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必考科目: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学科能力和核心素养。
-选择科目:依据高中课程标准,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兴趣、专业潜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增加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3.成绩构成与使用
-高考成绩由必考科目成绩、选择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组成。
-必考科目成绩占60%,选择科目成绩占3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
二、改革目标
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优化考试内容与方法,增强高考选拔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引导高中教育改革,推动课程实施与评价体系的完善。
三、改革原则
1.公平性:确保每位考生享有平等的高考机会,维护高考的公正性。
2.科学性:构建合理的考试科目组合,提高考试的学科适应性和人才选拔效率。
(2)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分值不变,首选科目分值调整为100分,再选科目每门分值调整为50分。
2.考试内容与方式
(1)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要求,优化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考试内容以高中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本方案旨在为湖北省高考改革提供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操作路径,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改革方案,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
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一、引言
为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高考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依据国家关于高考改革的精神,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高考改革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书桌上那厚厚的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资料上。
我泡了杯清茶,打开电脑,开始了一场关于未来的畅想。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这个议题就像一扇窗,透过它,我看到了无数的可能性。
一、改革背景我们要明确改革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然而,传统的招生考试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因此,改革招生考试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改革目标1.实现考试科目和内容的多样化。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院校需求,设置多样化的考试科目和内容,使考试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2.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确保考试结果能够真实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优秀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3.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通过改革招生制度,使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地分配到各地,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4.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改革措施1.调整考试科目。
将现行的高考科目调整为“3+X”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X”为考生根据所选专业方向选择的一门或多门选考科目。
2.优化考试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院校的特点,调整考试内容,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应用。
例如,理工类院校的数学考试可以增加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文科类院校的语文考试可以增加文学素养的考查。
3.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将学生的综合素质纳入招生评价体系,包括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
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综合素质评价的分值和权重。
4.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允许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评价标准等。
同时,建立高校招生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招生效率。
5.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倾斜。
通过设立专项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招生力度。
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

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湖北省教育厅制定了全新的高考改革方案。
该方案将从招生制度、考试科目和评价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力争为学生提供更为公平、多元的考试环境,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一、改革招生制度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首先从招生制度入手,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
招生范围将扩大至全省范围内,取消原有的“一考定终身”模式。
此举将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能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更适合的高中进行学业发展。
二、调整考试科目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方案调整了高考科目设置。
除了语文和数学,还将设置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门科目。
文科综合将包括语文、历史和地理的内容,理科综合则包括数学、物理和化学的内容。
这样的调整将促使学生进行跨学科的学习和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改变评价方式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还对评价方式进行了改变,以多元评价的方式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
除了考试成绩外,还将加大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
学生在高中期间的科研、创新、体育、艺术等方面的成就将得到更多的关注和认可。
这样的改变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四、推进选课改革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湖北省将积极推进选课改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进行课程选择。
除了必修课程外,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选修课程,以丰富个人知识结构和培养个人兴趣爱好。
此外,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还将加强高中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教育资源,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总结起来,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为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培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通过招生制度的改革,调整考试科目,改变评价方式和推进选课改革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湖北省教育系统力争打造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高中教育体系,为培养未来社会所需的各类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湖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将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此次高考改革旨在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质量和公平性。
一、改革内容。
1. 考试科目设置。
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体系,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科目设置将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实际和社会需求,取消高考文理分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或理综,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或理综和选考科目。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将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形式将更加多样化,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
3. 考试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考试制度将更加灵活,允许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参加考试,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进行选考科目的选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改革,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减轻学生负担。
取消文理分科,减少学生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压力,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和特长进行选考科目的选择,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
