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合集下载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模板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县××镇××村××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土地管理局,住所地:××省××市××县××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

复议请求:1.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申请人土地纠纷案件的行政决定;2. 要求被申请人重新审理申请人的土地纠纷案件;3. 赔偿申请人因被申请人错误决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纠纷事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土地管理局之间存在一起土地纠纷。

纠纷地块位于××省××市××县××镇××村,地块面积为××平方米。

该地块原为申请人所有,后被申请人以某种理由收回,并作出了相关行政决定。

申请人对该决定不服,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申请人的诉求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处理土地纠纷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被申请人在作出土地收回决定时,未依法进行听证程序,未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程序不合法;2. 被申请人在作出决定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收回土地的合法性,事实不清;3. 被申请人的决定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给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尊敬的国土资源局董事长:您好!我是申请人XXX。

就我与B公司间土地权属争议一事,经与B公司反复协商未果,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请求局长行使职权,作出一项行政复议决定,予以裁决。

一、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我与B公司在2010年曾共同购买了一处位于XX市XX路的宅基地,共同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我出资占有45%的产权,B公司出资占有55%的产权。

此后,我于2015年将自己持有的产权40%出售给了D先生,B公司经过同意,将自己持有的产权全部出售给了M先生。

但是在2017年,B公司宣称,该宅基地的产权仍然属于B公司所有,要求我将D先生所持有的40%产权转让给B公司。

此事致使我和D先生均受到了经济损失,因此我在这里向您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二、权属争议的审查说明首先,我与B公司对该宅基地的产权问题在购买之初时已经明确,我们两方均共同出资并缴纳相关费用,产权占比也在购买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

在2015年,我将自己持有的40%产权出售给D先生时,B公司已经同意并签字确认,但是在2017年B公司无故宣称自己仍然拥有该宅基地的产权,要求我转让D先生所持有的40%产权给B公司。

这种不合理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权益,同时也侵害了D先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B公司在2015年将自己持有的产权全部出售给了M 先生,这表明B公司在当时已经认可了我及D先生的合法产权。

因此,B公司现在无法突然宣称自己仍然拥有该宅基地的产权,这种行为显然存在不合法性。

三、请求处理方式为了维护我的及D先生的权益,我在此请求国土资源局局长行使职权,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复议决定。

具体请求如下:1.确认该宅基地的产权分别属于我、D先生及B公司。

2.要求B公司归还我及D先生的应有产权部分,并道歉。

3.要求B公司对我及D先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要求B公司对该宅基地的产权进行清理,并公示清理结果。

土地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简易模板

土地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简易模板

土地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简易模板尊敬的行政复议机关:我是某某市某某村的村民,我特此向贵机关提出土地争议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二、争议事实及申请理由我作为某某村的村民,与某某单位就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了争议。

以下是争议事实及申请理由的详细说明:1. 争议事实的陈述(在此处详细描述争议事实,包括相关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等。

例如,某某单位在某年某月某日侵占了我家的土地,并开始进行建设工程。

我曾多次与该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占并归还土地,但遭到了拒绝。

)2. 申请理由的陈述(在此处详细阐述你认为自己有理的理由。

例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应当由村民集体所有,该单位无权侵占并使用该土地。

我作为村民,享有土地使用权,该单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希望贵机关能够依法处理此事,保护我作为村民的权益。

)三、申请的具体要求基于上述争议事实和申请理由,我特此向贵机关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 贵机关对该单位的土地侵占行为进行调查,并要求其停止侵占并归还土地。

2. 贵机关依法处理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3. 贵机关保护我作为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我能够正常享有土地使用权。

四、申请人的签名在此,我特此申请行政复议,并希望贵机关能够公正、合法地处理此事。

如果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我将积极配合,并按照贵机关的要求进行补充。

申请人签名:日期:以上是我对土地争议行政复议的申请书范文简易模板,希望对贵机关的处理有所帮助。

我相信贵机关将会依法公正地处理此事,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谢谢贵机关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土地行政机关名称)复议请求:(具体请求,如撤销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等)事实和理由: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系(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土地行政机关名称),系负责管理申请人所在地区的土地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

