇
激素药—地塞米松
解痉平喘—氨茶碱多索茶碱
解痉镇痛—阿托品、6542
其他
镇定剂类药物—地西泮、苯巴比妥
解毒类--氯解磷定
1.盐酸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皮下注射
用量: 1mg
作用:抢救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心脏骤停;支气管哮喘;与局麻药合用;鼻粘膜齿龈出血
副作用: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
心律失常;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误入血管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出血
2去甲肾上腺素(2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 4—10ug/min
作用:用于急性心梗、体外循环引起的低血压以及CPR后的血压维持,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消化道出血所致休克
副作用:药物外漏可引起局部坏死,头痛、眩晕、血压高、呕吐、抽搐
3异丙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 1mg
用法:用于增加心肌收缩力,心跳骤停,房室传导阻滞,抗休克
副作用:心悸,头痛,头晕,喉干,恶心,软弱无力及出汗
4多巴胺(20mg)(2ml)
用法:静脉注射
用量:1—5ug/kg
作用:用于心肌梗塞,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
副作用: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全身软弱无力感
不得和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合用
5阿拉明(间羟胺)(10mg)(1ml)
用法:肌内注射,静推,静滴
用量: 10—20mg
作用:用于升高血压,各型休克与多巴胺合用比例是
副作用:头痛、恶心。

