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2020招生政策规定八大变化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18项变化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18项变化2020年1月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也同日发布),对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我们将《通知》中所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简称《2020年规定》)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简称《2019年规定》)逐条对比,大部分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对高考加分的控制更加严格。
整体看,文件除了个别文字修饰的变化以外,我们可以发现主要有如下18项变化。
1.文件制定的依据不限于《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在《2019年规定》开头的第一段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
而在《2020年规定》中,改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增加了“等法律法规”这五个字,预示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制定依据将不仅限于《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这两部法律法规。
还有其他法律法规依据。
2.社会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各省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在《2020年规定》第三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第9条中,与《2019年规定》相比,在“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后面增加了一句话,“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这就是说,对这些“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谁来做,怎样做不再搞一刀切由乡镇街道来做。
特别是在新高考改革后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评价模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很显然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参考)有关,在各个中学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评价系统。
但是这件事未必是乡镇街道能够承担的了的。
怎么办各省自己制定具体办法。
3. 考生无法参加特定体检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在《2020年规定》第四部分“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第11条中,与《2019年规定》相比,增加了一句话: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2020年湖北新高考改革计划公布从2019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doc

2020年湖北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从2019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2020年湖北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从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更新:2019-02-27 17:44:55湖北新高考确定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从教育部了解到,我国高考改革正平稳有序推进,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将由各省向社会发布。
后续省份成熟一个改革一个教育部表示,2018年,上述8省市已就启动改革工作对本地教育系统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在试点省份有益探索的基础上,8个省市在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高中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迈出了关键步伐。
同时,8个省市密集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结合省情市情,积极研究制订本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目前,8省市结合本地高中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组织等实际,因地制宜制订了改革方案,将向社会发布。
此前《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后续省份进行实地评估,成熟一个进入一个,确保改革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根据教育部2月26日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普通本高校共招生790.99万人,比上年增长3.87%。
2018年全国普通本专科共有在校生2831.03万人,比上年增长2.81%。
[数据解读]全国高校在学总规模达3833万人昨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教育事业发展有关情况。
统计显示,2018年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63所,比上年增加32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为3833万人。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介绍,根据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共有本科院校1245所,比上年增加2所;(专科)院校1418所,比上年增加30所;另有研究生培养单位815个。
湖北省高考招生政策十一变 高考改革十不变

湖北省高考招生政策"十一变" 高考改革"十不变"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罗欣通讯员巩平实习生左庆)昨日,我省高考招生方案出台。
与去年相比,十处维持稳定,十一处进行了调整。
省招办介绍,从今年起,我省从实行从报名、评卷、填报志愿、录取全程网络化;为严打高考作弊,将实施上年违规,下年禁考。
与此同时,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将加10分投档优录。
备受关注的"平行志愿"将在武汉部属高校共建生招生计划中开始"尝鲜"。
与此同时,深受考生关注的志愿结构依旧为: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第二志愿为多院校组成平行志愿。
省招办表示,今年仍将严控录取批次线,禁录线下生;不退档,不换录,本科不补录;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我省将建立起从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全程咨询网络,从高考结束第一天,至招生录取结束最后一天,为考生提供电子档案录取运转七种状态查询等服务。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昨介绍,据初步统计,我省今年有近52万考生报名参加高考,较去年52.5万人略有减少。
十点不变一是今年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
文综、理综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二是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三是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
高职高专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本科不进行补录。
四是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所有招生计划须经省招办公布。
五是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
第一次是在高考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
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
六是维持2008年志愿结构不变,即第一至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个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书桌上那厚厚的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资料上。
我泡了杯清茶,打开电脑,开始了一场关于未来的畅想。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这个议题就像一扇窗,透过它,我看到了无数的可能性。
一、改革背景我们要明确改革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然而,传统的招生考试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因此,改革招生考试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改革目标1.实现考试科目和内容的多样化。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院校需求,设置多样化的考试科目和内容,使考试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2.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确保考试结果能够真实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优秀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3.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通过改革招生制度,使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地分配到各地,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4.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改革措施1.调整考试科目。
将现行的高考科目调整为“3+X”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X”为考生根据所选专业方向选择的一门或多门选考科目。
2.优化考试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院校的特点,调整考试内容,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应用。
例如,理工类院校的数学考试可以增加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文科类院校的语文考试可以增加文学素养的考查。
3.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将学生的综合素质纳入招生评价体系,包括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
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综合素质评价的分值和权重。
4.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允许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评价标准等。
同时,建立高校招生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招生效率。
5.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倾斜。
通过设立专项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招生力度。
2020年高校招生录取划线办法改革变化解析

2020年高校招生录取划线办法改革变化解析高考综合改革后,我省夏季高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其中,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3个录取批次,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3个录取批次,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2个录取批次。
相比于改革前,普通类和体育类录取均不再划分本科批、专科批,相应的分数线划定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一、改革前分数线划定改革之前,文理类分别划定本科、专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理类,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专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划定。
