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税收政策解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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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行业税费政策解读

农林牧渔行业税费政策解读
自2014年2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水产品加工产品、食用菌加工产品、 皮革加工产品(以下简称“上述产品”)的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加工企业(以下 简称“试点加工企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 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抵扣。
成本法的应用
闽财税〔2017〕41号 《竹木加工行业成本法》《餐饮服务行业成本法》
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 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 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茶企的农产品进项核定方法
某一般纳税人,加工精制茶200斤,当期销售精制茶100斤,销售单价500元,已知期 末平均收购的茶青价格为60元一斤,以白茶茶青为原料,制成精制白茶,产品单耗数 量为4.8。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100*4.8*60*0.09/1.09=3313.27元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
(四)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 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茶企的农产品进项核定方法
一、绿茶 绿茶 绿茶 二、白茶 白茶 白茶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 范围的通知(闽财税〔2015〕29号)
产品名称
福建省茶叶加工产品分类扣除标准
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茶企的农产品涉税风险
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茶叶加工产品,适用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的茶叶加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

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策

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策
通过加强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协调,实现对企业发展的全面支持,提高企业的市 场竞争力。
更加注重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不同地区和企业制定差异化政策
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发展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地执行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地执行,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和支持。
建立反馈机制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财税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 企业意见和建议。
05
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 策的未来趋势
更加注重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01
增加科研投入
通过加大科研力度,推动农产品 加工业的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提高产业附加值。
02
支持新兴农业产业
03
加强产业融合
鼓励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 新兴农业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 业的转型升级。
提升农村地区竞争力
财税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使得农村地区形成了 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高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区 域竞争优势。
04
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 策的改进建议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增加资金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门的农产品 加工产业发展基金,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案例三
总结词
该县通过财税政策支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了产业升级和效益提升。
详细描述
该县针对当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措施,包括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 、设备更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该县的农产品加工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了 产业升级和效益提升。同时,这些政策措施也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核定扣除政策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核定扣除政策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核定扣除政策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通过各市国税局测算,并征求企业意见,省国税局、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全省农产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后,联合发布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核定扣除政策实施的背景是什么?
94年税制改革制定的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促进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该政策违背了增值税基本的征扣税机制,在实际执行中一些不利因素逐渐显现,并成为制约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破坏了增值税征扣税链条的完整性,影响了增值税的稳定运行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未征税则不扣税。

农产品抵扣政策采取的前免后抵、自开自抵的方式,违背了增值税征扣税一致的基本原则,造成购销双方相互制约的增值税征扣税链条机制失效,在税制层面为企业虚开收购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国家税款提供了可能,动摇了增值税稳定运行的根基。

(二)存在高征低扣问题,产生征扣不一致的误解
现行农产品凭收购发票抵扣政策实际上是一种隐性财政补贴,但由于虚拟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而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经常会引起所谓高征低扣的误解,结果是给了补贴政策却被误解为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使得政策执行十分被动,争议不断。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

业的腱康发展 , 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 , 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 实意义 。
固嘲蓟
目前 , 我国并没有专门制定针对农
产品加工业 的税收 政策 , 而是主要通过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来
体现的 。主要有 2 0 年 1 月农业部 00 0 等八部委制定的《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 企业 的意见 》2 0 年 l 月 ,D2 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促进农产品 加工业发 展的意见》 2 0 年 1 月国 ,0 3 1 务院发布的《 关于 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 制的决定 》2 0 年与 2 0 年 中央 1 ,0 4 D5
率, 可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中 小型企业 2 % 0 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征税 ,
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利润水平, 鼓励
和支持农产 品加 工企业 向规模化 、 产业
三是 农产 品加工 出 口的退税 率偏 低, 不利于我 国农产 品加 工企业的国际 化发展进程。 目前我 国农产品出 口退税
执行的是 5 或 1 篇 篇 3 的退税率 ,不仅低 于一般发达国家水平 , 而且比国内其他 出 口行 业平 均 1 篇 5 的出 口退税率 也要
化发展 , 推动农产品向深加工和高附加 值方向延伸。 二是增加税前扣 除项 目金 额 ,允许农产 品加 工企业 开发新产品、
新技术、 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
维普资讯
近年来 ,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得到 了
较快发展并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颇
具潜力的增长点 , 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
关注。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
要经 济手段 , 调整产 业结构 、 在 发展基
础产 业方 面起到 了很好 的政策 引导作

