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行业体制改革
中国烟草行业调研报告和国家专营体制分析

中国烟草行业调研报告和国家专营体制分析作者:张嘉航张婷婷来源:《经营者》2015年第10期摘要中国的烟草行业长期实行国家计划经营,垂直管理的专卖体制。
在市场化进一步放开,市场深度和自由度的体制改革的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中国的烟草行业的道路该如何走下去?是否该顺应市场化的潮流让国家放开专营经营模式,引进竞争机制?国家的专营体制的优势和劣势又该如何去看待?我们在市场经济中,这些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对烟草行业乃至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很深的意义。
关键词烟草行业国家专营体制市场化与竞争机制一、中国烟草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计划经济色彩浓厚,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缺乏活力长期以来,中国烟草行业属国有计划经济,直到今天仍然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垂直管理,计划生产和销售,缺乏足够的市场机制。
中国烟草企业是国家所有制,其生产和销售长期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生存,基本上都是封闭行业内生产与经营,普遍缺乏市场竞争意识,理念滞后,机制僵化,缺乏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
一味地依靠国家财力支持来占领市场,缺乏主动性。
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如果市场上的不同产品和品牌缺乏竞争和主动性,不利于本企业更好的发展。
(二)区域垄断、区域间缺乏必要的合作和互利共赢烟草行业的产品是由国家统一监管,并且国家禁止烟草行业跨区域经营,每个行政区域都有国家和政府统一分配和制定经营政策和方针,不允许跨区经营。
这样每个地区的烟草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进行封锁市场,没有了其他任何企业在本地销售的竞争,从而实现区域范围内的垄断经营,抬高价格,保护地产烟,最终实现对本地区的市场垄断。
这种做法既削弱了这些企业的竞争能力,又导致这些企业在长期的封闭生产经营中理念滞后,缺乏市场嗅觉和市场灵敏度,对于展开市场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都有很多不利影响。
(三)烟草行业企业的商标问题烟草行业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都由国家统一规范计划和管理,那么,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大背景下的今天,是否会有一部分人利用烟草行业的商标和借用冒用企业商标的方式来打开本产品的市场渠道、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对我国未来烟草专卖制度发展方向的思考

对我国未来烟草专卖制度发展方向的思考本文着重探讨了我国烟草专卖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应采取的措施。
指出要加快政企分离的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建立完善的市场销售监督制度;引入效益激励机制,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强化烟草市场化观念;规范和完善烟草专卖相关的法律法规。
标签:烟草专卖制度;发展方向;政企分离;市场化体制目前,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不仅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高度集中统一是其重要特征之一。
在国家烟草专卖行政统一管理方面,其主要内容为烟叶种植、收购、调拨计划管理,卷烟、雪茄烟生产计划管理,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计划管理,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等等。
同时,各级烟草专卖局在行政关系上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全国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即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各地设立省级、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局,主管本辖区烟草专卖工作。
在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方面,烟草公司形成了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组织体系,表现为我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垄断经营组织,设有六家专业性公司,分别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直属的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烟草机械公司,分别负责有关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方面的管理、指导,并从事具体经营业务。
同时,各地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了33个省级烟草公司,200多个地区级烟草分(市)公司,1800多个县级烟草公司,分别负责所在地区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这种体系促进了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的组织系统的形成,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
上世纪八十年代,烟草专卖制度的确立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制止了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通过依法治烟、公正文明,有效遏制了制售假烟活动,保持生产经营严格规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保证了行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确保了烟草行业向着规范、高效的方向稳步发展。
烟草专卖局信息化解决方案

