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整理笔记--企业与公司法最完整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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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企业法律形式:指企业依据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企业的法律形式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和企业的法律地位,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和并决定国家的立法体系。

2.股东派生诉讼:也称代表诉讼,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者其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权益,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其责任以恢复公司的利益时,由公司股东基于与公司的利益连接,径行代表公司对侵权方或者违约方发起的诉讼。主要功能:防止董事对公司有侵权行为或者决策、管理过失,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而其他董事可能碍于情面或者因其他理由放弃诉讼使公司不得不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

3.公司债:公司债是由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是指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4. 债权人委员会: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5.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6. 商业判断规则:是由美国法院在处理针对董事的诉讼中发展起来的用以免除董事因经营判断失误承担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其前提是该业务属于公司权力和管理者的权限范围之内,并且有合理的根据表明该业务是以善意方式为之。

7. 资本公积金:也称为资本储备金,是指因法律规定,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及与资本有关的资产项目所产生的应作为资本储备的股东利益收入。

8. 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新公司继承的的公司合并。

9.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10. 外国公司:有两种法律上的含义:其一,从普通法律意义上讲,一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设计的公司针对本国而言均是外国公司;其二,从公司法意义上讲,外国公司是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成立,但依据本国法在本国设立分公司的该外国公司,我国《公司法》称之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往年真题)

1.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民法通则》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章程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均具备的关于其组织和活动的规则性文件,制定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其

对全体股东、公司法人自身和公司高管均有约束力。

3.准则主义

法律对公司设立的条件在制定法上先做规定,设立人按照法律要求准备,各项条件就绪时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公司即宣告成立

4.各种法律形式的公司定义

无限公司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特征P220

有限责任公司指由特定人数(50人以下)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有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有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的公司。

人合公司以股东信用为基础的称为人合公司,典型:无限公司。

资合公司公司活动以资本信用为基础的,典型: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性公司也称股份不上市公司和私人公司、非公开招股公司,其特点是公司的股份仅由

特定的股东持有,不能公开向社会发行;股东的股份可以有条件地转让,但不

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

开放性公司又称股票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公开招股公司,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股

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该分类在英美法系国家适用)

本国公司依据本国公司法在本国国境范围内设立的公司,税法上称为居民公司

外国公司普通法律意义:一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设立的公司

公司法意义:依据外国法在外国成立,但依据本国法在本国设立分公司的公司,

我国公司法直接称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国营公司国有公司的早期称谓,指公司资本全由国家投资设立的公司,或公司发行的股

份全由国家收购持有或国家持有绝大部分的公司

私营公司私有公司的不规范说法,指公司资本完全由私人投资组成的公司

合营公司公司资本是由政府资本和私人资本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国有成分不超过50%

母公司持有它公司发行股份50%以上的公司

子公司上述的它公司就是母公司的子公司

总公司设有分公司的完整公司,有其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对外的民事责任分公司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经营机构,没有独立的公司人格,不能独立承担对外的民事责任

一人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P184有点重要

国有独资公司也称国有独股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外国股东所持股份占注册资本25%以上或全部股东来自外国,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企业法人

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凭证,是一种权利证书。与股票不同,不能用于商业交易和流通,不能公开发行。

6.股东名册

是由公司制作的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股东出资数额的一项法律文件,表征公司对投资者及其投资数量的记载和确认,是公司档案中与公司章程同等重要的必要法律文件。

7.公司登记

采用公示的方式由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公信机构对公司设立及其重要的关系内容加以记载、固化、公告,借此可以确认主体资格与权利,表征国家对公司的产生和进入运营状态的承认与保护,有法律开始调整以公司为中心展开的投资、债权债务、控制决策等商事经济关系等。

8.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也允许股东全体同意作出其他的约定。

9.各种机构、主体定义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公司资本的出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依法取得公司股份、作为公司组成成员的出资人,是公司股票的持有者

股东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指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所组成的,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

(PS:公司设立股东会的,董事会为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不设股东会的,为公司的权

力机构兼决策执行机构)

董事是公司业务的决策人和执行人,是董事会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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