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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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文号】•【施行日期】2017.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2017年1月)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基层作为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创新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事业发展。

同时也要看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基层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相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还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

将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更好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文号】人社部发[2011]2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11年起,每年选拔2万名,五年内选拔10万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到201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共选拔14.3万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只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江苏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成长成才,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渠道(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根据基层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编制政策和编制标准适当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倾斜,为适度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基层单位出现岗位空缺,优先招录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

探索符合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测评办法,对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和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试题可单独命制,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考察聘用。

提高基层机关录用高校毕业生比例,加大招录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一线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作力度。

省、设区市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安排到县以下单位锻炼1年以上。

进一步规范选调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

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加大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城乡社区建设、社会救助、健康养老、社会工作、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环境保护、旅游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基层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因此,加强基层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已成为当前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培养目标。

1. 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基层干部队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勤政廉洁的基层干部队伍,具有良好的作风和服务意识。

三、培养内容。

1. 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的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2. 业务能力培养,通过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业务水平,掌握基层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培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树立廉洁奉公的形象。

4. 服务意识培养,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培养方式。

1. 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实践锻炼,安排基层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增强基层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岗位轮岗,定期组织基层干部进行岗位轮岗,拓宽视野,增长经验,提高综合素质。

4. 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五、培养保障。

1. 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培养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2. 资金支持,加大对基层干部培养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3. 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培养计划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培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培养计划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

基层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XX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目标定位1.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

2.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促进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

3.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让每位毕业生都能享受到专业、贴心的就业服务。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1)完善就业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就业信息,让毕业生第一时间掌握就业动态。

(2)开展就业指导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针对不同专业、不同需求的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2.拓宽就业渠道(1)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通过企业实习、校园招聘等方式,让毕业生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提高就业成功率。

(2)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对接等服务。

3.优化就业环境(1)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提高毕业生政策知晓率。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就业政策,让毕业生充分了解政策红利。

(2)改善就业服务设施,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在校园内设立就业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服务。

4.强化就业跟踪服务(1)建立毕业生就业数据库,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了解毕业生就业现状,为后续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2)开展毕业生就业回访,了解毕业生就业满意度。

针对反馈问题,及时调整就业服务措施。

四、时间安排1.2024年1-3月: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培训。

2.2024年4-6月: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校园招聘活动。

3.2024年7-9月: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了解就业现状。

五、预期成果1.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

2.毕业生就业质量得到提升,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4.20•【文号】人社部发[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团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和完善中央有关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各专门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专门项目主要包括: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框架下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部际协调机制。

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研究确定计划、组织报名选聘、安排工作岗位、出台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不变,仍按现有方式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就业工作联席会框架下也要相应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团委等部门组成的部门协调机制,并明确相关职责,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统筹组织实施工作。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公布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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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近日,我省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

在未来十年,我省将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培训、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措施,建立一支基层青年人才队伍。

基层服务的经验也将影响就业、招聘等,比如省级公务员招录,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将成为硬性条件。

基层工作岗位扩容按照方案,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重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引领、能力素质培育、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后备人才等六项子计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青年人才。

在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中,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每年新增5000个左右的基层岗位。

在三支一扶计划中,按照基层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招募范围和招募岗位,逐步将急需紧缺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水利体系建设、建筑、规划和法律等人才纳入招募范围。

省级基层特定岗位计划将吸纳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帮扶未就业毕业生基层就业。

基层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在能力素质培育方面,从2018年起,我省将率先在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和建筑规划等行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上不少于1年。

基层的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每人累计要达到1~2年。

2020年起,农业、林业、水利和建筑规划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的,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对于市级以上机关新录用无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安排到基层锻炼1~2年。

在教育培养方面,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须向基层倾斜,用人单位要为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经费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5.08.02•【字号】宁党办[2005]57号•【施行日期】2005.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2005年8月2日)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 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自治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切实有效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1、各级党委、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扬自强自立的精神,到基层自主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2、把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积极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

