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整理笔记--企业与公司法最完整版介绍
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法知识点整理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营利性: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社团性:公司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体现了一定的社团性质。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设立程序相对简单、组织机构灵活等。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转让较为自由等。
三、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认缴或认购出资。
(3)验资(如需)。
(4)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公司法是指调整和规范公司组织形式、公司制度、公司活动等法律规则的法律体系。
通过公司法的规定,国家对公司的设立、运作、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司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公司法相关的知识点。
一、公司的设立1. 公司的设立条件在设立一家公司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1)有足够的注册资本;(2)有确定的公司名称;(3)有合法的经营范围;(4)有明确的出资比例和责任限制等。
2. 公司的注册程序公司的注册程序一般包括:(1)选择公司类型;(2)确定公司名称;(3)制定公司章程;(4)办理公司登记手续等。
二、公司股东权益1.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股东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以及享有优先购买权等;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按规定出资、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章程等。
2. 股东违法责任如果股东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如赔偿公司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三、公司治理1. 公司机构公司的机构一般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执行,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2. 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公司合并与收购1.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形式公司合并和收购可以通过合并、吸收、股权转让等形式实现。
2.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程序公司合并与收购一般包括确定合并方案、征得股东同意、报经审核等程序。
五、公司破产和清算1. 公司破产程序公司破产程序一般包括申请破产、破产清算、债务清偿等阶段。
2. 破产和清算的责任如果公司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仅为公司法的一些知识点简介,公司法涉及的内容广泛,涵盖面广。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2-2023中级会计考试-公司法笔记

2022-2023中级会计考试-公司法笔记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是指对公司组织、运营和管理等内容进行规定的法律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公司的定义和分类:公司是指由股东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并向公司股东提供有限责任的企业形式。
根据公司所面向的股东群体和公司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不同类型。
2. 公司组织形式:公司可以通过股权、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等形式进行组织。
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公司组织形式,它以股东持有的股份为依据进行组织管理。
3. 公司的权益结构:公司的权益结构包括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
股东权益是指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享有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投票权、收益权和控制权等。
债权人权益是指公司债权人根据债权享有的权益,包括优先受偿权、出资权益和决策权等。
4. 公司的运营与管理:公司的运营与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等方面。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通过内部组织和规章制度保障股东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障资产安全和有效运营而建立的组织措施和制度。
财务报告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法律规定编制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报表。
公司法的重要原则1. 公司独立法人原则: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有独立的财产和责任承担能力。
公司和其股东之间具有独立的法律关系。
2. 公司责任有限原则:公司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不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运营和决策,保障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
4. 直接行使权益原则:股东应当直接行使其权益,不得代理或转让其权益,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相关知识点1. 公司设立和登记程序: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选择公司类型、起草公司章程、申请注册登记等。
2. 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公司法》完整笔记

《公司法》完整笔记指定教材:顾功耘主编:《公司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二版。
定价:18.00元。
总论第一章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一、公司法的定义所谓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公司法和广义的公司法狭义的公司法仅指冠以“公司法”之名的一部法律。
广义的公司法包括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
公司法理论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广义的公司法二、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第二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一、公司的定义按一般定义,西方国家的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这一定义可以分解成三层意思:1、公司是法人,即公司是以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成立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事组织。
2、公司是社团法人,即公司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法人组织。
3、公司是营利社团法人,即公司股东出资办公司的目的在于以最少的投资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在我国,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1、合法性2、营利性3、独立性第三节公司的分类一、现行法律上的分类1、按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可将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须有5人以上,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独资公司:股东仅为一人,股东以其投入的资本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大学《公司法与企业法》期末各章节考点、重点总结

