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美国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进与启示

美国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进与启示【摘要】美国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进与启示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本文从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起源、在美国的法律地位和功能、角色和责任、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在防范财务丑闻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审计委员会制度不断完善演进,对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和启示,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治理和财务透明度。
审计委员会在防范财务丑闻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推动全球企业治理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美国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演进、启示、审计委员会起源、法律地位、功能、角色、责任、企业治理、财务丑闻、投资者利益、完善、其他国家借鉴、启示、企业治理、财务透明度促进。
1. 引言1.1 美国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进与启示美国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进经历了多个阶段。
审计委员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当时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了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要求,为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随后,1990年代的一系列财务丑闻事件,尤其是恩隆和安然事件的爆发,促使美国立法机构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正式确立了审计委员会在企业治理中的地位和功能。
审计委员会在美国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和监督、审计委员会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等方面。
审计委员会在企业治理中扮演着监督和提升财务报告质量的关键角色,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
审计委员会制度不仅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也提高了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在当前全球企业风险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演进至关重要。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美国独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经验,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规范,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并最终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发展及其启示

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03条款和404条款制定了《第2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相衔接的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审计》(简称“第2号审计准则”),以应对新的审计要求。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04年6月17日批准了该准则。
2006年12月19日,PCAOB提议了一项新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简称“征求意见稿”),以代替第2号审计准则。
PCAOB改进了征求意见稿,颁布了《第5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简称“第5号审计准则”),以取代第2号审计准则。
一、征求意见稿相对于第2号审计准则的变化1.将审计重点集中在对内部控制最为重要的事项上。
(1)引导审计师关注最重要的控制。
征求意见稿将自上而下的方法运用于内部控制审计。
在运用此方法时,审计师从最上层———财务报表和公司层面的控制开始识别需要测试的控制,同时将财务报表要素和公司层面控制与重要账户、相关认定相联系,最后与存在重要控制的重要流程相联系。
(2)强调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自上而下的方法下对每一项决策点进行风险评估。
审计师在识别重要账户和进行相关认定时要了解相关风险及该风险对其决策的影响。
另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多地点测试中运用风险导向法。
重要的是,征求意见稿清楚地说明了审计师认为控制有效所需的必要证据取决于与控制相关的风险。
征求意见稿描述了审计师在做出判断时所应评价的风险因素。
而且,不同性质、时间和范围的测试组合可以为控制相关的风险提供充分的证据。
(3)重新明确重大缺陷的定义。
第2号审计准则参照重要不足来定义重大缺陷,这导致审计师较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以确保其程序能够发现所有的重要不足,而不仅仅发现所有重大缺陷。
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目标是为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提供合理保证,不要求审计师识别比重大缺陷程度低的单独或联合不足。
为了较好地解释该审计目标、减少混淆,PCAOB在征求意见稿中以“控制不足或控制不足联合”代替重大缺陷定义中的“重要不足”。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X龙平陈作习宋浩【摘要】我国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
从世界X围看,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历史最久、最有代表性,值得我们借鉴。
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与财务报表审计并行的一种新审计业务,在美国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阶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阶段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阶段。
本文回顾了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变迁的历程及特点,并提出了我国在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时需要注意解决好的七大问题。
【关键词】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审核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X》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X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规X要求执行基本规X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如何合理制定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从而使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运行发挥保障作用,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在简要回顾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需注意解决的问题。
一、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历程从世界X围看,美国内部控制评价的发展历史最悠久、最有代表性,值得我们借鉴。
在当今美国,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与财务报表审计并行的一种新审计业务,其发展大体经历三个阶段: (1)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阶段;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阶段;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阶段。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三个阶段的划分是为厘清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发展脉络,并不意味着到了内部控制审计阶段,再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就不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了。
(一)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20世纪初,内部控制评价就开始进入审计的视野,以依赖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审计实践亦由此开始。
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及其借鉴