三、纠纷事实1. 申请人对(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所有权。

2. 被申请人在(具体时间)对申请人的土地进行了(具体行政行为,如征收、出让、确权等)。

3.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理由如下:(1)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

(3)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如未进行公开听证、未征求申请人意见等。

四、复议请求依据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2. 事实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相关合同协议、邻里证言等。

3. 程序依据: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如是否进行公开听证、是否征求申请人意见等。

五、复议请求1. 撤销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2. 确认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

3. 依法赔偿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4. 依法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六、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撰写申请书时,请注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以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需要,请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尊敬的行政复议机关:我是某某村的村民王某,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现就我与某某公司之间的土地纠纷一事,特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一、事实经过2018年,我与某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将位于本村的一块土地租赁给该公司用于建设工厂。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0年,租赁费用为每年1万元,并明确约定了土地用途和使用权。

然而,在租赁期间,某某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

相反,他们未经我的同意将土地出售给了第三方,并取得了产权证书。

我多次与某某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退还土地使用权或辞退产权给我,但始终未得到任何积极回应。

我认为,某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并违反了合同约定。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决定向贵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

二、申请理由1.土地用途违约根据租赁合同,我将土地租赁给某某公司使用,且约定了土地用途。

然而,某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建设,并将土地出售给第三方。

这明显违反了合同规定,侵犯了我的权益。

2.未经授权转让土地产权某某公司在未经我的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将租赁土地转让给第三方,并办理了土地产权证书。

这严重侵犯了我的利益,损害了我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3.诉求未得到回应我曾多次与某某公司进行协商,并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但遗憾的是,他们对我的诉求没有作出积极回应,甚至拒不退还土地使用权。

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贵机关对此事进行行政复议,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内容1.撤销某某公司对土地的转让和产权证书的办理,返还土地使用权给我。

2.要求某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土地的合法用途进行建设。

3.要求某某公司赔偿我因此纠纷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并支付相应的法律费用。

4.要求贵机关对某某公司的违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土地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五、附录材料1.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

2.与某某公司的交涉函件和证据材料。

土地权属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最新范本

土地权属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最新范本

土地权属纠纷行政复议申请书最新范本尊敬的行政复议机关:我是某地某村的村民,我在此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希望能够解决我所面临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首先,我想简要陈述一下我所面临的问题。

我所在的村庄存在一块土地,其使用权属于我家族,经过多年的努力和耕种,我们家族对这块土地有着不可分割的权益。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一家企业声称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并试图将其转让给其他人。

这严重侵犯了我们的权益,也对我们的生活和生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我曾多次与该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希望能够保留我们家族的土地使用权。

然而,该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我的请求,并坚持将土地转让给其他人。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曾咨询过相关法律专家,他们一致认为我们有权对该企业的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寻求法律的保护。

基于以上情况,我在此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希望能够解决以下问题:首先,我希望贵机关能够对该企业的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查和核实。

他们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我们家族的土地使用权发生冲突。

只有通过全面、公正的调查,才能确定土地的真正所有权,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希望贵机关能够对该企业的转让行为进行审查。

他们是否依法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

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希望能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撤销他们的土地转让行为,恢复土地的原始状态。

最后,我希望贵机关能够保护我们家族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经过调查和审查,确认我们家族的土地使用权是合法有效的,希望贵机关能够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

可以考虑制定相关协议或合同,确保我们能够继续使用这块土地,维护我们的生计和生活。

在此,我郑重申明,我所提供的材料和陈述属实,希望贵机关能够认真对待我的申请,并尽快作出公正的裁决。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只有依法保护我们的权益,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最后,我对贵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相信贵机关会依法处理我的申请,还我公正的权益。

土地权属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行政复议申请书

土地权属行政复议申请书尊敬的土地权属行政复议申请委员会:我是某某市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的村民,我写此申请书是为了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我村土地权属问题提出异议。

在此之前,我想先向委员会详细陈述我所了解的情况,并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村的背景情况。