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001企业、公司的概念以及企业的基本分类(★三级考点,单选)1.企业:是依法成立的采用一定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2.企业的特征:企业是具有经营性质的经济组织;企业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组织;企业是具备一定法律形式的经济组织。
1•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公司与企业的关系: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公司,但是所有的公司都是企业。
企业与法人的关系:企业与法人的外延是交叉的。
企业、公司与法人的关系:法人不一定是公司或企业。
6.按照企业所有制标准划分: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
7.按照投资者承担责任方式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其相对应的企业表现形式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8.按照企业资本金来源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002我国现行企业立法中的企业类型(★★★一级考点,单选、改错、名词、简答)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单独出资经营的营利性非法人经济组织。
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具有唯一性;投资人限定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形式上表现为企业。
2.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合伙、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基本特征: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的设立基础是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的特征;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完整word版)公司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公司法(一)公司法总论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的特征有以下三方面:(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
但凡法人均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①依法设立(F6、7)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②独立财产(F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③独立责任即股东有限责任(F3)※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后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F20)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a、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b、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
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d、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
e、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f、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从“公司”一词的语源即可看出(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F7、189)(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①经营范围—“目的范围”(F12)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②投资能力和担保能力(F15、16)F15: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F16: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法笔记

公司法笔记
公司法是涉及公司组织、经营和治理等方面的法律体系。
以下是一份简要的公司法笔记,包括了一些基本概念和要点:
1.公司的定义:
公司是一种法定的组织形式,具有法人地位,由股东出资设立,进行经济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的种类: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Ltd.)、股份公司等,不同种类的公司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3.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各机构负责公司决策、监督和管理。
4.公司成立程序:
包括制定公司章程、发起人签署出资协议、办理工商注册等程序。
5.公司股权:
公司股权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权益,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
6.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旨在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经营健康发展。
7.公司分立与合并:
公司分立是指将一家公司拆分为两个或多个独立的公司;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成为一个新的公司。
8.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
公司经营包括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
9.公司法律责任: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如违反法规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
10.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法保障股东的权益,同时要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确保股东了解公司状况。
新公司法笔记(精华版)

