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细则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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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形式2.2 劳动合同的内容2.3 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3.1 劳动合同的履行3.2 劳动合同的变更3.3 劳动合同的续延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1 劳动合同的解除4.2 劳动合同的终止4.3 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第五章:特别规定5.1 非全日制用工5.2 劳务派遣5.3 集体合同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6.1 劳动争议的调解6.2 劳动争议的仲裁6.3 劳动争议的诉讼第七章:监督检查7.1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7.2 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7.3 法律责任第八章:法律责任8.1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8.2 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法律责任8.3 其他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9.1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日期9.2 过渡性规定9.3 特别说明第十章:签字盖章10.1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盖章10.2 乙方(劳动者)签字盖章10.3 签订时间和地点请注意,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法的目录示例,并非实际法律文本。

实际的劳动合同法内容应以官方发布的法律文件为准。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立法宗旨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制定本法。

1.2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活动。

1.3 基本原则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非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得对抗第三方。

2.2 劳动合同的内容2.2.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2.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2.2.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2.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2.5 劳动报酬;2.2.6 社会保险;2.2.7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2.2.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细则解读

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细则解读

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细则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1.2 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1.1.3 劳动合同的条款1.1.4 劳动合同的效力1.2 劳动合同的履行1.2.1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1.2.2 履行劳动合同的方式1.2.3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1.2.4 劳动者的义务1.3 劳动合同的变更1.3.1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1.3.2 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1.3.3 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1.3.4 变更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4.1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4.2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1.4.3 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1.4.4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4.5 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1.4.6 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1.5 经济补偿和赔偿1.5.1 经济补偿的条件1.5.2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1.5.3 赔偿的条件1.5.4 赔偿的计算方式1.6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6.1 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纳1.6.2 福利待遇的内容1.6.3 福利待遇的发放1.6.4 福利待遇的争议处理1.7 劳动争议的解决1.7.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1.7.2 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1.7.3 劳动争议的证据1.7.4 劳动争议的时效1.8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1.8.1 保密协议的内容1.8.2 保密协议的效力1.8.3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1.8.4 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1.9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1.9.1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1.9.2 劳动者严重失职的1.9.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1.9.4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1.10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例外情况1.10.1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10.2 劳动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1.10.3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1.10.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程序1.11.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1.11.2 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异议和答复1.11.3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文件1.11.4 解除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报告1.1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1.12.1 经济补偿的支付1.12.2 失业保险的享受1.12.3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1.12.4 福利待遇的延续1.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责任1.13.1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13.2 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13.3 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1.13.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1.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例外情况1.14.1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14.2 劳动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1.14.3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1.14.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详解」3篇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详解」3篇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详解」3篇篇1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详解」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劳动关系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法》。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作为《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规范劳动关系、提升劳动人员权益、推动劳动力市场整体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及其影响。

一、劳动合同法背景与重要性《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旨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操作细则,提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实施细则的发布和实施将对于推动我国劳动关系的规范化、现代化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标准和程序,新实施细则则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及相关程序。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任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报酬等关键内容,避免歧义和纠纷。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情形及程序,新实施细则对此做出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需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尊重对方意愿,避免不当行为对劳动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3. 劳动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劳动合同中出现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解释和争议处理,新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原则和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释和履行劳动合同中出现争议时,应当以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原则化解矛盾,避免走向法律诉讼,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2023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

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引言《劳动合同法》是的一部重要劳动法律法规,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全面解读《劳动合同法》,从法律条文的角度解析其重要内容和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权利,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完善劳动者的就业制度、工作条件和报酬制度,第二条本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存续期间届满、罚款、解释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

第一章总则部分对《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目的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规范。

旨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五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自愿…第二章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劳动合同的形式、自愿性原则和内容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和双方合同权益。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第十五条劳动者享有与职业资格相适应的工资、工作休息、休假等权益…第三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阶段的相关规定,包括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责任,以及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两方当事人继续劳动关系,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在合理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劳动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主持公道,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及时处理第四十六条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四十七条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履行…第五章规范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职责和当事人的履行义务。

202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202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202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202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1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项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书面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交给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延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订立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与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4.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违约责任等。

6. 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7.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11.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12.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第六章监督检查13.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14.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5. 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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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细则和解释
1、用人单位违法责任加重书面须1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这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建立,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2、降低裁员对劳动者的影响用人单位应承担社会责任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补充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释)
(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化了对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考虑到用人单位调整经济结构、革新技术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放宽了用人单位在确需裁减人员时进行裁减人员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两种可以裁员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细节问题同样要规范“职业危害”须事先明确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增加了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条款。

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

(解释)
增加工作地点条款,这是因为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增加社会保险条款,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用人单位承担如实告知义务,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4、应对多种主体、形式新法适用范围扩大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

(解释)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存在一定差别,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5、防止试用期成“白用期”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释)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6、保障劳动者择业自由合同完善违约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规定了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释)
竞业限制的人员只是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除培训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7、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X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释)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已经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一个终身制的“铁饭碗”。

换句话说,只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存在,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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