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1)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精选13篇)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精选13篇〕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篇1一、凡实行二班一运转的岗位,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两班交接时,对本班进出水情况、工艺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现场卫生、工器具及上级布置任务要用口头或用文字交待清楚,特殊情况还须特殊交待。
三、两班交接时,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迟到或旷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对交接班中发生的问题,如设备发生故障等,应双方留下来待问题解决前方可交接班。
四、两班交接时,如交接不清,隐瞒隐患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消费受影响者,由交班人承当责任。
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篇21、交班人员应提早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早15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
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分开岗位。
2、当班的班长要正确、清楚、可靠地记录各种消费记录,并及时当面给下一班的班组长。
接班的班组长不仅要看上一班的记录、听交班着的介绍,还要到异常的设备或作业点进展查看,为方案、布置当天的平安消费作根据。
3、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将消费现场或者机械设备检查清理好,对机械设备要按规定进展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上报,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搞好现场卫生。
4、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
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消费情况报告后,应对消费现场或机械设备做详细检查,看是否与交班情况介绍一致,向交班人员理解平安情况。
5、交接班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本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分开岗位。
交班后,消费、设备所出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篇3一、交接班人必须在工作场所进展。
二、交班人应提早半小时做好有关交班工作准备,接班人应提早10~20分钟到班,接班人因帮未到班或迟到,交班人未经答应不得自行分开工作岗位或托人代替交班。
三、值班人不得上连班和随意改变倒班秩序〔特殊情况报上级批准方可执行〕。
四、交班人必须将本班的运转故障及处理经过等各项工作情况详细向接班人介绍清楚,接班人应与交班人一道按《巡回检查图表》详细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有无异状,并检查是否清洁。
员工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移交工作,确保员工离职、调动或退休等情况下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离职、调动或退休等情况下进行工作交接。
第三条员工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确保移交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协调一致原则:各部门、各岗位间相互配合,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3. 及时高效原则:确保移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章工作交接程序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调动或退休申请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交接:1. 提交交接申请: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工作交接申请,并填写《员工工作交接表》。
2. 审批交接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接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 制定交接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交接申请,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计划,包括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员等。
4. 通知交接双方: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和接替人员,告知交接时间、地点和要求。
5. 进行工作交接:离职员工按照交接计划,将工作资料、设备、职责等移交给接替人员。
6. 交接确认:接替人员对移交内容进行确认,并在《员工工作交接表》上签字。
7. 交接总结:人力资源部对交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员工工作交接总结报告》。
第三章工作交接内容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文件资料: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项目资料、客户资料等。
2. 硬件设备:包括电脑、手机、办公设备等。
3. 账户密码:包括公司内部账户、邮箱、系统账号等。
4. 工作职责: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5. 在职期间取得的成果:包括项目成果、业绩、荣誉等。
6. 在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包括工作不足、改进措施等。
第四章工作交接责任第六条员工移交工作责任如下:1. 离职员工:负责将工作内容、资料、设备等完整、准确、及时地移交给接替人员。
2. 接替人员:负责接收、确认移交内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他收据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车险费用票据等;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8.其它: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车辆相关手续、其它相关物品;第八条为了明确责任,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交;一般员工交接,由本部门负责人监交,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指派人员进行监交;第九条交接;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编制时遗漏项目必须认真填写进移交清单中;第十条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第十一条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监交人要切实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第十二条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及往来帐目及手续未理清前,管理部不得为员工办理调动关系,调转各项保险和清核手续,财务部亦不得为交接人结算工资;办理交接以员工交接会签单为准附件一;第十三条移交具体细则1.工作内容交接: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核;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2.实物交接: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监督之下进行;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必须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3.文件交接: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4.人员状况:1移交人需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介绍所属人员状况:既有优点的肯定,又有缺点的剖析;既有现实工作能力、素质的评价,又有发展方向预测、职业生涯规划的建议;既介绍做事,又评判做人;2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3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有定性好、中、差或优秀、良好、一般、比较差,又要有定量具体事例、数字;5.往来帐目:1移交人要列清楚帐目清单;2移交人要完备帐目相关手续;第十四条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要在员工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职务、姓名,移交清单份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第十五条移交清单一式叁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监交人转存,是员工之间交接由部门负责人转本部门内勤留档一份,是部门负责人之间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转管理部负责档案管理者留档一份;第十六条对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本制度之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的人员恢复工作,也要与临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接手;如移交人未能依照本规定移交完岗位工作,不得离开现岗位;第十七条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但委托人必须承担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发颁布,财务部、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员工交接会签单员工移交清单。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
第一十八条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十九条本制度为公司的基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财务部、物资部、工程部实施、管理、解释和修订。各所属部门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交接制度。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1、处理遗留问题;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接收人:
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同时熟悉工作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监交人:
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检查交接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3、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相关单位的行政部、财务部、物资部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
本单位办公室留档一份。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交接管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作交接的范围1、因工作调动、离职、休假(超过 3 天)、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要将原工作内容及相关事项交接给他人的情况。
2、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工作进展、客户信息、文档资料、工具设备、未完成事项等。
三、工作交接的流程1、交接申请员工在确定需要进行工作交接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交接申请,并说明交接原因、预计交接时间等。
2、交接准备(1)交接人应整理好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包括相关的文件、资料、数据等,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清晰明了。
(2)交接人应撰写详细的工作交接报告,说明工作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后续的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等。
(3)接收人应提前了解交接工作的相关情况,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
3、交接实施(1)交接双方应在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面对面的交接工作。
(2)交接人应向接收人详细介绍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客户关系、重要联系人等,并展示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接收人应认真听取交接人的介绍,对不清楚的地方及时提问,确保对交接工作有全面的了解。
(4)交接过程中,双方应共同对交接的工作内容进行核对和确认,确保无误。