3、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实习制度。

人事厅每年要安排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就业实习;教育厅每年要安排1200名高校毕业生到宁南山区八县和红寺堡开发区支教;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每年要安排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习。

就业实习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支教服务期限为1~2年。

4、坚持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每年要通过推荐、考试,选拔100名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宁南山区八县和红寺堡开发区乡镇工作。

5、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

自治区团委在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同时,从2005年起连续利用5年时间,会同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每年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安排到宁南山区八县和红寺堡开发区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工作(主要从事支教),其中安排100名定向支农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一般为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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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有关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每年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任职、服务和自主创业。

坚持政策引导,注重激励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立足实际,力求实效。

立足基层实际需要,选派基层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把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志在基层干事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到基层服务岗位。

坚持党委、政府宏观引导调控和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搭建有效载体,促使高校毕业生更好地服务基层。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突出农村,突出西部地区,突出基层急需的农技、教育、卫生和村干部等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重点到这些地方和领域服务创业。

要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统筹谋划,分类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统一研究部署,统筹力量推进。

在此基础上,实行项目负责制,由牵头部门为主负责相关项目的指导推进,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三、项目内容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中央组织部为主负责)
计划到XX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大学生村官名额达到30万名,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计划,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

不断改进选聘方式,坚持学生党员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质量。

通过实施政策支持、企业帮扶等措施,帮助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

完善大学生村官岗位目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跟踪培养、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拓宽和完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学习深造等渠道,建立健全期满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

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留村担任村干部,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逐步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二)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教育部为主负责)
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

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鼓励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为基层培养大批优秀教师。

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主负责)
总结第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经验,从XX年开始,部署开展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

连续5年时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3年。

同时,适当扩大实施领域,充实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岗位。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中央为主负责)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计划自XX年起,将赴xq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从7200人扩大到每年10000人,中央财政支持的年度实施规模从15000人扩大到17600人。

同时,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严格选拔招募
1、选拔对象:主要是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
生、研究生。

2、招聘名额:各部门根据总体计划和基层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分配招聘名额。

3、选聘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一般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综合能力。

(二)加强岗位培训
1、拓宽培训渠道。

整合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各种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

通过交流互动、专家讲座、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技能培训。

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毕业生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2、充实培训内容。

制定培训规划,根据毕业生的特点、项目的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经营管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等为重点,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在培训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过程中,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和教学能力培养。

3、实行结对帮带。

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选拔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开展结对联系帮带,实行“一
对一”、“面对面”的帮助指导,提高毕业生的能力素质。

(三)实施规范管理
1、明确岗位职责。

各地要结合基层实际和项目定位,进一步明确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

基层组织要针对各项目人员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任务,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

要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脚踏实地、不怕吃苦,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从小事、具体事做起,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锻炼成长。

2、强化考核评价。

指导各级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以及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目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服务基层毕业生的日常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工作。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情况要存入档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

3、搭建交流平台。

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载体,设立信息专栏,创办报刊杂志,搭建服务基层毕业生交流平台。

各级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听取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设立专
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毕业生反映的问题。

组织开展优秀服务基层毕业生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为毕业生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4、提供生活保障。

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保证毕业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现有序流动
各地要把期满流动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重要方面,健全有序流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政策。

对表现优秀、群众认可、成绩突出的,要引导、鼓励其扎根基层、建功立业;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XX〕5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XX〕4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从服务期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和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通过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基层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引导服务期满毕业生通过自主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途径实现有序流动;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解聘。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项计划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协调,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保证经费,落实政策。

中央财政加大补贴力度,各地配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解决毕业生一次性安置、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各项经费问题。

要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3、注重宣传,正面引导。

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创业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创业有关政策。

注重培养、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总结经验,健全机制。

深入总结大学生村官工作、免费医学生和师范生培养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成功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创新,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形成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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