烟草专卖局信息化解决方案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和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体制。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主管全国的烟草专卖工作及统一管理和经营全国烟草行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业务。
从2003年开始,烟草行业以工商分立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和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的改革调整工作,市场化水平明显提高。
目前,烟草行业的信息化发展快步前进,业务系统已趋于完善,整个烟草专卖局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从国家局到省局,再到地市和县,掌管着卷烟的全国销售和烟叶的收购工作,配合中烟公司的生产,形成了一个烟叶收购(专卖局)---卷烟生产(中烟公司)---卷烟销售(专卖局)的一条龙经营体系。
2、烟草专卖局信息化概述烟草行业的网建经历了从农网向城网,从网点延伸到全面访销、集中配送,从最早“三网合一”的南通模式、武汉的“访送分离”模式、“四经一纬”的成都模式到上海的“现代流通”模式、江苏“全省网建学上海”,中国烟草积极推动从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的转变。
在体制改革方面,从工商分开到订单供货,中国烟草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并同时面临着新的挑战。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管理决策三大应用体系将是烟草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语音技术、视频会议等多媒体业务的运用,使以前简单的数据通信逐渐丰富;数字监控系统的使用,使网络的承载要求增高;无线接入的应用,与外界系统的数据交流,使安全防护困难度增大。
目前从烟草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一些发展的阻碍因素。
1.数据大集中的设计理念,对现有网络资源要求高,保障业务的不间断运行,需要以网络设备的可靠性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实现数据实时的传输。
2.视频会议的应用,节约了企业运营的成本,同时对网络的实时传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数据量的传输,给网络带来了新的压力。
3.物流的分离,监控系统的大量采用,不仅保证了安全,而且监控系统与GPS全球定位的结合,对卷烟的监控扩大到了运输的每个环节。
烟草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烟草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2009-02-12 10:11:46)标签:烟草信息化烟草体制改革it 分类:行业信息化发布时间:2006-01-13一、烟草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简要回顾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烟草行业在改革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这种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恢复发展和初步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时期(1949年10月—1966年5月)解放初期,我国烟草行业和当时整个国民经济形势一样,处于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状态。
通过接收外商烟厂和公私合营等政策措施,全国烟草行业很快恢复了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逐步实行了专卖体制。
1951年,在《东北解放区烟酒专卖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颁布实施了《专卖事业暂行条例实行草案》,以后又对烟草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开始逐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和专卖管理体制。
特别是在1953年至1962年期间,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全国烟草行业也实行了统购包销体制。
后来,国家除对烟叶原料统一收购管理外,又对烟叶、卷烟盘纸、铝泊纸等烟草制品的辅助材料进行了统一收购管理。
1954年底,全国完全建立了国家计划内卷烟制品全部由烟草专卖公司统一收购和销售的管理体制。
60年代初期,国家针对烟草业务管理部门过多、地方烟草企业严重分散经营的状况,成立了中国烟草工业总公司,对烟叶及其制品的生产、收购、销售等重新进行统一管理,并比较成功地试办了工业“托拉斯”。
从管理体制和改革的角度来看,这种“托拉斯”为80年代以后实行的专卖管理体制奠定了直接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实行分散管理体制时期(1966 —1980年)在“文化大革命”和70年代末期,我国烟草行业处于分散管理和盲目发展时期。
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烟草工业总公司被撤销,烟草企业全部被下放。
小烟厂盲目发展,计划外烟厂增加到300多家,而且多数是由县或县以下社、队开办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24•【文号】国办发[1998]94号•【施行日期】1998.06.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4日国办发〔1998〕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6号),设置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主管全国烟草行业、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职能调整国家烟草专卖局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烟草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企分开。
其职能作如下调整:(一)省级烟草公司和所属企业,按经济区划组建若干个跨地区烟草企业集团,逐步实现政企分开。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各专业公司进行改造,组建若干个专业性集团公司。
专业性集团公司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国家烟草专卖局。
(三)行业科技成果鉴定、行业经济运行中的信息统计以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并给直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拟定烟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有关法规草案和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管理烟草专卖派驻机构。
我国烟草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_夏青

ACCOUNTING LEARNING153我国烟草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文/夏青摘要:中国烟草消费税经历了五次大调整。
为了进一步提高烟草消费税对国家经济活动的调控作用,对烟草消费税改革后现状进行了剖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烟草消费税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烟草消费税;历程;问题;原因;建议一、我国烟草消费税改革的历程烟草消费税是消费者对烟草的购买所课征的税。
中国烟草消费税共经历了五次调整。
1994年我国确定烟草消费税制;1998年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 2001年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在2009年的调整中,在生产环节,调整了计税价格,规定调拨价格70元/条(含)以上的为甲类卷烟,其余为乙类卷烟。
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同时再按量每支加征0.003元。
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
在卷烟批发环节又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2015年,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
综合分析我国历次烟草消费税改革,可以发现改革主要是出于以下四个目标:一是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毕竟抽烟不是好事情,家人劝、社会宣传都起不到很好的作用,有些烟民还喜欢高档烟。
通过经济手段,可以减少烟民数量,提高烟民的健康质量,间接地达到禁烟效果。
二是增加财政收入,间接调节收入分配。
三是自觉抵制高污染的烟草消费,促进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人们的环保观念。
这也是我国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所需要。
四是促进烟草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促进烟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
二、我国现行烟草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烟草消费税经过第五次调整,税制已日趋完善,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作用不断加强,但现行的烟草消费税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以税控烟”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论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及其改革