艺术类分别划定本科、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文理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分别划定本科、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本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体育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普通类理科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改革后分数线划定普通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是采取分段划线的办法,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普通类二段线。
其中,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二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为高校录取普通类考生的最低控制线。
艺术类继续划定本科、专科文化控制线。
其中,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体育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体育类一段线、体育类二段线。
其中,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二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为高校录取体育类考生的最低控制线。
湖北高考招生八大变化

湖北高考招生八大变化湖北高考招生八大变化4月9日,我省发布今年高考招生政策方案,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在录取批次、加分政策等8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4月10日,本报记者邀请湖北文理学院、襄阳四中、襄阳五中相关老师,对部分高考招生政策进行解读。
变化一:共建生录取分数不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继续保留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湖北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湖北文理学院面向襄阳市招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将3所高校招收当地考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单列,投档录取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批次线上当地考生生源不足时,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取消在批次线下降20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湖北文理学院学工处处长王守忠说,湖北文理学院每年面向襄阳招收300名共建生,以前政策规定共建生可低于二本线下20分投档。
由于报考学生较多,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近几年该校招收的共建生通常在学校录取分数线下两至三分。
成绩高于批次线,所以这一政策对该校招生影响并不大。
变化二:加分政策缩紧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10分调整为5分;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但在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变化三:农村学生高考升学率提高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为农村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升学机会。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5万,面向全国招生),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生源招生,名额为1000人。
变化四:艺术专业实行统考2015年我省对艺术专业招生政策做较大调整,扩大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类别,继续减少艺术类招生计划;调整艺术类录取批次、艺术类志愿、艺术类公布计划办法和划线办法。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出台今年与往年相比有七大变化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出台今年与往年相比有七大变化陈恩富李春贵昨日,湖北省招办对社会公布了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湖北省今年的招生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主要有以下七大变化——一、提前批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从今年开始,对提前批本专科所有科类(文理、艺术、体育)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今年起,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将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
二、公布考生成绩和分数线时间提前今年公布考生成绩和分数线的时间将从原来的6月25日提前到6月23日。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有调整今年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均一次性填报,即所有考生都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登录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时。
四、湖北省属院校开展面向贫困地区招生试点工作教育部继续给湖北省下达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国家确定的我省26个贫困地区招生;参照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政策,安排10所省属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部分本科专业,开展面向国家确定的我省26个贫困地区和省确定的阳新县、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和神农架林区等贫困地区招生试点,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
严禁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同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与招生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志愿一起填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与院校同批次其他专业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
五、艺术本科(三)实行分类划线从今年开始,艺术本科(三)按照校际联考的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各类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时,将校际联考的专业合格线划定时间从4月份调整到6月23日,与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一起划定和公布。
2024年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及不分文理科具体时间
调整教师结构
根据高考改革的需求,合理调整教师 结构,增加选科教师和综合素质评价 教师的比例。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
改进考试内容
依据高考改革方案,调整考试内 容,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
应用能力。
优化招生录取机制
建立多元录取机制,综合考虑学生 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录取。
加强考试监管
主要内容及特点
01
02
03
04
不分文理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24年起,湖北省高考将不再 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统一参加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 考试。
考生需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 考。
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 考录取的重要依据,包括思想 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多元录取机制
建立多元录取机制,包括自主 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 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01
02
2021年
制定并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2022年
在部分地市开展试点。
03
04
2023年
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2024年
正式实施不分文理科的高考制 度,同时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增加高校志愿数量和征集 志愿次数,提高考生志愿 满足率。
优化投档比例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和生源 情况,合理确定投档比例 ,避免浪费招生计划。
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变化
严保保送生质量。
规范自主招生行为
02
高校自主招生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的选
湖北高考招生政策今年有八变 调整部分加分政策
湖北高考招生政策今年有八变调整部分加分政策湖北高考招生政策今年有八变调整部分加分政策湖北日报讯(记者龚雪、通讯员沈考)6月7日、8日,全省40.2万余考生将走进高考考场。
昨日,省招办发布《2014年湖北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解答高考考生在招生政策、志愿填报、录取策略等方面的疑问。
其中,有8项招生政策做了调整和完善。
今年,我省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8项有调整和完善的招生政策如下: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将继续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28日。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所有本科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第一、二、三批本科,体育本科、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的美术类专业以及艺术本科(三)实行校际联考的非美术类专业都实行平行志愿。
实施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考生的比例。
今年,第一批本科院校中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主选拔试点的高校,及省属一本高校中都安排了农村考生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文件,自2014年起,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针对往年中外合作办学退档率高的现象,今年我省在招录过程中,将探索对特殊类型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录取办法。
具体做法是,对本科批次文理类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但报考考生较少,经院校申请同意的特殊专业实施分类投档录取(有特殊要求的个别高校除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只投档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线可以低于本校校投档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批量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以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
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与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我省还调整部分高考加分政策,从2014年起,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
2020湖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2020湖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2015湖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2015年,湖北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均有减少。