3. 促进公平竞争。
通过改革,提高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公平性,减少应试教育,促进素质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
三、实施措施。
1. 完善教学体系。
各学校要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体系,完善教学体系,调整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强化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减少应试教育,促进素质教育。
3. 加强师资培训。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理念,引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
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

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我国高考改革逐渐深化,湖北省也在积极探索适合高中生的科目选择和考试模式,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该省的高考改革方案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实力和潜力,以下是该省的高考改革方案。
一、考试科目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为必考科目。
2.物理、化学、生物三选二,历史、地理两选一。
3.政治、体育、音乐、美术、文城五选一,其中文城科目包括文学、新闻、传媒、教育学等。
二、考试时间和形式1.考试时间改为两天,每天分别考两个科目。
2.第一天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第二天考生需选择两个科目进行考试。
4.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以及历史、地理两科均为选择题和主观题相结合。
5.政治、体育、音乐、美术、文城五科均为主观题。
三、考试评分1.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和历史、地理两科的客观题采用计算机测评。
2.所有科目主观题采用人工评阅,评卷和审核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
四、满分和录取分数线1.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150分,其他五科各为100分。
2.录取分数线由高校招生部门根据考生报考科目情况和学校招生情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公示后统一执行。
五、高考报名1.录取批次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考生按照自己的报考意愿选择批次和院校填报志愿。
2.湖北省高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在确定选报院校和专业后进行网上报名。
提交报名信息后,需至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以上就是湖北省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
改革方案的实施,需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加强对教育教学和选拔人才的管理,不断提升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湖北省的高考改革将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机会。
2024年湖北高考改革方案及不分文理科具体时间

调整教师结构
根据高考改革的需求,合理调整教师 结构,增加选科教师和综合素质评价 教师的比例。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
改进考试内容
依据高考改革方案,调整考试内 容,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
应用能力。
优化招生录取机制
建立多元录取机制,综合考虑学生 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进行录取。
加强考试监管
主要内容及特点
01
02
03
04
不分文理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24年起,湖北省高考将不再 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统一参加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 考试。
考生需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 考。
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 考录取的重要依据,包括思想 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多元录取机制
建立多元录取机制,包括自主 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 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01
02
2021年
制定并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2022年
在部分地市开展试点。
03
04
2023年
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2024年
正式实施不分文理科的高考制 度,同时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增加高校志愿数量和征集 志愿次数,提高考生志愿 满足率。
优化投档比例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和生源 情况,合理确定投档比例 ,避免浪费招生计划。
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变化
严保保送生质量。
规范自主招生行为
02
高校自主招生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的选
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

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近年来,中国教育改革持续推进,高考制度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湖北省作为人口众多、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探索新高考改革方案,旨在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本文将就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改革目的和背景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出台,是为了适应时代变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传统的高考制度过于注重分数,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发展。
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高高中生素质和综合素养。
二、改革内容和实施方式1. 学科设置调整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将学科设置进行了调整,不再按照传统的文、理科划分,而是推行综合性学科。
新的学科设置将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涵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2. 科目组合自由选择传统高考要求学生必须选择一门语文、一门数学、一门外语以及三门理科或三门文科。
而在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进行科目组合的自由选择,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3. 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强调综合素质评价,除了考试成绩外,将综合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例如,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等综合评价形式来全面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4. 强化考试安排和监督为了确保新高考改革方案的顺利进行,湖北省加强了对考试安排和监督的管理。
设立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考试政策和管理监督工作,并加强对考点、考试过程以及防范舞弊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三、改革的意义和影响湖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和影响:1. 促进高中教育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推动高中教育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
2. 降低传统高考模式对学生的压力,实现对学生个性和特长的重视和发展。
3. 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正式稿)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正式稿)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9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将于2012年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要努力把握湖北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遵循教育规律办好高考,适应湖北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需要,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热切期待,并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
二、改革主要内容(一)进一步深化高考内容改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
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素质和能力考核为核心,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
考试内容坚持科学性、导向性、规范性和基础性的统一。
更加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增加应用型、能力型和开放型的试题,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2 —(二)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六个维度综合评价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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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9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将于2012年开始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考试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要努力把握湖北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遵循教育规律办好高考,适应湖北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热切期待,并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