呕吐、高血压、心动过速,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与高血压慎用
升压药应在血容量纠正后在用
胺碘酮(0.15g)(3ml)
用法:静注静滴只能用5%葡萄糖稀释
用量:
作用: 用于房性心律失常伴快速室性心律;严重室性心律失常
副作用:脸红,多汗,恶心,脱发;血压下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室速,室颤
2.山莨菪碱(654—2)(10mg)(1ml)
用法:肌内注射
用量: 5—10mg
作用:抗M胆碱药,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绞痛,急性微循环障碍,有机磷中毒等,急腹症诊断不明时不能用
副作用:口干,面红,事物模糊、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
3阿托品(1mg)(1ml)
用法:皮下,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
用量: 0.3—0.5mg
作用:抗心律失常;解毒;抗休克改善循环;麻醉前用药
副作用:0.5mg引起轻微心率减慢,口干,少汗;1mg引起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严
4异丙嗪(非那根)(50mg)(2ml)
用法:肌内注射
用量: 25mg
作用:用于皮肤粘膜过敏;止吐;镇静催眠;抗眩晕
副作用:嗜睡;增加皮肤对光的敏感性
5地塞米松(5mg)(1ml)
用法:肌内注射,静滴,静推
用量: 2.5—5mg
作用:用于抗炎抗过敏,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感染并发的毒血症,抗休克(中毒性休克、心源性休克、低血容量休克)
副作用:易引起糖尿病,诱发消化道溃疡
签署《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知情同意书》
8利多卡因(0.1g)(5ml)
用法:静脉注射,静滴
用量: 1—1.5mg/kg
作用:用于麻醉用;心律失常仅用于阿斯综合征、预激综合征
副作用:引起嗜睡,感觉异常,肌肉颤动,惊厥昏迷及呼吸抑制;低血压及心动过缓
9异博定(盐酸维拉帕米)(5mg)(2ml)
用法: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静滴
用量: 5—10mg
作用:用于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及心绞痛;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
副作用:低血压,心动过缓,眩晕,头痛,皮疹,严重心动过速,呼吸衰竭
10西地兰(去乙酰毛花苷)(0.4mg)(2ml)
用法:静脉注射
用量: 0.4—0.6mg
作用:用于心力衰竭;用于控制伴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血钾在3.5以上可用,急性心梗24-48小时内禁用
副作用:心律失常,恶心,呕吐,下腹痛,异常的软弱无力
11硝普钠(50mg)(粉剂)
用法:静滴(避光使用)
用量:每分钟1—3ug/kg
作用:用于高血压危象;急性左衰竭,夹层动脉瘤控制血压
副作用:血压降低过快过剧出现眩晕,大汗,头痛,肌肉颤搐,反射性心动过速;长期应用发生硫氰酸盐中毒,用药不宜超过72小时,必须用葡萄糖溶解,先用现配,配置液不超过6小时硫氰酸盐中毒,出现运动失调、视力模糊、谵妄、眩晕、恶心呕吐;氰化物中毒出现反射消失、昏迷化物中毒出现反射消失、昏迷
12垂体后叶素(6u)(1ml)
用法:肌内注射,皮下注射或静滴
用量: 10—20u
作用:用于血管收缩药及子宫收缩药,呼吸道及消化道出血,产后子宫出血
副作用: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
13氨茶碱(0.25g)(2ml)
用法:静脉注射
用量: 0.125—0.25g
作用: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缓解喘息症状,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副作用: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呼吸心跳停止
14速尿(20mg)(2ml)
用法:静脉注射
用量: 20—40mg
作用:治疗各型水肿、急性肾功能衰竭、降压或加强降压效果,加速毒物排出副作用:恶心、呕吐、腹泻、体位性低血压
孕妇、哺乳、肝昏迷、血钠过低引起的排尿困难禁用
16硝酸甘油(5mg)(1ml)
用法:静脉滴注
用量: 1—2mg
作用:用于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副作用:头痛,面红,头晕
17安定(地西泮)(10mg)(2ml)
用法:肌注或静脉注射
用量: 5—10mg
作用:用于焦虑症,失眠,抗癫痫
副作用:嗜睡,疲倦,头晕,共济失调,低血压,呼吸抑制
18可拉明(尼可刹米)(0.375g)(1.5ml)
用法:皮下,肌内,静脉注射
用量: 0.25-0.5g
作用:用于中枢性呼吸功能不全,肺心病引起的呼吸衰竭及吗啡所致呼吸抑制
副作用:血压升高,肌肉震颤,僵直
19洛贝林(山梗菜碱)(3mg)(1ml)
用法:皮下,肌内注射,缓慢静脉注射
用量: 3—10mg
作用: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中毒窒息
副作用:小剂量引起惊厥,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大剂量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心悸等
20鲁米那(苯巴比妥)(0.1g)(1ml)
用法:肌内注射
用量: 100—200mg
作用:用于镇静,催眠,麻醉,抗惊厥和抗癫痫
副作用:头晕,困倦,恶心,呕吐
2350%葡萄糖(20ml)
用法:口服,静推,静滴
用量: 20—40ml
作用:用于供给热量,补充液体,低糖症、高血钾、利尿,脱水作用
副作用:糖尿病,心肾功能不全,颅内出血慎用
2410%葡萄糖酸钙(1g)(10ml)
用法: 静推,静滴
用量: 1—2g
作用:用于手足搐搦症,寻麻疹,血清病,钙盐的补充
副作用:静推时有喉头及全身发热感,速度应缓慢,漏出血管外引起局部疼痛及组织坏死
氯解磷定
用量
作用解救有机磷中毒
副作用:恶心、呕吐、心率快
纳洛酮
副作用:嗜睡、恶心、呕吐、烦躁不安
碳酸氢钠
作用-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简化尿液,根据血气补碱、临床上宁酸勿碱
副作用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
100毫升
150毫升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种类---杜冷丁、吗啡、罂粟碱
精二类药品—安定、苯巴比妥那
麻醉类药品—杜冷丁
1毒麻药品只能供急诊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借用、取用。

2、设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钥匙由专人保管(组长、A1)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病人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使用后专人凭空瓶和专
5
、使用时间、批号、医嘱下达医生、护士签名。

高危药品的管理规定
1高危药品-----
2设立一定的基数,专人负责保管
3专柜加锁放置,标识规范醒目
自备药物知情同意书
急救物品外借登记本
急救物品维修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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