具体变化如下:第一,调整了农村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
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湖北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第二,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
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第三,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第四,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以下为规定原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再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如同是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
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有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②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③烈士子女。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并报考湖北省属高校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时符合第(1)(2)(3)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普通高校2020招生政策规定八大变化湖北省普通高校2015招生政策规定八大变化2015年我省招生工作基本思路是: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导向,以建设“多元互动网上录取平台”为突破口,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诚信安全体系、宣传服务措施和规范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平行志愿,调整优录加分政策,合并部分批次,完善艺术招生政策,为下一步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后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
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一、减少录取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按照国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要求,2015年,选择计划数相对较少的艺术类、高校积极呼吁合并的高职高专进行批次合并试点,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合并、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合并。
2016年将第一、二、三批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2015年仍维持三个本科录取批次不变),为今后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从2016年起,我省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
即考生先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批次志愿。
同时,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我省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
2015年,我省除艺术本科(一)外,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二、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一是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
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二是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
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三是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四是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三、改革高职高专录取办法,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2015年,高职高专招生改革除了合并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外,最大的改革就是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
具体做法是: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两段采取不同的录取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有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的高校,在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湖北省属高校经自愿申请同意后,进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录取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招办审核备案后集中公布。
多元互动录取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操作规范、统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管理。
在多元互动录取期间,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可以查看自己在所填报院校中的排名,如果排名超出该校计划数,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志愿,选择其它学校填报;高校可以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查看本校生源情况。
四、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
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
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
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相衔接贯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生前3年注册专科学籍,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升入本科时注册本科学籍,学生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2015年首批试点专业20个,每个试点专业安排招生计划70人。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进行,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批次线下10分的考生,可在高职高专批次填报志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2015年,我省不再组织“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中职毕业生升学主要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招。
2015年,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单招试点工作,26所高职院校(新增5所高职院校)的107个专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五、调整专项计划有关招生政策,提高农村学生高考升学率2015年,国家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2015年,将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农村考生专项计划合并为地方专项计划,并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扩大生源范围,调整报考条件。
今年,我省有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三个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不一样,分别是:1.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
具有以上地区连续3年户籍及以上地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以上地区户籍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参与国家专项计划录取。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参与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同时也可以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经高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与高校专项计划录取。
(1)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等42个县(市、区)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农村户籍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
42个县(市、区)包括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县、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
(2)全省范围内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农村户籍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具有农村户籍。
这是今年新扩大的照顾范围,把照顾对象扩大到了全省在农村高中就读的农村考生。
3.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且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具有农村户籍的,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报考条件,强化资格审核,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和学籍的真实准确,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对农村考生身份的确认,在这里需要作特别说明,现在我省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第15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
六、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停止省属院校自主招生从2015年起,教育部批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5年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三峡电力职业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等8所省属高校不再安排5%自主招生计划。
七、规范省属高校面向当地招生政策,取消面向当地考生招生生源不足时降分投档政策继续保留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湖北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湖北文理学院面向襄阳市招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将三所高校招收当地考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单列,实行分类投档,投档录取可以低于本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的分数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批次线上当地考生生源不足时,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取消在批次线下降20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八、全面实行艺术专业统考,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和录取压力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我省对艺术专业招生政策做了较大的调整,一是扩大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类别,继续减少艺术类招生计划;二是调整艺术类录取批次;三是调整艺术类志愿结构;四是调整艺术类公布计划办法和划线办法。
由于艺术专业考试时间较早,相关政策已在去年11月份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