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及其借鉴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及其借鉴近年来,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成为重要的财务管理和监控方式。
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美国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探索,并且在这一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本文将探讨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法规体系以及其对其他国家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1. Sarbanes-Oxley Act(Sarbox)的实施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Sarbanes-Oxley Act,该法案针对2001年底爆发的安然公司丑闻,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和审计责任。
该法案的实施标志着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的设立Sarbanes-Oxley Act还创立了PCAOB,作为独立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行为。
PCAOB的建立增加了监督和审计程序的透明度,并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感。
3. 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完善根据Sarbanes-Oxley Act,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PCAOB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包括审计标准、审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准则的完善促进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二、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1. 重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要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定,上市公司需要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内部控制的评估结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
同时,上市公司还需要披露发现的任何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对缺陷的改进计划。
2. 独立审计师的角色根据PCAOB的要求,独立审计师需要在其审计报告中公开证明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并给出了符合公认审计准则的意见。
这使得独立审计师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3. 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审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测试,以确定其设计和有效性。
美国内控审计制度经验与启迪论文

美国内控审计制度经历与启迪论文摘要:我国资本市场频繁出现财务舞弊案件,暴露出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存在制度设计不合理,执行效果不佳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总结美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和先进经历,给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开展带来重要启示。
提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应合理界定范围,合理选择根据,合理控制本钱,明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信息披露形式、业务性质和时间范围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美国;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资本市场也出现了如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等典型舞弊案例,再到后来的万福生科、紫光古汉、绿大地等以及21世纪初的郑百文、中航油等一系列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逐渐暴露出我国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同样突出。
为此,我国财政部等五部要在xx年6月结合了《企业内部控制根本标准》(以下简称根本标准),根本标准要求从xx年7月1日在上市公司开场实行,同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xx年4月五部委又了应用、评价和审计三个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至此,形成了我国内部控制以根本标准为主、配套指引为辅的标准体系。
21世纪初,随着安然的倒塌及世界通信、南方保健等财务舞弊事件的陆续发生,再一次暴露了美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缺陷与缺乏。
于是,为了加强对会计、审计、公司治理和证券交易以及对资本市场的监管,美国国会于xx年通过了着名的SOX法案。
该法案的302条及404条规定了企业管理层应该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运行维护负责,同时应该在企业的年度报告中对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的有效性进展披露。
SOX法案还要求会计师应独立对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进展审计评估,进而出具审计报告并披露审计意见。
这标志着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由自愿性转变为强迫性,从而也逐步形成了由会计师、审计师单独进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重大变革。
在SOX法案之后,xx年8月SEC了《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及其对定期披露的证明》(以下简称最终规那么)。
美国关于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改变

美国关于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改变萨班斯法案第404条款(SOX404)一直因其严厉性和高昂的合规成本而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激烈讨论的问题。
2007年5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都投票通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ICFR)审计的最终准则、相应的独立的规则和对PCAOB原来审计准则的修改。
新的第5号审计准则(AS5)《完善财务报告审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正式替代了第2号审计准则(AS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联合执行》,这个准则应用于所有需要遵循SOX404条款的公司,不论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
AS5要求审计师采用由上而下、风险导向的方法,并将精力集中于那些实质性薄弱环节,从而降低了审计成本,同时仍然能够实现保护投资者信心的目标。
一、AS2的产生和受到的争议2002年,SOX被SEC接受,用来保护公司在未来不会因为缺少恰当的控制和审计关注而受到潜在的灾难性市场变化的影响。
因为SOX是一项非常广泛和彻底的法案,所以非常有必要为审计师评价那些需要遵循SOX的公司提供特定的指南。
SOX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成立PCAOB,负责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2004年,为了使审计人员能够胜任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PCAOB发布了AS2,以指导审计的计划与实施。
该准则关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以及这项工作与财务报告审计的关系问题。
AS2提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对管理层就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发表意见。
AS2要求审计人员评价管理层应用于评估内部控制的程序方法的可靠性;复核和使用一些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人的评价过程中取得的测试结果;或自己进行测试,以形成独立意见。
SOX和AS2为审计师提供的指导是模糊的,审计师为了避免诉讼,宁愿采取全面的、成本高昂的积极的审计评价。
对于SOX的执行成本高、需要花费企业大量资源的非议很多,CFO们开始意识到执行SOX就好像是剥洋葱,执行完一层控制的审计还有另外一层等着被审计。
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本文从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出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做了相关的理解;在了SEC的提案和AICPA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KPMG和McGladrey&Pullen师事务所提供的报告,提出了对我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上市公司经营失败、公司舞弊的指控以及财务报表的重新编报(Financial statement Restatements)(2),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的充分性上来。