我村地处某某县的偏远山区,人口稀少,经济相对落后。

然而,近年来,由于周边地区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对于我村的土地资源逐渐受到了重视。

某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看中了我村的地理位置和土地资源,开始对我村的土地进行收购。

然而,我村村民对于土地权属问题的认知和公司的认知存在着巨大的分歧。

据我所了解,我村的土地一直以来都是由村民共同使用和管理的,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归属。

而某某公司则声称已经购买了我村的土地,并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

这引发了我村村民的不满和抗议,我们认为公司的收购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我们的利益。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村村民曾多次与某某公司进行协商和沟通,但是公司始终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我们深感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为此我们决定向贵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和解决。

在此,我想提出以下几点申诉理由:首先,我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一直没有明确。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我村的土地一直以来都是由村民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并没有进行过明确的划分和登记。

因此,某某公司所声称的土地权属证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成为他们收购土地的合法依据。

其次,某某公司在收购土地时存在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收购必须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登记,而某某公司在收购土地时并没有履行这一程序。

他们仅凭一纸所谓的土地权属证明,就强行收购了我村的土地,这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我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土地是农民的生计来源和基本保障,是我们生活的根基。

某某公司的收购行为不仅剥夺了我们的土地使用权,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发展。

土地登记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土地登记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土地登记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土地登记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案由:因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土地登记案件编号)的土地登记行为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一、请求撤销或改变被申请人作出的土地登记行为。

二、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法定职责,依法对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

三、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法定职责,依法对申请人的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

事实和理由:一、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依法取得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并依法向被申请人提交了土地登记申请。

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土地登记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被申请人未依法对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未依法对申请人的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

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有明确的权属来源和合法的权属证明。

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有明确的权属来源,申请人与土地权属人之间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手续,并依法取得了土地权属证明。

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四、被申请人的行为给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被申请人的不作为或违法行为导致申请人的土地权属未得到合法登记,给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

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机关申请复议,请求撤销或改变被申请人作出的土地登记行为,并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法定职责,依法对申请人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依法对申请人的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县XX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男,职务乡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男,该村民委员会主任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三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 县XX 乡XX 村XX 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八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九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XX县XX乡XX村X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被申请人: 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男,职务县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一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 县XX 乡XX 村二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四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十一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XX县XX乡XX村十二组
代表人:XX,男,该组组长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于XX年8月2日作出的XX府处[XX]xx号《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
依法确认争议的“ XX林场” 土地权属归属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事实与理由:
XX县XX乡XX村第1、2、4、11、12村民小组与XX县XX乡人民政府、xx乡xx村民委员会、xx村第3、5、6、7、
& 9、10村民小组争议的“ xx林场”土地权属,xx县人民政府于XX年8月2日作出黎府处[XX]6号《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决定
书》将争议的“ XX林场”土地权属划归第三人所有,并于XX年8月29日
送达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决定书》认定事实部分错误,其处理决定采信证据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一、《决定书》采信争议山林土地权属依据错误,违反法律规定
被申请人“查明事实”,属自行编造。

被申请人在其《决定书》第5页倒数第5行至第6页第5行“查明事实”:申请人提交的1983年10月3日制定的《乡规民约》,是在林业“三定”期间xx公社管委会经召开大队干部、生产队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

因此,该《乡规民约》应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

被申请人的上述“查明事实”纯属子虚乌有,自行编造。

1983年时期的xx公社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政府,其所召开的任何会议,毫无疑问会有《会议记录》,如果就其管辖内的涉及农村集体权利义务的事项制定《乡规民约》,必先在该次会议上首先形成《会议纪要》,这是常识,也是政府机构的工作程序。

同样作为一级政府的被申请人,基层政府的工作程序不可能不知道,对1983年时期xx公社召开会议并讨论通过制定的《乡规民约》,用“证人证言”及自行“调查笔录”形式来加以证实,而不是拿出当时的《会议纪录》或《会议纪要》来进行证明,实在是荒唐之举,其编造事
实显
而易见。