润陷人了 循环的悖论。烟草专卖的实质为由 烟草制品自 身特
点、 草行业行政利益、 财税体制、 批制 烟 我国 审 度等因 素共
同 而 成的 政 作用 形 行 垄断。 样的 果 排 市场自 竞 ‘ 这 后 导致 斥 由
争, 代之以国家独断经营。其次, 建立专卖制度的一个重要 目的是为保证烟草等特殊部门的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 益。 然而, 我国多年市场经济的经验证明: 在市场经济体制 下, 每个经济主体都是依据利益原则制定其经济政策, 决定 其经济计划。价格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就是市场上的经营者 开展竞争的过程。而倘若没有竞争, 市场的需求者对产品就 不能进行选择, 其结果往往是市场上的供应者不仅不会在质 量方面、产品的规格和品种方面考虑需求者的愿望,而且其 为获取高额利润, 甚至可能将价格随意定得很高。计划者总 是难免犯错误,而市场的过程则是一个不断纠正错误的过 程。在竟争性的市场条件下, 虽然个别生产者或经营者难免 犯错误, 但是, 任何个体的错误都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发
展的进程 。
二、中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制度缺陷及政策回应
我国烟草业之所以出现目 前这种专卖格局, 其根源在于 其自 身制度的缺陷。( 烟草专卖法》是国家从法律上规制烟 草业种植、收购、 生产、 销售等经济行为的, 其立法意图是 为 “ 满足人民消费, 增加国家财政收人” 。但国家在烟草财 税体制上并没有出台与这部法律相适应的政策措施, 而仍然 采用与其它行业同样的纳税方式和纳税渠道, 形成了国家烟 草专卖管理与烟草财税地方所得的专卖格局。 但隐含的制度缺陷在于, 在这种专卖制度下,国家通过 行政管理部门即烟草专卖局 “ 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营 专卖”来实现烟草利益最大化,具体来说是通过对烟草生 产总量的控制, 实现税利最大化和管理成本最小化。而地方 政府则在国家既定的烟草生产总量控制、财政 “ 分灶吃饭”
控烟、体制、和谐、国际 ——中国烟草四大挑战面面观

控烟、体制、和谐、国际——中国烟草四大挑战面面观2013-5-3 11:21舆论控制:烟草行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烟草产业与生俱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与吸烟行为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之间存在的张力,因为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而更显突出,烟草产业发展与烟草控制似乎已经成为无法调和的矛盾。
放眼世界,控制烟草流行已经成为多数国家的共识;回望中国,公众对吸烟风险的认知警惕及对健康的关注追求、控烟履约的外向压力、国际控烟浪潮的冲击等等,都是推动中国控烟力度趋强的有效因素。
这对公共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消费者行为都造成极大影响,也从这些方面直接对中国烟草行业的发展构成最大挑战。
案例1:控烟浪潮与烟草改革“黄金十年”控烟烟草流行,烟草行业不应置身事外。
国家层面的导向政策,地方政府的各类控烟立法执法,民间组织的尖锐抨击,客观上都给行业管理层带来冲击。
对比而言,全球烟草市场的发展趋势是卷烟产销量增长停滞甚至负增长;反观国内烟草产销走势,2002年以来的10年正是中国烟草发展改革的“黄金十年”,产销量、经营效益等诸多指标节节攀升,欣喜之余必须直面控烟者的质疑和批评。
由此产生的倒逼压力已经传导至行业管理层,2013年表现最为突出。
今年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年卷烟产销安排5030万箱,全国烟叶收购计划必须控制在5000万担以内,这两项指标作为今年全行业工作的“政治红线”,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
可以断定,未来几年,行业管理层必将继续保持谨慎态度,严控“两烟”增速,这既与市场容量有关,更与愈演愈烈的控烟浪潮关联。
案例2:“吸烟有害健康”与卷烟品牌突围烟草控制对于行业构成的深刻影响最终将延续到消费者的吸烟行为和心理底线。
雾霾沙尘、饮用水污染、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三聚氰胺乳制品、瘦肉精、染色馒头……已经无数次挑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吸烟致病的警示图片虽未出现在国内烟草包装,但却无法阻止其进入公众视野,加之“有毒过滤嘴”、“重金属超标”、“减害降焦骗局”等负面舆论长期流传,“吸烟有害健康”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警语,而是深入公众内心的观念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