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03•【文号】国办发〔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3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
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十件大事”,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国家标准《钼条和钼板坯》英文版(送审稿)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钼条和钼板坯》(外文版)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立项目的钼条和钼板坯是最主要的钼深加工产品之一。
主要应用于制造轧制钼板、钼箔,冲制钼圆片、钼杆、丝材、电极材料及钼基合金原料或合金添加剂等一些领域。
近年来,随着钼条和钼板坯生产工艺技术不断发展和钼的应用不断的拓展,国内外市场对钼条和钼板坯的技术指标要求越来越高,需求量急剧增加。
目前,国内外钼条和钼板坯生产主要企业有美国Elmet公司、奥地利Plansee、德国H.C Starck Corp、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JDC)、自贡硬质合金集团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厂等。
国外标准有美国ASTM B386-03《钼及钼合金厚板、薄板、带和箔标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钼条和钼板坯2000吨以上,占国内市场份额的30%以上,国际市场份额15%,产品质量也得到国外用户的一致认证。
近几年,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好转,国外对钼条和钼板坯等钼制品的需求量持续增加,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首的国内钼生产企业出口量也不断攀升。
因而,及时翻译钼行业国家标准是提升我国钼制品产品核心竞争能力之所需,也是扩大出口及提高国内钼生产企业在国外市场占有率之所需。
这对充分发挥标准化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和支撑,推动我国有色金属标准“走出去”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
2.任务来源为加快我国石油化工、煤化工、及国防、航空、航天、交通运输及工程机械等所需钼的新材料工业领域“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进程,适应新科技、新材料对钼丝的更高要求,扩大出口及提高国内钼生产企业在国外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标准化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和支撑,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国标委发〔2019〕35号文件下达了国家标准《钼条和钼板坯》(外文版)的制定任务,其计划项目代号为:W20191192,项目计划完成期限2019年11月~2020年11月。
3项目编制组单位简况3.1编制组成员单位本项目由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组成。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体系构建指南(编制说明)

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编制说明1、基本信息
2、背景情况
3 编制过程
4 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认证认可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 认证认可基础通用标准分体系
认证认可支撑保障标准分体系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贯彻的 标准化法和标准化管理规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适用的
法律法规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的 方针政策
图2 认证认可基础通用标准分体系结构图
标准化工作指南
认证认可基础标准分体系
符合性标志 术语和词汇 分类与编码 标准化
工作指
南 其他
通用原则和要求
注:图内“合格评定(n )共性标准”表示在合格评定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下第n 类合格评定活动的共性标准。
共性标准下一层次表示该类合格评定活动的相关标准。
图3 认证认可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结构图
合格评定活动(n+1)子体系
认证认可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
应用指南 实施机构
要
求 合格评定活动(n )子体系 基
础
标
准 合格评定对象规定要求 合格评定方
法 指导性技术文
件 应用指南 实施机构要求 基础标准 合格评定对象规定要求
合格评定方法 指导性技术文件 其他 其他
4 合格评定支撑保障标准分体系结构图
(八)标准明细表
认证认可支持保障标准分体系
市场 监督 信息 管理 机构
人员
行为
规范 其他
安全 风险 应急
5 验证情况(适用于方法类标准)
6 附加说明(可选项)
编写日期:2020年 3月23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
项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1.10
•【文号】国标委发〔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1.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
南》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有关行业协会,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质量管理体系 GB T 20231—2023应用指南

制定过程
制定依据
引用件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意义价值
《质量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应用指南》(GB/T 19002-2018)对于帮助《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国家标准的使用者对其内容达成一致理解,指导中国广大获证组织顺利完成标准的换版转 换工作,助力“质量提升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进程
起草工作
编制进程
2017年5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 委综合55号),该标准正式立项。
2017年5月23日,国家标准计划《质量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应用指南》(-T-469)下达,项目周期 24个月,由TC151(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召开工作组第3次讨论会,对工作组标准草案第3稿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工作组标准草 案4稿。
2017年11月,起草工作组主要通过**、**和邮件等方式,沟通交流对标准草案4稿的修改意见,并在此基础 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依据
主要起草人:谷艳君、李镜、王永刚、段一泓、李明、夏芳、李平、竺云龙、王新亭、吴桂玲、原晓雷、张 惠才、梁晓文、张燕霞、阮社楼、郑元辉、谭平、夏明、周红波、李辰暄、刘晓岭、韩荣荟、张晓群、王平、刘 晓剑。
睡袋标准编制说明

睡袋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408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14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的《睡袋的要求第2部分:织物和材料性能》(20172589-T-607)国家标准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委批复获得立项,并承担该项国家标准的制定的工作,由浙江挪客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并广泛邀请厦门悠度休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北山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生产企业睡袋品牌企业、香港通用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检测机构共同参与编制工作,计划项目完成时间是2019年12月。
2、标准编制过程起草工作阶段:根据任务要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2018年4月启动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并积极组织标准文本的编制工作和起草单位的征集工作。
2018年9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召开《睡袋的要求第1部分:热和尺寸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会,并在会议上成立了该项标准起草小组,确定了组员的构成,明确了浙江挪客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作为该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主要负责该项标准文本的编制工作。
会议上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针对初稿讨论了当前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以及国内野营睡袋温标的使用现状,确定了标准起草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同时结合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制定了标准编制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及各阶段进度时间要求。
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首次会议纪要内容,对草案稿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理解和总结,迅速开展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以及试验项目的实施工作,完成了国家标准《睡袋技术要求第一与第二部分》的征求意见稿初稿。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一条 每个项目情况包括: (一)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拟要解决的主
要问题等; (二)该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产业化情况; (三)该项目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同步制定为国际标
准的可行性; (四)该项目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Page 24
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二、立项范围
(一)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相关项目 基于2016年形成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
2017年应持续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1、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支持《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
(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中需整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尽快提出相关项目的立项申 请。除此之外的其他急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方案》精神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充分论证后提出。
情况; 7、涉及国内外专利及处置情况; 8、重点领域标准情况说明; 9、强制性标准的理由及主要强制内容。
Page 8
二、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标准编制说明要求: 其内容一般包括: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 其所做的工作等; 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 差异和水平对比; 3、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4、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5、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Page 7
二、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五条 评估会议专家从专家数据库中随机产生。专家应全程参与评估 工作,如果发现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按评估内容准备材料,指派人员参加评估会,介 绍项目情况,回答专家评估组的质询。 第十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无故不参加评估会,按弃权处理,项目退回申报 单位。 第十八条 专家评估组按要求形成项目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通过、 不通过两种情况。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审评中心将评估结 果报国家标准委。
Page 23
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3、 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落实改革,优化体系。围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集 中复审结论,持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二)准确定位,明确范围。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 环保的范围内。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 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减少一 般性产品标准。 (三)突出重点,服务需求。紧密围绕国家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和 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Page 13
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1、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
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 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 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 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 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工作推 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 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
知
【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标委综合[2017]22号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27
【实施日期】2017.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国标委综合〔2017〕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国家标准委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为贯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2017年标准化工作要点》,做好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国家标准的质量、协调性和公益性,推动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落实改革,优化体系。
围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持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二)准确定位,明确范围。
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范围内。
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减少一般性产品标准。
(三)突出重点,服务需求。
紧密围绕国家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二、立项范围
(一)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相关项目
基于2016年形成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2017年应持续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1. 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支持《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中需整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尽快提出相关项目的立项申请。
除此之外的其他急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充分论证后提出。
2. 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支持集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归口单位应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支撑国家重大规划及其它重要项目
具体包括:
1.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
2. 《装备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