二、改革主要内容(一)进一步深化高考内容改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
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素质和能力考核为核心,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
考试内容坚持科学性、导向性、规范性和基础性的统一。
更加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增加应用型、能力型和开放型的试题,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引导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二)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六个维度综合评价学生。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写实性评价的方式,全面、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确保可信可用,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从2009年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基础教育部门向普通高等学校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作为高校选拔新生参考依据。
(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三)进一步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方式改革按照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深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录取方式改革。
(四)实现异地自由报考,推进高考公平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中三年学籍注册在湖北,均可在湖北省内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从2009年秋季入学、2012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开始实行。
此后的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湖北省的高中毕业证,也可在湖北报名参加高考。
三、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一)科目设置年份类别考试科目录取2012年起本科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职(专科)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职(招收中职生)3+计算机基础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文化综合+专业技能考试(在机械类、计算机类、机电类专业中试点)技能考试占70%,文化综合占30%;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2015年起高职(招收中职生)文化综合+专业技能考试(所有专业)技能考试占70%,文化综合占30%;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继续实行以“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体育类含体育(文)、体育(理)两类,艺术类含艺术(文)、艺术(理)两类。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体育术科。
体育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艺术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艺术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试点专业)的考试科目: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科目。
(二)考试时间与日期语文:150分钟。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20分钟。
外语:120分钟。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
文化综合:150分钟。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化综合的具体考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一般在6月7—8日。
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一般在1—3月份(其中美术统考在前一年的12月份),体育术科一般在4月份。
招收中职生的高职统考专业技能考试一般在前一年的7—8月份。
(三)考试范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课程标准实验版《考试大纲》,结合湖北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际,确定普通高考各科目的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中规定的选修内容。
2012年普通高考各学科考试内容学科必考选考语文语文1、语文2、语文3、语文4、语文5选修: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语言文字运用古诗文阅读中的名句名篇默写数学(文科)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选修1-1、选修1-2,选修4-5《不等式选讲》不设选考内容。
数学(理科)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选修2-1、选修2-2、选修2-3,选修4-5《不等式选讲》选修4-1《几何证明选讲》选修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考生从二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英语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英语5、英语6、英语7、英语8不设选考内容。
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 2政治生活3文化生活 4生活与哲学5时事政治不设选考内容。
历史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选修1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选修2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选修3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选修4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考生从四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地理地理1、地理2、地理3以及《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地球与地图、中国地理、世界地理的有关内容选修3 旅游地理选修5 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 环境保护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物理物理1、物理2选修3-1、选修3-2选修3-3、选修3-4、选修3-5,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化学化学1、化学2选修4 化学反应原理选修2 化学与技术选修3 物质结构与性质选修5 有机化学基础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生物生物1 分子与细胞生物2 遗传与进化生物3 稳态与环境选修1 生物技术实践选修3 现代生物科技专题考生从两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各学科具体考试内容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版)》编写考试大纲说明,在考试前公布。
(四)命题原则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贯彻课程标准的原则,以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为依据,坚持命题的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基础性原则,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既要使试卷整体上具有良好的区分功能和导向作用,也要符合湖北省教学和考生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内容改革。
(五)成绩呈现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组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
体育术科由五个科目组成,满分值为500分;美术统考由三个科目组成,满分300分。
音乐术科的满分值按各高校规定。
高职(招收中职生)的文化综合满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实行等第评分,设A、B、C、D、E五个等次,E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录取。
四、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一)积极支持和依法规范在鄂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扩大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
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实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要求。
逐步探索“笔试+面试”的考试录取方法。
(二)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较佳的考生。
五、高职(专科)招生改革高职招生要体现考查专业技能、注重能力培养和就业导向引导的价值取向。
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高考统招、自主招生、高职统考,并探索注册入学试点。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统招、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中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高职统考录取的主要依据将由文化成绩逐步改为技能考试成绩。
(一)高考统招高考统招是采用普通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理科综合。
(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
招生学校主要是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
要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
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注重考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