被申请人之所以会自行编造这个《乡规民约》出台的过程,无非是想
说明《乡规民约》程序合法,可被申请人用以佐证《乡规民约》程序合法的“证据”,根本就不具有证明效力。

政府机构的某一次重要会议并讨论通过关系“民生民权”事项的决议,用“证人证言”和“调查笔录”形式来证明,这是被申请人在行政管理工作上的“独创”,这种“独创”性不具有任何法律依据。

《乡规民约》有违反法律规定内容,该部分内容属无效约定。

被申请人确认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
《乡规民约》,如前所述既无证据证实其制定程序合法,同时该《乡规民约》就争议土地权属进行确权的内容是无效的,该内容违反了法律之规定:⑴《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⑵《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对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地进行登记,颁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上述《土地管理法》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相关条文之规定,非常明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的确认权为县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确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

《乡规民约》性质上属于乡村农民集体自行管理内部事务的约定,岂能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确权划分。

被申请人不是不懂法,但偏偏要将《乡规民约》违法内容部分认定为处理争议土地权属的有效证据,这说明有两种可能:一是被申请人徇私枉法;一是被申请人不依法行政是其常规。

被申请人采信《乡规民约》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
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1条、第13条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林地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对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地进行登记,颁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上述法条之规定说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山林权证书等,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确认权属的合法依据。

被申请人无视法律规定,将具有违法内容的《乡规民约》认定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二、《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决定书》依据《贵州省林地
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项和第十九条第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本案“土地权属争议”的实体处理,适用法律错
《条例》第十八条第项,是属于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决定书》适用该法条并无不当。

《决定书》适用《条例》第十九条第项的规定是适用法律错误。

《条例》第十九条的适用前提条件是“尚未取得林权证或者对林权证有争议的”,而申请人与第三人就本宗土地权属争议,并非是没有任何一方取得林权证,申请人之一的XX
乡人民政府已经取得林权证,即1983年10月28日黎林权
字第1号《xx县山林权所有证》。

只要申请人的《山林权证》没有被依法撤销,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第项之规定,该山林权证书就是首先应当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的证明材料。

本案申请人与第三人对申请人持有的由被申请人颁发的《山林权证》并不存在争议,是被申请人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而单方面在个案中认定《山林权证》为无效证据,进而认定不能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证据。

被申请人将《山林权证》排除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其行为结果一一《决定书》则必然是违反法律规定。

被申请人其将自己颁发的《山林权证》,认定为系“擅自填发本府事先盖好章的所有权证” 实在荒唐,这种不按法律程序、毫无根据地否定自己颁发的《山林权证》行为,当然是一种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而违法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则必然错误。

被申请人认定《山林权证》,不能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证据,导致《决定书》适用法律的错误。

《决定书》第6页认定《山林权证》只能证明“xx林场” 的林木所有权归xx公社集体所有,不能证明“ xx林场”的土地权属归xx村集体所有。

同时《决定书》还利用若干“证人证言”形式说明填发《山林权证》,不是为了明确土地权属问题,目的是发展林业,保护森林及造林成果,保护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申请人认为,作为一级政府的被申请人,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事实的认定,居然无视法律规定而信口雌黄。

不论是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以及《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规定《山林权证》就是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和确权依据。

申请人xx乡人民政府持有“ xx林场”的《山林
权证》,在该山林权证书没有被依法撤销之前,“xx林场”
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就是xx乡集体所有,申请人xx乡xx 村民委员会系xx 公社下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村民是“xx林场” 土地权属人乃名正言顺理所当然。

而被申请人颁发的《山林权证》,依照法律规定就是土地权属依据,而非如被申请人所声称的填发该证书的目
的。

由此可见,正是被申请人多处表现违法认定事实,才导致其对本宗土地
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决定书》认定事实有误,采信证据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申请人请求复议机关审慎审理,依法撤销该决定,而不是简单的维持了事,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决定变更,重新正确认定争议的“ XX林场” 土地权属归属XX县XX乡民
委员会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XX村此致
XX人民政府申请人:XX县XX乡人民政府
XX县XX乡XX村民委员会
XX村X、X、X、XX、XX、村民小组
XX年9月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