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层如何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以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核中的作用就成了最紧迫的之一。
本文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最新规定出发,对我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新概念内部控制概念的演变大致可划分为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四个阶段。
最初的内部控制定义可以追溯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程序委员会1958年发布的《第29号审计程序公告》,其中,将内部控制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个部分,并将内部会计控制与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财务记录的可靠性直接联系在一起,具体的措施有交易授权与批准制度、资产的实物控制、从事财务记录和审核与从事经营或财产保管职务分离的控制。
1972年,《第54号审计程序公告》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了重新定义,认为内部会计控制是组织计划以及关于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和财务记录有效性的程序和记录,并对下列事项提供合理的保证:交易经过合理的授权进行;公司对交易进行了必要的纪录,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公认会计原则保持一致;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经过管理层的适当授权;在合理期间内,对现存资产与资产的会计记录之间的任何差异采取了恰当的行动。
美国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的最新进展及启迪

美国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的最新进展及启发摘要:随着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已成为一项重要审计业务。
文章要紧介绍了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第5号审计准那么》(AS NO.5)的制定背景、重大转变及核心理念,并分析了其对完善我国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标准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进展及启发一、美国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准那么(AS NO.5)的制定背景美国资本市场的系统性缺点所致的一系列财务丑闻,暴露出美国核查体系的严峻缺点。
由此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要求成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并授权SEC对PCAOB实施监督,加大了独立监管的力度。
该法案规定公司的治理层应评估和披露最最近几年度的财务呈报内部操纵的有效性,其中404条款还要求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对治理层的评估意见出具意见证明。
这标志着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呈报内部操纵信息开始纳入强制性信息披露范围,同时外部审计对内部操纵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第一次进入了强制性监管时期。
为了更有效地实施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2004年3月9日PCAOB发布了第2号审计准那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以下简称AS NO.2)。
该IC-FR审计准那么就审计人员对内部操纵有效性的评估报告进行审计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明确指出公众公司的审计人员需要在财务报表审计的同时进行与财务报表靠得住性相关的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即“综合审计”。
该准那么的出台,对公司董事会和治应当局、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师都会产生深远的阻碍。
通过对PCAOB AS NO.2应用的调查研究,PCAOB又于2007年7月发布了第5号审计准那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财务呈报内部操纵审计》(以下简称AS NO.5),提出新的IC-FR审计准那么以取代AS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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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张龙平陈作习宋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430073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610074)【摘要】我国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
从世界范围看,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历史最久、最有代表性,值得我们借鉴。
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与财务报表审计并行的一种新审计业务,在美国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阶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阶段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阶段。
本文回顾了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变迁的历程及特点,并提出了我国在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时需要注意解决好的七大问题。
【关键词】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审核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规范要求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如何合理制定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从而使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运行发挥保障作用,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在简要回顾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准则需注意解决的问题。
一、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历程从世界范围看,美国内部控制评价的发展历史最悠久、最有代表性,值得我们借鉴。
在当今美国,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与财务报表审计并行的一种新审计业务,其发展大体经历三个阶段:(1)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阶段;(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阶段;(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阶段。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三个阶段的划分是为厘清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发展脉络,并不意味着到了内部控制审计阶段,再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就不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了。
(一)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20世纪初,内部控制评价就开始进入审计的视野,以依赖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审计实践亦由此开始。
1912年,罗伯特·蒙哥马利在《审计———理论与实践》书中就已初步认识到内部控制对审计的重要性,主张将资产负债表审计范围与评价客户内部控制系统联系起来。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39年10月发布第1号《审计程序公告》,首次增加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次年10月,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要求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上述公告类似的关于内部控制审查的内容。
从此开始,账项基础审计逐步为制度基础审计取代,内部控制评价成为财务报表审计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特征。
20世纪40年代后,内部控制评价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应用日趋成熟。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49年在《内部控制:协作体系的要素及其对管理层和独立公共会计师的重要性》(Internal Control:Elements of Coordinated System and its Importance to Management and the57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ant)书中,首次对内部控制作了定义。