《公司法》笔记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独立享有财产权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自已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以及场所二、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社团性社团法人是以社员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公司的社团性主要表现为它通常要求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
三、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公司权利能力于公司成立之日产生,至公司终止之日消灭。
公司签发营业执照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2、公司注销登记之日,即为公司法人资格终止之时,也就是公司权利能力丧失之时。
3、权利能力的限制1)性质的限制除了专属于自然人基于性别、年龄、生命、身体、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不能承受外,公司作为拟制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不再受性质的限制。
公司可以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公司可以作为其它公司的董事,可以成为资合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成为其它公司的有限责任股东,还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2)经营范围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其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才产生公示效力。
3)转投资的限制必须以责任有限、互不连带为原则。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4)借贷的限制只能向银行代款,企业之间不能拆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5)担保的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包括公司的股东、其他自然人、其他法人)提供担保的.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要求:A.首先,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应依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否则,无效。
还必须遵守章程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无效。
B.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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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企业法律形式:指企业依据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
企业的法律形式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和企业的法律地位,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和并决定国家的立法体系。
2.股东派生诉讼:也称代表诉讼,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者其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权益,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其责任以恢复公司的利益时,由公司股东基于与公司的利益连接,径行代表公司对侵权方或者违约方发起的诉讼。
主要功能:防止董事对公司有侵权行为或者决策、管理过失,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而其他董事可能碍于情面或者因其他理由放弃诉讼使公司不得不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
3.公司债:公司债是由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是指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4. 债权人委员会: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5.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6. 商业判断规则:是由美国法院在处理针对董事的诉讼中发展起来的用以免除董事因经营判断失误承担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
其前提是该业务属于公司权力和管理者的权限范围之内,并且有合理的根据表明该业务是以善意方式为之。
7. 资本公积金:也称为资本储备金,是指因法律规定,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及与资本有关的资产项目所产生的应作为资本储备的股东利益收入。
8. 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新公司继承的的公司合并。
9.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10. 外国公司:有两种法律上的含义:其一,从普通法律意义上讲,一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设计的公司针对本国而言均是外国公司;其二,从公司法意义上讲,外国公司是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成立,但依据本国法在本国设立分公司的该外国公司,我国《公司法》称之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往年真题)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我国《民法通则》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章程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均具备的关于其组织和活动的规则性文件,制定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其对全体股东、公司法人自身和公司高管均有约束力。
3.准则主义法律对公司设立的条件在制定法上先做规定,设立人按照法律要求准备,各项条件就绪时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公司即宣告成立4.各种法律形式的公司定义无限公司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特征P220有限责任公司指由特定人数(50人以下)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有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有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的公司。
人合公司以股东信用为基础的称为人合公司,典型:无限公司。
资合公司公司活动以资本信用为基础的,典型: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性公司也称股份不上市公司和私人公司、非公开招股公司,其特点是公司的股份仅由特定的股东持有,不能公开向社会发行;股东的股份可以有条件地转让,但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
开放性公司又称股票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公开招股公司,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该分类在英美法系国家适用)本国公司依据本国公司法在本国国境范围内设立的公司,税法上称为居民公司外国公司普通法律意义:一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设立的公司公司法意义:依据外国法在外国成立,但依据本国法在本国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我国公司法直接称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国营公司国有公司的早期称谓,指公司资本全由国家投资设立的公司,或公司发行的股份全由国家收购持有或国家持有绝大部分的公司私营公司私有公司的不规范说法,指公司资本完全由私人投资组成的公司合营公司公司资本是由政府资本和私人资本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国有成分不超过50%母公司持有它公司发行股份50%以上的公司子公司上述的它公司就是母公司的子公司总公司设有分公司的完整公司,有其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对外的民事责任分公司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经营机构,没有独立的公司人格,不能独立承担对外的民事责任一人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制度P184有点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也称国有独股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外国股东所持股份占注册资本25%以上或全部股东来自外国,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企业法人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5.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凭证,是一种权利证书。
与股票不同,不能用于商业交易和流通,不能公开发行。
6.股东名册是由公司制作的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股东出资数额的一项法律文件,表征公司对投资者及其投资数量的记载和确认,是公司档案中与公司章程同等重要的必要法律文件。
7.公司登记采用公示的方式由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公信机构对公司设立及其重要的关系内容加以记载、固化、公告,借此可以确认主体资格与权利,表征国家对公司的产生和进入运营状态的承认与保护,有法律开始调整以公司为中心展开的投资、债权债务、控制决策等商事经济关系等。
8.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也允许股东全体同意作出其他的约定。
9.各种机构、主体定义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公司资本的出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依法取得公司股份、作为公司组成成员的出资人,是公司股票的持有者股东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指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所组成的,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PS:公司设立股东会的,董事会为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不设股东会的,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兼决策执行机构)董事是公司业务的决策人和执行人,是董事会的组成部分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能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机构。
经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机构是隶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10.股票、股权及相关权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角度(我认为该解释同样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对公司的投资而享有的利益分配权、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参与权和管理者选择权等股份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普通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不设定特别权利的股份,没顾上设定的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股一权优先股指由公司个别股东持有的、在财产分配权利上比普通股有优先权的股份,包括股息红利的分配和对剩余财产的分配共益权凡股东以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是共益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起诉讼权等。
自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公司股权回购请求权公司股东在公司的决定、行为严重损害或者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情况下,请求公司购回其持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
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11.公司成立相关概念发起人指为设立公司而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筹办事务并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人。
发起设立指公司发起人把拟设公司的全部股份一次性全部认购,并不向社会募集任何数量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募集设立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但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认购比例,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使公司得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2.公司资本相关概念注册资本由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确定等于或高于法定最低资本标准数额,由全体股东认购的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本总额发行资本指授权资本制体制下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授权资本范围内依据股东大会或者章程的授权而决定发行的资本及其数额。
实收资本指公司通过股份的发行收到的股金总额法定资本制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注册资本须等于或高于法定最低资本标准,在公司成立前由股东一次性足额认购完毕,股东可以全部一次性缴足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及比例完成首次交付,使公司满足法定条件得以成立的资本制度。
我国是变革的法定资本制(折中资本制),允许分期缴付。
授权资本制指公司设立时虽然确定了其注册资本数额,但发起人或股东先期缴付最低单元的资本数量,公司即可成立,公司资本中未缴足的部分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适当的时候再行募集筹足的资本制度。
资本法定原则设立时,公司资本的数额由章程规定,必须由全体股东认购和认缴完毕,高于或等于法定最低资本额,才能去申请成立公司。
资本维持原则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公司资本额应与公司资产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