农产品初加工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支持

农产品初加工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支持

农产品初加工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支持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初加工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为了促进农产品初加工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

本文将从政府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市场准入和技术支持等方面详细介绍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支持。

一、政府资金支持为了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来支持这一领域的发展。

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发展基金、农产品初加工专项资金等。

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获得这些资金,用于购买设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

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低息贷款、风险补偿等金融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

二、税收优惠为了减轻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负担,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税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即减免征收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盈利空间,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初加工业的发展。

三、市场准入为了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市场准入政策。

首先,政府简化了企业注册和备案手续,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

其次,政府鼓励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和农产品电商平台,提供专门的配套服务和扶持政策。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市场准入的审核和管理,保证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技术支持为了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能和竞争力,政府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并积极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基金、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

此外,政府还可以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总结起来,农产品初加工中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支持主要包括政府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市场准入和技术支持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也为农产品初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产品增值税政策解析及案例分析

农产品增值税政策解析及案例分析

农产品增值税政策解析及案例分析农产品的增值税政策比较特殊,销售农产品存在免税、低税率等情形,购进农产品还存低征高扣、加计扣除(抵扣)的规定,本文试从销售、购进环节分别对农产品的增值税政策进行总结分析。

一、销售环节(一)免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详见财税字[1995]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3、“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4、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5、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二)低税率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⒈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行业标准发布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解读

行业标准发布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解读

行业标准发布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解读随着国家对农业行业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优化,行业标准的发布成为农业领域的关键议题之一。

本文将对近期发布的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农业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并适应新政策。

一、背景介绍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粮食生产、农村就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行业特殊性质以及税收政策的不规范,农业行业的发展面临一定的困境。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不断推出新的政策,其中增值税政策在农业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

二、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内容解读1. 适用范围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适用于相关农产品和农业服务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运输环节。

此政策的发布旨在降低农业行业的税负,促进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发展。

2. 税率调整根据新政策,一些农产品的增值税率将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谷物、油料、蔬菜等主要粮食作物,增值税率将按照一定比例下调。

这一调整将有效减轻农民的税负压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农民种植高附加值农产品和发展农业服务业,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种植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农民,可以享受较低的增值税税率。

此外,对于提供农产品加工、储藏等农业服务的企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4. 税收监管机制为了保证增值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政府还对税收监管机制进行了完善。

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偷逃税款行为,保证政策的严密执行,并对涉及农业增值税政策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

三、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的影响和建议农业行业增值税政策的发布,对农民、农业企业和整个农业产业链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然而,要想真正实现政策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

1. 农民收益提升降低增值税税率和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将有效减轻农民的税负压力,提高农民收益。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民的税收教育力度,帮助他们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2. 农业产业链发展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将促进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发展,并推动整个农业产业链的优化升级。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1.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抵扣政策。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时?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非自产农产品时?可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另外?为了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自2012年7月1日起?国家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进行核定抵扣。

2.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类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税法注释所列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②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税筹划(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创期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应从企业生命周期的初创期开始。

企业在其创建阶段,可以将纳税作为组建企业的一个内在因素,对企业的选点及形式、经营内容及方式等,进行系统全面的择优决策,因而在税收筹划方面有着完全的主动性及最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而言,合理设计企业结构与类型,合理区分业务块、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种类,是企业在组建时可以采用的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

1.合理选择企业结构。

如果一个企业既包括为加工业进行原料生产的农场,又包括农产品加工,则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扶农政策,来调整自己的企业结构。

在这种情况下,将农场和加工厂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并节省企业现金流出量。

农场自产自销的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如小麦),符合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条件,可享受免税待遇,增值税税负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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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税收政策解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颇具潜力的增长点,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基础产业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引导作用。

因此,从税收角度提出发展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建议,对于加强国家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现行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政策分析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制定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政策,而是主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来体现的。

主要有2000年10月农业部等八部委制定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2002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2003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2004年与2005年中央1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产品加工业政策等。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壮大;但同时也存在着税收政策运行中的不足,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产品范围与标准界定不清,进项税额难抵扣。

按照税法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外购农产品以及外购农产品简单加工后形成的初级农产品再销售的,按13%的税率计征增值税;实行由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以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对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并按收购发票票面金额的13%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

但现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对农产品的解释为种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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