4、交接确认(1)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应共同填写工作交接确认表,对交接的工作内容、文件资料、工具设备等进行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
(2)部门负责人应对工作交接确认表进行审核,确认交接工作是否完整、准确,并签字确认。
(3)工作交接确认表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四、工作交接的责任1、交接人应如实、完整地向接收人介绍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
如因交接人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导致工作出现问题,交接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接收人应认真履行接收职责,对交接的工作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和确认,如因接收人疏忽导致工作出现问题,接收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人员流动,员工工作交接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公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确保新老员工顺利过渡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交接基本原则1.合理规划:在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制定工作交接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交接顺利进行。
2.主动沟通:离职员工应主动与接手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介绍工作内容、工作进度以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3.全面准确:交接内容应包括工作职责、项目进展、文件资料、系统权限等,确保接手人员全面掌握工作情况。
4.定期沟通:离职员工和接手人员应定期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
三、交接步骤1.制定计划:离职员工应提前制定工作交接计划,明确需要交接的内容和交接的时间。
2.面谈沟通:离职员工和接手人员进行面谈,详细介绍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书面总结:离职员工应书面总结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进展、待办事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4.资料整理:离职员工应整理相关文件资料,确保交接的资料完整、准确。
5.权限移交:离职员工应将相关系统权限移交给接手人员,并确保接手人员顺利登录系统。
6.后续跟进: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后适时跟进交接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四、交接责任1.离职员工责任:离职员工有义务全力配合工作交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确保交接的顺利进行。
2.接手人员责任:接手人员应全力以赴学习和掌握被交接的工作,积极向离职员工请教并解决遇到的问题。
3.领导责任:领导应监督和指导工作交接的进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五、交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及时沟通:离职员工和接手人员应及时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共享。
2.详细记录:离职员工和接手人员应详细记录交接中的事项和重要信息,避免遗漏和误解。
3.保密性原则:离职员工应遵守保密性原则,不得将机密信息泄露给非关键人员。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五篇)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生产班组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内容和双方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生产稳定、连续、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码头运管部生产运行业务班组各岗位交接班的管理。
三、交接班程序与内容1、交班准备(1)交班班组员工在交班前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必须对本岗位设备运行、生产操作、公用工具、安全文明生产(环境整洁、整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做好交接记录。
交班前将本班生产、卫生、工具等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2、接班准备(1)接班人员必须到岗位接班,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本班工作任务和上班工作情况,进行预先检查。
如交班时间到,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接班班组人员到达各自岗位后,查看交接班记录本,认真听取并询问交班者介绍,进入现场对所属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操作、卫生、工具用具、安全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然后由接班班长召开班前(后)会,听取各岗位工人汇报后再布置任务和指出交接班中应注意事项;接班人员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接班人员对以上内容核对无误,符合交班规定的条件,在记录本上签字。
3、召开班前会(1)召开班前会时间。
本班上班时间之前____分钟,班长应____全体班组成员开班前会(____分钟内)。
(2)班前会地点:班组会议室(3)会议主持:接班班长4、班前会议过程(1)接班组员工在班组会议室集合。
(2)接班班长点名考勤。
(3)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
(4)接班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强调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5)接班人员无异议后,接班班长宣布同意接班,班前会结束,各岗人员到岗位签字接班。
(6)接班者未签名以视未接班,签名后以视接班,交班中出现异议的,由交班班长安排或双方班长协商解决。
(7)交接班手续完成后,由交接双方班长填写交接班记录,将交接班情况详细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以便查考。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条件各部门的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等。
三、交接要求1、工作交接必须严肃、认真、准时,要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工作衔接有序。
交、接人员应按规定的项目进行交接,未办理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员工离职时应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物品,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员工休假时应将未了事项详细记录在部门工作交接本上,上交至主管部门。
3、部门与部门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部门与接收部门的工作性质必须临近,否则不得交接。
4、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与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5、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接时,必须由其他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交接人责任要按照《工作移交清单》逐项进行交接,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交接。
五、接收人责任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资产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及资产与实物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六、监交人责任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交接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七、行政部、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工作交接流程图第十一条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时可以处理,由交接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交接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二条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交接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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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
2、工作内容交接表;
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
1、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
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
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
计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薄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土地使
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1、处理遗留问题;
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
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接收人:
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同时熟悉工作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监交人:
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检查交接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3、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相关单位的行政部、财务部、物资部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开始交接。
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进行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第十条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
第十一条交接人必须编制并认真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本单位办公室留档一份。
第十二条为了明确责任,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员工交接,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监交,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领导或领导指派人员进行监交。
第十三条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行政部不得为员工办理调动关系,调转各项保险和清核手续。
第十四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账册上签名盖单,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职务、姓名、移交清册份数以及需要说
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第十五条对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的人员恢复工作,也
要与临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的手续。
第十六条移交人对自己经办的且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为公司的基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财务部、物资部、工程部实施、管理、解释和修订。
各所属部门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交接制度。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交接清册
附表1
1、离职员工先到行政部领取表格,然后去相关部门办理交接签字;
2、交接完毕后核对无误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将表格送回行政部,由行政部归档保存,手续未办理完结不予结算工资;
4、离职员工的工资不允许任何人代领,需要划卡的卡号必须是员工事先亲自提供,并签字否则一
律视为现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