此后,审计程序委员会(CAP)在发展和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方面作了不懈努力,在深入理解内部控制的含义、范围、目标等基础上,通过审计准则制定要求审计师有重点地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研究。
至此,美国实现了从关注内控评价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作用,到正式将内控评价规定为财务报表审计的必要程序,进而写入审计准则的第一次飞跃。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自内控评价成为财务报表审计的必要程序后,内控评价的意义多次在重大情况下受到职业团体、政府监管部门和立法机构的高度重视,进而使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评价内部控制,演变为单独的鉴证业务即内部控制审核业务。
下述重大事件对演变起了重要作用:1.1977年实施的《反国外贿赂法案》。
该法案除规定遏制和处罚美国公司对外国政府官员进行非法的政治援助或财务支付如贿赂外,还包括强化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条款,要求公司在保持健全会计记录的同时,设计、建立和保持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
FCPA对美国经济产生巨大作用,并直接影响到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实施。
2.科恩委员会的建议及SEC的回应和AICPA的行动。
1974年,AICPA成立了注册会计师责任委员会即科恩委员会,研究注册会计师的职责。
他们在1978年提交的报告中建议:公司管理层出具与财务报告相匹配的报告,以披露内部控制状况;同时,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评价并对外报告。
科恩报告发布后,FEI不仅认可其建议,还编制了指南以帮助其成员实施该项建议。
SEC在密切关注和研究科恩委员会和FEI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于1979年4月30日,发布《管理层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公告》(Statement of Management on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征求意见稿,提议管理层在向股东提交的年度报告中包含内部会计控制自评报告。
SEC本想将该提议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但因实施成本过高、报告信息的非相关性、内部控制标准不明确等而遭到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律师乃至其他相关人士的普遍质疑,1980年不得不决定暂缓执行该提议。
3.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建议及SEC的再次回应。
20世纪80年代,美国发生一系列公司破产、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案例,使公众极为不满。
在此背景下,1985年成立了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即Tread-way委员会,专门研究引发欺诈财务报告的原因,并为减少欺诈的发生提出建议。
该委员会在1987年提交的报告中指出:(1)纳入研究范围的欺诈财务报告案例中约有50%是因内控失效导致的,并提出了防止欺诈发生的实务指引框架,其中第三步就是设计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2)投资者有权了解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责任的履行程度,而目前这些信息并不能很好地传递给投资者,因此,管理层有责任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报告。
此外,该委员会还强调控制环境、行为规范、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等的重要性。
在该委员会建议下,SEC于1988年7月19日发布《第34-25925号提案:报告管理层的责任》(No.34-25925Report of Management'sResponsibilities),提议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报告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责任,以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果。
但最终还是因为制度运行成本过大等原因,该提议仍未能付诸施行。
4.1991年出台的《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改善法》。
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商业银行破产频发,激发民众对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命运的担忧。
为此,美国国会于1991年颁布《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改善法案》(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Improvement Act of1991,FDICIA)。
其中第36节规定,资产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的大银行必须评估并报告内控的有效性,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有关内控的声明进行验证。
该规定扩大了为大银行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
尽管由于该规定并不适用于金融机构提交给股东的年度报告,而仅要求在向联邦银行管理机构和相关州级银行监察机构提交报告时使用,对所有上市公司的直接影响并不大,但FDICIA创立了强制要求管理层报告内控有效性的先例,其重要意义在于:内控信息确实可由管理层提供,并能够实现某些预期效果如强化管理层责任意识和改善内部控制等,很多曾反对内控报告的团体转而赞同上市公司管理层提供内控报告。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examination)业务,AICPA发布了SSAE No.2:财务报告67内部控制的审核。
至此,美国实现了从财务报表审计中评价内部控制,到正式将内控审核规定为注册会计师单独承办的鉴证业务的第二次飞跃。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阶段(21世纪初至今)本世纪初,安然、世通等舞弊事件的发生,极大动摇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为强化上市公司的责任,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发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
其中302和404条款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类似职务者必须书面声明对内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该报告还需经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这标志着美国公司管理层的内控报告由以前自愿性披露改为强制性披露,并实现了由审计师单独执行内控审核业务到单独执行内控审计业务的第三次飞跃。
根据SOX的要求,SEC于2003年11月发布《最终规则—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及其对定期披露的证明》(FinalRule:Management'sReports on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Repor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Disclosure in Exchange Act PeriodicReports),要求所有受1934年证券交易法13(a)或者15(d)条款约束的公司,不仅仅是上市公司,均需在年报中包括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报告。
紧接着,PCAOB于2004年3月发布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结合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uditing Standard No.2-An Audit of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Reporting Performed in Conjunction with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AS2),就审计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作出详尽规定,要求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执行同一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提出了将两者整合审计的理念。
至此,现代审计也全面走进财务报表审计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并重的新时代。
自AS2实施以来,PCAOB一直密切关注审计师执行各项要求的进展情况。
关注结果显示,AS2的部分条款不清晰或与SEC的要求有差别,也有部分条款规定过细不利于审计师的职业判断,或不适合对小企业的审计。
PCAOB于2007年发布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uditing Standard No.5-An Audit of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Reporting that is Integrated with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AS5)取代AS2。
AS5的主要目标是让审计师能够将审计资源投向高风险领域,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同时力求内控重大缺陷在导致报表重大错报前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