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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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汇总单位范围
昌平区政协为全额拨款的正局级行政机关。

我单位属独立编制,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内设机构为一办一室六委,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9人。

2013年度成立了政协新闻宣传信息中心,编制4人,实有4人。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64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74万元减少0.1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5年和2016年未做年初预算。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4万元,比上年“公务接待费”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74万元减少0.1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化,按配额比例调整后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
比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万元增加0万元。

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减无变化。

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1、部门职责(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方针、政策,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市、区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3)、民族宗教工作涉密(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和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其它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全区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根据区编办最近核定的“三定”方案要求,丰润区统战部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唐山市丰润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行政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内设2个行政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联络科。

人员编制数9人,实际在编9人。

二、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3049.97元。

2、2018年,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规划,共安排部门预算支出1383049.97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7379.9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5670元,项目支出130000元。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doc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doc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第一部分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责按照《牡丹江市爱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牡爱编〔2011〕1号),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全区情况综合、政府信息、政府法制、应急管理、区志编撰、督办检查、调查研究、文件制发、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保密和文书等工作;负责筹备政府重要会议,起草、审核主要领导的讲话、报告,为领导提供政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工作;负责外事侨务工作。

(二)负责机关后勤、机关食堂管理、办公用品、机关楼内安全保卫、固定资产、房屋修缮、机关环境建设、职工福利;负责车辆的管理、使用、调配、维修工作;负责安排政务值班和日常值班;负责机关公益性劳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负责民族与宗教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协调处理有关宗教问题;研究制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方针和规划,指导、扶持民族经济发展。

(四)负责编制机关行政经费使用计划,财务记账,填报各种报表,固定资产等级和财务报销凭证的管理。

(五)集中统一管理本区党、政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存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区级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搞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为社会提供服务。

(六)组织和领导爱民区管辖的各单位人防工事和人防公用工事的维护管理和工程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开发和利用;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宣传、预案修订工作;依据人民防空法和人防条例规定,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和人防四项费,开展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以及宣传人防法、人防条例工作;开展人防条例、三防知识培训,负责辖区宣传教育职能工作,保证战时辖区重点目标防护和疏散工作。

2018年深圳大学部门预算-深圳大学计划财务部

2018年深圳大学部门预算-深圳大学计划财务部

2018年深圳大学部门预算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为深圳市中、小、幼教育培养合格教师;提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社会职业培训和在职人员提高文化素质的继续教育服务;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全市医护人员提供高水平培训基地,为卫生系统培养优秀的卫生人才;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承担医学教育任务,带动医院临床教学水平、医疗技术、科研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深圳大学系统包括深圳大学本部、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深圳大学总医院共4家基层单位。

系统事业编制数3,314人,员额306人。

实有在编人数2089人,员额人数268人;离休9人,退休838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342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2349人。

全日制学生人数3357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16人,硕士研究生5879人,本科生27482人;成人教育学生人数19,925人。

具体如下:1.深圳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数2,861人,实有在编人数1952人;离休9人,退休709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311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2098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8辆,包括定编车辆50辆和非定编车辆18辆。

2.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事业编制数453人,实有在编人数137人;离休0人,退休129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31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201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无非定编车辆。

3.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事业编制数0人,实有在编人数0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50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无非定编车辆。

4.深圳大学总医院人员员额306人,实有人数268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车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深圳大学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坚持内涵发展,强化发展特色,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二期建设;2.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江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地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关于对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doc

(关于对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doc

关于对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中省市有关规定,我县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大会同意并批复,现就有关编制说明补充如下:一、转移支付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我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535万元,转移性支出8883万元,差异数通过中省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予以平衡。

其中:返还性收入预算660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631万元增加977万了,增长17.3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10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9,938减少1835万元,下降 3.06%,主要是未预算脱贫攻坚及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收入(为一次性收入,所以2018年未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8101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79295万元增加1715万元,增长2.16%;年初预算安排其他资金调入23,496万元,年终实现收支平衡。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我县“三公”经费共安排预算8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19万元(其中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8万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01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633.41万元减少14.41万元,下降 2.27%;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3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245.41万元减少 6.41万元,下降 2.6%。

会议费2018年预算安排62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658万元减少33万元,下降5.02%;培训费2018年预算安排133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142万元减少9万元,下降 6.34%。

三、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底,我县债务限额117,4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6,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397万元。

截止2017年底我县债券总额109,5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91,438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8,080万元。

玉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玉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基本情况二、人员构成情况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表六:《部门收支总表》表七:《部门收入总表》表八:《部门支出总表》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位基本情况(一)基本职能1、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

2、安排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

3、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市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安全保障等工作。

4、预防和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5、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和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玉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玉林市公安局下属单位,支队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交通秩序管理科、宣传教育科、交通事故处理科、行政装备科、警务督察大队、客运安全管理科、特勤大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法制大队、信息通讯大队、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车辆管理所、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和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共21个科、所、队。

区疾控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区疾控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区疾控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单位基本情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创造健康环境,促进人民健康。

开展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免疫规划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食品安全现场调查、食品及公共场所监测、协助区级卫生机构开展区域内一般卫生中心的技术指导工作。

2.传染病防治。

主要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培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确诊及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的诊治及疫情处理。

3.慢病管理。

主要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定期到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督导,为辖区慢病患者提供服务,改善健康水平。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承担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宣传发动、业务培训,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进行健康体检。

4.免疫规划。

主要承担辖区儿童免疫规划的宣传,积极开展一、二类疫苗的正常接种及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工作,保障辖区儿童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5.健康教育。

主要为辖区群众提供健康知识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及预防、抗击疾病的能力。

6.爱国卫生。

抓好爱国卫生的管理工作,利用创卫的有力时机,巩固创卫和爱卫工作成果。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主要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及信息上报,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进行协调处置,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8.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除完成上述工作外,协助区级卫生机构开展区域内一般卫生中心的技术指导工作。

9.承办区卫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渡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办公室、流病科、慢病科、公卫科、免疫规划(健教)科、检验(技管)科、后勤科7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区疾控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1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95万元,比2017年增加4.2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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